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LXDH2020017
二、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名:供应商名称:吉林绿一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河口市跃兴农产品物流城库房 5-04
中标折扣率:92%
第二名:供应商名称: 梅河口市百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1-039-162-5-2-2
中标折扣率:60%
第三名:供应商名称:通化欣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大安镇水洞村大安 1-6-82
中标折扣率:94%
以上三家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数量:1.00 单价: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云秀, 何荣, 袁海, 刘欢, 丁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站前路56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43529119
邮箱:357805329@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二期24幢2单元901号
联系方式:0435-5196677 电子邮箱:49547683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思慧
电 话:0435-5196677
招标文件下载
采购单位:同意发售招标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确认日期: 2020年 12月 07日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JLXDH2020017
采购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一、关于会员注册及CA数字证书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认证,否则将无法参与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政府集中采购活动。
2.网上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的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3/019003001/20200601/4493e71b-3f2d-45fa-9269-9735a967ee18.html (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二、关于网上投标
1.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制作、提交等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流程,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3/019003001/20200601/4493e71b-3f2d-45fa-9269-9735a967ee18.html (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2.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只接受由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和U盘(内附制作投标文件时与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在解密及无法正常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格式下载,请点击如下链接: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gzlc/019001/019001001/pageabout.html (按住ctrl键,点击打开)。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提交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须与注册会员时在系统中提供的账户信息(诚信库基本户)一致。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所投标项目的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3.投标人在开标时可携带银行存款单,便于投标保证金出现未提交等情形时查询。
4.若投标人的开户银行为吉林银行,只能以银行柜面划款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关于投标人质疑
投标人依法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应当采用标准质疑函范本。投标人可以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
投标人质疑受理部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淑珍 0435-3295819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项目招标需求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第四章 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附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DH2020017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3.报价方式: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
4.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人数量:入围3家。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近三年(2017、2018、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
3.2、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12月 09日至 2020年 12 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供应商,再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供应商的名义共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08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08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4.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5000 |
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
详见招标公告 |
账户名称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
4.3 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室。
5.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7.分包:不允许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站前路56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43529119
邮箱:357805329@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二期24幢2单元901号
联系方式:0435-5196677 电子邮箱:49547683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思慧
电 话:0435-5196677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人:任姝颖 联系电话:0435-3295836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第二章 项目招标需求
梅河口市消防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要求
1、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共产生三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并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产生,采购人优先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供应商,但在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物品缺货等情况选下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供应当日缺少货物,连续缺货3日以上,取消供应商资格改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供应(以此类推)。
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2、 具体要求
1、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2、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肉类、蔬菜及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3、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购货清单上要求的大米、面、肉类、蔬菜及制定物品按时按量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
4、保证新鲜肉类做到:猪肉牛肉有卫生防疫检测印章,无注水;肉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防腐剂,品质合格无毒无害;家禽类新鲜、无病、无注水。蔬菜类做到: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检验无农药残留,净菜率达到95%以上。大米、面等主副食产品做到: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含有害物质,且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对供应商所供应大米、面等主副食产品、肉类、蔬菜不定期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如大米、面、肉类、蔬菜有卫生、质量问题,检验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取消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改由第二入围供应商供应(以此类推)。
6、供应商需保证配料用品卫生安全合格,坚决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配料用品。保证商品保质期到达业主地点时有1个月以上。
7、供应商需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
8、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
9、所供商品价格需在市场平均价格范围内,不得无故抬高商品价格。如若发现所供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20%,则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0.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根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二、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2.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4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7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二)特定资格条件 |
||
8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 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三)投标保证金 |
||
9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指定账户或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 |
(四)联合体投标 |
||
10 |
合格的联合体 |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招标文件填写投标信息时添加的联合体成员一致。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七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 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无效。 |
(五)其他 |
||
11 |
良好信用记录 |
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1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
1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
14 |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
15 |
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
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章 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与评价、复核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和确定中标人。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序号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
(一)有效性审查 |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 |
2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3 |
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二)完整性审查 |
|
4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方案》《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三)响应程度 |
|
5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技术服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
6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
7 |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未按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8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9 |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10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二)澄清有关问题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且技术服务评分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先后(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标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六)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注: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评标标准
1.本项目评分满分100分,由价格评分、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评分细则附后,每项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价格评分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价格评分的计算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3.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评审因素性质,分为主观评分项和客观评分项。主观评分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公正评分;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分值应当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4.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分。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主、客观项 |
(一)价格评分( 10 分) |
||||
1 |
价格评分 |
详见本章评标标准第2项规定 |
10 |
客 |
(二)技术服务评分(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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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方案 (35分) |
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有效且可实施,制定详细供货服务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等优者得20-35分,良者得10-20分,一般得1-10分,差得0分。 |
35 |
主 |
2 |
食品安全保障 (30分) |
供应商所配送食品安全保障综合打分,优者得20-30分,一般得1-20分,差得0分 |
30 |
主 |
(三)商务评分(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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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10分) |
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有二项已完成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5分,有三项及以上加10分。 |
10 |
客 |
2 |
人员配备(15分) |
供货配送班子,人员5人以下任务安排合理得0-4分。 供货配送班子,人员5-8人任务安排合理得4-8分。 供货配送班子,人员8人以上任务安排合理得8-15分。 |
15 |
客 |
说明: 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 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 |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依据《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1.3 “服务”是指本招标文件中所属服务。
1.4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合格投标人”是指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且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1.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2.1 在投标前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供应商,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人名义共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操作方法为:联合体第一个成员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此界面下,依次插入其他各成员数字证书,添加联合体成员。
2.2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合格的服务
3.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
3.3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