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采购项目名称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制
采购项目名称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须知...........................................................................................................3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21
第五章 合 同...............................................................................................................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采购项目名称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 万元
最高限价:26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 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5.项目性质:服务类
6.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包别划分:1个标包
10.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11.外埠入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规定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
不得参与蚌埠市招投标活动。
1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 230 号
采购项目名称
2
联系方式:18155202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胜利西路 1号中良大厦 19 楼 1907-1910 室
联系方式:15705512602 18355275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张工
电 话:15705512602 18355275299
邮 箱:1120080235@qq.com(邮件不得署名)
采购项目名称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性质 服务类
4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
采购预算 26 万元
最高投标限
价
26 万元
6
标段(包别)
划分
1 个标包
7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经考核合格后,次季度支付前一季度服务费。
8
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否
9 2.2 采购人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10
2.4 采购代理机
构
名 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胜利西路 1 号中良大厦 19 楼 1907-1910 室
11 3.2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 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12 5.1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3 8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15.9
投标文件的
制作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15 18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 元;
(2)开标现场现金密封递交。
2.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
开评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过程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
①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无正当理由书面提出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③投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查处行
政处罚的;
④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⑤出现上述情形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16 18
投标保证金
账户
无,现金密封递交。
17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18 20
非加密的投
标文件电子
介质(U 盘)
无需提供。
19 23.1
投标及开标
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4
3.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20 23.4
供应商参加
开标会要求
投标人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21 23.5
开标现场接
收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2 23.6 供应商解密
本项目为纸质标,无需解密,招标文件所有有关电子光盘上传及解密均
不适用。
23 2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4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5% ,
收受方式为:转账、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交易中心,详见
本章第二节投标须知第 25 条规定。
履约保证金账户:中标后采购人提供指定账户。
25 38.1 服务地点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26 38.2 服务期限 1 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 3 年。
27 38.3 免费质保期 无
28 34.1 询问
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或理解不清,可以按以下方式提出询
问:
提交:2021 年 1 月 4 日 17 时前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 1120080235@
qq.com。逾期不予受理(不得署名)。
澄清、答复:2021 年 1 月 5 日 17 时前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
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29 34.2 质疑
供应商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
质疑受理操作指南》要求,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须在开标 3 天前
(不含法定节假日)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0 39.3
供应商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供应商有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中的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
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形,按照《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修订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标准(第一批)的通知》等规定,予以处理。
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
5.本项目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1 39.4 信用要求
1.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查询为准。
(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
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
采购项目名称
5
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
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
资格。
35 40 物业管理人
员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6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及适用范围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
(2)项目编号: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
(3)项目性质: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
(4)资金来源: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4)。
(5)采购预算: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5)。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5)。
(6)包别划分: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6)。
(7)付款方式: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7)。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8)。
1.2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 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蚌埠市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蚌埠市行业监督部门)等。
2.3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0)规定。
2.5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服务: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2.7 近 X 年内:系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的 1 月 1 日起算。如 2020 年 3 月 20
日投标截止,近 5年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计算。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2 代理服务费: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1)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相互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 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6.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
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合法有效的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
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
采购项目名称
7
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 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
创建码一致的、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或同一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
文件的、不同的供应商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不同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
一致的。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
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
视为保密资料,供应商应予以保密。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
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
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采购项目名称
8
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纳入投标文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
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
9.1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
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
限制性。若供应商所投品牌为非推荐品牌,其所投品牌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
牌主要参数。
9.2 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
10.盖章要求
10.1 按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并按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章。
11.分包
11.1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
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2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3 本项目不得转包。
12.采购公告的发布
12.1 在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2)第二章:投标须知;
(3)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4)第四章:评标办法;
(5)第五章:合 同;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3.3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应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9)
采购项目名称
9
规定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采购人提出。
14.2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澄清与修改一经
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的相关责任。招
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4.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投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及要求
15.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 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
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5.6 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15.7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退还。
15.8 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5)规定。
15.9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可作为加密投
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是否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10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
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
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6.报价
16.1 供应商应以“标段(包别)”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
投标无效。
16.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
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
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
方案投标无效。
16.5 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
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6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
10
17.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
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
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17.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7.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7.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
细清单。
1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18.投标保证金: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6)规定。
18.1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
标无效。
18.2 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18.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其
不良行为予以记录: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19.投标有效期
19.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最
长不得超过 120 天)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8)规定。
19.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9.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9.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经批准后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
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
20.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9)规定。
20.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
启封概不负责。
21.投标文件的上传(不采用)
21.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按前附表约定执行。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19)规定的投标及开标时间
采购项目名称
11
和地点组织开标。
23.2 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
以及相应优惠情形等信息。对投标通过初审和评审的投标报价再进行公开唱标。
23.3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3.4 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0)规定。
23.5 开标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1)规定。
23.6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2)规定的解密时
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4.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评标
25.1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
效性评审分为初审和评审。
25.2 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
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
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5.3 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要求。
25.4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5.5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能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再依据其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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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证据确定。
2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盖章的,包括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企
业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2)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书的;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13)相互抄取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标报价
嫌疑的;
(14)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
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5)投标文件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委会判定不可行的;
(16)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
(1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
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
(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
(19)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0)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21)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22)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应予认定投标无效情形的;
(23)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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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把相关原因通知供应商。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政府采购政策
28.1 强制采购:
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8.2 价格评审优惠:
中小型企业参加投标,对中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
给予 6%的扣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
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上述
投标报价均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型企业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投标,
投标报价不得给予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给予 6%的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的非本企业生产的货物不享受
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不享受 6%的价格扣除。
28.3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8.4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 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声明函》。
(2)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9.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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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29.2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 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处理:
29.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3.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市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9.3.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3.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9.3.5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自动转为中
标公告。
30.中标通知书
30.1 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31.履约保证金
31.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详见
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4)规定。
31.2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
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
同备案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即日起取消
其一年内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资格,并予以公示。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
件约定办理。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即日起取消其
二年内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资格,并予以公示。政府采购项目其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并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非政府采购项目的,责成招标人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
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
担。
32.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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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验收
33.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
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4.询问、质疑、投诉、举报
34.1 询问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或理解不清,可以按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0)规定提出询问。
34.2 质疑
34.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2 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
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4.2.4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
并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3 投诉
3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书面投诉。供应商的投诉
应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34.3.2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
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4.4 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
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
34.5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
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34.6 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
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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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非正常投标行为: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0)规定。
36.未尽事宜
36.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7.解释权
37.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服务与验收
38.1 服务地点: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5)。
38.2 服务期限: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6)。
38.3 免费质保期: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27)。
39.其他要求
39.1 样品: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1)。
39.2 其他资料: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2)。
39.3 供应商注意事项: 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3)。
39.4 信用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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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1、人员工资不低于蚌埠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 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
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11.06 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 25.7%)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
险 0.4%、生育保险 0.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8%,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11.06
元/人·月。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个人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 6.54 元/人·月。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
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
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蚌埠(含三县,下同)注册或在蚌埠注册非法人
单位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蚌埠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在其他地方注
册须提供注册地(不包括分支机构注册地)税务部门为投标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出具的
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
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6、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
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蚌埠市最低工资
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
业管理费用。
8、采购人对采购产品推荐品牌的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是非推荐品牌的,所投产品主要
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影
印件。产品主要参数包括: /
9、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本项目以下产品 /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0、其他要求
①采购需求必须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不得无限扩大、刻意缩减,对不允许偏离的参数,
采购人应在显著位置用醒目方式标注。
②采购需求的编制依据行业标准。
③参数不得有排他性,必须是通用性的产品,特殊货物的参数,须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
④多产品采购,必须标明核心产品。
⑤ 若有推荐品牌,推荐品牌应具有一般普遍性,推荐品牌参数有通用标准的采用通用标
准,无通用标准的可以采用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参数标准。
⑥采购人对于后期供应商,应给予开放端口或延展性端口,要明确采购和使用的边界。
⑦计算机软件采购应执行国家互联网管理和安保系统采购的有关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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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一、项目简介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 230 号,含局办公楼、职工食堂,占
地面积约为 100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2800.00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共 4 层,建筑面
积约为 2600.00 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职工食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
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
筑物等的日常检查。
2、服务标准:每月/季度一次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
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
进行日常维护,每季度检查、保养、维护、清洁一次。
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化粪池每季巡查
1 次,每年清理 1 次,保持出入口畅通,池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
及时清洁现场;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应及时更换并定期检查;每季
度对地下管井清理 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 1 次,清理结束
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树立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
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修合格率 100%;给排水系统发生事故时,维修人员在 2小时内
到达现场抢修,一般事故的抢修做到不过夜;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根据我局实际情
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
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二) 供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护
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职工食堂的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巡查,
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
2、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线路定期(每季度)巡查维护,按照规定周期
(每季度)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建立各项检查台账、做
好检查记录;建立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无杂物,配备符合要求
的灭火器材;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
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的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
用电管理措施;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对
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
物接地良好。
(四) 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楼
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
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随季节变化大厅保温帘的悬挂与拆除;冰雪气
候入门道口的防滑及院内积雪的清扫等。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 100%。
具体区域标准:
外围及周边道路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
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绿化带 绿化带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植物修建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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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
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
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
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
尘。
会议室、接待室 地面、墙面、窗台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
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 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
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卫生间 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
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
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
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
篓杂物超过 2/3 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院内停车场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车辆
按规定有序停放。
开水间及清洁间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
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器设施 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
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 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
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表面光亮、无
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指示牌、广告牌 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五) 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1、服务内容: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
定的标准。
2、服务标准: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确保档案室、设备机房等区域无鼠、无蟑
螂;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厅、走廊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严
格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逐步做到房间内无蚊虫;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
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六) 绿化养护服务
绿化养护服务是指对办公楼内外植物的配置及日常养护管理。
1、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内外植物按照现有的数量和质量提供并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和更换;
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2、服务标准:室外植物每年适当调换,室内植物每季度调换一次种类;保持室内外植物
的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
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
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
大厅、走廊等公共部位的植物的盆器、托盘色调一致,摆放整齐有序。
(七)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的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
处理,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函的收发;传达室随班 8 小时,门卫室
常年 24 小时值班;院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防盗、防火设备运行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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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严格来访人员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
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 24 小时监控,监控记录
保持完整;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
处置突发事件,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院
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八) 职工食堂服务与管理
1、服务内容 工作日协助厨师供应午餐、晚餐,食堂室内卫生的清洁。
2、服务标准 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需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经验,在岗期间
服从服务单位安排;食堂工作人员需定期体检;每周公示菜单;根据情况协助厨师做好中午
55 人、晚上 20 人的就餐;做好食堂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食材、厨房用品、餐桌餐凳等,
做到无细菌滋生。食堂工作人员以现有人员为主,如有人员变动需征得我单位同意。
三、物业人员要求
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保证人员基本政治思想
素质。物业公司须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人员聘用情况,不得无故频繁更换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除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还需服从业主方安排,完成其它应急或临时性的
工作。
项目经理 1人,派驻的项目经理需获得物业管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有一年以上物业
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保安兼传达 2人,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退伍军人优先,具有
较强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保洁员 2人,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掌握清洁、养护知识,了解各保洁用具、
药剂的使用规范。具有较强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能吃苦耐劳。
水电维修工 1人,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水电维修的相应
资格。
食堂工作人员 2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掌握有关食品
卫生的基本有求,具有一定的餐饮工作经验,持有健康证。
本项目人员按 7人配备,其中项目经理或水电维修工可兼任,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综合报价,中标后价格不再予以调整。(兼职人员必须满足业主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四、报价要求
我单位物业费预算为 26 万/年。
本次招标实行物业费年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总费用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1)人工费用(含第三项中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交
通、培训、资质办证等);(2)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费用(含房屋、办公家具、水
电设施、亮化设施、智能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3)环境美化费用(含花草
租赁费);(4)管理酬金;(5)税金等。
不包含以下费用:1、水电气费;2、大型设备专业维保费;3、各类维修维护所需要材料
配件费;4、食堂食材、日常消耗品购买费用及厨具、家电、家具购置维修费用;5、各类大
宗易耗品,如抽纸、垃圾袋、垃圾箱、清洁球、卫生球、清洁剂等。
五、其他
中标企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须以中标价格为标准从2021年 3月1日起提供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2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依法
组建不少于 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评审专家 3名,采购人代表/名。
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供应商正在进行合作
3.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 参加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2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5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5.1 招标的目标;
5.2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5.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5.4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6.1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 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3 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6.4 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 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
标准,进行评定。
8.评委会按评审表内容顺序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9.评委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按上表进行评审打分。技术资信部分的汇总方法为:
评委根据评标办法评出技术资信得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部分最后得分
(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四舍五入)。
10.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开标一览表格式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付
款方式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初审合格后进行商务标计算。
商务标计算:根据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得出(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四舍五入)。
因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要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进行评审。具体扣
除方法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二节第 28 条规定。
11.总分汇总:技术资信分权重为:70,商务报价分权重为:30。
将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得分之和与其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会将对供
应商按其评标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
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照蚌埠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秘(2016)
76 号)规定,对于政府出资建设或投资的公共建筑、办公场所、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当
年获得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排名在前,若当年没有评定的,以上一年度评定结果为准,
按上述规则不能确定排序的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各
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采购项目名称
22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14.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
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主动向供应商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
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
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
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
清、说明、补正事项。
采购项目名称
23
综合评分法
项目评审表
供应商:
一、符合性审查
序
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
通过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3
投标授
权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 业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文件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人无不良信
用记录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及格式提供承诺书。
9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未通过的投标无效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采购项目名称
24
二、技术评审
1
投标文件响应情
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参数、付款响应、服务期需求
响应等)。
2 服务承诺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产品主要参数
所投产品是非推荐品牌的,主要参
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
要参数(适用于有推荐品牌的项目,
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
4
节能产品强制采
购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采购项目名称
25
三、技术评审
序
号
评审细则 分值 备注
1 企业业绩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 万元/年及以
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
合同业绩,每提供 1份类似业绩得 10 分,本项满分 40 分,
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0 分
2 服务方案
1、结合于项目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管理的整体设想、
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优秀得 3分,良好得 2 分,一般
得 1分,没有 0分)
2、物业接管(交接)计划;人员组织方案:培训计划、
方式、目标和实施办法等;人员管理:录用、考核、淘汰
机制、奖惩办法。安全用工方案(优秀得 3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分,没有 0分)
3、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服务标准、档案的
建立与管理:维修保养档案、巡视记录、保洁消杀记录、
投诉与回访记录、其他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
科学合理、详细完整。(优秀得 3分,良好得 2 分,一
般得 1分,没有 0分)
4、物业服务方案:设施设备维护方案、秩序维护方案、
保洁方案、绿化养护方案、会务服务方案、工程维修方案、
节能降耗方案、创优计划方案、食堂服务方案(优秀得 3
分,良好得 2分,一般得 1分,没有 0分)
5、应急预案:物业工作范围内涉及到的各项应急预案(优
秀得 3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分,没有 0分)
15 分
3 企业荣誉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 2分;本项满分 6
分。(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官网查询截图及证
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6分
4 本地化服务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促进地方就业,在本地稳定用工,稳
定用工人员不少于项目服务人员的30%得1分;不少于60%得
3分;不少于90%得6分;100%得9分(以最高为准,不累计)
9分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采购项目名称
26
四、商务报价评审
序
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2
投标分项报
价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3
享受政府采
购政策优惠
的证明资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证明
资料或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商务评分
价格
分(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供应商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四
舍五入)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采购项目名称
27
第五章 合 同
甲 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采购人决定与乙方签订本项目之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根据现行有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签订地点:
二、合同标的及要求:
三、合同履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六、验收方式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
采购项目名称
28
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
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
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的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九、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
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
总责,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
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
文件和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
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
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
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
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
采购项目名称
29
损失。赔偿标准为 。
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
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十二、争议处理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
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
下第( )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蚌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③向项目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下列关于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②投标文件;
③开评标中的澄清说明;
④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30
《考核评分细则》参考
一、基本要求(总分 30 分)
序号 评分标准 总分 评分
1
有物业管理方案并根据业主的要求适时修改并完善(3分),各工种
有作业规范和工作流程(2分)。
5分
2
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2分),管理人员与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2 分)
4分
3
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负责,文明作业,精神状态饱满(与业主
或群众发生冲突扣一人次 5分)。
5分
4 着装整洁、规范(1分)。 1分
5
值班时间无离岗、睡岗现象(发现一人次扣 4分);无聊天、串岗、
脱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现一人次扣 1分)。
5分
6
遵守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房地产有关的兼职或中
介工作(一经发现并查实的扣 10 分)。
10 分
二、工作质量
1、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总分 10 分)
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
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保证正常使
用和运行(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分
2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明确(1分),操作维护人员严格
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2分)。
3分
3
对业主报修项目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做好记
录和回访。
2分
4 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1分
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分
6 照明设施完好率 99%以上。 1分
2、协助维护公共秩序(总分 20分)
1 做好门岗 24 小时值班。 2分
采购项目名称
31
2
做好大楼的全面安防工作,加强对大楼的巡查,保障人、财、物的
安全。
3分
3 做好重点区域--大厅、档案室的安保工作和秩序维护。 3分
3
管理好门前广场、院内及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引导车辆有顺通行、
停放。
2分
4 对进出大楼的其他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2分
5
保安人员夜晚从 7点开始巡更,每 2个小时巡更一次,每次巡更时
间不少于 30 分钟,查看楼院内及四周的异常情况,至凌晨 6 点结
束。
5分
6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
业主并配合妥善处置。
3分
3、保洁服务(总分 20 分)
1
保洁人员上下午上班要比业主方提前 1小时,并在业主上班前完成
清洁工作。
1分
2
走廊:地面干净、光亮、无纸屑、杂物、烟头、积水、垃圾桶清洁
等。
1分
3
楼梯:地面干净、光亮、无纸屑、杂物、烟头、积水、垃圾桶清洁
等。楼梯扶拦:表面无灰尘污垢、清洁光亮。
1分
4 卫生间:便池表面光洁无水、无异味、内壁无污染,定期消毒。 2分
5
会议室:应随时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废纸、杂物、烟头等、桌
椅保持整齐、整洁,表面无灰尘,玻璃无积尘,地面干净、无灰尘、
毛发。每次会议前后应普洁一次。
2分
6
大厅、档案室: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灰尘、烟头、无痰、巡视
过程中发现情况要随时清理。大厅大门玻璃要每天抹尘一遍,确保
视线范围内无污点、印迹及灰尘。
3分
7
门前广场、院落、停车场、地下车库:应保持整洁、干净。由于受
天气影响,如风、雨、雪等天气,造成的污染,及时派员工或临时
人员清除干净。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
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 10 时前清扫干净。
2分
8 电梯:内部四壁及地面、顶子,保持清洁明亮、不锈钢无手印、污 1分
采购项目名称
32
印,地面干净。
9 上人屋顶: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物。 1分
10
活动室、接待室:随时保持室内家具及物品的卫生干净,玻璃无污
点、印迹及灰尘,地面干净、无灰尘、毛发。
2分
11 花坛、绿植内:无烟头、杂物、纸屑。 1分
12
各种设施的外观(例如大厅的前台、告示牌、照明、消火栓箱等);
表面干净的,没有灰尘、污垢,斑点。
1分
13 科学设置垃圾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1分
14
区域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 2个月检查 1次,每年清掏
1次,发现异常时及时清掏。
1分
4、绿化服务(总分 5分)
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分
2 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2分
3 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2分
5、抽检(总分 15 分)
1 抽检不定期进行,评分标准按照以上标准执行。 10 分
2
为更好的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提倡并鼓励中标单位节假日给物业服
务人员发放福利。
5分
采购项目名称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34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技术部分
一 供应商情况综合简介
二 投标函
三 人员配备表
四 强制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五 服务方案
六 服务承诺
七 有关证明文件
八 投标授权书
九 联合体协议
十 承诺书
十一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
商务部分
一 开标一览表
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采购项目名称
35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但应包括供应商注册地、经营范围、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企业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供应商纳税识别号等。
采购项目名称
36
二.投标函
致: (须填写本项目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供
应商全称),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并同意以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后期服务等工作),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
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
成供货及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
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
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
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不予授予合同的保证。
8.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其他有关处罚的规定,并
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招标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处理。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我方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
良好记录。
(3)我方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4)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供应商的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 期:
采购项目名称
37
三.人员配备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供应商:(公章)
序
号
姓名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的岗位
身份证号
根据岗位需要提
供相应的资格证
书
备注
1
2
3
4
5
6
、、、
注:人员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服务需求的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38
四. 强制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的无需提供)
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需求,自行制作格式响应,响应包含:服务期限、服务人员配备、服务
方案等。)
六.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需求,自行制作格式响应,响应包含: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
等。)
七.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39
八.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
标、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被授权人 (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可。
采购项目名称
40
九.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与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
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
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
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
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
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等工作;参加方负责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
标。
五、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头单位: (公章) 成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41
十、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投标中提供的投标被授权人,以及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人
员、服务人员等均与我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为我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
外地企业投标前,已按照规定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外埠入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适
用于市区及三县以外的物业服务企业)。
我单位承诺: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
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42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采购需求(服务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评审办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二、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⑥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该行业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
罚限制该行业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
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
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
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43
第二节 报价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44
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标段或包
别)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备注
备注:
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
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所投标段(包别)较多时可自行扩展表格。
采购项目名称
45
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
服务分项项目名
称
服务项目特征描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
配套货物(如有)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产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
合计
投标报价(大写):
¥: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
(2)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至少应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加班工资,供应商必须给出报价的测算依据和
测算方法,并保证合理性,如有漏项或缺项,按废标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46
其他对应本项目需求的服务报价,如管理费用、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设备及车辆折旧
及损耗、各种物耗、税费等,供应商自行测算,供应商的分项报价中除工人工资、社保、加
班费用以外的分项报价不做具体评审。
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中应包含税金,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税率按 6.72%计算,供应商
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按 3.36%计算,税金计算依据至少应包含人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
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有关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采购项目名称
47
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0 条要求,须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 期:
采购项目名称
48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日 期:
采购项目名称
49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说明: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项目名称
50
我单位对本次采购工作及采购文件予以确认。
招标人: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经办人:张亚东
联系电话:18155202199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余工 张工
联系电话:15705512602 18355275299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 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728号云之谷财创中心B座906
中标(成交)金额:25.96006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文波、王新丹、肖学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68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230号
联系方式:张亚东、0552-302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9楼1907-1910室
联系方式:余工、张工 15705512602、18355275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东
电 话: 0552-302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