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06 】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230000元/年,区域建筑总面积约3600㎡。
三、项目需求:对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域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具体物业服务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财库[2017]14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供应商(开标前缴纳予代理机构)。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军休中心五楼会议室(南通市人民中路167号)。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军休中心五楼会议室(人民中路167号)。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获取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16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贾翊伟 联系电话:0513-81181510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0513-55083979/18912299056
邮 箱:812298892@qq.com
2021年01月06日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 购 单 位: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代 理 机 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提出与处理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提出与处理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活动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项目名称: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230000元/年,区域建筑总面积约3600㎡。
3项目需求:对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域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具体物业服务需求详见第三章。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5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财库[2017]14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供应商(开标前缴纳予代理机构)。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军休中心五楼会议室(南通市人民中路167号)。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军休中心五楼会议室(人民中路167号)。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获取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16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贾翊伟 联系电话:0513-81181510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0513-55083979/18912299056
邮 箱:812298892@qq.com
2021年01月0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及磋商采购活动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务必提前踏勘现场,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供应商应准备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
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项目而勘察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磋商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将不作任何答复。
七、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开支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费、餐费、补贴费、加班费、福利等所有费用)、自备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维修费用、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本项目磋商报价须严格执行南通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相关税收规定,报价中须包含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报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6.本磋商项目服务响应报价有现场最终(二次)报价。
7.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八、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工本费300元,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递交给代理机构。该磋商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
2.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评委费按实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书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可退还。
十二、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三、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自成交供应商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的最后10天支付当季费用。
十四、服务量的调整及结算方式
1.磋商结束后至服务履约期间,采购单位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磋商项目所签服务进行调整并为之适当添购(添购金额不超过本次磋商采购合同总价款10%),须在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为本项目的配套要求服务的基础上,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经采购单位主管预算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
2.履约期间,涉及本项目服务的添购,在不超过本次磋商采购合同总价款10%的基础上,可另行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服务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5% 。
2.成交供应商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银行账户打入履约保证金。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合同履行完结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六、采购活动依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试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七、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物业概况及管理目标
1物业基本概况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位于南通市主城区,人民路与工农路交汇处。中心占地面积2000㎡,建筑总面积约3600㎡。
2管理目标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照《江苏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标准》,融入现代物业服务理念,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科学的管理手段、一流的服务水平,对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域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切实为军休干部和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全、文明、快捷、方便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2物业管理与服务内容
1、保洁
(l)外部场地的卫生保洁;
(2)所有楼宇内部公共区域的保洁(楼梯、电梯、大厅、走廊、卫生间等);
(3)活动场所和办公区域(含前楼1-2层过道、3-5层和后楼1-2层)的管理及保洁。
2、安保
全面负责单位的门卫管理(24小时)、治安巡逻、车辆停放、突发事故处理、消防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食堂
(1)做好食堂中午工作餐
(2)做好食堂的管理、清洁等各项服务。
4、其它属于保洁、安保和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服务要求
(一)保洁操作规范要求
1、负责提供保洁所需设备及常用耗材(如垃圾袋、洗涤剂、洗手液等)。
2、室外地面(广场、停车场、花圃、平台、楼顶天台等)。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粘附物;沙井、明沟内无杂物、路牙无杂草。
(l)每天两次,对室外地面、花圃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
(2)每天上班时间间隔一小时巡回保洁一次。
(3)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在1小时内冲刷、清理干净。如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清除。
(4)果皮箱、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洗刷一次。
(5)沙井、明沟隔日揭开铁篦盖板彻底清理一次。
(6)随时用水冲洗地面、墙面。
3、室内公共地面
地面清洁要求: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墙角无蜘蛛网。
(l)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地面,随时提供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
(2)清洁大厅内各种装饰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3)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4)清倒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每月擦抹灯具、风口、消防指示灯一次。
(5)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剂冲刷一次。
(6)擦拭大厅玻璃,并随时清刮玻璃。
(7)灯线盒、踢脚线做到干净、界面无灰尘。
4、卫生间
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清洁。
(1)冲洗大小便器,放置卫生球,夹出小便器内烟头等杂物。
(2)用洁厕剂洗刷大小便器。
(3)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
(4)保持镜面、窗玻璃干净。
(5)清洗垃圾桶和烟灰缸,并内外擦干。
(6)保持地面清洁干爽。
(7)喷适量香水或空气清新剂,或直接用杀菌清洁剂彻底地对卫生间进行清洁。
(8)保持洗手台面及台下、水龙头开关干爽洁净。
5、楼内墙面(2米以下部分):
目视内墙面干净无污迹,清洗后,用纸巾擦拭墙面无明显污染。
6、楼层楼道
楼道清洁要达到: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
(l)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清洁一次。
(2)每月对污迹较重的地面彻底清刷一次。
(3)每半月清洁踢脚线一次。
7、玻璃清洁
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痕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
(1)随时保证玻璃干净明亮,特别是大厅玻璃。
(2)大厅玻璃高空清洁1月进行1次、其他玻璃至少每周清洁一次。
8、火灾发生时的处理
(l)根据火情,有组织有计划的疏散转移;
(2)加强易燃易爆清洁物品的管理工作;
(3)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及时清理现场。
9、其它
(l)有上级领导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内)通知履约方,履约方根据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2)如单位设备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履约方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二)安保服务质量目标及规范要求
1、质量目标
(1)依照行业标准,根据单位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单位财产和人员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安保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2、服务要求
(1)自行配备门卫值勤、安全巡逻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等。
(2)负责单位的门卫工作,认真管理好进出单位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
(3)工作时应着统一服装及标志。
(4)坚持文明执勤、文明上岗。上岗人员要仪表整洁卫生,站岗姿势要端正规范,指挥车辆动作要准确、标准,执勤语言要文明
(5)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内部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6)要加强值班,建立文明值班室。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不聚众喝酒,不干私活会客。
(7)夜间每2小时必须巡查一次。
(8)在8:30-17:00确保2名安保人员在岗。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l)负责提供派驻安保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派驻值勤的安保人员须持有专业上岗证。
(2)从单位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日常安保队伍管理必须规范化。
(4)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更换队员时,应提前三天告知,并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4、人员素质要求
(l)派驻的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派驻的安保人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条件:原则上具有高中(含职高)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为佳,年龄22-50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
(3)派驻的安保人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过不少于24课时的岗前专业培训,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工作衔接要求
(l)及时与单位分管综合治理的领导沟通,每星期一次口头汇报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2)做好详细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3)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三)食堂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编制采购需求,配合食堂管理员采购各类食品。
(2)工作餐(午餐):大荤1道,小荤2个,蔬菜1个,以及米饭与汤,要求每日不同菜,口味佳。
(3)负责食堂卫生,包括菜肴清洗、餐厅卫生、操作间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以及各类厨房设备使用与保养 。
(4)本项服务不含所有食品、菜金、水电、调料等一切非服务人员成本费用。
四、物业管理人员要求
所有供应商投标时应按实际岗位所需人数提交管理岗位、维修岗位和保洁岗位人员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的预算清单。必须满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所有人员必须在就业年龄段。
1、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6人,保安服务人员3人,保洁服务人员2人,食堂服务人员1人。
2、保安人员:素质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持证上岗。
3、保洁人员:身体健康,自身喜爱整洁,年龄50周岁以下;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懂得一定的清洁卫生知识,并能基本掌握常见各类污垢的清除技能和特殊场所的卫生清扫办法。
4、食堂人员:厨师1人,厨师年龄45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健康证,厨师具备二级厨师等级以上证书。
五、物业公司本项目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须全面了解物业情况,倾听意见,与业主单位商议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拟定具体管理细则。
2、加强员工素质培训,包括法规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教育以及保密纪律教育等,让每一位员工牢记“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物业服务宗旨,凡进本项目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严格培训,达到岗位要求才能够上岗。
3、管理处所有员工对业主做到:热情、礼貌、诚实、周到,上岗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按作业标准规范服务。
4、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记录,根据物业管理需要分类分项建立台帐,包括:
(1)物料消耗台帐。
(2)管理服务台帐。
(3)治安消防台帐。
(4)业务学习台帐。
(5)职工教育台帐。
(6)业主投诉及处置台帐等。
5、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具体情况,拟修订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6、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满负荷”工作,运行出台适应本物业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辅以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对不胜任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更换。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七、结算方式
自成交供应商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的最后10天支付当季费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组成的评委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15、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评审步骤
1.评审步骤规定: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打分结束后再进入商务标的开标评审。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磋商响应供就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阶段: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阶段: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告知所有供应商二次(最终)报价,并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集体给出最终报价,同时最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
第五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
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5.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6.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7.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综合评分评审因素
第一 技术磋商响应评审:(技术标70分)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企业资信 (47分) |
企业相关认证证书 |
9分 |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2、供应商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3、供应商通过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
企业相关经营许可证 |
15分 |
1、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3、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
|
企业业绩和业主评价 |
6分 |
供应商自2017年10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以来在承接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业绩并受到业主表彰或取得良好评价,有1项得3分、有2项得满分6分,同一项目业绩不累计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业主表彰证明或良好评价证明) |
|
项目人员资格证书 |
12分 |
1、安保服务人员3名,年龄均在50周岁及以下,且均具有保安从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不满要求不得分;其中至少有一位安保人员具有物业管理员证书的另得3分。 2、食堂服务人员1名,具有厨师证和健康证的,得3分,没有或不全不得分; 3、保洁服务人员2名,年龄均在50周岁及以下,得3分;年龄超过50周岁的不得分; 4、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20年11月)。没有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
企业社会贡献 |
5分 |
供应商具有为社会做出过特殊贡献,参与过公益活动等优良行为的,由评委酌情打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实施方案 (23分) |
服务承诺 |
5分 |
供应商提供各项物业服务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内容满足本项目综合物业服务实施要求的;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承诺内容优秀得3-5分,一般得1-3分,较差得0-1分;最高5分; |
物业管理方案 |
15分 |
管理方案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服务;服务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秀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较差得0-5分;最高15分; |
|
到期配合承诺 |
3分 |
供应商提供《物业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秀得2-3分,一般得1-2分,较差得0-1分;最高3分; |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评委依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 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评审:(价格标30分)
【特别提醒】磋商小组认为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现场二次(最终)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本项目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万元/年,超过该限价作无效磋商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响应最终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30%×100
第三 评标磋商时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评标磋商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评标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磋商报告。
第四 对落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监狱和戒毒所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服务要求、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0.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况。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了采购预算,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位于南通市主城区,人民路与工农路交汇处。中心占地面积约2000㎡,建筑总面积约3600㎡。
第二章 服务范围、具体要求
第三条 物业管理与服务内容
1、保洁
(l)外部场地的卫生保洁;
(2)所有楼宇内部公共区域的保洁(楼梯、电梯、大厅、走廊、卫生间等);
(3)活动场所和办公区域(含前楼1-2层过道、3-5层和后楼1-2层)的管理及保洁。
2、安保
全面负责单位的门卫管理(24小时)、治安巡逻、车辆停放、突发事故处理、消防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食堂
(1)做好食堂中午工作餐
(2)做好食堂的管理、清洁等各项服务。
4、其它属于保洁、安保和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四条 服务要求
(一)保洁操作规范要求
1、负责提供保洁所需设备及常用耗材(如垃圾袋、洗涤剂、洗手液等)。
2、室外地面(广场、停车场、花圃、平台、楼顶天台等)。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粘附物;沙井、明沟内无杂物、路牙无杂草。
(l)每天两次,对室外地面、花圃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
(2)每天上班时间间隔一小时巡回保洁一次。
(3)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在1小时内冲刷、清理干净。如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清除。
(4)果皮箱、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洗刷一次。
(5)沙井、明沟隔日揭开铁篦盖板彻底清理一次。
(6)随时用水冲洗地面、墙面。
3、室内公共地面
地面清洁要求: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墙角无蜘蛛网。
(l)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地面,随时提供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
(2)清洁大厅内各种装饰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3)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4)清倒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每月擦抹灯具、风口、消防指示灯一次。
(5)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剂冲刷一次。
(6)擦拭大厅玻璃,并随时清刮玻璃。
(7)灯线盒、踢脚线做到干净、界面无灰尘。
4、卫生间
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清洁。
(1)冲洗大小便器,放置卫生球,夹出小便器内烟头等杂物。
(2)用洁厕剂洗刷大小便器。
(3)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
(4)保持镜面、窗玻璃干净。
(5)清洗垃圾桶和烟灰缸,并内外擦干。
(6)保持地面清洁干爽。
(7)喷适量香水或空气清新剂,或直接用杀菌清洁剂彻底地对卫生间进行清洁。
(8)保持洗手台面及台下、水龙头开关干爽洁净。
5、楼内墙面(2米以下部分):
目视内墙面干净无污迹,清洗后,用纸巾擦拭墙面无明显污染。
6、楼层楼道
楼道清洁要达到: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
(l)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清洁一次。
(2)每月对污迹较重的地面彻底清刷一次。
(3)每半月清洁踢脚线一次。
7、玻璃清洁
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痕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
(1)随时保证玻璃干净明亮,特别是大厅玻璃。
(2)大厅玻璃高空清洁1月进行1次、其他玻璃至少每周清洁一次。
8、火灾发生时的处理
(l)根据火情,有组织有计划的疏散转移;
(2)加强易燃易爆清洁物品的管理工作;
(3)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及时清理现场。
9、其它
(l)有上级领导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内)通知履约方,履约方根据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2)如单位设备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履约方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二)安保服务质量目标及规范要求
1、质量目标
(1)依照行业标准,根据单位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单位财产和人员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安保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2、服务要求
(1)自行配备门卫值勤、安全巡逻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等。
(2)负责单位的门卫工作,认真管理好进出单位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
(3)工作时应着统一服装及标志。
(4)坚持文明执勤、文明上岗。上岗人员要仪表整洁卫生,站岗姿势要端正规范,指挥车辆动作要准确、标准,执勤语言要文明
(5)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内部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6)要加强值班,建立文明值班室。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不聚众喝酒,不干私活会客。
(7)夜间每2小时必须巡查一次。
(8)在8:30-17:00确保2名安保人员在岗。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l)负责提供派驻安保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派驻值勤的安保人员须持有专业上岗证。
(2)从单位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日常安保队伍管理必须规范化。
(4)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更换队员时,应提前三天告知,并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4、人员素质要求
(l)派驻的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派驻的安保人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条件:原则上具有高中(含职高)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为佳,年龄22-50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
(3)派驻的安保人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过不少于24课时的岗前专业培训,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工作衔接要求
(l)及时与单位分管综合治理的领导沟通,每星期一次口头汇报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2)做好详细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3)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三)食堂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编制采购需求,配合食堂管理员采购各类食品。
(2)工作餐(午餐):大荤1道,小荤2个,蔬菜1个,以及米饭与汤,要求每日不同菜,口味佳。
(3)负责食堂卫生,包括菜肴清洗、餐厅卫生、操作间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以及各类厨房设备使用与保养 。
(4本项服务不含所有食品、菜金、水电、调料等一切非服务人员成本费用。
(4物业管理人员要求
必须满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所有人员必须在就业年龄段。
1、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6人,保安服务人员3人,保洁服务人员2人,食堂服务人员1人。
2、保安人员:素质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持证上岗。
3、保洁人员:身体健康,自身喜爱整洁,年龄50周岁以下;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懂得一定的清洁卫生知识,并能基本掌握常见各类污垢的清除技能和特殊场所的卫生清扫办法。
4、食堂人员:厨师1人,厨师年龄45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健康证,厨师具备二级厨师等级以上证书。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期限
第五条 本次物业管理期限为 叁 年 ,即从 202 年 月 日至 202 年 月 日。以后年度在除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增资因素以外不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如双方自愿,经南通市财政局批准,可续签合同。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本方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的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管理计划。
5、对乙方的管理计划以外的活动进行审核。
6、向乙方提供安全的办公用房、办公桌椅、文件橱柜等。
7、根据需要可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
8、协调、处理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3、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监督。
6、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乙方工作人员应爱护大楼内各种设备,注意节水节电。在服务中给甲方设施、物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因自身责任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元/年(¥ )。
支付方式为:自乙方正式入驻后开始计算付款周期。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的最后10天支付当季费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用工政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保险基数等),物业服务费用则作相应调整,双方商定后订立《补充协议》。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其它
第九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二条 甲方如需增加服务内容(或者提高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根据投标书中的费用和测算依据相应增加,并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物业管理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由甲方向乙方逐步办理接验手续。
第十六条 《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 9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采购处、采购中心各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及政府指令性要求,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不得向对方提出赔(补)偿要求,并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格式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响应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格式要求,可参见附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企业财务状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文件”所涉及到的复印件、扫描件请务必复印、打印清楚,因资料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技术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企业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2、企业相关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
4、项目人员资格证书
5、企业特殊社会贡献证明
6、企业服务承诺函
7、物业管理方案
8、物业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3、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响应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
对应响应文件填写:技术响应文件
对应响应文件填写:商务报价响应文件
(资格后审)
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A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单独密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活动进行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人员安排 |
姓名 |
性别 |
所学 专业 |
现任职务 及职称 |
拟管理范围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
…… |
||||||
保洁人员 |
||||||
…… |
||||||
安保人员 |
||||||
…… |
||||||
食堂人员 |
||||||
…… |
||||||
合计 |
备注:由于无法知道能否中标,除项目负责人可确定外,其他人员可注明待招(如保洁约*人),但必须有合计数;
6、廉洁承诺书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
为确保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招标、签约、履约等)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合作关系,我公司特作以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损害国家和贵单位利益。
2不向中心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提供任何礼金、礼品和回扣。
3不以任何形式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和变相提供任何便利或好处。
4不与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有任何工作以外交往。
5不得通过任何人请求中心工作人员、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予以任何照顾。
6不宴请中心工作人员。
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有权采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终止采购合作、追究相关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措施。
本承诺构成我公司与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签订的所有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合同另有约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承诺一经作出,始终有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B商务报价标(单独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同意贵方将磋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的处理。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二○二一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磋商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技 技术、商务付款条件 |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接受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2)磋商响应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
(3)最终(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
3、磋商响应报价(第二次)总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磋商报价(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技 技术、商务付款条件 |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接受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2)磋商响应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
(3)最终(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
4、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序 号 |
项 目 |
数量 |
月工资(元/人) |
合计 (元/年) |
备 注 |
|
(一) |
人员工资 |
安保员 |
||||
保洁员 |
||||||
食堂人员 |
||||||
小 计 |
||||||
(二) |
福利 |
员工福利 |
||||
社保(基数 元/月) |
||||||
小 计 |
||||||
(三) |
运营费 |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附明细) |
||||
保洁费用 |
||||||
服装 |
||||||
…… |
||||||
运营费用合计 |
||||||
(四) |
利润 |
|||||
(五) |
税金 |
|||||
…… |
||||||
合 计 |
物业费报价: |
注:表格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_____________(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日期: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