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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01-07 19:24:06.0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125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1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河南省赫洲泰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县新集镇东明路650,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批/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扶元华、冯玲、李小凤 (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700.00元。
收费金额:9,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县公安局
地址:新县蔡庄政法小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37619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恒大名都12号楼20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6-85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6-859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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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125

采 购 人:新县公安

采购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2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26

一、投 标 函 28

二、第 轮磋商报价一览表 29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31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六、投标承诺函 34

七、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35

八、供应商认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的各项资料 36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十一、质量承诺书 39

十二、其他资料 4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xinxian.xyggzyjy.cn)”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125

2、项目名称: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3901.90元

5、采购需求: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1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供货到位、并验收完毕。

7、交货地点: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3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xinxian.xyggzyjy.cn)”网站。

3、方式:

3.1投标人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xinxian.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的“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请投标企业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YTF 格式)1 份(U 盘介质),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县公安局     

地  址:新县蔡庄政法小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37619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恒大名都12号楼20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6-85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6-8598999

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2980510

监督单位:中共新县公安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6-2727739

2020年12月24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采购单位

新县公安局

1.2

代理机构

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1.4

交货地点

新县(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6

预算金额

人民币653901.90元。

1.7

采购内容

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1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到位、并验收完毕

1.9

质保期

3年

2.0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2.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2.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5时00分

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2.4

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2.5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

2.6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做投标承诺

2.7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证明资料

2017年12月以来。

2.8

签字或盖章

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章时,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为准。

2.9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2.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和非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打开软件后在右上角菜单内领取。

3.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无法进行电子签章/签名,投标人可将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纸质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标一览表报价将作为电子开标的唱标依据。

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和*.NXYTF格式)时,请使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数字证书。

3.0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正本壹份(*.XY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壹份(*.NXYTF格式)。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1

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并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2、密封袋除应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之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3.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地点递交给采购人。

3.3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1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4

电子响应文件 U 盘、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3.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3.6

磋商程序

见磋商文件磋商程序

3.7

磋商小组的

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相关专家2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开标当天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3.8

是否授权磋商专家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3.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4.0

成交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取执行

4.1

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中标后转包或分包。

4.2

标前会及现场

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标前会,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4.3

招标控制价

653901.90元人民币;

注: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4

成交公告

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标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4.5

成交通知书

成交公告期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到期成交供应商不签订合同又没有合理书面说明,视同放弃中标。

4.7

其他

如磋商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正文为准。

磋商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1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预算金额:人民币653901.90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供货到位、并验收完毕

1.6交货地点: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保期:3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合格的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招标人在考察期间的一切费用。

3.2 中标与不中标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5.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3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 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

7、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 投标函;

二、磋商报价一览表;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承诺函

七、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的各项资料;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质量承诺书

十二、其他资料

9、磋商截止时间

9.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9.2磋商截止时间止,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少于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补充、撤回

在规定时间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有权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补充、撤回磋商文件。该修正、补充、撤回磋商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修正、补充、撤回磋商文件将提供给所有供应商。

11、竞争性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将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价格。包括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供应价、运输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质检费、税务以及本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11.2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磋商报价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综合标评审得分为评审标准,价格得分以二轮磋商报价为准。

12、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13、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做投标承诺。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4.2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开始计算60日历天。若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此时投标单位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单位若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单位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15、响应文件的编制

1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表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磋商有效期、质保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4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件、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件为准。

16、响应文件的形式

1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

(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的CA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 印章。

2、纸质响应文件

(1)投标方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方可以按自身需要进行扩充和说明,所表达的内容要实质性反映投标价格和货物情况。

(2)响应文件应用A4纸张,打印和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内容齐全,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上传响应文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雷同性(包括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7.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17.2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应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未按本章第17.1项或第17.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7.4 电子响应文件的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17.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件、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18、磋商时间和地点

18.1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本章规定的交验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18.2开标开始后,供应商必须凭制作响应文件所用的供应商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依据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为准。电子响应文件、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均出现问题,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19、磋商程序

19.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各投标单位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各供应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声唱标顺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现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第一轮磋商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

(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19.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导入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没有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0、磋商小组

20.1磋商小组由3人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2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0.3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1、评审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审程序

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2.2 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磋商小组将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

22.4允许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5 磋商小组判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2.6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资质、信誉和业绩经验。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

2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2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填写,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供应商资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对供应商的评价

23.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2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完成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

23.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定标原则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5、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采购人发现其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而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或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或在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上述情况,可推荐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

26.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项目,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签定合同

27.1中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到期成交供应商不签订合同又没有合理书面说明,视同放弃中标。

27.2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7.3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对违约方收取成交金额2%的违约金。

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1评审工作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

28.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响应将会被拒绝。

28.3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磋商开始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8.4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

29、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或服务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30、投诉

投标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采购内容及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9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 中

暂估价

1

03B001

办公桌

1、型号:1800*900

2

2

03B073

中号办公桌

1、型号:1400mm*700mm

3

3

03B002

小办公桌

1、型号:1200*600

11

4

03B003

老板桌

1、型号:2000*800*800

1

5

03B005

会议桌

1、型号:4500*2500*800

1

6

03B006

小会议桌

1、型号:3600*1800*800

2

7

03B007

茶水柜

1、型号:800*400*800

10

8

03B008

十人餐桌

1、型号:实木直径1.5m

1

9

03B009

餐桌转盘

1、型号:实木直径1.0m

1

10

03B010

民警餐椅

1、型号:实木柚木

10

11

03B011

拘留人餐桌

1、型号:连体不锈钢套装

12

12

03B012

办公椅

1、型号:不锈钢架皮质

35

13

03B036

网络办公桌

1、型号:网络办公桌

1

14

03B013

电教室桌椅

1、木质桌椅

20

15

03B016

长沙发

1、型号:三人位

6

16

03B095

长沙发

1、型号:单人位

2

17

03B094

茶几

1、型号:120*60

8

18

03B019

老板椅

1、型号:不锈钢架皮质

2

19

03B020

塑料椅

1、塑料椅

100

20

03B021

收纳箱

1、型号:400*500*350

80

21

03B022

装备柜

1、型号:铁皮1.0mm

6

22

03B023

民警衣柜

1、型号:铁皮1.0mm

4

23

03B024

档案柜

1、型号:铁皮1.0mm

9

24

03B025

便民柜

1、型号:200*50*110cm

1

25

03B026

展示柜

1、型号:木质底座玻璃柜

1

26

03B028

床头柜

1、型号:400*400*450

14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县拘留所办公用品家具厨房设施工程

标段:

第2页 共9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 中

暂估价

27

03B029

洗手台

1、型号:钢制支架大理石工艺

3

28

03B030

镜子

1、镜子

3

29

03B031

书架

1、书架

1

30

03B032

窗帘

1、窗帘

m

48

31

03B033

民警单人床

1、民警单人床

5

32

03B096

民警床垫

1、棕垫

8

33

03B034

民警床上用品

1、民警床上用品

13

34

03B074

拘留人床上用品

1、拘留人床上用品

100

35

03B075

拘留人洗漱用品

1、拘留人洗漱用品

100

36

03B076

被拘人晾衣架

1、被拘人晾衣架

2

37

03B035

老虎凳

1、老虎凳

1

38

03B036

饮水机

1、饮水机

4

39

03B037

身高体重仪

1、身高体重仪

1

40

03B038

拖把池

1、拖把池

3

41

03B039

金属探测仪

1、金属探测仪

1

42

03B040

拘留人食堂灶台

1、拘留人食堂灶台

2

43

03B041

拘留所清真煤气灶

1、拘留所清真煤气灶

1

44

03B042

拘留人清真池

1、拘留人清真池

1

45

03B043

拘留人清真厨具

1、拘留人清真厨具

1

46

03B044

拘留人普通煤气灶

1、拘留人普通煤气灶

1

47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