招标详情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12.13招标文件(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pdf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LY-ZBFW01-202012-025
项目名称: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内容:食堂外包
采 购 人: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一、 说 明...................................................................................................................................6
二、 招标文件...............................................................................................................................7
三、 投标文件...............................................................................................................................8
四、 开标与评标.........................................................................................................................12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13
六、 中标与合同.........................................................................................................................14
七、 采购信息公告.....................................................................................................................15
八、 质疑及提交.........................................................................................................................15
九、 相关条文解读.....................................................................................................................16
十、 其他注意事项.....................................................................................................................17
十一、 适用法律.........................................................................................................................17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7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18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22
一、 资格审查方法.....................................................................................................................22
二、 资格审查标准.....................................................................................................................22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25
一、 评标方法.............................................................................................................................25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25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30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33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34
附件二、 投标书.........................................................................................................................35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36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
附件五、 开标一览表.................................................................................................................39
附件六、 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40
附件七、 本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41
附件八、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42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3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4
附件十一、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45
附件十二、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4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 26 号江南名居 3栋附 1-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ZBFW01-202012-025
2.项目名称: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248.94 万元
4.最高限价:总金额人民币 248.94 万元(每餐限价:早餐 7元/人/餐,中餐 13 元/人
/餐,晚餐 15 元/人/餐)。投标总报价或每餐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5.采购需求:
5.1 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现有职工早、中、晚餐的制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提
供食堂工作人员、日常食材采购、食堂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接待餐、会议餐的供餐,以及
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安全管理、餐具清洁消毒、食堂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等。
5.2 早、中餐进餐人数约 120 人(其中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59 人,黄石市殡葬用品服务
公司 61 人),(工作日)每月约 26 天。晚餐进餐人数约 15 人,(工作日及节假日)每月
约 30 天。
5.3 职工就餐标准:早餐不高于 7元/人/餐,中餐不高于 13 元/人/餐,晚餐不高于 15
元/人/餐,具体就餐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 26 号江南名居
3栋附 1-9)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凭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开标注意事项:
2.1 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人到场。
2.2 投标人须出示健康码,带口罩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测
量体温。
2.3 投标人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与人之间保持 1米以上距离。
2.4 开标会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尽快离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 37 号
联系方式:0714-6390569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 26 号江南名居 3栋附 1-9
联系方式:0714-6550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楠
电话:0714-6550600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LY-ZBFW01-202012-025
2 项目名称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
3 项目属性 服务
4 采购人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5 投标保证金 不缴纳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7
投标文件封装
及递交
详见本章第 20 和 21 条相关规定
8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9 资格预审 不进行
10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11
开标时间、
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12 备选方案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3 实物样品
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4 现场考察
组织
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地点: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黄石市下陆区马鞍山路)
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前抵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考察
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5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1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5
17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18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19 质疑及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向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
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
据材料。
6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监管部门”是指:黄石市殡葬管理所纪检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
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有
关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服务费
4.2.1 参照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7
改价格〔2011〕534 号)。
4.2.2 计算标准: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
项目按计算标准的 70%收取)
项目类型
中标金额
货物采购代理 服务采购代理 工程采购代理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 万元 0.25% 0.1% 0.2%
5-10 亿元 0.035%
10-50 亿元 0.008%
50—100 亿元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4.2.3 收费对象: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
构支付。
4.3.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账号:4180 1010 0100 3383 82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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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间
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
受理。
6.3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
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
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
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
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
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9
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
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
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
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弄虚作假谋取
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赔偿。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 A4 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建立目录索引,逐页连续标注页码。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
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的格式报出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
10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
“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
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5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
总价中。
12.6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
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不允许。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
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
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1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
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 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
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
为有效。
19.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
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建立目录索引,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2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20.3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两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密封在封包中,并在封
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2
20.4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有“在(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5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21. 投标文件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21.2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1.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
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
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
其他内容。
23.4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13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 资格审查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4.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方法
25.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
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
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
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7. 评标程序
27.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7.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7.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7.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7.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7.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8.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8.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
14
府 采 购 的 投 标 人 , 信 用 记 录 的 查 询 渠 道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8.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8.4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与合同
29. 确定中标人
29.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9.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9.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9.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9.4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及(或)招标文件第一
章“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9.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9.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15
31. 合同签订
3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1.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1.5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
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2.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及(或)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媒体上发布。
3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
及(或)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
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人
的资格审查情况。
32.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3.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投
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湖北领誉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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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4.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4.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4.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5.1 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4 事实依据;
35.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5.7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35.8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
36.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17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
十、其他注意事项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适用法律
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5.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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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1 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现有职工早、中、晚餐的制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提供
食堂工作人员、日常食材采购、食堂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接待餐、会议餐的供餐,以及
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安全管理、餐具清洁消毒、食堂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等。
1.2 早、中餐进餐人数约 120 人(其中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59 人,黄石市殡葬用品服务公司
61 人),(工作日)每月约 26 天。晚餐进餐人数约 15 人,(工作日及节假日)每月约 30
天。
1.3 职工就餐标准:早餐不高于 7元/人/餐,中餐不高于 13 元/人/餐,晚餐不高于 15 元/
人/餐,具体就餐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准。
1.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2.1 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5人,其中红案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
书)不少于 1 人,白案厨师(具有中式面点师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 1人,
帮工不少于 3 人。
2.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方能上岗。
2.3 工作期间食堂工作人员应穿戴好白色工作服、帽与口罩(提供书面承诺)。注意个人
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2.4 食堂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应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3、餐点要求:
3.1 早餐提供至少 3 个种类(4个品种)以上,其中饮品类或粥类 1 个、面点类(包子、馒
头、油条、饼等)或面条类或粉类 2个,调味类 1个。午餐提供至少 5个种类(8 个品种)
以上,其中菜品类 4个(青菜 2个,荤菜 2个),汤类 1个,主食类 1 个,调味类 1个,水
果类 1个。晚餐提供至少 4个种类(7个品种)以上,其中菜品类 4个(青菜 2个,荤菜 2个),
汤类 1个,主食类 1个,调味类 1个。保证职工吃饱,不影响工作。
3.2 中标人应在每天早晨 7时将当天的职工早餐做好,在每天中午 11 时 30 分将当天的中
餐做好,晚餐在值班人员的时间要求下将晚餐做好。
19
3.3 根据采购人要求,准备其他时间的加班工作餐、接待餐、会议餐等工作。因特殊原因,
需增加外来人员进餐,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黄石市殡葬用品服务公司按照每餐中标单价及
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3.4 每周四前中标人应将下周食材采购标准和菜单明细报经采购人审核,一周内的菜单餐
品不得重复。同时必须保证菜品价格的实际数量,保证职工就餐需求。如若发现中标人在
职工就餐菜品、菜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合同。投标时提供四周
(每周 5日)一日三餐菜单。
4、食品加工、食物保存、食堂卫生要求(提供食品加工、食物保存、食堂卫生管理方案)
4.1 食品加工要求:
① 原料使用前要清洗,肉类、蔬菜、水产要分开清洗,食品加工应按规定做到生熟分开、
菜肉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② 食品烹制需煮透、烧熟,防止烹制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
4.2 食物保存要求:
① 生食及熟食要分开保存,避免交叉感染。
② 保持冰箱内外整洁,经常擦洗冰箱表面。
③ 保证食品在有效期内食用并保证食用时食品新鲜。
④ 留样:采购人每餐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 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
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
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
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食品必须保留 48 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4.4 食堂卫生要求:
① 中标人负责餐厅(包括厨房区和就餐区,含就餐区内卫生间)内外环境保洁,每天定时
清理,用餐结束后必须清理就餐区。就餐环境的标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餐盘、饭盒摆
放整齐;抹布不乱放;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桌面无上次就餐留下的食
物残渣、油迹。
② 餐具用餐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高温消毒,餐具表面无污迹、水垢,确保卫生合格,餐具要
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流水清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每天保证高温消毒。
③ 食堂门口设有厨余回收筒,当天产生当天清。定期清洗保证回收筒无异味、无菜汤流溢。
④ 制作菜肴加工间的环境应整洁卫生,定期对操作间进行消杀处理,做到无蝇蛆,无蟑螂、
卵英及蝉迹。管理好灭鼠、灭蟑类药品,以防误入食物引起食物中毒。
(二)质量要求(提供食堂外包质量管理方案):
20
1、中标人在食堂运营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
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
赔偿(提供书面承诺)。
2、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职工就餐满意率及用户服务投诉率调查
2.1 中标人应保证职工就餐满意率≥70%。第 1 次职工就餐满意率<70%,给于中标人警告处
理。第 2次及以后职工就餐满意率<70%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处罚原则为:
职工就餐满意率≤50%,扣除餐费人民币贰仟元;50%<职工就餐满意率≤60%,扣除餐费人
民币壹仟元;60%<职工就餐满意率<70%,扣除餐费人民币伍佰元;处罚次数达 3 次的,
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采购合同。
2.2 中标人应保证用户服务投诉率≤10%。第 1 次用户服务投诉率>10%,给于中标人警告
处理。第 2次用户服务投诉率>10%,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一次性扣除餐费人民
币贰仟元;第 3次用户服务投诉率>10%,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采购合同。
3、采购人的主管领导及主管工作人员可随时进入食堂操作间进行卫生考察(其他职工一律
不准进入),中标人需配合好考察人员工作。如有问题,双方可以书面沟通,中标人不得发
生不服从管理的现象。
4、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配合完成日常食材采购台账及其他各项食堂档案资料,
要保证资料完整,食堂卫生、食品检验证明、食堂水电气安全记录等资料都应纳入档案资
料。合同期满后,应将食堂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5、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将合同私自转包或分包。
二、商务要求:
1、采购人与食堂工作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
定提取的福利费、食堂的运行管理费、办公费用及服务范围内的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作为劳动用工的主体,负责劳动用工的所有事宜,劳动用工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
劳资纠纷等),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赔偿。
3、食堂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及日常消耗品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每季度的前 3个工
作日内向黄石市殡葬管理所足额支付上月所产生的水、电费及损耗费用,不得拖欠。
4、采购人现有的厨房、餐厅、包房 8间即 174 平方米的场所及所有设备提供给中标人使用,
每年总承租费用为 6.3886 万元,此费用每年递增 5%。中标人每季度的前 3个工作日内向黄
石市殡葬管理所足额缴纳当季度的承租费用,不得拖欠。
5、采购人将面积为 44 平方米的商店租赁给中标人进行经营,每年总承租费用为 2.588 万
元,此费用每年递增 5%。中标人每季度向黄石市殡葬管理所足额缴纳当季度的承租费用,
21
不得拖欠。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调整经营项目,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待采购人核准后方可经
营。
6、中标人应自行投入必要的厨房设备及相应配置。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食堂内现有厨房设
备及相应配置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现场考察为准,约 15 万元),提供书面承诺。
7、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内所必需的厨具、设备、耗材等,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费用自
拟。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处理,恢复原貌。若超出 3
个工作日不处理的,视同将厨具、设备、耗材等物品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采购人,采购人
可无条件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用(提供书面承诺)。
8、中标人应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不低于总菜金的 15%。
9、付款方式: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黄石市殡葬用品服务公司按职工考勤确定就餐人数,根
据每餐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10、2019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食堂外包或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11、2019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食堂外包或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正面用户反馈(提供用
户盖章的反馈意见表复印件)。
12、投标人对突发应急情况的售后响应(响应时间以百度地图上,投标人办公地点至采购
人两地之间的驾车预估时间截图为准)。
1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人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供保险复印件)。
14 企业荣誉:
14.1 投标人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14.2 投标人是烹饪相关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15、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及编排顺序对应清晰的,全面响
应招标文件或字迹及图表清晰,查阅方便的。
22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审核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3、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
4、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企业资质证书(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发票和人员
资质/职称/资历表等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
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任选
其一均可)]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
23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或社会
保险交纳清单等任选其一均可] }。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本项目无此项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
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
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书面承诺,自行提供。
3.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项目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
本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
构拒绝其投标。
24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投标人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此项要求)
3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信用记录
非联合体投标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论
25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总报价或每餐报价超过项目(分包)最高限价的;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
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2. 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正本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原件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
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应审查的内容。
26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投标人
内容
1 投标报价
2 服务期
3 投标有效期
4 投标文件有效签署
5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
接受的附加条件
6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
它应审查的内容
结论
27
(二) 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
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
28
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
新疆生产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4.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 4.1 条规定处理。
5. 计分办法
5.1 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29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
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
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0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价格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早餐投标报价得分=【早餐评标基准价(核算后)/早餐投标报价(核算后)】
×3%×10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中餐投标报价得分=【中餐评标基准价(核算后)/中餐投标报价(核算后)】
×4%×10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晚餐投标报价得分=【晚餐评标基准价(核算后)/晚餐投标报价(核算后)】
×3%×10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本项目总报价得分=早餐报价得分+中餐报价得分+晚餐报价得分。
10
商务
(45 分)
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食堂内现有厨房设备及相应配置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现
场考察为准,约 15 万元)的,得 2分(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不得分)。
2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内所必需的厨具、设备、耗材等,均由中标人自行采
购,费用自拟。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处
理,恢复原貌。若超出 3 个工作日不处理的,视同将厨具、设备、耗材等物
品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无条件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
用的,得 2分(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不得分)。
2
类似业绩:2019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食堂外包或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
每份得 3分,最多得 15 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15
用户评价:2019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食堂外包或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正
面用户反馈,每份得 3分,最多得 15 分(需提供用户盖章的反馈意见表复印
件,未提供不得分)。
15
售后响应时间:对突发应急情况的售后响应。售后响应时间≤10 分钟的,得
5分;10 分钟<售后响应时间≤30 分钟的,得 3分;30 分钟<售后响应时间
≤60 分钟的,得 1分;售后响应时间>60 分钟的,不得分(以上时间以百度
地图上,投标人办公地点至采购人两地之间的驾车预估时间截图为准,未提
供投标人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及百度地图截图的,不得分)。
5
31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人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 2 分(提供保险
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
供不得分)。
2.投标人是烹饪相关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
提供不得分)。
3
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及编排顺序对应清晰的,
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得 1 分;字迹及图表清晰,查阅方便的,得 0.5 分;其他
不得分。
1
技术
(45 分)
食堂工作人员:
1.拟投入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5 人(含 5 人)的,得 2 分。上述人员具有
健康证的,每人加 1分,最多加 5分(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红案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3分;白案厨
师具有中式面点师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未提供不得分)。
13
统一着装:工作期间食堂工作人员应穿戴好白色工作服、帽与口罩的,得 2
分(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不得分)。
2
食堂菜品:提供四周(每周 5 日)一日三餐菜单。菜单每周不重复,菜品有
合理创新,营养全面的,得 7-10 分;菜单每周不重复,荤素搭配合理的,得
4-6 分;菜单满足本项目种类、品种要求的,得 1-3 分;未提供菜单的不得分。
10
食品加工、食物保存、食堂卫生管理方案:管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
面规范、科学可行,且附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7-10 分;管理方案内容完整,
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4-6 分;管理方案内容空泛,描述不清晰,有明
显缺陷的,得 1-3 分;未提供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10
食堂外包质量管理方案:管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面规范、科学可行,
且附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7-10 分;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
的,得 4-6 分;管理方案内容空泛,描述不清晰,有明显缺陷的,得 1-3 分;
未提供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10
合计(100 分)
32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 年 月
34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
(采购人)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
在参与 项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一)承诺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投标,承
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二)我公司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拟
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证件,承诺真实、有效。
(三)不相互串通陪标、投标,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
益。
(四)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标情况,干扰评标工作、干扰招标人做出正确
判断。
(五)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中标,不以向招标人
或者评标人员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六)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参与投标的资格,并将行为予以记
录。对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本项目竣工或完成。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5
附件二、投标书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提交“开标一览表”和下述文件
正本 份,副本 份。
1. 投标承诺书;
2. 投标书;
3. 资格证明文件
4. 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和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日 期:
36
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7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3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授权委托人,
以我公司名义处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授权委
托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39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1.总金额人民币 248.94 万元。(每餐限价:早餐 7元/人/餐,中餐 13 元/人/餐,晚餐 15 元/人/餐),总报价=(早餐报价+中餐报
价)*120 人*26 天/月*36 月+晚餐报价*15 人*30 天/月*36 月;投标总报价或每餐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两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密封在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3. 本表应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名称
每餐报价
投标总报价(元) 服务期
早餐(元/人/餐) 中餐(元/人/餐) 晚餐(元/人/餐)
大写:
小写:
备注
(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 )
40
附件六、 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
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
对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
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
“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
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附件七、 本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名 称 姓 名 出生年月 有无健康证
服务范围及岗位
设置安排
主要经验及承担
过的项目
红案人员
白案人员
帮工人员
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
承认。本表可以自行扩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
附件八、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3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人) 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随后附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
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44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 项
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
附件十一、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随后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兵团)出具的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折扣)。
46
附件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提供四周(每周 5日)一日三餐菜单;
2、食品加工、食物保存、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食堂外包质量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六、中标与合同
七、采购信息公告
八、质疑及提交
九、相关条文解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
附件二、投标书
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附件六、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七、本项目拟派人员情况表
附件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附件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一、项目编号:LY-ZBFW01-202012-025(招标文件编号:LY-ZBFW01-202012-025)
二、项目名称:黄石市殡葬管理所食堂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石康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石市下陆区马鞍山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23.99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黄石康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外包 | 承担采购人现有职工早、中、晚餐的制作,早、中餐进餐人数约120人,(工作日)每月约26天。晚餐进餐人数约15人,(工作日及节假日)每月约30天。 |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提供食堂工作人员、日常食材采购、食堂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接待餐、会议餐的供餐,以及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安全管理、餐具清洁消毒、食堂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承担采购人现有职工早、中、晚餐的制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提供食堂工作人员、日常食材采购、食堂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接待餐、会议餐的供餐,以及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安全管理、餐具清洁消毒、食堂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旗、黄学农、张爱梅、张继红、陈攀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市殡葬管理所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37号
联系方式:0714-6390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领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26号江南名居3栋附1-9
联系方式:0714-6550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楠
电 话: 0714-65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