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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1-01-09

招标详情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1-08 20:55:46.0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1-08 15:34 307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就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DYZBLY-2020-015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选定供应商为某单位4个伙食部门提供日用副食品的供货及配套售后服务,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调料、豆制品、蛋类、奶制品、食用油等副食品;共分为1个标段,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根据部队相关政策依据可视情况予以合同续签),供货地点:洛阳市区采购人指定两个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01月07日上午0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刘素华、王凌、姚风雷、张玮、尉玲玲。

六、中标人名称、地址和综合优惠率:

第一中标候选人: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综合优惠率:14.16%

第二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综合优惠率:13.93%

第三中标候选人: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

综合优惠率:14.50%

七、公示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日:2021年01月11日—2021年01月1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

名 称:某部

地 址:洛阳市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603799781 0379-65199600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一、附: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


附件
  •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2.17(定稿)(2).pdf
0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YZBLY-2020-015 号 采 购 人: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目 录 前附表………………………………………………………………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8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11 第三部分 招标须知………………………………………………22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37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5 2 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 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情况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研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 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自审证明材料 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明材料或一项证明材料不合格将 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未响应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有重大偏差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 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5、对投标人的虚假投标、虚假应标、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行贿等违法违规 行为,查实后,采购监管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 本次投标、取消中标资格,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半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本提示内容并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示,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 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某部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25955935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 大厦 10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603799781 0379-65199600 邮 箱:3160692152@qq.com 3 项目名称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4 招标编号 DYZBLY-2020-015 号 5 资金来源 计划拨款 6 出资比例 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预算控制金额 约 1000 万元/年,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9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投标人应就其中一个标段 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 被接受。 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 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 后根据部队相关政策依据可视情况予以合同续签) 12 响应时限 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供货完毕 1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其 他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 4 士,并出具有效的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 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 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 求,投标人须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 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 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 为 记 录 ; 对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 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当将信用记 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须为公 告之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 5 项目投标;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 标资格。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 提供以上原件,未提供原件者其投标将被否决。(注: 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资 格后审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19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书面答复 20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1 偏离 不允许 22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通知、答疑等 2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24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2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 2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 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 账的形式转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龙分公司 6 开户银行: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 9300 0011 帐 号:6701 7011 2000 0093 6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两天,以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时 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证 明)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29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和盖章 30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 要求 一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 U盘壹份,在每一份投 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 招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正、副本及电子版分册 装订。编制带连续页码的目录,并采用胶装方式,装 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4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用非透明文 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字样。封皮上注明“于 2021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3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开标室 3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 大厦 10 楼开标室 7 38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唱标。 3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40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数量 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41 中标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 网》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4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前三名候选人 43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14000 元由采购人支付。 4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00000 元,由中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向采购人缴纳。 45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某部 监督电话:0379-64992723 4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2、每个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者至少包括下列人员: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 若不能及时答疑,则视为不答疑。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关于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就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 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DYZBLY-2020-015 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计划拨款,约 1000 万元/年。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选定供应商为某单位 4个伙食部门提供日用副食品的供 货及配套售后服务,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调料、豆制品、蛋类、奶 制品、食用油等副食品;共分为 1个标段,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根据部队相关政策依据可视情况予以合同续签),供货地点:洛阳市区采购 人指定两个地点,质量要求:合格,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其他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 人为非外籍人士,并出具有效的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 内容自拟);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 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9 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 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当 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须为公告之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 到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 1001 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声明、保密承诺函、信用记录截图。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投标开启时间:2021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七、招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 10 楼 1002 室。 八、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 采购单位:某部 地 址:洛阳市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 10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603799781 0379-65199600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一、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 信息。 1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1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选定供应商为某单位 4个伙食部门提供日用副食品的供 货及配套售后服务,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调料、豆制品、蛋类、奶 制品、食用油等副食品;共分为 1个标段,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根据部队相关政策依据可视情况予以合同续签),供货地点:洛阳市区采购 人指定两个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计划拨款,约 1000 万元/年。 二、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 (1)各类副食品采购比例如下: 品类 蔬菜 水果 畜肉 禽肉 水产 调料 豆制品 蛋类 奶制品 食用油 其它 比例 13% 6% 39% 10% 9% 11% 1% 3% 5% 1% 2% (2)采购内容 蔬菜类包含各种叶菜类,茄果类、瓜果类、根菜类等蔬菜。 水果类包含苹、香蕉、梨等各种水果。 畜肉类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等鲜肉和冻肉及排骨。 禽肉类包含鸡肉、鸭肉、鹅肉等鲜肉和冻肉。 水产类包含各种鱼、虾等水产品。 蛋类包含鸡蛋、鸭蛋、鹌鹑蛋等蛋类产品。 食用油指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的食用油。 豆制品包含豆腐、豆腐皮等豆制品。 干货调料类包含各种干货、调味品等。 奶制品指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的奶制品。 其它类物品包含但不限于米、面、豆类等采购人需要的其它物品。 注:1、中标后采购的品种和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情况提出。 2、报价方应综合考虑采购方的需求,应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3、采购方所需采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内容,采购方在实际采购需要时,如需采购 不在上表所列内容中物品时,供货方应按要求提供,并按所报优惠率进行结算,如出现采购 12 方所需物品供货方无法提供时,采购方可自行采购。 4、供货方再实际供应过程中,不论供应的货物来源地,供应的货物均应按照中标优惠率 进行结算。 (3)总体要求 1、供货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在遵循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满足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 格检验证明;保证合同货物是新鲜的、崭新的,均为正规的生产厂家,产品贴有厂家标识。 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过各种货物,采购方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采购风险。 6、如发现文件中有缺漏、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方补充和澄清,否 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方的理解执行。 7、供货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 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8、供货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9、由于采购方工作的特殊性,供货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方各 项规定。 10、供货方不得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 量等)供应,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征得采购 方同意。 11、采购方按合同对物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 退货;供应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物品,采购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货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2、供货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因供货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方要求推迟的除外),釆购方 13 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货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3、供货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供货方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不得多开、虚开 票据。 14、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价款、税费、 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采购方除了 按投标报价为计算单位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供货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5、采购方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 带来的任何责任。 (4)具体要求: I蔬菜类和水果类: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水果、蔬菜及其他类瓜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货方必须 保证所供应的果蔬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 承担因所供果蔬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果蔬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 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3、水果应大小均匀、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病虫害斑,不带泥土。 4、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疤结球适度, 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5、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 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6、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7、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 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8、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4 9、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0、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 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1、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2、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应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货物具体需求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通知的为准。 14、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 3天。 II 畜肉、禽肉、水产类: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 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3、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 异味、无腐烂变质,并提供当天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 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4、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 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 明显。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 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5、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 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 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釆购人通知的为准。 7、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 3天。 III 蛋类: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3、蛋类应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 15 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 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4、皮蛋应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 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 香,无辛辣气。 5、咸蛋应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 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 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 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 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 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通知的为准。 8、每天所提供物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 3天。 IV 豆制品、食用油、干货调料类: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 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所提供的物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报价方必须清晰地列出 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 志。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 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5、货物应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6、散装类货物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 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 16 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 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供应的食用油生产厂 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出制油的加工工 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 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 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供货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供货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 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9、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 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通知的为准。 V 奶制品类: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3、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过期、涨袋、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4、货物应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5、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 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 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通知的为准。 (5)执行标准 1蔬菜类和水果类: 项目 指标 17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B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挂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II 畜肉、禽肉、水产类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畜肉类 禽肉类 《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肉类和肉制品生 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 销售检查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 (半年内有效)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18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 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 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证明 III 食用油、豆制品、蛋类和干货调料类: 1、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 28 类:大米、小麦粉、酱油、 酷、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 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 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 2、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C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3、油类质量标准: 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素 B1(5ug/kg -20ug/kg)、脱氧雷腐镰刀菌烯醇(≤ 1000 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0.2 ㎎/㎏)、 汞(0. 02 mg/kg)、无机砷(0.1 ㎎/㎏-0.2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 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4、对照采购方要求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 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通过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 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 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期: 在库房最早提前两天将准确的订购品种、数量告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订货通 知后于每日上午最晚 08:40 前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给养员验收并做记 19 录,保留相关单据。 2、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以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瀛洲路交叉口东南角 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 104 号院 3、货物配送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有供货方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补货,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 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中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 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 中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4)物品达到目的地时外包装必须完整、箱干爽,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实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 应保证能冷藏食品脱离冷藏环境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冻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7)定价方式 1、采购方订购货物的结算价格由供货方提供,但不得超过经谈判得出供货价格和当日活 动优惠价(如有),则可以此作为结算依据。采购方负责核对。 2、超市零售价可以由供货方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或者由采购方直接到供货方超市进行调 研获取。当双方提供的价格不一致时,以采购方调研价格为准。 三、售后服务 1、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 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 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质保期内,非采购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或包退, 并 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0 四、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周期最短是一周,最晩为一个月,具体按照供货方报价文件执行。在办理付 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供货方在完成结算周期供货订单后,需在 5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方申请 付款,采购方收到申请后在 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 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 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 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一—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货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 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较大的抽查率为 10%。 4、验收人员应按谈判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 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 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 品验收的全部 信息数据,采购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供货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 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货方,将 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 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应 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 21 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供货方。凡发生退货问题的,供货商须向采购方 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记录名称、数量、质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 认。 (四)验收条款 1、供货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要求 2、供货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 次的合格证明。 3、供货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 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供货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供货方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 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 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六、履约保证金 供货方在与采购方合同签订前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 元)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采购方账户,在供货方履行完合同 义务 30 天内,采购方将扣除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他任何损失(如有)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无息退还供货方。 七、保密条款 供货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 人,供货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 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 必须事先通知采购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方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采购方如需对 供货方相关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供货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2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的投标人。 2.4 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的投标文 件(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 2.5 天(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 2.6 偏离(或偏差):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之外,指投标文件的响应劣于招标 文件要求的偏离或偏差。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联合体外);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而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3.5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项目要求”,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招标内容、招标项目要 求、评标及定标、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 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主动对招标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 改内容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 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 7.2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 文件为准。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 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在 7.1 所述的网站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编制 24 8.1 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补充变更内容),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明确和 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8.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编写、签署和盖章,招标文 件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自行增 加。投标人因不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明确、编排混乱、格式 不规范、字迹模糊不清、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等编制质量方面的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认定为 无效投标,或漏读、误读或查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 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正确翻译为中文,中 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因未翻译为中文,或翻译的不准确的,导致投标文件被错读误解 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4 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在规定处签名或加 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8.6 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8 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并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字样。封皮上注明“于 2021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规定装订密封的 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 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不退还给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0.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5 10.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1.1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1.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 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 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 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通过转账的形式(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龙分公司 开户银行: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 9300 0011 帐 号:6701 7011 2000 0093 6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两天,以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时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 (基本账户存款证明)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3.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13.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7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6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 项目要求”。 14.2 投标文件出现前后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结果为准; (5)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本条(1)至(5)同时出现三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14.3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方法修正错误而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修正后的报价应对投 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代表应予以接受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投标无效。 14.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 的或不规则的内容,但这些修改不得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4.5 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报,采购人不提倡不平衡报价。 14.6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 15、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本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投标 人不参加开标仪式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2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7 15.3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 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15.4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招标文件允许提供 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好记录。 15.5 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15.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15.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进入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的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录音录像。 16、资格审查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评标委员会 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查。 16.2 资格审查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国 家强制性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程序和标准进行资格审查。 17、评标委员会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进行 符合性审查、询标、比较和评价。 17.2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国家 强制性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分标准评审。 18、投标文件的审查 18.1 资格性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 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确定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规定和招标文件 对资格的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8.2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展下一步的评标。 18.3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 28 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 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如果 确定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其投标将被否决。 18.4 投标人串标虚假投标行为检查。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资格审查小组成 员、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有义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检查投标人是否有串标和虚假投标等 违法违规行为。 18.5 投标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无效,将被拒绝或否决: (1)未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2)正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相关资料证件的; (4)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不全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标人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的;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控制金额的; (9)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招标项目要求有实质性偏离,或者偏离的项数超过招标文件 规定的; (10)未提供制造商客观证据材料(技术支持资料)的; (1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12)付款方式、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 (13)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有弄虚作假、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无效情形的。 18.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报名或投标 IP 地址一致; 29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雷同,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同 一人,或者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同一单位。 (8)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8.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明;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和社保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重要、实质性内容或材料涉及虚假响应、虚假承诺;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8.8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重要、实质性内容或材料涉及虚假响应、虚假承诺的; (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 18.5、18.6、18.7、18.8 之情形,投标人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资格审查小组、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向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查实后将 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18.9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30 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10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模糊响应或虚假响应,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11 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使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18.12 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 靠外部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以及按规定需要澄清的内容除外。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此时不得泄露评委个人名单)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2 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 投标人代表的签名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3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实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而无法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 根据其理解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甚至否决投标文件,该风险由投标 人承担。 上述 19.1、19.2、19.3 同样适用于资格审查小组。 20、评标及定标 20.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 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0.3 定标详见第四部分“资格审查、评标及定标”之“二、定标”。 31 21、中标通知 21.1 由本项目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 1个 工作日内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21.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23.2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3 如采购人和中标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纪律和监督 24.1 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1)应当依法依规依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工作; (2)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 与竞争; (3)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 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5)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6)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7)不得接受投标人对采购人、投标人对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采购人的贿赂,或获取 其他不正当利益; (8)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标结果; (9)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 (10)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1)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2 (1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3)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14)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4.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9)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4.3 对评标委员会及成员的纪律要求: (1)应当依法依规依程序、认真审慎独立开展评标工作; (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3)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不得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5)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6)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7)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 正当利益; (9)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 与竞争; (10)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11)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1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13)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33 (14)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15)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16)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 87 号)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 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直至向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本条款同样适用于资格审查小组) 24.4 对参与开标评标活动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合法权益; (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 与竞争; (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5、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3)采购活动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4 26、质疑和投诉 26.1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提交的质疑函。书面质疑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之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一次性书面通知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补正的事项。超过法定质疑期限或者补正后的质疑书仍不符合 94 号令之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接受质疑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投诉。 26.3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 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7、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7.1 本项目(标段)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采购人上级机关批准后 可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 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27.2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 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内容。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 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和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评标,并按下述程序确定中标人。 27.3 谈判的主要程序 27.3.1 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 效处理。 27.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27.3.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35 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 27.3.4 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27.3.5 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 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3.6 最后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3.7 竞争性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和标准是: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 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 组可以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28、其他注意事项 36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37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 目招标相关的资料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 的承诺。 38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评标前附表 审查 主体 条款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评标委 员会 资格 性审 查标 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纳税证明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 或入股企业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保密承诺函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记录截图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密封 情况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文件签名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 签名、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供货周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付款办法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部分采购内容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39 投标 人串 标虚 假投 标行 为检 查 投标人相互串标行为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招标须知之情形(通过检 查比对资质材料、投标文件,确定投标人是否 涉嫌有串标行为) 投标人虚假投标行为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招标须知之情形(通过检 查比对资质材料、投标文件,确定投标人是否 涉嫌有虚假投标、虚假应标行为) 二、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提 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有一项 不符合符合性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25 分) 序号 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1 7 分 投标人 综合实力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 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 分;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 分; 5、HACCP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 分; 6、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7、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此小项累计不超过 1分。 以上 7项累计不超过 7分。 注 : 开 标 时 须 提 供 证 书 原 件 及 认 监 委 网 站 (http://www.cnca.gov.cn/)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在投 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12 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或正在承接的部 队、院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项目业绩(食材或副食 类配送)的: 1、年合同(销售)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或为需求方服 务人数在 1000 人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3分,最高 9分。 2、年合同(销售)金额在 500-800 万元的或为需求方服 务人数在 600-1000 人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 6分。 40 3、年合同(销售)金额在 100-500 万元的或为需求方服 务人数在 100-600 人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 3分。 注:1、开标时投标人最多可提供 4 份合同,其中河南省 内业绩不少于 2份,以上三项最多得 9分。 2、投标人提供有军队合同的,可在此基础上每有 1 份加 1 分,最多加 3 分,累计不超过 12分。 3、开标时需提供供货合同或销售合同原件、发票及发票 查询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6 分 企业规模 1、企业年收入:2019 年投标人年收入在 5亿元以上的得 3 分,3 亿元 1 以上的得 2 分,1 亿元以上的得 1 分,以 2019 年审计报告为准。 2、员工人数:投标人拥有 80 人以上得 3分;70 人以上得 2分;60 人以上得 1分,其他不得分。(开标时提供相关 人员社保证明缴纳名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 则不得分。) 2、技术部分 45 分 序号 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1 5 分 食品检验 能力 投标人有以下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检验检测仪器: 农药残留检测类仪器; 真菌毒素检测仪; 细菌检测仪; 水质重金属检测仪; 食品重金属检测仪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气相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 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仪;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 1、投标人具有 7-10 类设备的得 5分,具有 4-6 类设备 的得 3分,具有 2类(含)以上设备的得 1分。(投标 文件中附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及发 41 票查询截图)。 2、投标人如自身无相关设备,但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 有食品安全方面合作的得 1分,无则不得分(开标时提 供提供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合作协议且日期有效, 并在开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若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两种情况,以最高得分项为准。 2 9 分 配送能力 非冷链运输车: (1)有 30 辆或以上配送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6 分,部 分租赁的得 3分; (2)有 25 辆或以上配送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4 分,部 分租赁的得 2分; (3)有 20 辆或以上配送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2 分,部 分租赁的得 1分。 (4)其他的不得分。 冷链运输车: (1)有 15 辆或以上冷藏运输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3分, 部分租赁的得 1.5 分; (2)有 10 辆或以上冷藏运输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2分, 部分租赁的得 1分; (3)有 5辆或以上冷藏运输车的:全部自有的得 1分, 部分租赁的得 0.5 分。 (4)其他的不得分。 注:①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能投入的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名义购 买的车辆)的购置税发票复印件、有效的《机动车行驶 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前后各一张)。 ②租赁的车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中附出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 印件、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至少 3 个月租赁转账发票复印件、有效的《机动车行驶 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前后各一张)。 3 5 分 仓储能力 投标人有固定的储存配送场地,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的 42 得 5分,面积 15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3分;面积 1000 平 方米以上的得 2分。 注:1、自有场地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 2、租赁场地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 印件 不提供以上资料不得分。 4 15 分 供货能力 1、拥有自身养殖场、屠宰场、加工厂、蔬菜、水果种植 基地等大型基地或工厂,每个基地(工厂、加工厂)加 1 分,累计不超过 5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客观证明资 料原件或场地照片,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 得分)。 2、拥有稳定的货源供应渠道(指畜肉类、禽肉类、水产 类产品、奶制品类),供应的货源中与国内知名品牌(上 市或全国销售的企业)签署区域代理或签订供货协议的, 每个品牌得 1分,累计不超过 6分;(开标时需提供代 理协议或供货协议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 不得分)。 3、投标人与知名大型综合商超(上市或全国连锁类的企 业)或洛阳本地大型综合商超(大张、丹尼斯、永辉、 华润万家、卜蜂莲花)签署有供货协议的,每个供货协 议加 0.5 分,累计不超过 4分;投标人为知名大型综合 商超(上市或全国连锁类的企业)或洛阳本地大型综合 商超(大张、丹尼斯、永辉、华润万家、卜蜂莲花)的 得 2分。(开标时需提供代理协议或供货协议原件并在 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供货协议均以 2018 年以来签署的为准。 5 2 分 应急保障 能力 1、投标人接采购人通知后,承诺 2小时以内供货到位的, 得 2分; 2、投标人接采购人通知后,承诺 4小时以内供货到位的, 得 1.5 分; 43 3、投标人接采购人通知后,承诺 6小时以内供货到位的, 得 1分。 其他不得分。 6 4 分 售后服务 1、能提供网络平台预约服务的(可通过网页或 APP 下定 单的)得 1分,没能提供的得 0分。 2、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退换货,投标人承诺在 3小时 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 2分;在 5小时以内完成退换货 的,得 1.5 分;在 7小时以内完成退换货的,得 1分; 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承诺 24 小时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得 1分; 否则不得分。 7 3 分 企业管理 能力 投标人提供企业的生产或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及售后等完善的管理制 度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得 3-2 分,良得 2-1 分,一般 得 1-0.3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8 2 分 疫情期间 工作防范 措施 横向对比疫情期间工作防范措施完整、科学、合理的优 得 2-1 分,良得 1-0.5 分,一般得 0.5-0.1 分,差或未 提供不计分。 3、价格部分(30分) 序号 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1 30 分 价格部分 1、A:所有有效投标人所报综合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合 格投标人多于(含)5家时,去掉 1个最低和 1个最高后 计算) 2、B:评标基准优惠率 B=A+5%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得分: 当有效投标人所报综合优惠率=B 时,得 30 分; 当有效投标人所报综合优惠率≠B时,以评标基准优惠率 B为基准值,每高 1%或低 1%,在 30 分的基础上扣 0.4 分,扣完为止(不足 1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 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所报综合优惠率-评标基准 44 优惠率)/评标基准优惠率。 4、评标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的顺序进行依次组织评审,各评委按照评标 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 项得分。所有分值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 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四、定标办法 1、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前 1—3名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3、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综合优惠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综合优惠率 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综合优惠率、技术部分得分 均相同,则由采购人自主决定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排名。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6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 7.技术部分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函 9.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 11.资格证明材料 12.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13.其他资料 注: 1、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投标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以上目录所 列内容。请投标人编制目录及页码,便于评标委员会查阅和评审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按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附相关资料,编制目录及页码,因不按要求 制作投标文件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7 评标索引 序号 评分内容 页码 备注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8 附件1 投标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公告,我方签名代表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 有任何误导性,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 求。核对发现有虚假、不一致或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 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综合优惠率详见开标一览表。 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 按量履行合同。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8、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 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和合同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 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1、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 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保证所投产品(包括零部件、备件)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 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1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也决不虚假应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9 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积极配合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 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 罚。 14、本次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 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名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 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 1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 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书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0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DYZBLY-2020-015号 注:1、单个类别优惠率是指以洛阳市新区大张盛德美超市零售价格为基准的优惠幅度。综合优 惠率是以单个类别优惠率,经过以下比例加权得出(蔬菜13%、水果6%、畜肉39%、禽肉10%、 水产9%、调料11%、豆制品1%、蛋类3%、奶制品5%、食用油1%、其他2%)。 2、综合优惠率包含货物、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等一切费用和 税金。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类别 优惠率 综合优惠率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蔬菜类 % % 水果类 % 畜肉类 % 禽肉类 % 水产类 % 调料类 % 豆制品 % 蛋类 % 奶制品 % 食用油 % 其他 %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1 附件3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DYZBLY-2020-015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人响应具体内容 偏离情况 1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1年 12月31日(合 同到期后根据部队相关政策 依据可视情况予以合同续 签) 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4 质量要求 5 响应时限 6 投标有效期90天 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2 附件4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编号为 的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内容中规定的货 物,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证明文件或证件。 5、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投标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人须知”3.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3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码: )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 (采购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 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4 附件6 投标人基本情况 一、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注册地址: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5.注册资本: 万元 5.实收资本: 元,其中:国家资本: 元,法人资本: 元,个人 资本: 元,外商资本: 元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下列财务数据应与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财务报表数据一致) 1.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元 (2)流动资产合计: 元 (3)长期负债合计: 元 (4)流动负债合计: 元 2.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利润总额累计: 元 (2)净利润累计: 元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5 附件7 技术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综合实力 2、企业规模 3、食品检验能力 4、仓储能力 5、配送能力 6、供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 7、售后服务、企业管理能力 8、疫情期间工作防范措施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6 附件8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函 (格式自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7 附件9 保密承诺书 (格式自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8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件 11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纳税证明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7、保密承诺函 8、信用记录截图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件 12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DYZBLY-2020-015 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元) 合同签订 时间 采购单位 (甲方) 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 1、业绩是指投标人向产品使用用户提供的本招标项目同类项目业绩,而非投标人向 经销商或代理商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应按本表“列”的内容要求逐项认真填报,因填报不完整而引起的投标风 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 4、相关合同复印件附本表之后。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件 13 其他资料 注:包括但不仅限荣誉、车辆配备、人员配备、检测证明、营业场所等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 有关的资料(如有)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表: 投标单位递交各类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 投标单位: 项目编号及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资料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备注 备注:1、证明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 2、证明资料是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同等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和投标 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 以上证书共 本,投标单位递交证书人员(签字)+手机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收到以上证书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后在投标时单独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文件编制 附件:质疑函范本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 7.技术部分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函 9.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 11.资格证明材料 12.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13.其他资料 注: 1、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投标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以上目录所列内容。 2、请投标人按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附相关资料,编制目录及页码,因不按要求制作投标 附件1 投标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开标一览表 附件4 致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6 附件7 附件12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DYZBLY-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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