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ZBC202022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委党校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二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4、所投离心通风机:(1)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符合 GB19761-2009《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源效率等级为 1 级,提供能源效率检测报告(证书与能效报告需为同一产品名称)。
回复:招标文件中所提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且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与证书均是要求产品的性能、能效、节能环保,并未指定品牌或产地,经采购人核实,符合要求的厂商满足三家,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厨房节能环保要求,上述产品所需要的检测报告等条件不予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7、所投油烟净化一体机:(1)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需提供废水排放第三方检测报告证书; (2)提供油烟净化一体机额定风量下油烟净化率≥95%,排放浓度≦0.8mg/?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另提供证书网络截图);(3)所投油烟净化一体机产品需提供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且累计赔偿保额不低于9000 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表2中要求小型≥60%、中型≥75%、大型≥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招标文件中所提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且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与证书均是要求产品的性能、安全、节能环保,并未指定品牌或产地,经采购人核实,符合要求的厂商满足三家,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厨房节能环保要求,上述产品所需要的检测报告等条件不予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9、所投灭火系统:(1)灭火时间≤2 秒,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自动切换时间≤0.5 秒,喷射延迟时间≤1.7 秒,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带 CMA 标志)检测报告;(3)牵引动力拐轮须为≥H57 铜材质,摩擦力小,辅助灭火速度迅速,提供 CMA 标志检测报告;(4)灭火药剂平均喷射单位:雾化喷嘴每只喷嘴药剂喷射量≥1.15L,且单瓶组喷嘴数量≥10 只,双瓶组喷嘴数量≥18 只,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带 CMA 标志)检测报告。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3—自动灭火系统“厨房火灾 主要发生在灶台操作部位及其排烟道,设计应注意选用能自动探测与自动灭火动作且灭火前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具有防复燃功能且灭火效能较高的产品,且必须在排烟管道内设置喷头。有关装置的设计、安装可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CECS233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所提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且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与证书均是要求产品的性能、安全性,并未指定品牌或产地,经采购人核实,符合要求的厂商满足三家,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天然气厨房的使用安全性,上述产品所需要的检测报告等条件不予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50001:2018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我 司 认 为 以 上 要 求 具 有 严 重 倾 向 性 , 建 议 修 改 为 :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CTEAS1001-2017 七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
回复:此认证为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且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经采购人核实,符合要求的厂商满足三家,不具有倾向性。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5、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得 2 分。此项评分标准和本次招标的内容没有关系,我司认为以上要求具有严重倾向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回复:本项目包含了水、电、气、排烟及管道通风系统的现场基建改造、安装施工,对安全生产要求高,且符合要求的厂商满足三家,不具有倾向性,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1年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公告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蒙城县委党校
地 址:蒙城县
联系方式: 0558-769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城县庄子大道66号城投集团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主任、徐工
电 话:0558-7696955、0558-7820016
五、附件
中共蒙城县委党校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