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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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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详情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43

项目概况

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1月26日 9:00 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采2021-(GK)001

项目名称: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1000

最高限价(元):120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食堂、客房外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保洁、保安、食堂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1月26日 9:00 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1月26日 9:00 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三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必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500627/index.html)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东方大道99号(市府大院四楼市纪委)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691556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3806562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5280268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52802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518804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办服务外包采购文件(正式发布稿).doc

    642.5K

  • 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后续手续资料汇总.zip

    3.8M

临海市政府采购

临海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名称: 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办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编号:临采2021-(GK) 001

采购单位: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中采购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28

、报价文件格式 3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临海市财政局批准,受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现就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办服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办服务外包采购

采购单位: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负责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保洁、保安、食堂服务等。

采购预算:120.1万元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1年,具体起讫时间详见合同。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经营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必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500627/index.html)注册、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576-85280675。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1年1月26日 9:00 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上获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75ab4087.0.0.f8e5d230c7c411ea9e54c97a8e384567)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7.投标文件的组成、效力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及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如短时间内(半天内)可以排除并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为不耽误项目进度,招标人(代理机构)经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宣布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正常开标活动;

(2)开评标期间出现网络故障或停电在短时间内不能排除,且无法恢复正常使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项目行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宣布暂停招标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办理延期开标手续,并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择日另行开标。

10.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直播开标室: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三号开标室(临海市凯歌路6号)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显示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注册手续。

13、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临海市凯歌6号)

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及传真:0576- 85280268 邮编:317000

电子邮箱:lhzb.gov.cn@163.com

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咨询、接收质疑函)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868691556


附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临海市财政局向临海市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市16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请同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

政采贷联系方式

序号

银行简称

贷款年利率

政采贷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工商银行

3.8%起

徐志坚

13706551121

2

农业银行

3.8%起

朱科科

15858680022

3

中国银行

3.85%起

钱玲红

13666860933

4

建设银行

4.35%起

王 昕

13706553056

5

浦发银行

4.785%起

郑 强

15988990003

6

兴业银行

4.0%起

方成纲

15267208988

7

泰隆银行

5.4%起

何安青

13586122727

8

浙商银行

6.55%起

陈双双

13666868989

9

农发银行

2.85%起

金和平

13705760213

10

光大银行

3.9 %起

王玲敏

15068686860

11

湖商银行

4.8%起

叶丰恺

18657661866

12

邮储银行

3.85%起

黄梦雅

18906767388

13

温州银行

4.35%起

何宗富

15967009253

14

交通银行

3.85 %起

章 彪

13989622482

15

民生银行

3.85 %起

王都旺

13676697833

16

宁波银行

4.785%起

冯晶晶

13736200193

政采保联系方式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

谢芬芬

13586026113(微信同号)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位于大洋街道绿化路,占地面积12亩左右,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一栋四层办公楼,内有房间85间,床位180张及可容纳40辆左右的机动车停车位和一个篮球场,食堂用餐人数约200人。

二、承包相关情况

1、承包方式、内容:包清工费用包干承包方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服务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以及所有客房日常清洁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安保工作。业主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水、电、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的正常维护。

2、承包费用包含:⑴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一金);⑵餐厅、客房、保洁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拖把及安保所需必要的物品或设备;⑶员工服装费;⑷200元以下厨房设备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⑸相关税费;⑹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开支。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3、中心免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水、电、煤气供应。

4、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由中标方提出申请,经业主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业主方负担。

三、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

1、厨房服务人员10名,客房服务、保洁人员人员4名,水电工1名,保安人员5名,人员数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报价,不得减少,否者为无效标。

2、所有员工由中标方自行招聘,所有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五险一金)均由中标方承担。

3、所有员工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持相关上岗证书。上岗前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部门的体检,厨房服务人员须具有饮食行业健康证,保安人员须持有保安员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四、食堂菜品等相关要求

1.用餐时间:早餐开餐时间为7:30至8:30,中晚餐开餐时间以下班时间为准。

2.早餐:主食不少于8个,点心两道以上,粥至少两种以上,蔬菜三道以上,每天保证水煮蛋、煎蛋、豆浆等的提供。

3.中晚餐:至少保障10个品种以上,荤素搭配,中餐偶尔提供面条、炒年糕、水饺等供选择。

4.每周菜单少重复,要求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均匀。中标方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于每周四前制定好下一周食谱,报业主方审定后实施。

5. 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纸巾须为优质、知名产品,严禁将隔夜剩菜(蔬菜类)再出售。

6.中标方必须满足因公务接待等中晚餐的用餐,但业主方应提前告知。

五、食堂服务要求

1.质检条款

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监督和管理,中标人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招标人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

2.食品质量要求

2.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3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4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5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当招标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指定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4.1人员配备要求

职务

人数

厨师长

1名

厨师

1名

副厨

1名

帮厨

1名

班长

1名

面点师

2名

厨工

3名

注:业主有权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要求增减各岗位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

4.2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应妥善使用、保管食堂器具。

5.采购方权力及责任

5.1采购人提供合格规范的食堂经营场所及用品,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食堂食品、用品,食堂全部收入支出由采购人统一管理。

5.2采购人有权对食品卫生、用电安全、火灾防范、食堂环境、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批评,并要求中标人进行改进,如中标人仍未改进,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5.3采购人就餐人员应遵守食堂规定,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乱拿物品。

6.中标人权力及责任

6.1 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管理制度,爱惜食堂的设备等财物,要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漏触电、防火灾、防盗等工作,如发生食品中毒、触电、火灾、失窃、非正常损坏或非不可抗力等事故,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2中标人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对食品存放场所要定期进行防鼠灭蝇,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防止,不得随便舍弃,搞好食堂内部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内外卫生整洁。

六、物业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2)清洁管理无盲点,有效保洁率99%以上。

(3)所有物业员工要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党政要务、其它事务和文件要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遗失、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捡到物品要及时上缴到业主有关管理部门。

(二)具体服务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

(1)大楼区域内公共部位和楼道公共场所保洁。

(2)指定会议室、办公室保洁、所有客房日常清洁。

(3)大楼区域内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地保洁。

(4)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对公共场所定期消毒。

(5)业主单位交给的其它保洁事项。

2、绿化养护管理

(1)制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制定养护计划,健全养护工作职责、规程。

(2)对楼外花草树木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每年早春、晚秋各施1次全效复合肥,定期做好修剪工作,高温天进行浇水;

(3)安全施药,制定针对性的保养措施计划。

3、水电设备维护

1.服务内容:负责办公楼(区)给排水系统(包括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及零星维修,水箱、管道、管件、相关专业工具等维护保养维修等)、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照明、信息网络、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等线路维护维修,仪表开关、灯具更换,供配电等系统检查等)、协助空调设备厂商做好系统维护协助消防监控设备厂商做好系统维护协助电梯厂商做好设备维护。

2.服务质量标准:

(1)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无跑、冒、滴、漏现象,保证正常运行。

(2)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确保高(低)压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应急供电系统运行正常。

(3)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参数,分析运行记录,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对消防、监控主机及各消防、监控点的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

(5)电梯应由专业资质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三)具体服务标准

1、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二次,保持地面整洁。

2、保洁员要对保洁区域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

3、保证大楼内公共区域内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绿化区域内无瓜果皮、无树枝等杂物、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并符合垃圾分类要求。

4、公共设施工作服务标准

项目

工作标准

走廊、门厅、大厅、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楼梯地面

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旋转门、门中轴、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旋转门空调出风口无灰尘、无污迹。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楼梯扶手、栏杆、

窗台、指示牌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消防栓、消防箱、

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喇叭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

天花板、公共灯具内或外

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走廊、楼梯窗玻璃、

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

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平台、屋顶

无垃圾堆积。

公共卫生间

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洗手液、卫生纸等补充及时。

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按照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电梯轿厢

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自动扶梯踏步、阶梯干净、无灰尘、无污迹,玻璃、不锈钢外壳色泽均一、无斑点、无擦痕、无污迹。

垃圾桶

桶内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消杀灭害

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电器设施

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5、绿化养护管理

(1)及时清除花木的死株、病株。发现病虫害,及时进行喷药消杀;

(2)台风前对花木做好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断折的干、枝,扶正倒斜的花木;

(3)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及时报告维修人员修理或更换,管理好使用的各种工具;

(4)农药妥善保管好,喷洒农药时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和按规程做好防范工作;

七、安保消控管理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接待、门卫、收发、保安管理、管理服务标识设置与维护、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他秩序维护等。负责办公楼(区)门卫管理、巡逻检查,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维护公共秩序;负责内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消控、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

2.服务质量标准:

(1)门卫管理。办公楼(区)出入口应安排24小时值岗,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

(2)巡视检查。明确巡视工作职责,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3)消控、监控管理。消控、监控设施设备应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区域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室收到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监控资料应至少保持30天。做好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日常使用管理。

(4)车辆管理。对进出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停车区域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

(5)突发事件处理。按照要求制订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机房等处张榜悬挂。在各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对待上访人员做到耐心说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

3、人员配备要求:

(1)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八、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工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800元/月,如国家颁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最新政策执行)、年终奖金、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高温补贴、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基本工资三倍计算)、服装费、管理费、税费等其他的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2、为保障项目服务队伍的高素质和稳定性,投标人需为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保障待遇,以确保提供较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按承包期内全年无休考虑报价。

九、付款方式: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付清上月承包费用。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中标方进行限期改正,中标方不做改正或改正后仍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十、其他要求:

1、中标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或中标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方无涉,如造成采购方财产等损失,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进行赔偿。

2、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中标方工作人员的住宿。

3、投标单位必须为每个保安配备夏短袖制式衬衣二套、长袖制式衬衣二件、春秋常服二套、冬装一套等服装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物品或设备。为食堂、保洁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服。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

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办服务外包采购

2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4

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投标人按照图纸(如有)、招标文件等技术性资料比对现场实际参数,如有问题,由投标人发起书面质疑,如无质疑,即认为满足采购条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答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招标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9

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付款方式: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付清上月承包费用。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中标方进行限期改正,中标方不做改正或改正后仍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中标价的3%收取,验收合格后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招标文件如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并请及时告知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或设计变更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工程量清单外而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各投标人请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时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竣工决算时按实决算。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或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邀请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单位没有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无需提供任何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1.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有);

(4)投标人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5)设备说明表(均不含报价);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9)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10)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11)商务技术响应表;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必须提供,非小微企业无需提供);

(4)提供投标人开标前上一年度含有从业人员数据的统计报表或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单位职工缴纳社保清单,如有外地分公司的,清单中需包含各地分公司人员(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同时提供投标人开标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从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下载打印且含有金税三期验证网址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非小微企业无需提供。不提供或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的,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资料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浙财采监〔2018〕2号等规定,综合评判后确认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评标过程中如须核实投标人网上统计、社保、税务等信息的,投标人需提供配合。

(二)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2.电子投标文件中公章、法人章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温馨提醒: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需要投标人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或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有需要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电子投标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或者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多项主要服务响应或者主要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项的;

(4)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服务响应发生实质性负偏离或内容缺失的;

(5)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存在虚假的;

(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服务期)、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失的;

(7)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总报价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填写投标报价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请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停电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各投标人请准时在线参加。各投标人如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应该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点击该项目—登陆,进入投标人提问区进行提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解密过程中如因CA数字证书等问题而无法解密的,请马上致电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寻求解决。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投标人是否完成解密以政采云平台上显示内容为准,不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日直播平台上显示的解密情况为准;

3. 解密结束后,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5.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lhzb.gov.cn@163.com);

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

6.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7.由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

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代理机构在线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或超时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异议);

9.报价文件评审;

10.由主持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

11.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及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查看评审结果,请各供应商注意收看;

12.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通过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直播平台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政采云视频询标(视频讲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予以提前准备。政采云系统视频会议询标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及政采云平台上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具体时间以政采云系统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采购结果公示及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或法院起诉的依据,均属于非法获取的依据。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请在“投标函”中详细写明,邮费可到付)。同时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胶装版本投标文件。

4.定标中,应坚持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中标人,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采购单位在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临海市财政局报告说明。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同一时间送至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一份,采购中心留存二份),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为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中标人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方式向其寄达《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①采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汇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注册的银行账号汇入,否者无法达账(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000003。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②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保管,采购人提供3份加盖公章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的保函复印件给中标人,中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经采购人确认的保函复印件提交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登记存档(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大厅)。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扣罚,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凭《临海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分8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节能环保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制造精品、中小企业的产品在价格、技术、服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用。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2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判后确认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如未按要求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二)商务技术分(8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食安保险及

经营许可

6分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总保额达到500万的得1分,每增加500万元得1分,最高得3分。

2、投标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3分(许可证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

备注:

1、上述所有证书、保单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报告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保单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综合实力

20分

1、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2、获得 AAA级信用企业评价的,得5分;获得AA 级信用企业评价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所承包服务的食堂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称号的,得5分;“B级”称号的,得3分;获得过县级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称号的,得4分,“B级”称号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得奖项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管的同类项目曾获得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地市级及以上得4分,县级的得2分,所获奖项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累加,本项最高得4分。

5、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3分。

备注:

1、上述所有证书、奖项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报告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奖项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人员配备

14分

1、厨师长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厨师证及以上的得4分,具有中级厨师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2分;

3、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面点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2 分。

4、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得3分,物业管理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5、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高级保安员证书得3分。

备注:1、上述所有证书必须真实、合规,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网上打印件亦可),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社保资料的不得分。

4

项目服务方案

(食堂部分)

15分

根据各投标人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8分);一档8-5分,二档4.9-2分。

根据各投标人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4分);一档4-3分,二档2.9-1分。

根据各投标人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3分);

5

项目服务方案

(保洁部分)

8分

根据本项目卫生保洁的具体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8分);一档8-5分,二档4.9-1分。

6

项目服务方案

(保安部分)

8分

根据本项目提供健全的保安服务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各部门工作规程、保安员管理制度、巡逻服务制度、车辆管理服务制度、人群控制服务制度、客户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奖罚实施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8分);一档8-5分、二档4.9-1分。

7

投标人业绩

9分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食堂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行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行政机关办公楼安保管理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备注:

1、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每个合同业绩1张发票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