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1-11 10:35:33
项目概况
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0-WT-T-001-001号
项目名称: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67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燃气单眼大锅灶3台、燃气单眼炒灶3台、配灶工作台3台、燃气单眼矮汤炉3台、单眼汤饭台1台、燃气四头煲仔炉1台、蒸饭箱3台、洗锅池2台、单星盆(配冷热水龙头)8台、三星水池(配冷热水龙头)2台、工作台3台、单层地架1台、四层平板货架1台、四层条板货架2台、双层条板工作台1台、双通移门工作柜6台、四层货架2台、单孔残菜台3台、双眼汤饭台3台、四格保温台3台、四门碗柜3 台、留样冰箱3 台、四门双温冰箱3台、电磁炉2台、开水炉3台、消毒柜3台、洗手池(配冷热水龙头)3台、紫外线消毒灯3台、灭蝇灯3台、烟罩灭火装置3套、风幕机3台、油网烟罩3套、排烟风管90m2、厢式风机3台、油烟净化器3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2)供应商所投消毒设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9996918、0512-6668117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保障厨房的正常运行,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5、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6、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
联系方式:吴佳宁 0512-69996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吴帆
电 话:0512-65158848-8019、8012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政 府 采 购
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SZWK2020-WT-T-001-001号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采购内容: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0-WT-T-001-001号
项目名称: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67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燃气单眼大锅灶3台、燃气单眼炒灶3台、配灶工作台3台、燃气单眼矮汤炉3台、单眼汤饭台1台、燃气四头煲仔炉1台、蒸饭箱3台、洗锅池2台、单星盆(配冷热水龙头)8台、三星水池(配冷热水龙头)2台、工作台3台、单层地架1台、四层平板货架1台、四层条板货架2台、双层条板工作台1台、双通移门工作柜6台、四层货架2台、单孔残菜台3台、双眼汤饭台3台、四格保温台3台、四门碗柜3 台、留样冰箱3 台、四门双温冰箱3台、电磁炉2台、开水炉3台、消毒柜3台、洗手池(配冷热水龙头)3台、紫外线消毒灯3台、灭蝇灯3台、烟罩灭火装置3套、风幕机3台、油网烟罩3套、排烟风管90m2、厢式风机3台、油烟净化器3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2)供应商所投消毒设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9996918、0512-6668117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保障厨房的正常运行,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5、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6、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
联系方式:吴佳宁 0512-69996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吴帆
电 话:0512-65158848-8019、8012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日间照料中心
厨房设备的采购文件
受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日间照料中心厨房设备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WK2020-WT-T-001-001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预算:346700.00元
四、采购数量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参考图片 |
☆1 |
燃气单眼大锅灶 |
950*1050*800/35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侧板,立板1.0mm不锈钢。骨架为4#国标角钢;承重铸铁可调子弹脚;环保节能型炉头、电子点火,风气联动;不锈钢摇摆龙头,220V/250W中压风机;燃气:液化天然气;前置进水DN15,进气DN40,落水?38。 |
|
2 |
燃气单眼炒灶 |
950*1050*800/35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侧板,立板1.0mm不锈钢。骨架为4#国标角钢;承重铸铁可调子弹脚;环保节能型炉头、电子点火,风气联动;不锈钢摇摆龙头,220V/250W中压风机;燃气:液化天然气;前置进水DN15,进气DN40,落水?38。 |
|
3 |
配灶工作台 |
400*1050*800/45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不锈钢。框架不锈钢方管38*38*1.0;配调整脚。 |
|
4 |
燃气单眼矮汤炉 |
650*700*530/15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侧板,立板1.0mm不锈钢。承重调节脚;铸铁炉头;入气口:DN40;燃气:天然气。 |
|
5 |
单眼汤饭台 |
700*700*800 |
1 |
台 |
SUS304:台面1.0mm,槽体1.0mm;配合金调整脚; |
|
6 |
燃气四头煲仔炉 |
700*700*800 |
1 |
台 |
台面sus304*1.0mm。脚为不锈钢方管38*38*1.0,配合金调节脚;铸铁梅花炉头;入气口:DN40;燃气:液化天然气。 |
|
7 |
蒸饭箱 |
12盘 |
3 |
台 |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整体发泡技术,内胆一次冲压成型,电热型,380V/12KW,12盘,60KG,蒸饭时间25-50min |
|
8 |
洗锅池 |
1000*700*800/150 |
2 |
台 |
台面sus304*1.0mm;斗sus304*1.0mm。框架不锈钢方管38*38*1.0mm。配高身水龙头,防臭落水。 |
|
9 |
单星盆(配冷热水龙头) |
900*700*800/150 |
8 |
台 |
台面sus304*1.0mm;斗sus304*1.0mm。框架不锈钢方管38*38*1.0mm。配高身水龙头,防臭落水。 |
|
10 |
三星水池(配冷热水龙头) |
2000*700*800/150 |
2 |
台 |
台面sus304*1.0mm;斗sus304*1.0mm。框架不锈钢方管38*38*1.0mm。配高身水龙头,防臭落水。 |
|
11 |
工作台 |
1200*800*80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不锈钢。内衬16mm防水板;框架不锈钢38*38*1.0,配调整脚。 |
|
12 |
单层地架 |
1200*500*250 |
1 |
台 |
隔条板1.0mm不锈钢。骨架38*38*1.0mm。 |
|
13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00 |
1 |
台 |
框架38*38*1.0不锈钢方管,条板1.0mm不锈钢。 |
|
14 |
四层条板货架 |
1200*500*1500 |
2 |
台 |
框架38*38*1.0不锈钢方管,条板1.0mm不锈钢。 |
|
15 |
双层条板工作台 |
1500*800*800 |
1 |
台 |
台面sus304*1.0mm不锈钢;条板1.0mm压死边。内衬16mm防水板,框架不锈钢38*38*1.0,配调整脚。 |
|
16 |
双通移门工作柜 |
1500*800*800 |
6 |
台 |
主体sus304*1.0mm;侧板1.0mm不锈钢。下滑轮导轨,拼角处理、无快口边,配不锈钢重力脚。 |
|
17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2 |
台 |
框架38*38*1.0不锈钢方管,条板1.0mm不锈钢。 |
|
18 |
单孔残菜台 |
1500*700*800/15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加强筋1.0mm不锈钢。框架38*38*1.0方管,配调整脚,残菜口直径300。 |
|
19 |
双眼汤饭台 |
1400*700*800 |
3 |
台 |
SUS304:台面1.0mm,槽体1.0mm;长U型不锈钢电热管,配合金调整脚;电热管电压/功率:220V/4KW;进水口/排水口;DN25/DN32; |
|
20 |
四格保温台 |
1500*700*800 |
3 |
台 |
SUS304:台面1.0mm,槽体1.0mm;长U型不锈钢电热管,配合金调整脚;电热管电压/功率:220V/4KW;进水口/排水口;DN25/DN32;配份数盒 |
|
21 |
四门碗柜 |
1200*500*1500 |
3 |
台 |
主体sus304*1.0mm、层板、侧板、门1.0mm,背板1.0mm不锈钢,下滑轮导轨,配不锈钢重力脚。 |
|
22 |
留样冰箱 |
600*660*1880 |
3 |
台 |
电压/功率:220V/0.55KW制冷剂R404A,温度设定范围:-5℃~5℃ 压缩机输出功率:733W 耗电量:冷却时:643W、除霜时:752W |
|
23 |
四门双温冰箱 |
1200*740*1880 |
3 |
台 |
电压/功率:220V/0.55KW制冷剂R404A,温度设定范围:-18℃~5℃ 压缩机输出功率:733W 耗电量:冷却时:643W、除霜时:752W |
|
24 |
电磁炉 |
350*280*60 |
2 |
台 |
三级能效;电压/功率:220V/2100W;8档火力触控 |
|
25 |
开水炉 |
9KW |
3 |
台 |
微电脑控制型,380V/9KW,容量90L,供水量170L/H,内胆304#0.7,外壳304#0.7 |
|
26 |
消毒柜 |
650*660*1960 |
3 |
台 |
电压/功率:220V/2.2KW,容量336L,门201#0.8,其他201#0.7,消毒等级AA |
|
27 |
洗手池(配冷热水龙头) |
450*400*250/80 |
3 |
台 |
台面sus304*1.0mm;斗sus304*1.0mm;三面封板1.0mm不锈钢。配防臭落水;配感应龙头。 |
|
28 |
紫外线消毒灯 |
40W |
3 |
台 |
电压220V50HZ,功率40W,灯管寿命8000H |
|
29 |
灭蝇灯 |
40W |
3 |
台 |
功率40W,电压220V50HZ,外框铝合金,净重2.3KG |
|
30 |
烟罩灭火装置 |
单瓶组 |
3 |
套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紫铜芯温感控制器;食用油专用无毒灭火药济;三种安全启动方式(手动、自动、应急启动) |
|
31 |
风幕机 |
L=900 |
3 |
台 |
叶轮直径125mm,电压220V50HZ,功率150W,出风口风俗10m/s,噪音<57 |
|
32 |
油网烟罩 |
4300*1200*500 |
3 |
套 |
烟罩本体sus304*1.2mm,油网为1.2mm不锈钢。 |
|
33 |
排烟风管 |
500*400 |
90 |
m2 |
镀锌板1.0。拱板制作法兰或3#角钢做法兰,M8螺栓固定,吊杆为M10螺杆固定。 |
|
34 |
厢式风机 |
10000风量 |
3 |
台 |
功率4kW/380V;风量10000m?/h;全压570Pa;转速770r/mim; |
|
35 |
油烟净化器 |
10000风量 |
3 |
台 |
箱体为冷轧板1.2mm,冷板烤漆,正极,负极板是1.2mm冷板;内置3组不锈钢电场;镀锌防雀网0.8mm, |
注:序号前加☆标记的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二)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包含所有货物、附件及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及与此相关的所有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人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他人无涉。
3、供货方需有合理的验收方案: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此标准不得对抗相关部门的验收和招标文件中有关验收的条款要求。验收包括:材质、款式、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投标人应保证向采购单位提供的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开箱率为100%,同时所有商品均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供方负责。投标方必须承诺:凡在投标书中标明的设备性能指标,必须真实准确,响应情况以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产品彩页及官方网站数据为准。如未来招标人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经第三方验证属实,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按供应商无法供货进行相关处罚。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5、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6、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提供长期维修和技术支持。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使系统恢复正常,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7、知识产权:供货单位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中标单位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8、伴随服务:列出随货物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等清单。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明确质保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投标文件中明确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投标文件中明确技术培训的内容等。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
A、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经审计过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符合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所投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7、供应商所投消毒设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8、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
B、技术部分材料:
1、参加谈判的响应函;
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谈判响应报价表;
4、产品材质及规格对照表;
5、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承诺;
6、详细的安装方案;
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提供燃气单眼大锅灶产品的样本或者彩页;
9、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10、提供近二年类似项目经验完整合同复印件;
11、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12、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内容如有缺项或不符的均为无效投标。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
六、谈判采购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8)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5、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6、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新的书面承诺并按其新的书面承诺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第二次书面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5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
9、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10、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七、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第二次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谈判小组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5、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并且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产品,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3)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6、本次拟采购产品水嘴(水龙头)属于强制节能清单范围,各投标人可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二)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
不合格原因 |
1 |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
2 |
投标产品的数量、规格、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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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核心产品样本或彩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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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报告 |
||
5 |
类似项目业绩 |
||
6 |
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 |
||
7 |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条款(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要求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
八、综合说明:
1、报价包含所有货物、附件及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所投产品材质及尺寸工艺等要求应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材质要求中有品牌或产地的,该品牌或产地仅供投标人参考,凡达到该品牌档次及质量要求的均可接受。
3、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谈判保证金:无
5、成交服务费:在领取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账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02020209000295112
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6、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7、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
8、谈判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
(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除因采购文件更改导致投标人成本增加,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
(6)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
(7)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9、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10、质疑
10.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当依法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可以依法进行质疑。
10.2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3提交质疑函时与符合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材料一并递交。
10.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10.5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6联系电话:0512-65237219
10.7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王蓉
九、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6、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7.1 乙方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
7.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产地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9.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10.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
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甲方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3.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3.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乙方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4.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千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5.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6、索赔
16.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6.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6.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6.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6.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6.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6.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7、合同的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7.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8、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
待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在货到并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采购人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三)服务承诺:按照谈判文件和乙方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四)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乙方必须在2020年 月 日前将全部货物交付甲方并完成安装。
2、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
(五)违约责任:
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一般条款)。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至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七)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解释。
格式1: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号
响应单位(盖章):
谈判响应报价表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规格 |
生产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谈判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交付使用时间 |
|||||||
投标人签字: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格式2:
谈判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商品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同时负责该商品的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安装、检测、售后服务等,总价格及明细见《谈判响应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并免费提供 年的质保。
3、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6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我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谈判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7、我方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方承诺该项谈判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料资格将被取消。
9、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10、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1、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投标产品材质及规格对照表
投标人:(公章) 采购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材质及规格要求 |
投标产品材质及规格描述 |
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4: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标书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公章:
格式5:
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代理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谈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格式6:
供应商情况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注册号 |
电话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传真 |
||||||||
一、单位简历及机构 |
||||||||||
二、单位优势及特长 |
||||||||||
三、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
||||||||
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M2,产权: M2,租: M2 |
||||||||||
销(零)售额:2019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2019年 万元; |
||||||||||
主 要 产 品 |
1 |
|||||||||
2 |
||||||||||
3 |
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否则必须提供投标人及生产厂家2019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依据。
2、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06/n11297232/14484942.html
3、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9: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保证承诺书
致: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