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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教育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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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09:46

一、项目编号:CZBXA20132

二、项目名称: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关中味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苑帝都古建大厦一层中1、中2号商铺

中标 金额 : 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段俊梅、潘静、汪青春、王苏民 卢建鹏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彬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彬州市教育局经办

联系地址:彬州市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029-349227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298667468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02986674688

十、附件: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招标文件.docx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1日

招标编号:CZBXA20132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彬州市教育局



代理公司: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正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商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05 10: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BXA20132

2、项目名称: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1家, 采购预算: 8,0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11 00:00:00 至 2026-01-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8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05 10:3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彬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彬州市教育局经办

联系地址:彬州市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029-349227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2986674688

传 真:029866746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

第二章正文

一、前附表

项目名称

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招标人

彬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公司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

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分包或转包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开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账号:26120701040002055

投标文件有效期

招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服务期

5年

服务质量

符合规范要求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年至今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装订成册(胶装),一律采用A4纸张,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并在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望景汇购物中心北面高层)

开标时间:2020年1510时30分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方面的技术、经济专家。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公示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0000.00元整

二、总则

1. 项目名称:彬州市九年义务教育熟食营养餐配送项目

2. 招标人:彬州市教育局

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各投标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原件以备现场核查,对此各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修改澄清通知。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2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

(4)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5)技术方案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企业证明资料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人代表印章。

9.2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9.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投标概不接受。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0.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0.4未按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0.5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10.6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中所附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7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7.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0.7.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0.7.3投标人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等手段骗取中标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 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 标志:封套上应清楚的标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

12. 招标截止时间

1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12.2 招标人可以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招标截止时间。

12.3招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招标截止时间后,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

13.开标

13.1 开标会议在招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3.2开标时,由监标人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由监标人审查和各投标人现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共同查验确认后签字。投标文件密封审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14.开标程序

14.1 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4.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收到的被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15.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人选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开标会议召开前14天内往返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

17、投标文件初审

17.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包括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的全部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招标、与招标人或与投标人相互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入库资格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招标的,该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8.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文件。

18.4 招标人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8.5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无效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的并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4)至招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本地区违反有关招投标规定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在本地区承接造价咨询业务资格的;

(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招标、与招标人或与投标人相互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入库资格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招标的;

(7)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8.6 招标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完成招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招标文件有效期。

19. 招标

招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向入库单位发出入库通知书。对未入库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也无义务作出解释。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

分项

评审内容及原则

资格

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原则: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参与后续内容的评审。

初步

审查

1、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

2、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对于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得澄清、纠正及补充。


评标

因素

权值%

评价要素

服务方案

90分

1、人员配备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5分;

2、食品、服务质量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5分;

3、配送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5分;

4、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5分;

5、卫生管理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0分;

6、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0分;

7、加工厂设备配备,按其响应程度,专家自主赋分0-10分;

业绩

10分

近两年餐饮行业业绩,每提供一份2.5分,计满10分为止。

注:1)若出现缺项或只有标题无内容或内容有严重错误者,该项得0分。

2) 以上各项打分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如评标委员会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

3)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4) 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委员会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评审纪律

2.1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3评标委员会采用以及与投标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投标文件的修正

(1)评标时,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

5.中标通知

5.1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5.2当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5.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合同授予

6.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2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

7.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备案和资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3〕5号),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货物需求及服务要求:

投标人食品生产地点必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地点一致。

采购食材质量要求:

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等,其质量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其中:大米:国标一等;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面粉:特制一等或以上;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用油:国标一级或以上;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蔬菜:符合国家标准;肉类:符合国家标准。未描述食材及辅助用料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服务内容只限于义务教育段有需求学校学生的午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替换为早餐或晚餐。

3.包装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学生用餐餐具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采用环保、无害餐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清洗、消毒流程进行消杀。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为4小时,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为摄氏60度以上;投标人必须在彬州市辖区内生产加工营养餐食品。

4.配送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将营养餐食品配送到实施营养餐计划的学校,配送时间和份数以招标人通知时间及份数为准。每次配送产品必须在出厂后2小时内须送到配送点;中标人应采用有效保温、保鲜措施,确保送到配送点的食品温度不低于摄氏60度;

(2)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应提前一周根据季节商议确定菜谱和用餐人数,配送食品应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每个配送点中标人应无偿提供留样2份和一定量的因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严重变形、破损等无法进行食用的替换备用营养餐若干份(数量由中标人根据运输情况自行确定)。

(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各配送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印制专用营养餐配送交接单,用餐学校组织人员收集处理餐后垃圾,收集餐具移交中标人运回食品加工点清洗、消毒。

5.其他要求: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以及配送费用分项按年支付,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据实结算。

2)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确保每人每天4元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食材购买,每餐保证一荤一素一热汤的标准,配餐时应备一定量的主食,保证学生能够吃饱。

(3)采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营养餐生产与配送为一体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中标人应不定期接受质检、食品药监等部门对所提供产品的抽样检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应做出按照相关标准为每名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并在中标后切实履行该承诺。

(6)中标人应承担在配餐工程中产生的水、电及垃圾清运等配套费用。

6. 货物(产品)执行的标准、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 ;

(2)行业标准、规范 / ;

(3)地方标准、规范 / ;

(4)企业标准、规范 / 。

7.本章第6条款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

□ 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

□ 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那个标准高执行那个标准);

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8.商务要求

在所有食品发放之前,应采取措施对所提供食品的新鲜、包装等进行检查,确保发放至学生手中的食品无发霉、变质、过期等食品安全问题。若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切后果和连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9.服务要求

9.1 技术服务要求:

(1)提供产品技术资料

(2)技术培训

9.2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0、彬州市建设营养餐加工厂

10.1中标人对营养餐加工车间和附属用房、场地进行功能性改造,其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2中标人应按规范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供电、供水、供气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保养、年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2中标人负责购买、配备、维护保养、更新换代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配置清单的全部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设备尺寸

单位

数量

1

电子地磅

500KG

2

2

蔬菜冷藏库

保鲜0℃

立方米

300

3

蔬菜二级冷藏库

保鲜0℃

立方米

500

4

四层货架

1500×600×1800

20

5

垫板

1100×1100×150

20

6

肉类冷冻库

冷藏-18℃

6300×6300×2500

立方米

350

7

肉类二级冷冻库

保鲜0℃

4300×3700×2500

立方米

150

8

四层货架

1500×600×1800

10

9

垫板

1100×1100×150

10

10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8

11

双星水池

1500×760×800/150

1

12

垫板

1100×1100×150

20

13

不锈钢衣柜

20

14

不锈钢洗手池带感应水龙头

10

15

风淋房

2000*1200*2400

1

16

不锈钢成品消毒池

1100*1100*200

1

17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12

18

带砧板切配台(工作台)

8

19

不锈钢平板推车

800*600*800

10

20

大单星水池

1500*800*800/250

12

21

四层货架

1500×600×1800

20

22

垫板

1100×1100×150

20

23

物料柜

1

24

土豆去皮机

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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