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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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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53

一、 招标项目编号:ZM2020-ZFCG-TX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6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6日下午13: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丹霞

联系电话:0573-88119200

传真:0573-88119200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2、采购人名称: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丽莉

联系电话: 0573-88131103

传真:/

地址:桐乡市世纪大道1369号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340.7 KB

秀洲区妇保院保洁项目招标文件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编号: ZM2020-ZFCG-TX07

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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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2020-ZFCG-TX07

   项目名称: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配备人数

备注

1

厨师长

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资格证

6:30——13:00

1人

2

早点师/切配

5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点心师等级证书

5:30——13:00

1人

3

服务员

要求45周岁(含)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

6:30——14:00

1人

4

帮工

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5:30—13:30

1人

5

做晚餐

10多人的晚餐

15:00—18:00

1人

可由以上人员兼职,但应具有相应工作能力。

合计

5人

固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4人

采购需求(概述):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6日 13: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传    真: 0573-88119200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丹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8119200

    质疑联系人: 朱强飞  

    质疑联系方式:  1515736919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工作日正常情况下的就餐人数在70人左右;根据公务接待要求,提供包厢就餐服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提供临时用餐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年。

三、服务内容:

1、投标人负责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1)食堂餐厅。保障工作人员的早、中两餐的就餐(周末及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做好就餐人员刷卡服务。早餐就餐时间为:07:30-8:30,中餐就餐时间为:11:30-12:30;就餐时间如需调整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2)根据需要提供临时性用餐及包厢服务。

(3)以上服务供应如果需要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协商调整。

(4)各种原因引起的加班、包厢,不另行增加费用。

2、其他: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做好每日的成本核算工作;做好食堂器具的维修保养;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四、服务菜品:

早餐:

(1)每天必备:白粥、咸蛋、白煮蛋、豆浆、花生米、咸菜(豆角)、榨菜(腐乳)

(2)每天轮换:八宝粥、红豆粥、小米粥、荷包蛋、大馄饨、小馄饨、阳春面、咸菜肉丝面、爆鱼面、河虾面、粽子、肉包、豆沙包、咸菜包、馒头、炒米线、虾仁炒饭、咸菜肉丝炒饭

中餐:三荤、三素、一汤

五、人员配备方面

1、为保证餐厅和包厢的菜肴品种、质量,中标单位必须选派高水平的厨师和点心师,服务人数与就餐人数配备比例合理。实际服务人数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并按照就餐情况配备应急备勤工作人员,特殊情况备勤工作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达。食堂固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4人的要求。

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

3、中标单位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甲方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证件。

4、具体人员配备要求如下(参考要求):

序号

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配备人数

备注

1

厨师长

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资格证

6:30——13:00

1人

2

早点师/切配

5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点心师等级证书

5:30——13:00

1人

3

服务员

要求45周岁(含)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

6:30——14:00

1人

4

帮工

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5:30——13:30

1人

5

做晚餐

10多人的晚餐

15:00——18:00

1人

可由以上人员兼职,但应具有相应工作能力。

总合计

5人

5、员工中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6、如中途调整人员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A级餐饮服务标准订立服务规程。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需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执行。

(7)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招标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 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就餐人员必须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9)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10)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七、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招标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招标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剪指甲。

(5)食品原料的采购

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招标人委托投标人采购,价格由招标人负责监管,并由双方共同验收。

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无证产品。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招标人处理。

(6)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1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食堂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制作好的菜肴按招标人规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检查。投标人要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12)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保持食堂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投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招标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投标人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投标人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13)投标人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4)投标人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招标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八、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对投标人考核,总分100分,两项考核各计50%。

(1)招标人对投标人管理服务采用《食堂餐饮服务考核细则》考核,每季度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采用百分制,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2)招标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投标人食堂烹饪、卫生、安全、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详见《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2、考核结果应用。

预算价的8%作为季度考核奖(按4个季度平均考核4次),季度考核得分不低于80分的,给予全额当季考核奖金,低于80分按分值折算(如70分给予当季70%季度考核奖),如连续两个季度考评分为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投标人在考核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没收当季考核奖,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注:考核奖为预算价300000元的8%即24000元包含在合同款内,不另外计算。)

九、中标服务费: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7000元整。

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收款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户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账号: 563009050018010119191

7、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附表1

食堂餐饮服务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评分

内容

评分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一)

组织

管理

15分

团队合作:员工团结,互相协作;能及时、良好地进行内部沟通;共同完成保障任务,提升技能与理念,提升个人素养。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3

员工职业技能:上岗前应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重要岗位需具备相应证书。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1

员工健康:每年体检,健康证及时更新、上墙。

每处不符扣1分

3

工作纪律: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不擅自脱岗,在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规定时间上班和下班。

每处不符扣2分

5

仪容仪表:着装、发型整洁;佩戴工帽、口罩、手套等;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等。

每处不符扣1分

3

文明礼貌:使用礼貌用语;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搭讪,不挑衅、取笑或辱骂就餐者,避免与就餐者发生口角。

每处不符扣1分

2

(二)

菜品

服务

20分

工作餐菜品数量:不低于甲方要求;样式及时更新,一个月内保持10%品种不重样、1个面点新品种。

每处不符扣1分

3

工作餐菜品质量:新鲜、可口;无发黄、焦糊、不符合营养的搭配等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4

桌餐菜品质量:符合“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搭配合理;按要求及时、有序出餐,满足用餐需求。

每处不符扣1分

3

供餐持续性和及时性:掌握供餐速度,不断供;避免用餐人员长时间的等待和排队。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饭菜保温:售餐台保温设备提前开启,温度不低于75度;开餐前5-10分钟出餐;荤菜及时放入保温柜,设置温度不低于90度。

每处不符扣1分

2

大餐厅服务:桌面及时补充餐巾纸、牙签、桌布等;调料台物品及时补充。

每处不符扣1分

2

包厢服务:提前做好地面、桌面、台面等卫生;提前做好摆台和餐前各项准备;热情、及时、有序做好餐中服务;保障好客餐任务,无投诉。

每处不符扣2分

2

服务态度:公平对待每一位用餐人;适当满足用餐个性化需求;杜绝打人情菜,少、漏刷钱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2

(三)

经济

指标

10分

原材料采购:以不浪费为原则,结合零散与定点的配送方式,提出合理的采购需求,适当、及时调整各类原材料的采购。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做好刷卡服务管理;刷卡情况日清月结,账目清晰;认真做好结算(含餐券),不产生多、错、漏刷。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价格:按甲方要求定价方式,制定合理价格;明码售卖。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准确记录进货清单,每月及时、准确完成报表,并报甲方;做好包厢相关审批和菜单的台账。

每处不符扣1分

2

能耗:遵守节能减排规定;电灯于营业开始时全面开启,营业结束时逐步关闭;节约用水,无常流水常明灯现象

每处不符扣1分

2

(四)

仓储

管理

10分

原材料验收:明确采购与管理责任制,入库应由厨师签字确认;如实按采购金额和数量进行入库登记;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

每处不符扣1分

2

原材料储存:按不同种类,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等储存条件,分区存放;帐物相一致;按仓库内标线摆放。

每处不符扣1分

2

原材料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按需出库;制定物品领用的相关规定,如用量、用时;规范领用手续,如相关责任人签字等。

每处不符扣1分

1

仓库报表:账目清晰、准确,如实记录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入库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实记录出库情况,实时反应生产情况;每日清点和整理,定期盘存并报备甲方。

每处不符扣1分

2

仓库分类:按物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区分管理;仓库保持整洁卫生。

每处不符扣1分

2

消杀用品:杀虫剂、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害化学制品需专人专柜专管,并做好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或接触。

每处不符扣1分

1

(五)

食品安全与

卫生20分

切配区:蔬菜、肉类使用不同的砧板、刀具;按标准切配。

每处不符扣1分

2

半成品保存(含洗切后的原材料):按品类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每处不符扣1分

2

成品保存:分开储存;注明保质期;隔夜存放,需密封后冷藏;短时存放,需防尘。

每处不符扣1分

2

碗盘餐具清洁:洗消要求“一洗二刷三冲四消五保洁”,抽检或普检干净合格;分区清洁;按标识摆放并做防尘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每处不符扣1分

2

再加工:半成品或成品冷藏后必须热加工。

每处不符扣1分

2

留样:配备留样专用容器;每样食品按要求留样,并记录,每样不少于100g,留样不少于48小时。

每处不符扣1分

2

用水:自制饮品用水需用经煮沸的开水或可直接饮用的水;制作食用冰的用水、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水净化设备处理。

每处不符扣1分

2

未经许可,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在分值内酌情扣分

2

发生食物中出现异物、食物出品检验不合格等现象。

每次扣4分

4

(六)

环境卫生14分

就餐区:就餐人员离位及时清理桌面、地面油污、汤水、杂物等;及时清理垃圾桶;闭餐2小时内完成全部清洁工作。

每处不符扣2分

3

售餐区:闭餐后、开餐前及时清理售餐台,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结算台/收银台及时清理,保持无油污、水渍,物品摆放整齐;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做到无苍蝇。

每处不符扣2分

2

包厢:餐后及时清理;客人到前检查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每处不符扣2分

2

后厨:保持台面、货架、地面整洁干净;使用后及时清洁,台面、货架等无油污、水渍、灰尘,地面无积水、油污;排水沟每日疏通清理;闭餐后2小时内做完全部清洁工作。每周进行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每处不符扣2分

3

收餐区:餐具分类回收摆放;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控制收餐噪音;餐具回收箱框整齐摆放,每日清洁无油污、异味。

每处不符扣1分

2

垃圾处理:分类;密封;定点存放;走定点通道;日产日清。

2

(七)

消防与

安全生产11分

消防设施设备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每处不符扣1分

2

消防通道不得作其他用途,不得堆放杂物。

每处不符扣2分

2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安排演习和宣传。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模拟演习或专题培训,每次应至少有90%以上的员工参与;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位员工应掌握80%以上消防知识。

每处不符扣2分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设备无人工作;每天检查食堂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每处不符扣2分

2

每日生产结束,关闭后厨水、电、气,关闭门窗,杜绝消防隐患。

每处不符扣1分

2

做好危险警告标志及防范措施。

每处不符扣1分

1

得分

以上共七大类;累计扣分或加分不超过该大类的分值;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得分的50%计入总分。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附表2

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20 年第 季度

为了能更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职工就餐感受,请您配合作出客观的评价,以便食堂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谢谢! 本卷满分100分,得分的50%计入总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

意见

菜品

评价

50分

色泽

每项分值各10分。

不满意(0分);一般(1-4分);基本满意(5-8分);满意(9-10分)。

口味

温度

炒菜调剂

品种

卫生

评价

30分

食品

每项分值各6分。

不满意(0分);一般(1-2分);基本满意(3-5分);满意(6分)。

餐具

餐桌椅

餐厅环境

工作服(帽)、口罩穿戴情况

服务

评价

20分

服务态度

每项分值各10分。

不满意(0分);一般(1-4分);基本满意(5-8分);满意(9-10分)。

供应速度

合 计

满分100分。总得分60分及以下为不满意;61-70分为一般;71-80分为基本满意;81-90分为满意;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

九、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招标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2)投标人要为食堂餐饮的服务工作配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圆满完成任务。

(4)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招标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招标人保证投标人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食堂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投标人正常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投标人正常开展服务。

(6)劳动管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投标人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投标人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年龄、从事岗位、职称)等报招标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招标人审查合格方可录用。

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7)员工工资、保险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奖金福利均由投标人发放。

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

其他保险及费用: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所有相关的其他保险及相关费用。所有涉及的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投标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其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8)禁止事项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投标人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投标人不得在食堂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招标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食堂区域对招标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未获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食堂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等物品。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之后每季度一结,付款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20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M2020-ZFCG-TX07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元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

最高投标报价:30万元 ;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报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保证金:无

6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8

投标文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三部份组成。

1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6日13点30分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6日13点30分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吉云路102号)

17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18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19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0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

2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23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

一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2.7“★”系核心设备。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为预算价。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特别说明:

8.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2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质疑和投诉

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9.4 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公告

1.2招标需求

1.3投标人须知

1.4合同主要条款

1.5评标办法及标准

1.6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

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所有内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

2.存在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

3.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文件:

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

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

1.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4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合一的无需提供)(盖单位公章);

1.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7提供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1.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材料。

2.技术商务文件:

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4);

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

2.3本项目总体理解、实施方案、组织计划等;

2.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7)

2.5同类案例证明(附件8)

2.6服务承诺(附件9);

2.7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3.报价文件:

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0);

3.2报价一览表(附件11)。

3.3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网页证明(开标前一周内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 http://xwqy.gsxt.gov.cn/)(附件12)(如有);

3.4提供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应证明(盖单位公章)(附件13)(如有);

3.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管理、设备、人员、耗材、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文件中凡要求盖章、签字处均须由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应写单位全称。

3.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报价文件”字样和“正本”或“副本”字样。

4. 投标文件须打印、复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提倡双面打印或复印),副本可复印。

5. 投标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内容应当一致,并以正本为准。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 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装订,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其中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包装,并在投标文件外包装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或 “报价文件”字样,且在封口盖章或签字。

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提交地点送达投标文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标记和密封的;

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2.4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报名的;

2.5投标人以邮寄等其他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采购单位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资格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所列内容的;

1.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或原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1.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2.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

2.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规定份数的;

2.4技术商务文件缺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

2.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2.6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2.7技术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2.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

2.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3.2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3.3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的;

4.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4.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

4.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

4.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4.6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4.7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报价的;

4.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4.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1.开标准备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2. 开标程序

2.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2.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4.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进行验证、拆封、唱标;

2.5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6 验证;

2.6.1 招标人对投标人以下资料进行查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2.6.2 验证结束前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退还其投标文件;

2.7 拆封

2.7.1 通过验证的投标人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的,拆封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外包装,清点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退还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2.7.2 通过验证的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拆封,予以退还。

2.8 审查资格文件、评审技术商务文件

2.8.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的,对无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不拆封,当场退还并签字确认,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8.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只拆封存档,不唱标。

2.9 宣布技术商务评审结果

主持人公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名单及不通过原因;技术商务文件无效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技术商务评审结果。

2.10 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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