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综合饭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2021-101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综合饭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经营费用(元):13万元/年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综合饭堂承包经营权。
5.2、服务期限:3+1+1,具体时间按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采取3+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三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供应商再续签1年合同,以此类推。)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帐户:4405 0176 0801 0000 0030
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HX2021-101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联系电话:0763-583822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二一年一月五日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综合饭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经营费用(元):13万元/年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综合饭堂承包经营权。
5.2、服务期限:3+1+1,具体时间按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采取3+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三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供应商再续签1年合同,以此类推。)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帐户:4405 0176 0801 0000 0030
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HX2021-101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联系电话:0763-583822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