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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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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11:59| 发布单位: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宜昌市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ZWYC-20FZ-FW62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宜采计备[2020]XM3258号

三、项目名称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云集路29号

中标(成交)金额:86.25(万元)

服务类

名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凤琴,杜艳,杨文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1-06

2、评审地点:宜昌市南玻路19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B1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代理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1.293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评审时间:2021-1-6
3、评审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南玻路19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B101室)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717-6516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南玻路19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B101室

联系方式:0717-6995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 瑜

电 话:0717-6995598

  •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次采购).pdf
  •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采购公告2020-12-08
  •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更正公告2020-12-16
  •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终止公告2020-12-22
  •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12-23
磋商文件 2020/12 招标机构 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WYC-20FZ-FW627 磋商内容: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采 购 人: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一、 总则.................................................................................................................................................... 6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6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10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11 七、其他要求............................................................................................................................................ 12 第三章 采购说明及要求.................................................................................................................................. 13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17 一、磋商步骤............................................................................................................................................ 17 二、评审标准............................................................................................................................................ 19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2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 磋商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20]XM3258 号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受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 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宜昌市南玻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 B101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ZWYC-20FZ-FW627 2、项目名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 86.4 万元/年。其中:戒毒人员伙食保障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 3120 元,以 200 人计算。食堂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24 万元/年(含劳保、服装费等)。食堂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及 日常低耗费用品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食堂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 三章采购说明及要求”) 6、服务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 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磋商文件 2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 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宜昌市南玻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 B101 室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需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 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南玻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 研发楼 B101 室)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 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注:14:3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6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 3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宜昌市兰台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 1 楼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 28 号 联 系 人:王晓华 联系号码:0717-6516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南玻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 B101 室 联 系 人:曾瑜 联系电话:0717-6995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瑜 联系电话:0717-6995598 磋商文件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 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2.2 采购人 名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 28 号 电话:0717-6516953 联系人:王晓华 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南玻路19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B101室 电话:0717-6995598 联系人:曾瑜 2.4 监管部门 名称:宜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 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6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2.7 备选方案 □接受 ☑ 不接受 2.8 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 不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2.9 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10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月6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1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月6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宜昌市南玻路19号兰台科技园研发楼B101室 2.12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 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 家评委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方式 2.13 磋商保证金 / 2.1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5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16 响应文件份数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 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2.17 代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 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 服务费,代理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 构支付。 2.18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 息 户名: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临江支行 开户行号: 1025 2600 7022 帐 号:1807 0702 0920 0106 334 2.19 政府采购项目 验收电话 / 2.20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 认后存档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1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备注: 2.22 监狱企业类型 □小型 ☑ 微型 2.23 残疾人、福利性 企业类型 □小型 ☑ 微型 2.24 价格扣除比例 小型企业:8%、微型企业:10%(取值范围:6%-10%) 磋商文件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2%-3%) 2.25 提疑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 2.26 其他要求 /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2 “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宜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3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 1) 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 缮等。 3.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 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代理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支付标准和方 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磋商文件 7 5.2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5.3 供应商须知 5.4 采购需求 5.5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6 合同主要条款 5.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8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5.9 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 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 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 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 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 8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 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 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1、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 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 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 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 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 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 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 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磋商文件 9 2)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 证明文件。 14.3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 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 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 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6.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适用)。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 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 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适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 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17.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 17.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胶装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 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磋商文件 10 18.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 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适用)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 价一览表”字样。 18.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8.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9.1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 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 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 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准。 21.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22、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 1 人,共计 3 人。 22.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22.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磋商代表 23.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文件 11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5、磋商 25.1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 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 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5.4 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 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 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是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分数与 价格分数的总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 25.5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 报价。 25.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 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7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保密 2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磋商文件 12 2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 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 案。 28.4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 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28.5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 七、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 13 第三章 采购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ZWYC-20FZ-FW627 2、项目名称: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外包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 86.4 万元/年。其中:戒毒人员伙食保障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 3120 元,以 200 人计算。食堂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24 万元/年(含劳保、服装费等)。食堂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及 日常低耗费用品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食堂托管服务 6、服务期:1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就餐人数:200 人左右(就餐人数根据全省收治戒毒人员形势实时调整) 2、服务内容: 2.1、餐点:早餐、中餐、晚餐(具体开餐根据工作时间拟定) 2.2、伙食实物量标准:(1)粮食:15-25 公斤/人/月;(2)蔬菜:8-26 公斤/人/月;(3)肉类: 1.5-2.5 公斤/人/月;(4)蛋鱼虾:1.5-2.5 公斤/人/月;(5)豆制品(以干豆计)或奶类及奶制品: 大豆及豆制品 1-1.5 公斤/人/月,或奶类及奶制品 3 公斤/人/月。 2.3、一日三餐: 早餐:面食一种(应包含馒头、花卷、素菜包、糖包、纯猪肉包等)、稀饭、小菜。每周至少一 次牛奶。 中餐:一荤一素,菜谱自定; 晚餐:一荤一素,菜谱自定。 2.4、节假日餐饮:国家法定节假日需给戒毒人员加餐,而在春节期间的除夕对戒毒人员实行会 餐制度(具体标准可参照我所食堂往年制定的“春节食谱”)。 每周供应一次水果或一盒牛奶,建议每周进行轮换。 磋商文件 14 每周更换菜谱。每周四下午食堂托管单位负责人将下一周菜谱报戒毒所生活卫生科审核,审核通 过后按所报菜谱提供餐饮服务。 3、对外托管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 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5 人,含红案、白案、生案、厨工等各一名,由管理公司根据生 产需要合理配合和分工,确保满足供餐服务需要。供应商须向我所提供从事餐饮服务人员《健康合格 证》并定期参加体检(每年至少一次) (二)规范要求 (1) 管理公司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服从戒毒所的管理,遵守戒毒所规章制度和纪律; (2) 管理公司按戒毒所要求制定针对戒毒所单位的食堂工作规程,并由戒毒所监督执行。 (3)管理公司服务人员需按时完成戒毒所安排的工作。 (4)管理公司服务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统一着装。 (5)管理公司用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6)管理公司所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 戒毒所及国家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7)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8)供应商应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充分保证所有戒毒人员均可用餐,不可出现无餐可用的 情况。 (9)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 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三)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 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管理公司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食品加工设备、 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 磋商文件 15 (2)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加强食堂设备管理,无设备带 病运转现象,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防范工作;做好食堂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生 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赔偿由管理公司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规范:做好人员个人卫生,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服务时不与 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等。 (4)就餐环境、卫生、餐具清洁:餐厅应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无蚊蝇、老鼠、蟑 螂滋生地,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餐具一餐一消毒,餐厅卫生做到一周一小清一个月 一大清,根据戒毒所要求餐具卫生清洁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管理公司负责,并进行处罚及相应 赔偿。 (四)餐点要求 (1)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2)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3)质量:色香味俱全,菜品不得有异物; (4)菜谱:每周更换,每天不得有重复。 (五)食材采购要求 : 管理公司供应的食材应选择应确保进货渠道和采购配送安全,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出 现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 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采购的其它类食品如:油、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定量包装食 品、调味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不得采购三无产品,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 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相关材料。 (六)其它要求 (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 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2)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磋商文件 16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 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包干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 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工工资、管理费、低值易耗品、各种社会保险、交通费、劳动保护用 品费用、税金等)。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需求, 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磋商文件 17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 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的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后,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 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 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磋商文件 18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 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 格分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 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率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类型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计分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 (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磋商文件 19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 资格性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 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 度新成立公司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 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2020年 6—11月)任意 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 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有免税,提供证明材料 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主体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前期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 务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符 合 性 检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章 磋商文件 20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磋商 报价合理; 服务清单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清单一览表的要求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违法违规行为 无磋商文件中的任一情形 磋商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要求到达现场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 21 评分标准 磋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商务 部分 40分 体系认证 3分 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以上证书须 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 15分 须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获得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一个加 3分,本项最多 得 1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类似 业绩 15分 供应商自 2017年1月1 日以来,有食堂外包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 分, 最多得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履约能力评价 4分 须提供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得到不同业主评价, 且满意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4分。(同一业主多份评价只记一份, 提供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社会责任 3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 的,给予加分。① 供应商受到表彰的得2 分;②供应商在职员工受到表 彰的得1 分。(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表 彰还需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技术 部分 50分 人员配备 16 分 (1)根据采购需求配备人员,人数、岗位设置,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人员健康证、个人征信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配备情况表、管理措施及职责 说明,符合磋商文件中要求且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每存在 1 项不合理措 施或描述简单或不可行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人员 4分 项目管理人员获得过地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 1个得 2分, 最多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不得分)。 食品质量 管理 1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餐饮内容方案、菜肴质量管理方案进行打分,符合采购 需求且合理可行的得12 分,每存在 1 项不合理措施或描述简单或不可行或 与采购需求不符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食品安全 保障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制度及管控方案进行打分,既规范、 科学、全面、实用、可行,又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8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规 范、科学、全面、实用、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3分;方案内容空泛, 缺乏规范、科学、全面、实用、可行性,不符合采购人的得0 分。 食品加工规范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加工操作安全制度及规范,餐厅就餐环境、餐具 清洁、卫生以及食堂设备的维护措施及制度进行打分: 内容详尽、无缺项漏项,规范、科学、合理性的得10 分; 内容完整、无缺项漏项,基本规范、科学、合理性的得4-6 分; 内容空泛、有所缺项漏项,缺乏规范、科学、 合理性的得 0-2 分。 磋商文件 22 价格 评议 10分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分数10分。(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分10分。 磋商文件 23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 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按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行。 采购人(盖章): 供 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磋商文件 24 合 同 条 款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 配件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 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成交供应商。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 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 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 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2 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 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 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4.2 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 5. 装运条件 5.1 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 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 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 后果负责。 6. 付款 磋商文件 25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 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 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 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 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操 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7.2 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 7.3 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8.备品备件 8.1 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采购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 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9.1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 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 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 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 物有缺陷的,采购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磋商文件 26 9.3 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 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9.5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 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6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 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与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 所需零配件。 9.7 供应商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报修后 24 小时内到达。 10.检验 10.1 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 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 量的最终检验。 10.2 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 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 在合同条款第 8 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采 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2.供方履约延误 12.1 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 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 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 (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 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4 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且供方需向采 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13.不可抗力 磋商文件 27 13.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 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 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 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90 天以上时,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 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 成工程施工;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 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 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 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 17.1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 19.1 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0. 争议解决方式 2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 磋商文件 28 提起诉讼。 21.合同修改 21.1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 或修改。 磋商文件 29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0 响应文件目录 1. 磋商文件导读表 2. 磋商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报价一览表 6. 分项报价表 7. 偏离说明表 8. 类似业绩一览表 9.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10.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11.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2. 资格证明文件 13. 报价技术文件 14. 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8. 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19.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磋商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须标注页码,同时为方便评审,须在目录前填写投标 磋商文件 31 文件导读表,目录和导读表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查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 磋商文件导读表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对应页码 资格要求 对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 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填 写磋商文件要求 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响 应内容所在章节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填写证明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 码 采购需求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填写具体内容 填写所在页码 评分响应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 分细则填写评分因素 填写磋商文件中响应内 容所在章节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填写证明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 码 磋商文件 32 2、磋商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 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权 代表 签字: 日 期: 磋商文件 3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 34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磋商文件 35 5、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说明:(1)人民币报价。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 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 声明(如适用)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6 6、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价 服务期 总价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以上报价为一年度报价。 3.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4. 如果不提供详细的磋商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5.此表格仅供参考,若需增加栏目,请自行增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7 7、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需求 报价响应 偏离说明 技术要求 1 2 3 …… 商务要求 1 2 3 …… 响应审核(含资格要求) 1 2 3 …… 评分要求(如有的话) 1 2 3 …… 说明: 1.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 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 偏离。“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对应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 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8 8、类似业绩一览表 合同签订时间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合同金额 负责人 业主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备 注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供应商实力和业绩”打分项的要求将业绩情况填入本表中,并按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磋商文件 39 9、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担 当的职位 年龄 从业经历 其他 1 2 3 4 5 6 7 8 … 说明:后附相关人员简介及证明材料等。 磋商文件 40 10、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公司单位 职 务 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经 历 __年~__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 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 1、在本表后应附有其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所有 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2、后附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 41 11、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报价服务内容有关的情况: (1)供应商提供此响应服务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 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42 12、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 43 13、报价技术文件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 项目概况及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2、 项目实施方案 3、 项目重点及难点解析 4、 质量控制措施 5、 进度控制措施 6、 拟投入工具情况 7、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8、 承诺书格式自拟 9、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磋商文件 44 14、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磋商文件 45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称)/__(产地) (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 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磋商文件 46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磋商文件 47 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 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 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48 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 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 情)。 磋商文件 49 19、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5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七、其他要求 第三章 采购说明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二、评审标准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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