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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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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龙镇社区便民食堂承包经营权邀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详情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龙镇社区便民食堂承包经营权邀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1-06 10:13

为进一步完善龙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更好地服务社区群众,提升我社区后勤服务水平,规范社区食堂经营行为,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公开对龙镇社区便民食堂进行招标。

一、便民食堂情况介绍

龙镇社区便民食堂地处前锋区永前大道443号,面积约80㎡,厨具、餐桌椅等设施设备齐全,基础装修完善。

二、招标原则

1、遵守依法治理,民主管理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承包年限、经营范围

1、此次招标的承包经营权为1年。

2、经营范围:面向广大市民,可对外开放。

四、投标人条件及资料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如有隐瞒取消其经营资质)。

2、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公民,承包人具有相关食堂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食堂管理工作证明)。

4、按要求向招标方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交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凭转账回执单进行报名。

户?fontface="仿宋">名: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龙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

账?fontface="仿宋">号:51001748645051502377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需提供身份证明(如为委托,须提供委托书)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龙镇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联系电话:15700501560。

六、投标时间

时间:2021年1月18日10:00??span>

地点:龙镇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会议室。

七、主要招标条款

1、按食堂服务承包协议经营和管理。

2、投标人与承包人应为同一主体,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营业执照等与食堂经营相关资质。

3、投标实行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方(龙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交纳中标金额(即承包费),承包费按年交纳,每年承包费一次性交纳;同时向龙镇社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转为物质保证(承包期满,按照食堂服务承包协议约定由龙镇社区退还承包人),并与龙镇社区签订食堂服务承包协议。

4、投标形式采取现场举牌明标,每次举牌明标价格增加不少于200元。食堂的标底价格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起标,以最高价格中标。在招标过程中,故意扰乱招标秩序的投标者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交清承包费和安全风险押金并签订食堂服务承包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不予退还。由招标方另行组织重新招标确定。开标后,未中标者在招投标过程中,无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投标者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即全额退还。

龙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