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民警食堂食材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民警食堂食材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民警食堂食材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5:18

一、项目编号:ZKBH-2020-209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福润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滨镇汉仓路北段

成交 金额 : 44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最终报价表.pdf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民警食堂食材 白雪、强润妮 刘一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6,6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一

联系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029320036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景卫

电话:029-38176919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先河瞰都8楼20803室

联系方式:029-38176919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民警食堂食材).docx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5日

项目编号:ZKBH-2020-209


民警食堂食材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民警食堂食材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

二、项目编号:ZKBH-2020-209

三、采购单位名称: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胭脂路

联系人:刘一

电 话:029-33588118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先河瞰都8楼20803室

联系人:乔 工

电 话:029-38176919

五、采购需求: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食堂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用餐人数:工作日三餐,节假日两餐,70人左右,早晚餐及节假日人数略有减少;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45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工作业绩;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0-12-22 08:30:00至2020-12-28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先河瞰都8楼20803室

3、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30

2、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先河瞰都8楼20803室

3、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3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先河瞰都8楼20803室

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包括生产商、代理商等。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竞争性磋商须知

1-3、磋商内容及要求

1-4、合同草案条款

1-5、响应文件格式

2、磋商文件的获取: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应延长至五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及响应文件

1、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响应资料,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应以包为单位,不得在其中选项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

2、合格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1-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4.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1-5.投标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工作业绩;

2-1-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要求,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

%1、 限制磋商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响应文件的编制

5-1、供应商可参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两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

5-2-1、对磋商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5-2-2、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精确到元。

5-2-3、供应商须出具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证明参加磋商供应商是响应本项目磋商的合格供应商。

5-2-4、供应商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具有的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保障措施。

5-2-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5-2-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并提供交由完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内容,且其允许的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项下的内容。

5-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编制目录。

5-4、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5-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磋商报价要求

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总价、服务期(交货期、工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2、响应报价是完成磋商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6-3、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在磋商后提交。各供应商应在最后响应报价填写价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4、最后响应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报价。对于差异较大的报价,须作出明确的说明。

6-5、磋商后最终的响应报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6-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7、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8、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

7、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方式缴纳,且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须递交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咸大道支行

号:9109 0029 0610 802

注 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

7-2、提交保证金后,各供应商须将其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7-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7-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4-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响应文件及投标有效期

8-1、响应文件及投标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

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2、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和标记

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装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供应商地址、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签字;

1-2、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拷入,U盘或移动硬盘表面标记投标人名称)两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标袋内,副本三份密封在一个标袋或标箱内。电子版单独密封放置于“正本”密封袋内。响应文件正本须加盖红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印章必须是红色印章。各封装袋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

2-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小组职责及义务

1、磋商小组组成: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职责

2-1、确认磋商文件。

2-2、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5、编写评审报告。

2-6、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

3、磋商小组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异议进行签字确认;有异议进行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

1-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

1-4、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

%1、 响应文件评审

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合格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经过供应商及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2-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3-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3-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3-4、合格供应商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3-5、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3-6、响应文件未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2-3-7、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出现负偏离,或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3-8、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2-3-9、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2-3-10、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出现重大负偏离;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服务要求。

2-3-11、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2-3-12、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磋商小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5、比较与评价

5-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5-1-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1-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5-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做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5-3、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评审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标

因素

权值%

评价要素

磋商报价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货方案

35

1、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供货配送方案且具有可靠性、实用性.优计7-10分;良计4-6分;一般计0-3分

2、具有仓储、保管、运输、配送能力优计优计7-10分;良计4-6分;一般计0-3分;

3、供货时间保证措施(每天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供货要求)优计4-5分;良计2-3分;一般计0-1分;

4、交货时需向使用方提供货物的合格证、产品日结清单及月结清单等相关材料优计4-5分;良计2-3分;一般计0-1分;

5、针对可预见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须具有时间段的应急方案及合理性、可行性且能够有效控制和处理突发性时间优计4-5分;良计2-3分;一般计0-1分;

质量保证

10

1、货物来源渠道正规,有质量保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确保货物无质量问题计0-4分;

2、具有相应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能够保证产、供、销服务正常运转根据响应程度计0-2分;

3、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计0-2分;

4、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计0-2分。

售后服务

5

供应商能结合项目要求,针对本项目的货物履约、实施与服务要求的时效性情况,及发生紧急情况的时效响应措施,提出较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并在本地有服务网点。1-5

服务承诺

8

1、若使用中出现问题,承诺因产品质量或配送造成一切安全问题和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响应程度计0-3分;

2、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根据响应程度计0-3分;

业绩

12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一份3分,共12

注:提供业绩中必须包含日供货清单、月供货清单合同及清单原件备查

七、确定成交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八、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有明确的请求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4、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的质疑,按照法定程序,将予以答复。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九、合同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成交服务费

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请示监督机构后,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或继续磋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

2.采购内容: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食堂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

3.用餐人数:工作日三餐,节假日两餐,70人左右,早晚餐及节假日人数略有减少

4.供货周期:1年

5.交货地点: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食堂

6.订货方式: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订货清单等方式订货。如是书面订货清单的,则一式两份,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分别签字后各置一份留底。

7.订货和交货时间:

(1)、甲方一般在前一天下午20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工作日早上8:00-9:00,节假日9:00-10:00,将甲方所需食材送至甲方食堂。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食材的,应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临时订货通知后,按通知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的要求及时将食材送至甲方厨房。

工作日

早餐

稀饭、2个凉素菜或小菜、2个热素菜、面点

40人左右

午餐

2荤2素、米饭、面食、汤、水果

70人左右

晚餐

稀饭、2个素菜、面食、饼

40人左右

节假日

早餐

稀饭、2个凉素菜或小菜、2个热素菜、面食

30人左右

午餐

2荤2素、米饭、面食、汤、水果

30人左右

注:采购人备勤时全员就餐,一年可能在2周至1个月,早中晚餐70左右就餐。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

乙方:(前款所称成交供应商)

1、 合同内容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食堂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2、合同总价包括:商品价、税费、运输、保险、服务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总和

三、合同结算

1、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的依据是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订货清单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每月底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月结清单,电子资料不能提供,则不能结账,货款每月结一次。

四、订货和交货时间:

1、甲方一般在前一天下午20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工作日早上8:00-9:00,节假日9:00-10:00,将甲方所需食材送至甲方食堂。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食材的,应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临时订货通知后,按通知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的要求及时将食材送至甲方厨房。

五、运输

由供货商负责运输费用,及承担运输风险。

六、质量保证

1、所需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需要检验合格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步食材需在甲方验货完毕后的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如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出现质量问题,第一次扣除有质量问题的斤两,第二次二倍扣除,如出现第三次甲方将责令乙方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因此终止合同。

七、验收

1、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2、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我局指定人员验查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3、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我局有权拒绝收货,双方交接货人员应当填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双方交接货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上述清单作为双方的合法有效依据。

八、违约责任

1、 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履约延误

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2、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次的赔偿费按迟交产品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合同组成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文件

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4、供货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表

5、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份,备案份。

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

4、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民警食堂食材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公章)

 

 

时  间:

 





目 录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

3 社保缴纳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

5 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8 响应函

9 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10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11 供应商承诺书

12 供应商概况及其性质

13 供货方案

14 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经财政部批准,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

【例如: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第___标段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第___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粘贴处)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粘贴处)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粘贴处)




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收到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

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的评审结果。

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

五、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 套。

六、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启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七、所有关于此次磋商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9、首次磋商报价表

报价内容


磋商内容

磋商报价(元)

备注

民警食堂食材

人民币大写: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为项目总报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承诺书

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本中须装订本承诺书原件,副本是否装订原件不做要求。

(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

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

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供应商概况及其性质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如设立时间、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及单位人员情况。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其基本信息。

二、供应商性质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将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供应商性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布。

三、其他

如:经营状况、相关产品、用户评价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民警食堂食材).docx 最终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