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办公家具厨房餐厅用具询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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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9 20:34:14 |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 办公家具、炊具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HZJN2038-XJ-2020-006 为了提高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保证产品质量,寻求优势资源的供应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费用,现对招标内容及供应商报名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1工程名称:2038工程 1.2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1.3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七项目部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项目名称:办公家具、炊具(详见报价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七项目部 3. 招标项目的性质: 询价。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等条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参与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原则上来源于合作范围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及各下属单位(个人)推荐的供应商; 2、推荐供应商要实行推荐单位(个人)负责制,具备推荐单位(个人)资格的为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单位及员工,推荐单位(个人)要掌握供应商的信誉、资料的真实性、履约能力等; 3、供应商的资质等条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企业资质、资信: ①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必须取得相关销售、代理许可;具有较强的供应、经营实力; ④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质量、业绩信誉: ①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管理体系; ②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3)其他证书、证明文件: ①产品检验报告; ②产品鉴定证书; ③产品销售许可证书。 ④产品代理许可证书。 4、参与集中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接受代理商;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期所需资料 1. 报名期限为: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1日; 2.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通过访问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ztjs.net.cn/),点击“招标平台”中“注册与登录”,完成供方账户的注册后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 3. 资格预审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1日; 4. 资格预审时所需提交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网上报名时上传)。 5. 由分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对参与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获得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部2038工程电话通知领取询价文件,参与投标报价,并按照网上时间进行投标工作。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七项目 2. 招标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3. 招投标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尹亮吉 联系电话:18615420229 邮箱:307738769@qq.com 六、招标过程的监督 1. 招标工作全程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七项目部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 2. 联系人:王丽文 联系电话:18655123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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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办公家具、炊具询价公告.doc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办公家具、炊具询价文件.docx |
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 办公家具、炊具
询
价
文
件
招标文件号:HZJN2038-XJ-2020-006
招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第七项目2038工程
联 系 人:尹亮吉 电 话:18615420229
发标时间: 2021年1月8日
询价文件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济南2038工程
1.2工程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1.3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七项目部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2038工程办公家具、炊具,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同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三、报价单的递交以及交货时间
1、按照招标日程安排,投标单位必须在2021年1月11日18:00前将报价单送到询价方材料室或将报价单扫描件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作为附件,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2、计划使用日期: 2021年1月20日。
四、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同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所供货物到场验收合格(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需方综合办人员、技术人员、签字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对账依据,每月20日办理结算,供方于每月20日前就当月需方的物资供应情况进行对账,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由供方根据对账单开具发票,于每月22日前将对账单及发票办理完毕。如供方不能在每月22日前(含当日)办理完毕对账单,则当月结算账务延期至下一账期,付款期限也顺延相应天数。
2、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付款以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信用证、付款代理、以房抵款以及其他供应链金融融资等支付方式并只对签订该合同的供方支付。
货物办理结算并提供全额发票且建设方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后一个月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100%。每年12月份不付款,合并到次年1月份一并支付。供方必须提供同当期确认的结算点验金额的真实合法的发票(盖发票专用章)以及同当期付款金额的收据后方可付款。合同签订单位、开具发票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不得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开具与收款。供方应出具符合本单位所属行业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正式发票,若出现虚假发票或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票据,需方拒付供应款,且需方将视情节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供方违规行为。如遇虚假发票,一经发现将处予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如需方资金有困难不能及时支付结算款时,供方承诺拥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同意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支付结算款,且供方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向需方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并保证需方合理施工使用。
六、 拟签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
需 方:
供 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需方:(自行填写)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供方:(从供应商资源库引入)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供方、需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材料名称)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自动导入)
2.工程地点:(自动导入)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 。
三、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表格,由合同价格明细板块导入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牌号商标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税率 |
税额 |
供货时间及备注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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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供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与最终结算数量有差距而向需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价格包含:材料供应价、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专利权使用费、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
2.供方在(填写时间或者约定事宜)期间内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3.需方发现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约定,应于质量保证期内向供方提出异议(没有质量保证期的,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提出异议),供方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供方拒不处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 约定部分物资的货款;在需方已付货款,仅保留质保金的情况下,供方需赔付需方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至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价格调整方式、发票要求
1.结算及付款方式: (四选一) 。
(1)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次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80%,供货完成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90%,工程竣工配合我方与甲方结算完成后6个月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2)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 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6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3)无预付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第9个月支付该月结算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供货完成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毕二年后付清。
(4)双方协商付款方式 : 。
需方可选择以房抵款、网银支付、银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反向保理等方式中任何方式支付供方工程款,均视为供方收到该工程款。
项目经理 是本合同项下唯一合法有效的经济及签证授权代表。除非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其它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与确认、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有关的任何书面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补偿费用等)均无经济及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三选一) 。
(1)综合单价: 。
(2)可调价: %市场价波动范围可调,其余一律不可调。
(3)与第三方关联调价: 。
3.发票要求
(1)供方为□小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 %。
合同生效后,如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供方应在需方付款前七日内向需方书面告知变更情况并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传递至需方,发票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项目,且税率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
(3)因供方自行作废已经提交给需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不及时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票面金额25%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需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直接扣除。
七、随物资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方物资进入现场,须同时提供该物资的 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如供方不能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为虚假资料,供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八、保密责任、知识产权 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供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在履行期间获得的需方商务、财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技术以及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资料与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与文件,供方违反本约定,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供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需方在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需方同意使用而免除供方责任。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的要求。供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的环境处理方法等基本资料。凡所供材料因环保、复试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合格标的物,每延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供货总价款 %的违约金,需方可从应支付价款中直接扣除,供方还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货 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或约定的标准,需方可要求供方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并由供方承担供货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由此给需方或者需方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影响需方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工作人员送货到需方指定工地时,必须按需方要求将标的物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供方未按要求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供方所签署的转让协议对需方不发生效力。
5.如供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劳动争议或业务纠纷,导致需方涉诉或法院对需方账号或其他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生效裁判文书列明需方承担费用的,供方同意承担该费用;如由需方先行垫付的,供方应另向需方支付该费用20%的违约金。以上费用及违约金需方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下述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时,本合同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重大自然灾害和严重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飓风、台风、火山活动、瘟疫、骚乱、暴动、战争、恐怖活动、军事政变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2)需方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解除时。
3.供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需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供方未采取有效行动或其行为仍不能令需方满意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供方之日合同解除。
(1)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需方提出整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的;
(2)需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的行为的;
(3)供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需方利益的。
4.本合同中其他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应对进入需方工地的所有供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如在需方工地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供方承担。供方进入需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需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需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规定人员进行处罚。
2.由于施工中变更洽商引起的材料剩余,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予以退货。
3.供方经办人须持有效“法人委托书”办理业务,非“法人委托人”无效。
十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1. 。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需方: (盖章) 供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刷体及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刷体及签字)
济南2038工程
小食堂会议室装修材料报价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第七项目部: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工程招标书的全部内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详细分析计算,充分考虑了供应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须的费用,在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的条件下,我方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招标任务,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如下报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税率 |
备注 |
1 |
强化复合木地板 |
平米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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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议室背景墙 |
平米 |
40 |
|||||
3 |
餐厅吊灯 |
套 |
1 |
|||||
4 |
坐便器 |
个 |
1 |
|||||
5 |
洗手盆 |
个 |
1 |
|||||
6 |
背景墙打样 |
平米 |
50 |
|||||
7 |
灯带 |
米 |
20 |
|||||
8 |
护墙板 |
平米 |
180 |
|||||
9 |
踢脚线 |
米 |
75 |
|||||
10 |
置物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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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说明:1、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
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2、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同单价在合同范围内为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调整。如因价格调整,导致影响需方施工进度,供方承担该部分全部损失。
3、此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单两页及以上需盖齐缝章)。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