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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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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18:20| 发布单位: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孝南区|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ZCXG-2012-H05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孝南财采计[2020]4397号

三、项目名称

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孝感杰承奕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孝感市长征路298号(法苑小区)101、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50.65(万元)

货物类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享清,龚湘平,贾丹莹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1-08

2、评审地点: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4栋1单元14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7597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

地 址:孝南区朋兴乡朋兴村107国道旁

联系方式:0712-2322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4栋1单元1402室

联系方式:0712-261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李工

电 话:0712-2619668

  • 朋兴乡挂口小学食堂设备_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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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ZCXG-2012-H050 采购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 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20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27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35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 4 栋 1单元 14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XG-2012-H050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孝南财采计[2020]4397 号 3、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 万元 6、最高限价:51 万元 7、采购需求 :学校食堂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1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等政策。 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 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现场 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后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料。 [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 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 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 被拒绝。] 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 4栋 1单元 1402 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 4 栋 1 单元 1402 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 4 栋 1 单元 14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 地 址: 孝南区朋兴乡朋兴村 107 国道旁 联系方式:0712-2322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京御苑 4栋 1单元 1402 室 联系方式:0712-261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李工 电 话:0712-2619668 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 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 2.2 监管部门 孝感市孝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文化路 45 号 2.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5 磋商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 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6.2 提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前五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1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10.4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详见第一章第一款相关要求 12.1 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 13.1 联合体磋商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14.1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 件(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款“资格要求”,须提供 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 (包 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 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自拟),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人的,应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 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单纯的存款证明不能视 作银行资信证明。下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 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 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 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至少提供一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 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至少提供一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 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 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间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 件第六章); 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 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 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 明文件应为原件清晰的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 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 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 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竞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 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竞标单位兼并 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4.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 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5.1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 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 求的文件和采购文件 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 的相关内容 16.1 磋商保证金金额、递 交方式、时间及接受 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 息(本项目不适用) 金 额:/ 户 名: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帐 号:157661552 注: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支票、 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一次性汇至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截止 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将合 同扫描件(PDF 版)发送至 3288009643@qq.com 邮箱备案后方可 退还保证金。 17.1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时间起共 60 日历天。 1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数量 1、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 两 份; 2、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1份(单独密封) 3、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 独密封提供的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 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按包分开制作,分开密封。 纸质响应文件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19.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记 本条款细化为: 响应文件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 章的可不加盖),不得使用单位其他专用章代替。 19.4 样品 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退还,具体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样品移交采购人做为验收 依据,不予退还。 20.1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第四款相关要求 23.1 磋商小组人数 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最多1人,外聘经济及技 术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1 磋商代表 建议供应商拟派出席磋商会议的磋商代表为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员或商务负责人等能为磋商小组详细介绍供应商公司实际情况的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以便在 评审过程中可能进行答疑或澄清。 26.4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的确定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表(磋商承诺书)发放至所 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 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在指定地点以密封等形式递 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现场工作人员或磋商小组。 27.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数量 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8.5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 间 成交通知书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 即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其他要求 1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合同签订 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 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注: 1、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背景及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 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采购人补充说明:该项目实际使用单位为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因该单位无采购账号,所 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备案单位为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中心小学。 8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 1) 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工程、货物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 缮等。 3.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 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 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9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 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 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 确认。 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 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 前发出,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10 往信函、电报、传真等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 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 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 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 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 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 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 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 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 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 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报价。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 证明文件。 14.3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必须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做废标处 理。 14.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 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 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 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 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3 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 16.4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缴纳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6.5 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 12 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 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 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 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 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 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 纸质文件为准。 18.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 身份证明。 18.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 13 字才有效。 18.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 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并在每一页以及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 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截止时间) 前不得 启封”的字样。 19.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19.1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 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 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2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 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 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准。 22.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 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23、 竞争性磋商小组 14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共 3 人或 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 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 磋商代表 24.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磋商代表的其他要 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6、 磋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 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6.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 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 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6.4 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 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 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1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5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 价。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 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7、 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四章 “评定办法”。 27.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 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 合同授予标准 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 2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 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 16 果同时公告。 28.5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 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 金。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 案。 29.5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 质疑和投诉 30、 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17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 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 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1、 质疑回复 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32、 投诉 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 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八、 政策 33、 政府采购政策 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33.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 18 准的,可按照“评定办法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3.3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磋 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33.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 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5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 33.6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 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 适用法律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 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 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 12 月 1 日至 2019年 11 月 30 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 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9年 6 月 9 日,则“近三年”是 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 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20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挂口小学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3、最高限价:51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A 厨房设备类 1 单头大锅炒 1150*115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炉面板采用实厚 1.2mm 厚不锈钢板,前置板、侧 板、背板采用实厚 1.2mm 厚不锈钢板;炉体骨架结构采用 40*40*4mm 国标角铁; 3、炉膛采用 3mm 厚黑铁国标钢板焊接,炉膛采用不锈钢双 层免维护保温炉膛,以及采用高级隔热材料与炉面隔热; 4、四脚立柱采用ф48*4mm 钢管,刷漆二道,外套ф51*实 厚 0.8mm 不锈钢管。 5、(节能炉头)达到一级能效,热效率不低于 65%,配备电子 点火装置。 3 台 2 单炒单温炉 1100*10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炉面板采用实厚 1.2mm 厚不锈钢板,前置板、侧 板、背板采用实厚 1.2mm 厚不锈钢板;炉体骨架结构采用 40*40*4mm 国标角铁; 3、炉膛采用 3mm 厚黑铁国标钢板焊接,炉膛采用不锈钢双 层免维护保温炉膛,以及采用高级隔热材料与炉面隔热; 4、四脚立柱采用ф48*4mm 钢管,刷漆二道,外套ф51*实 厚 0.8mm 不锈钢管。 5、(节能炉头)达到一级能效,热效率不低于 65%,配备电子 点火装置、长明火装置。 1 台 3 调料台 1000*35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实厚1.2mm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38*25*实厚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 3 台 21 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4 双门蒸饭车 双门 24 盘 1、采用选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整体发泡而成; 2、柜体内胆 3041.0mm不锈钢材质,全自动进水装置,配 304 不锈钢无缝发热管功率:24KW/380V。 2 台 5 电热煮汤炉 电热 60 1、采用选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整体发泡而成; 2、桶体内胆 3041.0mm不锈钢材质,全自动进水装置,配 304 不锈钢无缝发热盘功率:12KW/380V。 2 台 6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层板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 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 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6 台 7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层板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 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 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4 台 8 四层平板货架 1500*500*15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立柱采用φ38,实厚 1.2mm 不锈钢圆管,层面板 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 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15 台 9 大单星水池 1000*7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星盆盆池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立柱 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 7 台 10 三星大水池 1800*8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星盆盆池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立柱 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 2 台 11 残渣台 600*6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 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1 台 22 12 双层工作台 1200*6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层板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 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 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1 台 13 土豆去皮机 350 1、机身材质 1.0mm 304 不锈钢材质,配优质可更换砂轮片; 2、料筒直接 350mm.国标铜芯电机。 1 台 14 切丝切片机 蔬菜根茎类 1、功率:1.5KW/220V 2、进口不锈钢刀片,加厚金属机身,稳定性极佳,噪音低, 运转平稳,外形美观,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省电耐用。 切丝切片双用。 1 台 15 绞肉机 绞切双用 1、功率:1.5KW/220V 2、进口不锈钢刀片,全不锈钢储料斗。稳定性极佳,噪音 低,运转平稳,外形美观,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省电耐 用。绞肉切肉双用。 1 台 16 刀具砧板消毒柜 600*700*1350 1、全不锈钢机身,配紫外线消毒灯管,臭氧发生器,红外 线烘干,热风循环系统,杀毒无死角。 1 台 17 和面机 25 公斤 1、电压:220V 2、功率:1.5KW 3、和面量:25KG 4、优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造,采用新型传动结构,低噪 声,广泛适用于食堂、饭店及面食加工单温,替代手工操作, 降低劳动强度,也可用于其他同类物料的搅拌和混合。 1 台 18 压面机 B30 1、额定电压:220V 2、电机功率:1.5KW 3、采用链条传动,使压面滚筒间隙可调范围更大。压面、 揉面一机两用,操作方便、外形美观、效率高。 1 台 19 四门冰柜 1200*700*1850 1、冷藏温度范围:+4℃~-5℃ 冷冻温度范围:-18℃-0℃ 2、有效容积:660L 3、电压:220V 4、功率:780w 5、内外箱全钢板材,铜管蒸发器 1 台 23 20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采用 50mm 厚松木板制作,层板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 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 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 品使用寿命。 1 台 21 蒸盘推车 12 层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制作,配全钢 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 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1 台 22 双门发酵箱 双门 24 盘 1、全不锈钢机身,精准控温控湿,快速高效发酵。 1 台 23 米面架 1200*800*2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制作,配全钢 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 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1 台 24 米面架 1800*800*20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制作,配全钢 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 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2 台 25 双门消毒柜 1200*550*1750 1、采用选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整体发泡而成 2、柜体内胆 3041.0mm 不锈钢材质,配臭氧发生系统、红外 烘干系统、热风循环系统,杀毒彻底无死角。 1 台 26 储物柜 1200*450*1850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柜体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内衬实厚 1.2mm 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侧板、层板、底板实厚 0.8mm 不 锈钢板,单向移动式吊滑门,可调节层板,四脚立柱采用锥 形可调重力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 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2 台 27 送餐车 两层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25*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静音带刹车脚轮。 4 台 24 28 平板推车 单层 1、材质:SUS304 不锈钢; 2、用料:台面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 38*25*实厚 1.2mm 不锈钢方管,配静音承重带刹车脚轮。 4 台 29 食品留样柜 1、留样克数约 160-270g,节能静音,双锁,多档控温,PVC 密封条,可调节层架 2、容量:120L 以上 1 个 B 送菜电梯,餐桌 1 传菜电梯 1、电梯轨道由专用国标型材制作,美观耐用,电梯轿厢由 1.2mmSUS304 不锈钢板焊接,配优质进口电机及控制系统。 (含电梯在相关部门备案) 1 台 2 学生餐桌 1500*600*750 1、桌面规格:1500*600*30,采用多层实木制作,表面环保 油漆处理,无甲醛。 2、凳面规格:1500*250*30,采用多层实木制作,表面环保 油漆处理,无甲醛。 3、桌架由 50*50 2.0mm 厚优质钢管焊接,表面防锈漆处理 120 套 C 排烟系统 1 不锈钢油网烟罩 1200*450 SUS304-2B 不锈钢板,板厚实厚 1.2 ㎜ 10 m 2 油网格栅 650*490 SUS1.0mm 不锈钢双层隔油排 20 块 3 聚烟管 600*60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26 ㎡ 4 排烟管道 800*60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32 ㎡ 25 4 管道弯头 800*60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15 ㎡ 5 排烟分管道 480*48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6 ㎡ 6 分管道弯头 480*48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10 ㎡ 7 管道变接 现场定制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8 ㎡ 8 净化器进风口变 接 现场定制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6 ㎡ 9 风柜进风口变接 现场定制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6 ㎡ 10 风柜出风口管道 800*600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6 ㎡ 9 出风口变接 现场定制 1.0mm 镀锌板制作,所有接口处密封胶填缝处理 4 ㎡ 10 进口软接 阻燃、防水帆布 1 个 11 管道法兰 800*600 国标 3#角铁,10mm 冲孔,铁红防锈油漆 15 对 12 管道支架 国标 4#镀锌角铁 8 对 13 管道法兰 480*480 国标 3#角铁,10mm 冲孔,铁红防锈油漆 8 对 后置静电油烟净 化器 (核心产品) 25000 风量 1、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CQC51-439182-2018《油烟净化设备环保认证规则》等,且 两极板之间绝缘电阻>500MΩ,且获得国家环保设备质量检 验部门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检验报告》 2、符合 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 测技术规范》标准,在额定风量下净化率≥98%、80%风量下 净化率≥98.2%、120%风量下净化率≥98.1% CEP 检测大于 98%以上; 3、油烟净化器设备外壳通过防护等级 IP55 标准检测,国 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关于设备电磁容性的检测,设备电源是有 1 台 26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设备使用的稳定性与兼容性。 2、合同履行期(交货期):10日历天 3、质保期:本项目免费保质保修期为2年 4、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质保修期限,响应到场时间,保质保修期内 的维护及保养,保质保修期外的维修、保养及收费标准等。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多项保护功能,如:开路,短路,过流过压等功能以及故障 自助报警功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具有 CEP 标志静电 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 书》。低空排放型 98%净化效率,目测无烟无油, 4、后置油烟净化器具购买产品责任险 5000 万。 5、后置油烟净化器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的 CQC 认 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高压后倾排烟风 机 15KW 27# 1、加厚冷板材质,表面烤漆; 2、优质国标品牌纯铜芯电机;后倾式高压风柜叶轮,高风 压,高风量 1 台 15 风柜保护器 15KW 二次启动,缺相、过载保护 1 台 16 风柜净化器支架 国标 100#槽钢焊接支架,表面铁红防锈漆处理 2 台 17 安装及辅件费 1 项 27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 审查标 准 资格要求 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并提供合格有 效的证明材料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是否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文 件登记的先后顺序)。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 1.2 符合性 审查标 准 磋商保证金(如有) 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磋商报价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报价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磋商书签字盖章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 经营范围 是否未超出经营范围竞标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信誉情况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有不良经济 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供应商提供声明或承诺书, 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响应 技术参数及商务需求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 其他要求(一)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 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 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 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其他要求(二) 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28 1.4 确定磋 商供应 商进行 最后报 价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 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 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 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 办法 综合评分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 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 的照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 3. 相同 品牌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 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 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 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 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 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 并以“核心产品”在磋商文件中标注。若核心产品 不止1个,各供应商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 定处理。 政策支持 所属行业及 划型标准 类型:工业 制造业……(查询划型标准) 小型: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 微型: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竞标需同时提供制造 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竞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 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磋商小组判定。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 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 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 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 29 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促进残疾人 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 扣。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 的)或节能产品查(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 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 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 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 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 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 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 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计算办法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详见评分细则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细则 竞标报价评分标准 低价优先法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 商进行排序的方法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0 三、评分细则 评审 因素 评审 内容 分 值 评分标准 投标 报价 30 分 价格 3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 商务 30 分 业绩 8 供应商自 2016 年 1 月以来,具有独立承担食堂设备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 有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8 分。(以合同为准,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首 页、签字盖章页;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 使用前 培训方 案及售 后服务 12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操作使用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及详尽度情况和售后 服务水平能力给分: 内容完备,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 12 分; 内容较完备,合理可行的得 8 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 4 分; 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 2 分; 较差或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质量保 证措施 10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方针体系,保证服务质量及备品备件质量,质量 保证措施内容完备,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备,合理可行的得 7 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 4 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 2 分; 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 40 分 样品 12 需提供餐桌椅、双门蒸饭车、双门消毒柜和大锅炒样品,完全满足磋商文 件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样品材质、性能、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排名第 一名得 12 分,第二名得 8分,第三名得 4 分,其他排名均得 2分。 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中样品部分为重要参数,样品不齐或有一个及以上样品 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得分为 0 分。 注:对供应商技术参数的判定依据: (1)要求提供样品的,以实物样品的技术参数为判定标准; (2)未要求带样品的,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为判定标准。 (3)当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实际技术参数不一致 时,以样品的实际参数作为判定标准。 产品认 证 4 拟投入四层货架、双层工作台、洗菜池、蒸饭柜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 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每个产品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未提供不得 分;(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拟投入商用燃气炒炉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每个证书得 2 分,该项最高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 印件) 31 8 油烟净化器(核心产品): (1) 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CQC51-439182-2018《油 烟净化设备环保认证规则》,且两极板之间绝缘电阻>500MΩ,且获得国 家环保设备质量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检验报告》 (2)符合 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标准,在额定风量下净化率≥98%、80%风量下净化率≥98.2%、120%风量下 净化率≥98.1% CEP 检测大于 98%以上; (3)油烟净化器设备外壳通过防护等级 IP55 标准检测; (4)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关于油烟净化设备电磁容性的检测报告; (5)设备电源是有多项保护功能,如:开路,短路,过流过压等功能以及 故障自助报警功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6)具有 CEP 标志静电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 品认证证书》 (7)油烟净化设备购买的产品责任险; (8)净化设备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的 CQC 认证证书。 以上全部满足得 8 分,缺一项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布 局设计 12 比较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布局设计,按照建筑平面图纸且达到市场监督管 理局的卫生标准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 设计内容完备,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得 12 分; 设计内容较完备,合理可行的得 8 分;; 设计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 4 分;; 设计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 2 分 ; 设计方案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分 四、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竞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定结果 3.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 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 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评审报告。 4. 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 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五、磋商及评审步骤 磋商及评审步骤分别依次为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同 供应商的磋商及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详细评审。 1.验证委托代理人身份、响应文件密封检查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宣布会场纪律。 ②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的委托代理 人是否到场(验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1 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 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33 容。 2.3 只有通过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供应商的澄清 3.1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及最后报价 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会随机抽签的顺序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2 在磋商过程中,若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上供应商代表或者供应商代表在接到磋商小组通知后 15 分钟内不能抵达磋商会现场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 4.3 磋商小组在与供应商磋商之前,应首先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未按采 购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或经核验的供应商代表身份与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不符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后,将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 4.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7 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详细评审 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评分细则”。 5.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3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34 5.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5.5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和阻碍评审工作,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询问评审情况,任 何影响和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评审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6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从采购工作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 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 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磋商小组应承担法律、法规责任。 35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 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 (工程/货物/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并承担应 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2 供方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3 合同协议书; 4.4 合同条款; 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采购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磋商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 (工程/货物/服务) 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供方竞争性磋 36 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9.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 (工程/货物/服务) 的 (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在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 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 12. 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合同签订地址: 3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38 响应文件目录 (格式自拟)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39 一、评分标准索引表 评审 因素 细则 评审标准 分值 对应页码 40 二、磋商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第包工程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3、 按采购的规定递交 元(人民币大写)的保证金(如有)。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 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 提供相应服务; 4.重要声明: 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无;□有 4.2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4.3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4.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否;□是,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备注:以上 4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 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 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时间起共 60 日历天。 5. 接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约定。 6.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 表人(磋商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职务: 性别: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本授权书。 42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43 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竞标报价 (单位:元)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 质保期 优惠声明(如有) 备注 说明:(1)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 的要求报价。 (2)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有)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 小信封中,作为磋商记录之用。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44 六、耗材清单(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45 七、拟投入设备/备件、工具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备件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注: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 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46 八、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有) 湖北正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保证金。 供 应 商 名 称 :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账号: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年月日 粘贴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请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粘贴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 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保证金。 47 九、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技术要求 1 2 3 …… 商务要求 1 2 3 …… 响应审核(资格性要求) 1 2 3 …… 响应审核(符合性要求) 1 2 3 …… 说明: 1.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 质性响应,并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 2.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 “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时 间: 年 月 日 48 十、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 位 合同签订 时间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 人 备 注 …… 说明: 附磋商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的情况填入本表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评分标准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证明材料的内容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时 间: 年 月 日 49 十一、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备注 50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1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 (制造商名称)/__(产地)(填写此次响应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 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 1、提供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 量等数据资料。 2、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备注: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时 间: 年 月 日 52 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时 间: 年 月 日 53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 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授权(供应商) 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盖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 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 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4 十六、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若符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节能产品: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属强制采购 或优先采购 … (2)环保产品: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 注: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如为节能环保产品,则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政策支持”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并将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 予价格扣除。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55 十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供应商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 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 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 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56 十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 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 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 57 十九、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2、定义 3、工程、货物及服务 4、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报价 12、备选方案 13、联合体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6、磋商保证金 17、磋商有效期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24、磋商代表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磋商 27、保密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签订合同 七、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1、质疑回复 32、投诉 八、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要求 十、适用法律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核心产品)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二、计算办法 三、评分细则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2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2分; 设计内容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得2分 ; 设计方案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四、评定办法 五、磋商及评审步骤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评分标准索引表 二、磋商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报价一览表 六、耗材清单(如有) 七、拟投入设备/备件、工具情况(如有) 八、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有) 九、偏离说明表 十、类似业绩一览表 十一、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 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 十六、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若符合) (2)环保产品: 十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供应商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十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十九、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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