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85202000028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宏泰博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巷16号附4号1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早餐:5.5元/人次 午餐:14.5元/人次 晚餐:5元/人次 管理费:23500元/月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服务范围: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服务要求:(一)配餐方案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配餐方案,方案应包含①膳食平衡设计方案;②周、月度菜品设计方案;③接待餐菜品设计方案;④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定制的制餐流程⑤临时就餐人员应急安排计划等内容。(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应包含①人员规范化工作流程管理;②食品留样制度;③卫生管理保障;④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⑤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 (三)食堂运行管理方案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堂运行管理方案,方案应包含①员工管理制度;②卫生清洁维护管理制度;③厨具维护管理制度;④食堂秩序维护管理;⑤节能减排管理等内容。(四)食材采购、加工及仓储管理方案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及仓储管理方案,方案应包含①食材及配料采购流程;②食材清洗加工;③仓储管理等内容。(五)应急处理预案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应包含①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处理预案;②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③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④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突发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处理预案;⑤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等内容等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为满足采购人及下属单位职工早中晚工作餐用餐需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名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食堂餐饮服务。1.采购人提供餐饮管理必须的场所、设备、设施、物品等。2.由供应商负责食堂管理、制定菜单、食材采买、清洗、加工、烹饪、餐具清洗、消毒、食堂物品管护、食堂卫生清洁及食堂安全保障等服务。3.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接待餐服务。4.街道现有职工172人,预计每日就餐人数早餐约100人,午餐约130人,晚餐约40人。5.就餐时间5.1早餐:8:00至8:50;5.2午餐:12:00至13:00;晚餐:17:30至1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曹林杰(评审小组组长)、张悦、陈静(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下浮10%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结合服务年限为准)。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31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40272元/年,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早餐6元/人次,午餐15元/人次,晚餐6元/人次,管理费25000元/月。备案号:(2020)0154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4。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0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注:1.本项目采购人名称为: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2.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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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新民乡新湖社区幸福路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28-2782000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诗漾;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诗漾 |
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