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1-01-08】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KP2021YW021G
2、采购内容: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项目,设6个小吃摊位,共约52.28平方。可经营:面包西点类、简餐类(如小笼包/粽子/粥/麻辣烫)、面食类(如饺子/馄饨/烧饼)、面食类(如面条)。
3、最低限价:营业额的8%。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熟悉餐饮行业规律,经营餐饮业2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潜在的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使用公对公账号,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时必须留下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7、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0:30。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1月28日10: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联系方式:0579-85328516、1386793680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9、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10、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丹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赵棋明
电话:0579—85328516 、0579-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附件信息:
-
021G机电学院小吃摊位承包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0.1 KB
附件: 021G机电学院小吃摊位承包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
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JKP2021YW021G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KP2021YW021G
2、采购内容: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项目,设6个小吃摊位,共约52.28平方。可经营:面包西点类、简餐类(如小笼包/粽子/粥/麻辣烫)、面食类(如饺子/馄饨/烧饼)、面食类(如面条)。
3、最低限价:营业额的8%。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熟悉餐饮行业规律,经营餐饮业2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潜在的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使用公对公账号,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报名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2)报名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jkpemc@vip.163.com,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时必须留下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
(3)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9-85321863。
7、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钉钉号、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0:30。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1月28日10: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 联系方式:0579-85328516、1386793680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9、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10、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楼丹 联系电话:182578869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赵棋明
电话:0579—85328516 、0579-85317081
传真:0579—85321521
财务及报名热线:0579—8532186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小吃摊位承租项目采购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合作期限 |
18个月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
7 |
招标答疑 截止时间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本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28日10:30止,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电汇形式向采购人递交。 |
14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后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
15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0:30 开标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开标室 |
1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付款方式 |
承包款按月支付,根据双方核定的营业额,由招标方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款支付给招标方。 |
18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最低限价 ,投标报价低过最低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19 |
信用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
20 |
失信行为处理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5)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
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 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3.4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6.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探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发布)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发布的,则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传真)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 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方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3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2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税务登记、机构代码、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荣誉证书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5)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6)本次小吃摊位承包经营的具体方案,包括管理经营方案(所投美食品牌,含特色美食、经营品种等,需提供菜品彩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方案、装修方案、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承诺等);
(7)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给招标人的资料(如业绩、卫生保障、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8)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12.3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说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说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说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小吃摊位由中标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经营食堂产生的水、电、气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承包款)为营业额的百分比,不得低于营业额的8%
1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5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14.6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7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4.8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若系授权代表签署,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内。投标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7、履约保证金
17.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17.2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18、采购代理服务费
18.1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00元。
18.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缴纳,可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支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代理服务费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3001676248059000088
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
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字样。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10: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1.1、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10:30前送达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A、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
B、投标人当面递交的,开标当天统一接收模式:在开标前1小时内,投标人直接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收件人:赵棋明 联系方式:0579-85328516
(2)投标文件采用两层包装,即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外包装封格式详见邮寄附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zjkpemc@vip.163.com。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钉钉号。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其它
2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因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学校服务品质,同时满足学校员工、学生的就餐需求及广大校内职工多元化需求,现就学校新建小吃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招标公告的要求,具有从事学校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学校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坚持“公益性”、“服务性”的服务标准,为病人家属等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一、经营餐饮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合作经营范围:面包西点类、简餐类(如小笼包/粽子/粥/麻辣烫)、面食类(如饺子/馄饨/烧饼)、面食类(如面条)。服务合作人现场须无明火,合作期内所售产品须提交学校审核,以学校审核为准。合作期内,学校有权要求不符合经营范围或有违良性竞争的产品下架。
二、小吃摊位基本情况:小吃摊位于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餐厅内,可承租6个小吃摊位,约52.28平方。现已具备基本餐饮条件。
三、场地装修须符合以下标准:①场地已完成基础装修,合作人可根据品牌风格自行设计装修,费用自理;②所用材料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③不影响学校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④营业场所(餐饮等)需废水排放时必须对废水净化处理(安装隔油装置进行油水分离);油烟排放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⑤学校对装修其他要求。⑥设计方案(含水、电、气)须经学校审批后才可实施,竣工后由学校组织安全验收。
四、招标项目经营服务要求:
1、采用承包方式,由承包方负责全面经营。
2、承包方负责招聘、签约及管理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即工作人员仅与承包方发生劳动关系,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方应按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规定为工作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3、各类小吃价格须低于三挺路夜市同类商品的10%。
4、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卫生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承包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学校递交工作人员花名册,以便核实工作人员健康证等事宜。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理。
5、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各类受伤、致残、身亡等事故,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6、承包方应抓好经营场所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学校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消防等事故,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7、承包方应建立用餐卫生管理制度,餐厅从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须具有规定学校的健康证书,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管理人员须具备基本的卫生知识,熟悉餐厅管理的各项规定。直接与饭、菜、面食等接触的服务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禁止穿便服。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上岗前须洗手。餐厅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休息、上学校检查,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承包方应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不得进行烹调加工。需要熟制品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严禁出售各类变质的食品及菜肴。
9、承包方应做到用餐环境整洁卫生,各类餐具必须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生熟菜的墩头、刀具必须严格分开使用,防止细菌污染; 餐具、厨具、炊具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和高温消毒。保持餐厅桌椅、地面、墙面的整洁卫生,做到无“四害”。
10、承包方承包期间,应做好承包区域及门前区域的环境卫生三包工作。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与业主方保持密切联系。
2、承包方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规定和制度。院方有权对承包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方员工有违反学校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院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院方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辞退,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承包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人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4、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或业务,在承包区域只从事业主认可的服务工作,不搞非法经营。在承包期间,承包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业主。未经业主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者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招标方有权进一步追究承包方的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5、承包方承担承包期限内的水费、电费、通讯费、卫生清理费、设备维护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要求采用电磁灶具,不得使用明火。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公共餐厅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8、承包方须采用学校现有的收银系统,并与学校食堂收费管理系统对接。
9、学校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方的经营服务做满意度调查,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承包方,承包方听取意见,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10、承包方负责承包区域的安全、防火、防盗等责任。
11、承包方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每季度至少清洗油烟管道一次。
12、服务合作人提供的服务时间为6:00-22:00,双休日和节假日无休;考虑学校服务特殊性,如需延长服务时间,待中标单位确认后双方可另行协商。
六、本招标项目除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外,其余为经营所涉及的投入由承包方负责。
七、学校一卡通(消费)系统及员工消费优惠事宜,待中标单位确认后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方式远程参与)。
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不见面开标”的要求组织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程序:
2.1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2.2开标前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投标书受理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开评标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一起负责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3待技术标评标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由采购单位监督人现场检查商务标密封情况和监督唱标情况。开评标管理人员在开标室内拆封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宣读投标人名称、供货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由记录人、采购单位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2.4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并由记录人、采购人当场签字确认。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审专家。进入评标现场的评审专家在进入评标室前均须测量体温,经酒精消毒,领取并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手套,需如实填写评标专家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承诺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史,近14天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
3.2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认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7.2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标
8.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标,初步评标内容为:
8.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标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标。
8.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9.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9.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9.1.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0、投标文件的评标、比较和否决
10.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0.2在评标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10.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0.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10.3.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10.3.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10.4评标小组经评标,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12、决标
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
13、中标通知
1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
13.2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3.3评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人和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凭有效说明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4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视频会议当中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
13.5开评标结束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
13.6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
(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7. 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14、合同签订
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择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约或重新组织招投标。
14.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落选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14.5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及招标范围”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采购代理机构开评标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对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提交评标小组作废标处理,均不列入商务标评标。
2.1投标文件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2.3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2.4一份投标书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哪个有效的;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说明、身份申明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3投标方的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3.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3.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7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3.8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9有影响评标公正性或不正当行为的投标;
3.10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1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12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3.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14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3.15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说明材料者;
3.16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3.17未提交《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4、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废标)处理。
第6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用综合评分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
一、评审程序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技术标有效单位;
2.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分,计算出各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
3.对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对商务标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各商务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和总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技术部分、商务报价二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技术标有效单位进行商务报价评审,商务标在开标室进行开封、唱标并作记录;对技术标无效的单位不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审办法
1、技术标评审
1.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是否属于无效标或废标;
1.2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1.3检查标书的完整性,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1.4检查拟供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要求;
1.5检查服务计划是否提供;是否具体、完整、可行;
1.6检查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提供,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7、具体评审办法
(1)? 技术分满分为50分,分值分配见表格。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技术分 (50分) |
投标人情况 |
投标人资信信誉好、市场形象佳、用户反馈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被评为优的得4.1-5分,良的得3.1-4分,一般的得1.1-3分,差的得0-1分 |
5分 |
投标人业绩情况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并实施的项目,项目要求为经营超300平米餐厅的项目、职工600人以上单位的食堂经营项目,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采购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分 |
|
管理经营方案整体评价 |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管理目标、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花色品种(投标文件中提供菜品彩照)、工作流程设计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等进分。 |
12分 |
|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拟配置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人员培训、人员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等进行打分。 |
6分 |
|
规章制度 |
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制度,节能管理措施,消防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打分。 |
5分 |
|
设备、器具、耗材配备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餐桌椅、清洁器具、清洁剂的来源、品牌、规格型号等进行打分。 |
5分 |
|
食品原材料、品质管理评价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原材料(米、面、油、菜、禽、肉、蛋、调味料等)的品牌、来源,检验流程、品质管理体系等进行打分。 |
6分 |
|
管理服务质量及承诺、合理化建议等(涉及安全、消防等承诺) |
1.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管理服务质量及承诺、合理化建议等(涉及安全、消防等承诺)打分,0-3分 2.提供院内员工就餐折扣率承诺,酌情给分,0-3分。 |
6分 |
2、商务标评审
2.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进入商务分计算环节:
①技术标无效单位的投标报价;
②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③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是否超过最高限价。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2.2商务标详细评审(50分)
(1评标基准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50分。
(2)商务得分计算。
商务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0%×100,保留小数2位
3、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
计算方法:投标人总得分 = 技术标评审得分+ 商务标评审得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决定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排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择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约或重新组织招投标。
(2)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在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采购人。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_ _年_ _月_ 日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 项目成交结果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协调一致,就学校美食街承包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合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餐厅概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位于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院内 发包给乙方作为特色餐厅独立经营使用,面积约 52. 28 平方米。特色餐厅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餐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2、该特色餐厅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期内用于经营餐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特色餐厅承包区域的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区域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该餐厅区域。
二、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收取乙方承包款为食堂营业额的 %。
2、乙方每月按照每月营业收入总金额开具发票。甲方根据审核确认后的金额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招标方。承包款按月支付。
3、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商费、税费、卫生费、水、电、通讯、设备维修费、防疫、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按月按实向乙方收取水、电等能耗费。
四、履约保证金
1、双方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给甲方作为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的甲方设备、设施、场地等,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金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甲方认为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涉及应向甲方提交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承包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金,否则,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五、交付:
1、乙方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署本合同后3天内,甲方将该承包区域交给乙方装修。装修期限不得超过2021年 月 日,从2021年 月 日正式开始计算合同承租时间。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承租期限不顺延。
2、特色餐厅装修前,双方应就该区域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乙方应于2021年 月 日正式开展经营服务。如无故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经营资格,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的款项不退回,乙方投入装修等全部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六、装修和改建
1、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含餐桌椅等家具配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部门管理。
3、乙方需按甲方审定的装修方案实施装修,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餐厅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损害或责任等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餐厅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餐厅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甲方的日常运作。
7、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这些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转租、分租、出借或抵押
1、乙方不得私自停业、转租、分租或出借该餐厅的全部或部分。如发现,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交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的经营房作抵押。
3、一经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八、牌匾标识及广告
1、乙方安装于该餐厅外部的牌匾与标识等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2、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与甲方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餐厅交付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他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承租承包款及相关费用。
4、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5、乙方擅自对该餐厅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商品清单,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的商品方可上架出售。烟、酒不得上架出售。
7、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甲方有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9、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10、甲方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餐厅,依法经营;不得在该餐厅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规、违法活动。乙方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4、乙方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合法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经营期间,乙方负责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包括餐厅已有设备和乙方自行购入的、设施设备),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6、乙方进行设备添置过程中如需对墙体进行破坏或涉及墙体等其他硬件设施设备改造的(包括在墙上打洞),乙方需报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7、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9、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应严格注重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承包款、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追收逾期应付未付款项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2、乙方工作人员遇到矛盾应妥善解决,不得吵闹,凡发生吵闹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加倍罚款,第三次将取消乙方承包资格,乙方已交的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实际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4、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造成甲方、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履约保证金抵做违约金,已交的承包款甲方亦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6、合同期间,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交回餐厅,乙方已交的承包款不退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经营范围未按招标文件执行或未经甲方认可的;
2)、乙方逾期15日不交承包款或能耗费等应交费用的;
3)、餐厅经营不按规定收费被有效投诉三次以上或未按学校相关卫生管理办法执行被学校查获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5)、乙方存在3次及以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屡次沟通拒不调整的;
6)乙方将餐厅转租、分租、出借或抵押的;
7)、乙方违法经营、改变经营范围的;
8)、乙方未能通过甲方考核的。
7、乙方任何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内容的,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已交的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十一、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搬离该餐厅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应每日按月承包款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未搬离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2、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承包款水电通讯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承包款、水电费或有其他未尽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餐厅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后对于该餐厅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管辖法院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该餐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 份,均具同等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义乌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技术标部分格式: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函格式
2、报价一览表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投 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申明书(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为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申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为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 (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 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即可。
投标人情况介绍
1、总体介绍、技术经济实力、服务能力、资格、资质、银行资信等级、质量认证与本项目类似的实际项目的介绍、业绩等相关情况。
2、最近的财务报表、近期银行资信等级证明、业绩表(含用户的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后。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声明和文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
投标函(格式)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投标等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 即 _______________(大写)。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____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投标方代表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包期限 |
月承包款 (元/月)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承包款 |
18个月 |
||||
合 计 |
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高、最终一次性报价。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3本报价为含税价。
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
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
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
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2、,不恶意过低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对该项目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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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单位:(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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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赵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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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义乌市XXXX项目投标,请送至收件人亲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