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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党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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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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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人名称: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项目地址: 市本级
财政委托编号: RWSC2020-4673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1-01-04 09:17:02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09点3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N00002
项目名称: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餐饮服务采购,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06日09:00至2021年01月12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9号谈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5日09点3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9号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
联系方式:0551-6220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九、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中国银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75145445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2846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
2021BFFFN00002采购需求.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及餐饮服务实际情况,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餐饮服务费。 2 服务地点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二、项目概况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901号,占地面积86 亩,餐饮中心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一、二楼餐厅可同时容纳800人就餐,二楼包间1间、三楼包间6间,后厨烹调间、切配间、蒸煮间、清洗消毒间、面点间、库房等设施齐全。 餐饮中心为内部保障,不对外经营。成交供应商负责原材料验收、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厨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中心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三、服务内容 1.采购人教职工就餐在150人左右,以早餐、中餐为主,晚餐少量。 2.采购人每年承接各类会议培训,除寒暑假外,日就餐规模一般在300人至500人不等,具体人数根据办班情况而定。 3.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实际就餐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和管理,以早中晚餐(自助餐)为主,同时提供少量桌餐服务,包括工作餐、公务接待。 4.采购人提供水电气暖、就餐场地、配套桌椅、餐厨设备、餐具、厨具、空调及相关设施,提供洗手液、餐巾纸、卷纸、牙签等一次性用品及灯管、插座、水龙头等零星维修耗材,提供食材原材料。 5.成交供应商承包餐饮中心的运营管理,主要负责制作菜谱、进货验收、物资保管、食材领用、食品加工、就餐服务、食品留样等;负责餐饮中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消防安全、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及报修;负责餐饮中心员工的人员配置、培训、体检、管理,提供员工工作服(工作服的样式须经采购人同意)。 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 7.成交供应商应派谴至少35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面点师及服务员(勤杂人员)等),工作日期间需全部在岗,双休日根据采购人要求,有值班或者有培训班的情况下也要到岗;遇特殊情况,服务人员不足时,成交供应商在原有固定人员基础上,应临时增派人员,保证服务质量,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驻场人员需接受采购人的考勤。具体驻场人员配置如下: 岗位 人数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五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餐饮服务管理经验,成交供应商正式员工。 厨师长 1 国家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本核算与控制,能够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 主管 1 三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餐饮服务管理经验,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较强。 食品安全管理员 1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三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 会计兼仓管 1 财经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务及库房管理工作经验。 厨师(含风味小吃) 7 全部具有厨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不少于3人,掌握两种及以上风味菜肴制作技能。 面点师(含西式) 3 全部具有面点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不少于1人且西式面点师不少于1人。 服务员(前厅、大厅、包厢) 8 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仪容仪表仪态大方,五官端正,其中35周岁以下不少于1名。 其他(含洗碗、切配、蒸煮、保洁、勤杂等) 12 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合 计 35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8.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四、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均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2.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3.所有工作人员均无不良品行记录。 4.所有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所有工作人员需挂牌工作、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 6.所有工作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餐饮中心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成交供应商在按合同经营期间,应保持项目负责人、厨师长、主管、食品安全管理员、会计兼仓管等主要人员的相对稳定,每月提交人员考勤表,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对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要事前报采购人审定同意。 8、成交供应商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学员发生纠纷。 9.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员工培训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10.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二)就餐服务要求 1.餐饮中心水、电、气,厨房设施设备保持正常服务状态。 2.供餐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3.做好就餐场所布置工作,确保餐厅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个人卫生符合就餐要求,温度适宜,空气新鲜畅通无异味,餐桌上准备牙签、抽纸等,桌椅、餐具、用具、布草等摆放整齐、规范; 4.按照规定时间打开餐厅大门, 餐饮中心服务台提供接待、问讯服务,开餐时间内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在岗服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做好用餐人数分流,保证良好用餐秩序,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现象。 5.菜品要足量供应、及时补充、新鲜可口、卫生安全、科学搭配、营养均衡、品种丰富、冷热适中、色香味俱全、符合大众口味,原则上不提供凉菜。自助餐菜品(含全荤、半荤、素菜、米饭、面点、杂粮、汤类、粥类、奶制品、饮料、水果、小菜、风味小吃等)定额为早餐10元、午餐25元、晚餐25元,实际执行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菜品定额。 6.桌餐服务:按标准套餐或点菜供应,菜品以地方菜为主,品种多样、食材新鲜,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公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过200元。 7.用餐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餐具回收清理和餐厨垃圾处理,清扫餐厅桌面、地面,整理餐桌餐椅,保证餐厅干净整洁。 8.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学员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提前准备下一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不得任意更换菜单或减少菜品数量,接受采购人监督考核。 (三)食品加工要求 1. 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进货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凉菜配制、饮料现榨、水果拼盘、面点制作、食品再加热、备餐、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贮存等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加强食材进货验收管理,所有原材料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建立台账记录;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原材料出入库时应做好相应记录,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菜谱,根据就餐规模和原材料库存情况,及时编制原材料申购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采购人对进货质量、数量和领用量进行监督,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管理库房物资,避免浪费。 4.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5.实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 6.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要及时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做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防止交叉感染。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护保养,校验温度(指示)计。 (四)卫生保洁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落实餐饮中心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 2. 工作人员更衣场所与食品加工场所应予分开。 3.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物品。 4.保持餐饮中心前厅与后堂的整洁、卫生和安全,做到定时、及时清扫,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及天棚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污渍、无油污、无积水、可防滑,门窗清洁光亮,台面干净清爽、无残渣、无污渍,桌椅摆放整齐,空气新鲜畅通无异味,排水畅通,无安全隐患,周边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符合国家、合肥市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6.餐具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具用具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用具。 7.餐厨垃圾应分类处置,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8.定期对蚊、蝇、鼠、蟑螂、蚂蚁等等进行灭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有保护措施,不能在食品操作时进行,投放地点需张贴醒目标识,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要无异味及刺激性气味,确保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 采购人拥有餐饮中心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前厅、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日常维护保养。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成交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大型设备,应事先向采购人申请。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餐饮中心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4.餐具等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做好台账记录。 5.洗手液、餐巾纸、卷纸、牙签等一次性用品及灯管、插座、水龙头等零星维修耗材,由成交供应商编制申购单,采购人集中采购提供,造册登记,节约使用。 6.成交供应商应加强节能管理,及时关水、关电、关气,杜绝滥用、浪费现象。 (六)其他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对食材管理、生产流程、成本管理、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每月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成本核算报表。 2.建立和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服务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消防等情况应急预案。餐饮服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出现的任何安全隐患或影响餐饮服务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 3.成交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办理项目所在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相关许可证件,保证项目符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4.1有毒有害和转基因的食品; 4.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4.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4.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5.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人场地对外经营,严禁项目分包、转包或采取挂靠方式。 6.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 五、风险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承担有关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餐饮中心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较长时间无法正常办班的情况下,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餐饮服务情况,可酌情核减餐饮服务费,保障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基本生活。 六、监督考核 1.监督体系:构建由成交供应商内部自我监督、采购人监督、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专职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监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采购人对餐饮中心的管理要求,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对餐饮服务的管理规定。 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4.考核办法:建立日常监管,月度量化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制度,具体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 90分及以上、80~89分、70~79分,69分及以下。 6.结果运用:每月餐饮服务费的20%与考核结果挂钩,人员配备、菜谱制作、食材管理、食品加工、食材成本控制、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纳入考核范围。成交供应商月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不含 80分)时,得分每降低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一年累计三个月考核结果为 75分以下(含 75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的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责任事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期间物色新成交供应商期间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成交供应商后方可离开。 7.年度合同续签条件 7.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7.2月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三次优秀。 7.3年度集中考核良好以上。 7.4上述条款必需同时满足,如有一款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再续签。 七、费用结算 餐饮服务费的20%与考核结果挂钩,采购人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及餐饮服务实际情况,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餐饮服务费。 八、报价要求 (一)基本要求 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总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一年的全部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值班费、管理费、服装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供应商报价包含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等全部费用。如遇节假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相关服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所需要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成交后不作增加。 (二)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35 1550 12 651000 B 社会保险 35 1034.75 12 434595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22785 小计(A+B+C) 1108380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 74483.136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182863.14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35 1550 12 651000 B 社会保险 35 1034.75 12 434595 C 工会教育经费=A*3.5% 22785 小计(A+B+C) 1108380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3.36% 37241.568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145621.57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 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6)供应商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兑现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因党校(行政学院)特有的性质和特点,所有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都可能有会议培训任务,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做好一切服务保障工作,所以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到所属员工的加班费用支出等,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8)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第 1 页/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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