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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湖北省荆州监狱2021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湖北省荆州监狱2021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12:00| 发布单位: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JZCX-ZFCG-12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21654号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荆州监狱2021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南湖中央花园购物中心A区1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6.1(%)

服务类

名称:湖北省荆州监狱2021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物资主要有大米、食用油、牛奶、酸奶等,货物以提货券形式供应。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涛,李拧,成继强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1-06

2、评审地点: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方支付。

2、收费金额:1.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金额:价值上浮率6.1%
2.成交人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3.公告网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荆州监狱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李路三号

联系方式:0716—8086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联系方式:0716-8279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

电 话:13997580713

  • 民警职工福利采购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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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1 年度民警职工 福利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ZCX-ZFCG-1204 项目名称: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1 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二次) 采 购 人:湖北省荆州监狱 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02 第二章 磋商须知············································································05 第三章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14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17 第五章 合同书式···········································································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1 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X-ZFCG-1204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21654 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1 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9.8 万元 6、最高限价:179.8 万元 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物资主要有大米、食用油、牛奶、酸奶 等,货物以提货券形式供应。(详细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8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 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 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 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③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4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 名 称:湖北省荆州监狱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李路三号 联系方式:湖北省荆州监狱采购办 0716—8086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440 号 联系方式:陈思思 0716-8279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 电 话:13997580713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1 年度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二次) 2 项目编号 JZCX-ZFCG-1204 3 采购人 名称:湖北省荆州监狱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李路三号 联系人:湖北省荆州监狱采购办 联系方式:0716—8086875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5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6 代理机构 名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440 号 联系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13997580713 电子邮箱:287300433@qq.com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否 8 价格扣除比例 10% 9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价格扣除比例 3% 7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 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 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 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 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 章。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 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 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8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收费标准的 80%,代理费为:1.7 万元,代理服务费及评标相关等费用由成 交人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评标相关等费用据实结算)。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 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 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 订和封装。 5.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 绝其补充和磋商。 5.5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 3)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4)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8);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9); 9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0)。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6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 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 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 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 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 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提供纸质文件) 12.2 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胶 装成册。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代理 机构。 10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 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 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 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 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 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 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 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 本章第 3 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 别进行磋商。 18.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 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 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11 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 磋商小组。 18.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 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 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 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满足。 18.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 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 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 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 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 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 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 12 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 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 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6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 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 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 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 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 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 13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 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 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 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 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 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 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 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 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 14 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29.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 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 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15 第三章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一、供货方式 具体人数以合同签订的实际发放提货券人数为准,货物以提货券形式供应。 提货券应明确标明券面金额、物品种类、有效期、使用要求等相关说明。提货券 有效期至少在 6个月以上,提货券享有等值现金的全部权益,有权参加供应商举 办的让利、抽奖、积分等各种优惠活动,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发放提货券。 二、供货质量要求 1、大米:优质大米,一线品牌,符合二级及以上标准,并有 SC 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各连锁超市均由销售。 2、食用油:一线品牌,一级食用油,非转基因,并有 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各连锁超市均由销售。 3、酸奶、牛奶:一线品牌,并有 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各连锁超市均有销 售。 4、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三、商务要求 1、在项目所在地所有网点均可提货; 2、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 3、具备方便的停车位; 4、采购的所有产品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5、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及退休、生育、结婚慰问等零星福利采购需及时送 货结算(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所有事宜以磋商响应人为主体,磋商响应人无权转让。 四、其他说明 1、福利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及退休、生育、结婚 慰问等零星福利采购。 2、选择公司实力雄厚、经营稳固,在荆州市至少经营五年以上;公司销售 网点覆盖面能够满足我监会员提货便捷,在现有普通商品销售价格上,不违反市 场竞争原则,愿意为我方会员让利。 3、质量:物资参考品牌优选或达到参考品牌同类标准,其它物资符合国家 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行业标准)。 4、合同结算金额均按实际发放的民警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乘以各类货物 预算标准金额计算,合同签订后,分节日分次发放,分次结算。 5、实际供货以合同约定为准。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 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评分30分,商务评价30分,技术评 价40分。 2. 报价部分(3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 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 商务部分(30 分)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 及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 情况等相关内容 4. 技术评价(40 分) 磋商小组根据具体的技术要求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17 评分标准 项目 评标分项 分数 评分要求 商务 部分 30 分 企业荣誉 4 供应商获得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累计最高得 4 分(提供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地化服务 8 为保证产品新鲜,在项目所在地有仓库或者服务点,得 8分, 没有得 0 分(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发票或房产证复印件 等有效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 18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7 年 1 月至今) 类似业绩,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每提供 1个得 3 分,累计最高得 18 分(注:提 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技术 部分 40 分 质量保障 12 1、供应商提供的大米、食用油、酸奶、牛奶全部满足本磋商 文件中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的具体要求)的得 10 分,一项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供货产品提供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的得 2 分。 本项满分 12 分。 有效期 10 供应商对提货券的有效期进行承诺,至少承诺 6 个月,有效 期按时间长短进行排名,时间最长得 10 分,其他按名次依次 扣 2 分,扣完为止。有效期不足 6 个月得 0 分。 服务承诺 14 1、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的营业网点每提供 1 个得 2分,最多 得 8 分(须提供网点相关证明资料,所有网点必须承诺均可 提货,否则不得分); 2、承诺在其他地区营业网点均可提货的得 3 分。 3、承诺营业网点可以免费停车的得 3 分。 本项满分 14 分。 人员配置 4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负责人,并承诺不更换专项负 责人的得 4 分,其他得 0 分。 磋商 报价 30 分 磋商报价 (价值上浮率%) 30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价值上浮率报价高价 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值上浮率报价最 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报价/评标基准价)*30*100%,评标基准价(价值上浮率) 为有效报价最高价,价值上浮率报价≥0%,价值上浮率报价 <0%的作无效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18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 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见 第六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计 100 最终得分 19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 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 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 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20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 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2 目 录 23 附件 1 磋 商 书 致: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 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两份。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 3)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4)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8);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 件 9)。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 10)。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24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25 附件 2 报价组成情况表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1 湖北省荆州监狱 2020 年民警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2 大写(价值上浮率):百分之 小写(%): 备注: 1、大小写必须一致。 2、本项目采用价值上浮率进行报价,价值上浮率报价≥0%,价值上浮率报价< 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报价必须含货物、运输、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 运输等其它费用。 4、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6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价值上浮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27 附件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资 格 性 检 查 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食 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 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 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 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 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 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 询的主体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见附件 10 前期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符 合 性 检 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印章 采购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服务符合 ”第三章采购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要求 报价是否有效 只有一个有效的价值上浮率报价且不低于 0% 交货期、质保期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 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8 附件 5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 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 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9 附件 6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30 附件 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 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2019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 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2019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1 附件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32 附件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有不实情况,依法接受相应的处 罚。 竞争性磋商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33 附件 10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34 附件 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3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 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300 ≥100 ≥10 <10 36 附件 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7 附件 11-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联系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13997580713 四、报价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3. 商务部分(30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目 录 附件1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