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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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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中标公告

2021年01月08日 14:4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武警某支队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4:49
评审专家名单张东、陶永祥、袁平、张海洋、王勇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项目联系电话18252043520
采购单位武警某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5197693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52043520

一、项目编号:JSZH-2020-ZC055

二、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三、中标信息

包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南江春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社区

中标折扣率:70%

包二:供应商名称:南京融军食业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288号天印山农贸市场水果区202室(江宁高新园)

中标折扣率:7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中标内容: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包括水果、蔬菜、禽类、水产包括现场加工、鲜肉、干货、调料、食用油、蛋、冷冻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面食类等副食品配送服务。

中标折扣率:包一:70%;包二:73.98%。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东、陶永祥、袁平、张海洋、王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总金额:5241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警某支队?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 159519769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楼

联系方式: 金鑫??18252043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电 ?话: 18252043520

十、附件



附件: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定).pdf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H-2020-ZC055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采购人:武警某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10 二、招标文件............................................................................................................................................11 三、投标....................................................................................................................................................12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15 五、签订合同............................................................................................................................................18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9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1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24 一、项目概况............................................................................................................................................24 二、配送要求............................................................................................................................................24 三、经费结算............................................................................................................................................28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29 五、采购项目考核要求............................................................................................................................35 六、履约保证金........................................................................................................................................35 七、考察....................................................................................................................................................35 八、 特殊事项..........................................................................................................................................35 第五章 合同格式..............................................................................................................................................36 第六章 投标书..................................................................................................................................................42 一、投标函................................................................................................................................................4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5 三、开标一览表........................................................................................................................................46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7 五、机构人员表........................................................................................................................................48 六、业绩情况一览表................................................................................................................................50 七、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5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H-2020-ZC055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1700 万元 最高限价:1700 万元 采购需求: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包括水果、蔬菜、禽类、水产包括 现场加工、鲜肉、干货、调料、食用油、蛋、冷冻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面食类等副 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 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 能力和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近 3年(2017 年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 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或列入黑名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已连续 3年(2017 年至今)为本单位提供过配送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报的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邮件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 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94713108@qq.com):①加盖企业公 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 成一份 PDF 版本文件);②投标人联系方式(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 版;③付款记录截图;2、标书费支付至以下账户:支付宝账户:18252043520,转账时 请备注: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3、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会统一发 放招标文件。4、若没有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转账时没有备注将会视为报名不成功。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 月 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国际总部研发园 4A-4B 北连廊 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的信息更正公告。 (二)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三)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 (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完成投标人的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 3日的信用 评价结果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供货范围:新街口、北京西路、江东门、凤台南路 沿线;包二供货范围:中山陵周边、新港开发区、龙潭镇东、江宁片区。 投标人可以任 选一个包进行报名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报名投标(未报名的包,其投标将被 拒绝。投标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另因为保证供货效率及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 1 个包。评标顺序为包一、包二,投标人在包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成 为包二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支队 地址:林工 联系方式:15951976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国际总部研发园 4A-4B 北连廊 5楼 联系方式:18252043520 3.项目联系方式 4 项目联系人:金鑫 电 话:1825204352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及名称 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人:武警某支队 采购代理: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服务周期:1年 预算金额:1700 万元 资金来源:1700 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文件澄清 和修改 (1)采购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 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2)投标人收到采购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后 1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确认。 3、投标人资质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 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20年6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 6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 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近3年(2017年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 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 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已连续 3年(2017 年至今)为本单位提供过配送服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报送的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单位代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包一:拾柒万元(170000 元) 包二:拾柒万元(17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现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 【账户名】: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31160188000167642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京泰山路支行 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确认保证金已经到帐的 相关凭证,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账或未办理保证金到帐确认凭证的, 7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如采用现金方式,需用信封单独密封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 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 7、投标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材料。 (2)商务部分 (3)报价部分 (4)技术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实质性证明文件或说明。 8、最高投标限价 包一:金额:850 万元 包二:金额:850 万元 9、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分开密封), 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 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 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 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投标文件标记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等字样; √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1、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截止至:2021 年 1 月 7 日 14:00 整(北京时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 13、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 13:30-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国际总部研发园 4A-4B 北连廊 5 层会议室 (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 8 14、开标 (1)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国际总部研发园 4A-4B 北连廊 5 层会议室 15、评标小组 由 5人 以上单数组成 1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其他_____ 17、是否允许偏差 √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 18、中标人 中标人为 1人。 19、履约担保 中标人是否要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 履约担保的金额: 包一:壹拾万元(100000 元) 包二:壹拾万元(100000 元) 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执勤支队保障处 账号:4301097409100077777 银行名称:工行南京江东中路支行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 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0、中标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费用计提标准:代理费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的标准的 50.36%收取(每 标段按 850 万元测算代理费)且收费金额不得超出中标金额的 1.5%,投标 人可按此标准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中标后采购人不 再另行补偿。(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 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交纳时间:在中标公示结束以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 交纳方式: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 评审费:由中标人按实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提供评委费签收单不提供收 9 据或发票),投标人可按此标准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 21、注意事项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供货范围:新街口、北京西路、江东门、凤台 南路沿线;包二供货范围:中山陵周边、新港开发区、龙潭镇东、江宁片 区。 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包进行报名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报名 投标(未报名的包,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另因为 保证供货效率及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 1 个包。评标顺序为包一、包 二,投标人在包一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成为包二的推荐 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中标后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3、投标人在配送服务过程中,需固定配送人员(人员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中途不得随意替换。 4、投标人中标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配货人员核酸检测证明。 22、报价方式 折扣率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10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 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 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 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 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 11 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 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 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 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前附表。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2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调研。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 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 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 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 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 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 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1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 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 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 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对带星号(“★或*”)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 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 予认可。 9.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13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 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开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若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 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人员一览表;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3)*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及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等恶意竞争行为, 任何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报价、串通哄抬报价等价格将会被拒绝。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 价。 12.3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 相应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 14 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中标人还需承担 招标代理费及实际发生的评审费。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各项费用。 12.4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 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方应无条件、无偿补 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方的最终投标报价中。 12.5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 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在《开标一 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12.6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 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2.7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 章,如为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 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 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2.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 旦成交,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通投标的等。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 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 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正/副本分开密封,电子档与正本封装在一起。 15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 达投标地点。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19、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 表参加并递交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检查,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 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 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 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 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只 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6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 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 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 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投标 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投标人认 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1)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2)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7 (13)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等。 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或*”)、“必须或须”或 “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 21.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 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人 22.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 22.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18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 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评审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递补, 以此类推。 22.3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 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 的其他补偿。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22.7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8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 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19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 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投标人提出质疑时,须一次性提出全部问题及相关质疑资料,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 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投标 人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 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 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 20 27.3 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 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 日起计算。 27.4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 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 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9.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 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 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1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价格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 注:苏果价格每月询价一次,由武警某部领导带队组织询价。 30 投标人能 力 (24 分) 防控能 力 投标人应具有体温枪、口罩、消毒水以及配送车辆消毒仪器,符合并提供 承诺书(如承诺书中以上四项均包含得 2 分,少一样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仓储能 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有专用仓库且面积满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6 分,面积 5000 平方米(不含)-2000 平方米(不含)的得 4 分,面积 2000 平方米 (含)-500 平方米(不含)的得 3分,500 平方米及以下的得 2分。(若 是自有仓库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若是租用仓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及银行相关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租赁剩余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月,银行相关 结算凭证指银行电子回单,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6 投标人在南京市有冷藏(冻)库室面积在 350(不含)平米以上得 5 分, 300(不含)-350(含)平米得 3 分,250(不含)-300(含)平米得 1 分, 250 平米及以下不得分。满分 5 分。(若是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其 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租用仓库须提供租赁 合同及银行相关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租赁剩余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月,银行相关结算凭证指银行电子回单,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 分) 5 送货能 力 投标人具有配送车辆 6 辆(含)-8 辆(含)得 1 分,9 辆(含)-10 辆(含) 得 2 分,10 辆以上得 4 分,其中有冷藏车 2 辆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6 分。(若是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是租用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且投标人应具有与车辆数量相匹配的驾驶人员(以上人员需要 提供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的工资银行打印流水及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否则 不得分。) 6 投标人具有 10 名-13 名(含)员工的得 1 分,14 名(含)-18 名(含)员 工的得 3 分,具有 19 名(含)以上的得 5 分。(提供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的工资银行打印流水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 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5 企业信誉 (9 分) 企业管 理认证 信用证 明 企业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有一项得 3 分,满分 6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投标人提供资信等级为 AAA 级的得 3分,AA 级的得 1 分,A级及未提供者 不得分,满分 3分。(提供有效期内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査,否则不得分) 3 业绩 (12 分) 企业类 似业绩 投标人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来(含)具有军队、高校、政府机关或事业 单位的配送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12 分。(需提供合同复 印件及收费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 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12 22 服务方案 (25分) 食材配 送服务 整体规 划 方案中对于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整体设想,对于配送区域路况信息等的了 解程度,对于配送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以及配送实施的具体 建议。(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得 5 分;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得 4 分; 方案内容粗糙得 3 分;方案内容不详细、不全面得 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 对于货 源的规 划 方案中对于货源的确认,购买渠道的维护以及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如何确保 供货稳定高效。(方案内容详细、全面且有长期固定采购货源的得 5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的得 4 分;方案内容粗糙得 3 分;方案内容不详 细、不全面得 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 品质控 制和检 疫控制 方案 方案需体现对于品质监控以及防疫监控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本项目实施 中的日常管理方案、公司检测设备的情况以及检测人员能力。(方案内容 详细、全面得 5 分;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得 4 分;方案内容粗糙得 3 分;方案内容不详细、不全面得 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 应急预 案 方案中需体现物流紧急配送预案,以及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的应急处理 预案。(方案严密且能在 0.5 小时内完成应急配送处理的得 5 分,方案合 理且能在 1 小时内完成应急配送的得 4分,方案完整且能在 1.5 小时内完 成应急配送的得 3分,方案一般且能在 2小时内完成应急配送的得 2 分, 方案不完整或不能在 2 小时内完成应急配送的不得分) 5 防疫管 理方案 投标人内部具有完备的防疫检疫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空间 定期消毒杀菌,人员定期体检,以及疫情期间每日检测体温等。(方案内 容详细、全面得 5 分;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全面得 4 分;方案内容粗糙得 3 分;方案内容不详细、不全面得 2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 说明: 1、以上评分表中涉及得分项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 复印件为准)。 4、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5.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5.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3 6、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6.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6.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7.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武警某支队 2021-2022 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该食品配送 服务负责供应部队人员一日三餐的就餐,供应内容包含水果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 奶制品类、豆制品类、调料类等。 2.项目地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新街口、北京西路、江东门、凤台南路沿 线;包二:中山陵周边、新港开发区、龙潭镇东、江宁片区。 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4.原材料配送总体要求: 4.1 必须保证所有配送的产品要新鲜、优质、足秤,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 好、缺斤短两等情况。有包装的食用油、米面、调味品等干货类应优先选用知名品牌优 质产品,并在注明详细注明品牌、规格等信息。 4.2 必须严格把好采购物品的质量关、规范采购渠道。必须保证所有配送给采购人 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安全要求,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合格检测证 明。 二、配送要求 1.送货要求 1.1 送货地点及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在规定时间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特 殊情况除外)。 1.2 供货品种及数量:以招标方每天实际需求为准,配送量不得少于招标方提供数 量,不得多于 5%。 1.3 其他要求:供应商每日送货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2.配送及验货要求: 2.1 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需固定配送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替换。(每包配送人员最 多为 6人) 2.2 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2.3 供应商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 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4 供应商货物送达时,在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的相互监督下进行验收,并由采购 人代表在送货凭证上签名认可同时作为结算凭证。 25 2.5 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前将送至指定地点。供应商如送货迟到 超过 3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5%。若超过时间 6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20%。 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2.6 供应商需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及时响应。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 加送食材时,供应商务必自接到电话订送时 2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不得推诿延误, 保证送货时效性。若造成影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中止合同。 2.7 供应商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因天气、市场休市等不可抗 力等原因无法按时到货时,供应商应制定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的需求能按 时、按质、足量配送到位。通讯工具 24 小时保持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2.8 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人员按照订购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 量、价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人 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 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无法验收完毕的, 应 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2.9 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认可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 证明。 2.10 货物内在质量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存在质疑时,中标人同意 采购人将该商品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送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人承担, 不合格的则由中标人承担。 2.11 采购人可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多次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样送检,送检商品质 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人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中标人承担。 2.12 冷藏、冷冻食品和肉类必须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 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2.13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 摄氏度至 7 摄氏度的范围之内,保 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2.14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 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 26 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15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 忍措施,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臭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 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2.16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 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 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两次抽查 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将 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2.17 所有食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鲜活类食品验收时,确保 90%以上的成活率; 家禽类宰杀放血后进行验收,现场进行剖膛;肉类(含猪、牛、羊肉等)按部位分割送 货,现场验收后按需进行加工;蔬菜类验收完后,现场进行净菜处理;保鲜冷冻类验收 完后,现场解冻按需求进行加工。 3.价格及调价要求: 3.1 关于采购人原材料定价,以每月苏果超市价格为依据,其中苏果超市价格每月 一询,由武警某部领导带队组织询价。 3.2 如遇个别品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 确认后方可调整。 4.安全责任要求: 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经市场监 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 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 法律途径解决。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供货期间,一经发现供应不符合要求的食材,采购人可全部退货,供应商承担由此 造成的采购经济损失。 27 采购人通过市场调查后,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品种价格高于规定价,采购人可按 照市场调查价格扣除下浮率后支付该品种相关费用。 5.服务要求 5.1 中标人应为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守法公司,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 违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5.2 中标人应管理正规,具备丰富的配送服务经验,有能力高质量的按需配送采购 人所需食材。 5.3 中标人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需提供数量、规格、型号,在 车辆限号时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5.4 中标人须安排该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中标人提供项目负责及配送人员清单, 人员信息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备案,更换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同意。员工应身体健康,无 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 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5.5 中标人须具有配送、分拣打包的能力,且须独立完成配送及分拣打包工作,不 得挂靠其他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不得借其他公司 开票走账。 5.6 采购人有权利指定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如果中标人没有 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送达,采购人有权利拒收、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供货商要按照采购人订购单中明确的数量、规格、大小等要求送货。如果确有 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采购人送货需求,供货商应立即将无法送货理由反馈采购人,并提出 合理参考意见。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供货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采购人送货需求,否则采 购人将退货处理。 5.8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一律退货,中标人必须按照采 购人的要求重新配送。 5.9 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包行为。 5.10 及时准确的向采购人提供各种食材信息和企业信息; 5.11 所供货品具有可追溯性; 5.12 配合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实地考察; 5.13 及时对采购人的配送要求作出回应; 5.14 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配送食材,无条件退换不合格食材; 28 5.15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准时配送。 6.履约及违约要求 6.1 中标人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 6.2 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影响正常开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 的履约保证金。 6.3 若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供应延误,即使通过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 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三次扣除履约 保证金的 85% 并解除合同。 6.4 采购人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 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 6.5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采购人岀现食物 中毒等安全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 毒事件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停止供应商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 作为供应商赔偿预付款,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6.6 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由采购 人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包含解除合同在内的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6.7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 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 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 7.其他服务要求 7.1 配送人员严禁泄露采购人信息,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7.2 中标人应建立安全库存,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7.3 中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应急突发保障体系(日常食材供应及零星应急食材配送)。 7.4 配送保持快速、高效、做到直线沟通。在国家节日和法定假日期间,由专人负 责采购人单位供货,负责突发情况处理,保证随叫随到。遇突发情况特事特办。 7.5 中标人需配备具有从业经验的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等。 7.6 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备采购人实地调研提供参 考 三、经费结算 3.1 结算价格:以苏果超市价格为依据,苏果超市价格每月一询。 29 3.2 付款方式:费用一月一结算(每月 1-31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每月初对上月 主副食品原料采购与配送费用进行对账,品种、价格以采购人回传的确认单为准,数量、 质量以采购人过磅验收结果为准。无误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统一税务发票(加盖采 购人公章),于次月 15 日前以转帐支票一次性付给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1 应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1.2 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 1.3 对食品检查如下: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 业规范。中标人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须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 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 扣减。 (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取样保留 24 小时,且供应的全部蔬菜由采购人不定 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所需检测和取样保 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 2、其他服务要求 2.1 中标人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搬运、装卸、配送、交通费及其所产生税费等 一切费用。 2.2 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订单指引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 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 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2.3 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随时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采 30 购或变更,有权选择或指定合适的供应商(供应点)交由中标人负责定点采购,中标人不 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 预订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 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因中标人故意 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由采 购人进行罚款,并在当月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5 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2.6 中标人须委派合法运送人员负责货运工作,配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和礼貌在配送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相关人员发生恶意争执,要以认真友好、负责任的工 作态度进行配送服务。 2.7 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至少安排一 辆专用车和一名 工作人员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2.8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 由中标人负责。 2.9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 购人有权拒收。 2.10 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 行合同所约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 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 供应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2.11 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 中标人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2.12 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 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13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 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 算。 2.14 中标人指定送货专员必须穿着采购人指定的服装,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 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31 2.15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相关的工作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利益、形象、声誉 受损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2.16 中标人需承诺按招标文件公示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确有必要且经采购人同 意改变合同文本的,不得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违反投标承诺。 3、原材料验收 3.1 采购人有权监督、验收乙方所配送的一切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与 卫生状况等。 3.2 有权将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退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采购 人要求重新换货;否则采购人自行解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标准 4.1 蔬菜的验收标准 新鲜卫生的绿色蔬菜,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 无杂草、检测无农药残留。 4.2 肉类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4.2.1 鲜猪肉质量验收标准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 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 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且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 4.2.2 鲜猪肉内脏感官检验标准 1)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 2)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 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3)全味: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 腊味等异味。 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4.2.3 鲜猪内脏、头蹄等标准 1)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血污、 泥污、颜色正常。 2)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粘膜、无 边油。 32 3)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 净粘膜。 4)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泥污。 5)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 6)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 残留。 7)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 直、干燥。 4.2.4 冻片猪肉质量验收标准 外表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 示鲜红色。肉坚硬,象冰一样,敲击有响声。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 味。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按标 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4.3 牛羊肉类验收标准。 1)颜色:新鲜正常红色,淡红色,有光泽 2)气味:具有牛羊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 3)油层:无 4)淤血:无 5)表面湿润,不黏手,有弹性 6)水分,感观上不能有水,恒温库吊挂 12 小时 4.4 家禽类验收标准。 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明显淤块, 无污水,胸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4.5 水产品类验收标准。 海、江、河鲜活类:必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无异味;肉质坚实有弹性,有 水产类的正常气味。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 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 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 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出,“蟹 黄”凝固,鳃丝洁净清晰为新鲜。贝类,肉质新鲜,无异味,表面清洁无整,无寄生物, 33 有光泽。 冰鲜类:鱼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淡水鱼鳃鲜红或粉红,海水鱼鳃 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鱼鳞完整,体表无伤痕。虾,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 虾身较挺,外壳有光泽,气味正常,蟹,蟹腿坚实,蟹壳纹理清楚,光亮,气味正常。 4.6 水果、干货类验收标准。 1)新鲜度: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 2)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 3)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4)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伤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裂伤 5)形状: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6)成熟度:适中,无过孰、未熟现象 7)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 8)包装:如有包装匡完整干净 4.7 豆制品、奶制品、蛋类验收标准 豆制品 1)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 2)干净无灰尘,异味 3)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 4)鲜豆付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奶制品 在质保期内 无脂肪凝结现象 牛奶呈现乳白色均匀无层 包装完好无损 蛋类 颜色正常,外形谐调,个大 干净,无残留土、泥、粪污物 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保证新鲜 外形完整无破损 4.8 调味料(糖、醋、食盐、香料、味精、酱油、生粉等)验收标准 34 1)食盐:味咸,呈现白色晶体,无杂质,无苦味及其他异味,外包装无漏无污, 印刷清淅,有防伪标识 2)食糖:色泽洁白光亮,颗粒均匀整齐,无粘结块现象,无异味无杂质,包装完 好。 3)食醋:正常色泽,琥珀色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不 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淅,无胀袋现象 4)酱油:正常色泽,红褐色气味的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 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淅,无胀袋现象 5)味精:无色或白色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 6)生粉及炸粉: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气味正常 7)粉状香辛料: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无结块,具有固有的颜色和气味 4.9 米面油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4.9.1 大米标准 (1)色泽呈透明玉色状。 (2)有股大米特有的浓浓的清香味。 (3)含水量较高,吃口较松,齿间留香。 4.9.2 面粉标准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色泽均匀,无杂质混入的颜色。 形态: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手中紧握后 放开不成团。 气味:具有正常的面粉气味,无其他异味。 湿度:用手握面粉,松手后松散,不成团。 口感:味道正常,无发酸、刺喉,咀嚼时没有牙碜感 包装:封口严密,防潮材质;外包装描述清楚,且一定要有“QS”标识,无破损。 4.9.3 食用油标准(非转基因) 色泽:棕黄色至橙黄色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气味、滋味:具有食用植物油特有的气味和辛辣滋味 4.10 厨房卫生各类洗涤常用低值易耗品应选择超市有销售量的中端等同档次或以 上品牌。 35 五、采购项目考核要求 1、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更换 供应商。 2、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 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 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 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确认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 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 要,机构撤并、改革等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 间费用。 六、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待领取中标通知书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履约担保在 项目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考察 采购人将对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考察,本次考察目的仅仅作为了解 供应商,不作为后期评标依据。 八、特殊事项 由于部队每年会存在外出拉动演习,南京周边 100km 以内的,中标人需及时将所需 副食品按实配送到业主指定位置。南京周边 100km 以外远距离的,中标人可派专人跟随 去当地进行采购。 36 第五章 合同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 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签订地点:南京市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业务内容 1.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下列业务外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 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承包业务。 1.2 乙方承包的具体业务: 服务范围为南京武警某部辖区所有营点, ,副食品类 别包括:水果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奶制品类、冻品类、豆制品类、调料类等。 1.3 配送物资采购以甲方提供的副食品种类、名称、数量计划为依据,各基层单位 根据本单位食谱并在周五 17 时前将需求计划汇总后提供给供应商(如有变更,提前一 天通知供货单商),配送的副食品品种类包括: (1)各种蔬菜、水果、鸡蛋、鲜肉类及水产品; (2)榨菜、腌制咸(酱)菜、火腿肠、各类真空包装(肉、素、蛋)熟食制品及 速冻水饺等各类速冻食品; (3)各种调料、调味品除大米、面粉以外的其他粮食制品; (4)经协商,需要采购的其他物资; (5)部队遇有战备、处突等特殊情况时,部队可实行自行采购。 第二条 合同期限 37 2.1 供应商由招标人武警南京某部确定 3家,由评审排名第一的配送公司实施配送, 并签订配送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按年度签订。在实施配送的过程中如有违反协议中的签 订的终止合同的行为,经招标人调查审议确认后,直接替换,由第二名配送公司进行配 送,如第二名的配送公司出现违反合同的行为,经招标人调查审议确认后,由第三名的 配送公司进行配送,如第三名的配送公司出现违反协合同的行为,经招标人调查审议确 认后,直接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第三条 费用及结算 3.1 经费结算依据:甲方每月各选定 1次考察日期,由甲方采购小组和乙方共同参 与,从苏果超市获取副食品的市场价格,由甲方部队领导带队组织现场询价,并以市场 价为基准价*折扣率 %率进行结算,按照实际配送数量,核算当期副食品款。 3.2 经费结算方式:由支队统一进行转账支付。 3.3 根据中队食谱及上报采购计划进行核算,在确保标准的前提下略有结余(用于 休假退伙、零星交伙以及应急保障)。一般情况下,每月为一个结算时限,月底各伙食 单位向支队军需营房科提交副食款结算书及详细清单,经军需营房科审核后,支队财务 科复审后结算经费。副食品配送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含上下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质量要求及检验 4.1 所有配送调料、包装制品等必须是经过国家指定质量检测机构认定合格产品; 肉类、鱼类要保证品质良好、卫生安全,乙方每周向供货单位提供一次肉制品卫生检疫 证明材料;蔬菜、水果保证干净新鲜无腐烂;所供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食品卫 生要求。 4.2 在食物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食物腐烂、异味等质量问题时,乙方除必须按等额 数量品种重新配送外,并须按当天该品种副食品配送金额的 5倍向甲方支付补偿金;如 因饮食质量问题危及人员身体健康,乙方除须支付相关人员的医疗、康复费用外,视情 况轻重,还须给予甲方一定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以当月结算总额的 10%向甲方支付经济 补偿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军需营房科每季度征询大、中队主官和司务长对副食品供应商服务态度、配送 的副食品数量、质量情况进行实名问卷调查,并召开双方会议。 5.2 部队遇有战备、处突等特殊情况时,部队可实行自行采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3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时间 8:30 将副食品送达采购单位,造成采购单位不能按时组织伙 食保障的,给予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处罚。累计 3次终止合同。 (2)配送的副食品在采购单位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短斤缺两,单个物品所缺份量超 过 2%,未到 5%,处罚人民币 20000 元;超过 5%,处罚人民币 50000 元;累计 3次超伙 食费开支内容或累计 3次短斤缺两被查的的终止合同。 (3)不按规定规格供应副食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处以人民币 50000 元罚款。 (4)在开具采购有效凭证过程中,有虚开、高开行为,或贿赂采购单位伙食管理 人员的,终止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10 万。 (5)供应商的副食品不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履 约保证金 10 万,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法人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配送服务过程中,需固定配送人员(人员表详见合同附件),中途 不得随意替换。如供应商擅自替换人员给予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处罚。累计 3次罚没全 部履约保证金 10 万。 (7)其他违反供应规定,给部队造成损失的。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自然危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物价大幅上涨、食物严重短缺等情况,影响 供需关系时,由双方协调折中解决。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配送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支队军需营房科负责协调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0.1 交货地点在各配送单位,交货方式以各伙食单位上报的副食品采购计划实施食 物保障。部队执行临时任务时,需要食物配送保障时,由配送商无条件予以配送且按合 同价格结算,不予提价。 10.2 验收标准、方法、证明文件。副食品配送到位后,由各配送伙食单位指定人员 (中队主官、司务长、炊事班长、帮厨人员四人)共同组织验收,对照副食品配送清单 和本单位采购计划一一核对验收,对副食品配送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由参与 验收的人员共同签字,对缺货进行现场提出补充计划。乙方在配送副食品时,必须出据 39 一式三联实物配送清单,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一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经费结 算依据,二联作为支队财务结算凭据,三联作为食物签收单位记账凭证。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 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10.4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生效;合同文书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 叁 份。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固定配送人员一览表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务登记号: 40 附件一:保密协议 中标后,保密协议格式由甲方提供 41 附件二:固定配送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岗位 从事配送 年限 司机 搬货员 42 第六章 投标书 (此页为标书封面格式,制作标书时,删去本行文字) 投 标 书 (请在此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包一或包二) 投 标 人: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3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注:建议投标人为《投标书》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 前。 44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1.在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考察 工程现场后,我方兹以折扣率 %率进行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日 历天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包一或包二 的采购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是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 。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7.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包一或包二(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6 三、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武警某支队副食品配送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 折扣率 (%) 投标内容 包一或者包二 服务期 1年 投标人企业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项目负责人 其它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 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小、 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 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7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在宁分支机 构(如设立) 联系方式 负责人 电 话 地址 传 真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手机 组织机构代 码 营业执照 注册号 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 企业资质 资质等级 信用手册 是否单项 有效期 信用评分 开户许可证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企业简介 48 五、机构人员表 (一)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配套人员情况简介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注册专业 所学专业 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执业 资格证书 岗位证书 (二)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年龄 性别 职称 岗位证书 从事配送年限 49 (三)固定配送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岗位 从事配送 年限 司机 搬货员 50 六、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委托人名称 工程投资规 模(万元) 中标时 间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备注 51 七、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52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3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54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 合/不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5 附件四、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 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提供的配送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如后经采购人核实,我方配送人员曾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我单位愿放弃本次中标并 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人 五、签订合同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配送要求 三、经费结算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五、采购项目考核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 七、考察 八、特殊事项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书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机构人员表 六、业绩情况一览表 七、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