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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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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24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1月0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各包段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包段,其中A包为活动室及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音体玩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B包为弱电及电器设备采购,C包为厨房设备采购,D包为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购;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的4个包段进行投标,只能中标1个包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A包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A包-活动室及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音体玩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郑州俐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东干训楼5楼501室

1053830.4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

B包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B包-弱电及电器设备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郑州海远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棉纺西路4号院1号楼2单元18层1803号

158916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

C包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C包-厨房设备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郑州华中厨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4号楼8层0818号

296032.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

D包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D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郑州溢泰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居社区(湖适精华区)2号楼1层4号

371421.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详见中标

清单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寅、段淑荣、关李伟、赵志刚、冯军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共计49072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5361658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金尊路柳湖佳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联系人:徐女士、葛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葛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发布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1日

附件: 中标清单.pdf 附件: A包柳湖佳苑幼儿园招标文件DG.pdf 附件: B包柳湖佳苑幼儿园招标文件DG.pdf 附件: C包柳湖佳苑幼儿园招标文件DG.pdf 附件: D包柳湖佳苑幼儿园招标文件DG.pdf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D 包段 采购编号:中原公开-2020-241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1. 总则..............................................................................................................................................16 2. 招标文件......................................................................................................................................18 3. 投标文件......................................................................................................................................18 4. 投标..............................................................................................................................................19 5. 开标..............................................................................................................................................20 6. 评标..............................................................................................................................................20 7. 合同授予......................................................................................................................................21 8. 重新招标......................................................................................................................................22 9. 纪律和监督..................................................................................................................................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4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7 三、报价明细表(以下为参考格式)............................................................................................49 四、产品技术资料(以下为参考格式)........................................................................................50 五、商务标部分................................................................................................................................52 六、实施方案....................................................................................................................................53 七、其他材料....................................................................................................................................54 八、资格证明文件............................................................................................................................57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24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99597.00 元(最高限价:3399597.00 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A 包 A包-活动室及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音体 玩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 1117979.00 1117979.00 2 B 包 B 包-弱电及电器设备采购 1600000.00 1600000.00 3 C 包 C 包-厨房设备采购 300000.00 300000.00 4 D 包 D 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 购 381618.00 381618.00 5.1 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5.2 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各包段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 其相关服务; 5.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4 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4 个包段,其中 A 包为活动室及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音体 玩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B 包为弱电及电器设备采购,C包为厨房设备采购,D包为新风系统、直 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购;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的 4 个包段进行投标,只能中标 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 标截止时间前 60 天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个月的 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2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 CA 锁下 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河 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 CA 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 需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的 , 可 通 过 以 下 链 接 : (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 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 安 CA 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3、方式:供应商凭企业 CA 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 点击“交易主体登陆”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 5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 月 8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 月 8日 10 时 00 分。 2 、 地 点 : 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远 程 开 标 大 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 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 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 CA 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 如 需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的 , 可 通 过 以 下 链 接 : (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 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 安 CA 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 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 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53616582 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金尊路柳湖佳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53 号 2 号楼 9 层 联系人:徐女士、葛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葛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发布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5361658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金尊路柳湖佳苑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 室 联系人:徐女士、葛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1.1.4 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1.5 项目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D 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 调系统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 务 1.3.2 供货及安装期 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1.3.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1.3.4 质量保证期 空调系统整机质保 6 年,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 2 年 1.3.5 包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4 个包段,其中 D 包为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 及空调系统采购;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的 4 个包段进行投标, 只能中标 1 个包段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 料; 8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天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均可)及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 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承诺书;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 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提 出,并上传可编辑的 word 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 回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9 他材料 3.2.1 报价方式 采用总价(含税)的报价方式,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物品、设备、 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 装的包装、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如出现在投 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5.2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 要求 2019 年度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中的要求。 (2)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签字)与盖章(或签字)视为同等效力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 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 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 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等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 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 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 (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3/20200219/fecf74fb-c ce2-4ece-8de9-a0c3c3e5a742.html) 5.2 开标程序 (1)公开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注意事项:本包段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后, 10 进入下一阶段开始计算),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加密 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完成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解密。 (4)唱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等 其他内容)。 (5)投标人异议与答复(如有)。 (6)开标结束。 6.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3.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否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 3399597.00 元,其中 D 包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 381618.00 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 购预算(最高限价) 10.2 核心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 令)第 31 条的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核 心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段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投标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本包核心产品详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书” 10.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A、为贯彻落实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3]14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 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财购[2019]9 号《郑州市财政局 11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为依据。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 或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 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小型或微 型企业用评标报价参与评分。 大中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小型或微型企业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 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根据财库[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12 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规 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 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 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财政 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 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 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 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 进口产品。 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 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目录》内的产品。 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 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 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H、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 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I、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 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 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J、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3 10.4 电子招标投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 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 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供货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 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凡未按上述要求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 5.如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 效投标处理。 6.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 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 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投标人将评审环节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附 在投标文件中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原件。 1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组 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招标 文件中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 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本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有 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执行。 10.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各包段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货物招 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不足 6000 元的 按 6000 元计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4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10.7 其他 (1)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 政府采购活功的通知》郑财购〔2019〕8 号文要求:凡是含有挥发 性有机物产品的项目,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其所投标产 品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在 项目合同签订后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其 他证明材料随采购合同一并进行备案。 (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经发现, 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 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同时招标人保 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4)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承诺均作为 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承诺履行合同,对不履 行承诺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扶持企业发 展。“政采贷”是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以政府 回款为还款来源的信贷产品,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中原 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选择意向银行, 凭成(中标)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授信,解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的问题。 (6)根据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办(2020)33 号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 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 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 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15 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 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 〔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 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6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及安装期、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和包段划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及安装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次招标的包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17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同一包段的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采购人不对本项目的中标人和未中标人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为了使投标方案成果更能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使方案成果与周边环境更协调,供应 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3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5 供应商及其随员或代表不得因踏勘现场而损害采购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非因采购人 的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及其随员或代表的合法权益的损害,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9.6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供应商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推理、理解和决策负责。任何因供应 商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违反约定的中标人按 一定比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1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 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 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 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报价明细表 (4)产品技术资料 (5)商务标部分 (6)实施方案 (7)其他材料 (8)资格证明文件 19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含税)。 3.2.2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产品和原厂服务的价格、全部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费 用等。相关费用包括税、运输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搬运费、培训费、按技术规格规 定提供备件和专用工具、伴随服务费、售后服务和中标服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结合自身能力,现行标准、市场价格和招标最高限价自主进行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 3.4 投标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资格审查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招标范围) 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应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 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20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应 按照要求重新提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郑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远 程 开 标 大 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 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按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程序电子开标,供应商应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解密及查 看开标情况。电子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 应商)V1.0》 (http://www.zzsggzy.com/bszn/009003/20200219/fecf74fb-cce2-4ece-8de9-a0c3c3e5a742.htm l)。 6. 评标 6.1 评标过程的保密 6.1.1 在公布评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1 6.1.2 供应商在此过程中对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6.1.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2 评标委员会 6.2.1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 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6)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 动。 6.3 评标原则 6.3.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22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 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3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表 审查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 时间前 60 天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0年 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 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0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 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其投标无效 7.不接受联合投标 未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1. 资格性审查 1.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资格要 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 资格审查资料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所附相关证明为准,无需提供原件。 25 1.3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依法评审。 1.4 经资格审查后,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1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函及开标一 览表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函及开标一 览表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供货及安装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保证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响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价格部分:30分 技术部分:49分 商务部分:21分 3.2.2(1) 价格部分评分 标准30分 投标报价(30 分) 关于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 或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 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供应商应严格根据自身及投标货物制造商的的企业规模类型 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为依据)。 27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值=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报价×30 分 注:1、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 性审核未被否决投标的所有供应商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如某供应商的评标 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评标报价算数平均值的 20%),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 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2)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49分 评审内容 量化标准 1、投标产品的技 术参数响应情况 (29 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 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29 分。每有一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参 数出现负偏离的,扣 1 分。若此项得 0 分的供应商视为未对 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2、实施方案 (20 分) 1、供货方案(人员、车辆、时间、计划等)(5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方案详细、完整、可行的得 3-5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方案较详细、较完整、较可行的得 2-3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方案不详细、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 0-2 分。 2、安装调试方案(5 分) 供应商制定的安装调试方案详细、完整、可行的得 3-5 分; 供应商制定的安装调试方案较详细、较完整、较可行的得 2-3 分; 供应商制定的安装调试方案不详细、不完整、可行性差的得 0-2 分。 28 3、供货质量保证措施(5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质量保证措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3-5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2-3 分; 供应商制定的供货质量保证措施部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0-2 分。 4、培训服务方案(5 分) 供应商制定的培训服务方案详细、科学合理的得 3-5 分; 供应商制定的培训服务方案较详细、较科学合理的得 2-3 分; 供应商制定的培训服务方案不详细、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0-2 分。 注:以上各项若缺项,则该小项按 0 分计算 3.2.2(3)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21分 1、企业业绩 (6 分) 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 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有一项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注:1.要求投标文件中附合同,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2.类似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括空调或新风系统或直饮水任意 一种的项目。 2、服务承诺 (15 分) 1.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及措施 0-3 分 2.质保期外服务承诺及措施 0-3 分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后期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 合理化建议与措施 0-3 分 4.售后保障体系:售后服务安排、问题处理的反应速度及投标 设备的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和保障措施情况等 0-3 分 5.其他优惠承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款,具 有实质性内容并符合本项目需求的 0-3 分 注:(1)服务承诺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及评标量化标准如下: 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 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最高得 3 分。 29 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 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个别细节 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最高得 2 分。 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方面一般,基本考 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项 目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最高 得 1 分。 (2)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 0。 1.供应商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性评审和资格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3.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自主确定。“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 评审标准 3.1 符合性审查评审标准 3.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1 分值构成 (1)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 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评标程序 30 4.1 符合性审查评审 4.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本章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4.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串通供应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 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2 详细评审 4.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按本章第 3.2.2(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标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3.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3.2.2(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C。 4.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3 供应商得分=A+B+C。 4.2.4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4.2.5 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意见有分歧 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 为否决。 4.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4.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 31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 评标结果 4.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及前附表的规定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4.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签发的关于 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的中 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及要求、数量及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金额合计: 二、设备、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货物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商品。 设备、货物的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计划,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三、设备调试:供方对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投入正常运行。 四、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正确掌握设备使用要 求。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年 月 日前,供方负责将设备、货物按需 方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设备运送、安装调试及以上 条款产生的费用完全由供方负责。 六、供方应在交货时向需方交付设备、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安 装调试交付使用后,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设备、货物合格后开据验收证明和设备清单。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0%,验收合格满一 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 10%。 九、违约责任: 33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工程。拒付货款,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需方和招标方逾期支付货款,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0.05%的滞纳金。 供方所交的设备、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设 备,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 期交货处理。 供方不能交付设备、货物,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设备、货物,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总额 0.05%的赔偿费。 十、因设备、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郑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 质量鉴定,该鉴定结果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后附投标货物一览表。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 双方各持 份。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34 政府采购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按照《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 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 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 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 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 (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 (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用。 (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 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35 (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 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 益。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 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 物品等财物。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 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 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 动。 (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 度拨付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 3%的经 济违约责任。 (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 3-5 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 行合同。 (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 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条:检查方式 36 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 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 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 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37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24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99597.00 元(最高限价:3399597.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A 包 A包-活动室及功能室设施设备采 购、音体玩具采购、办公设备采购 1117979.00 1117979.00 2 B 包 B 包-弱电及电器设备采购 1600000.00 1600000.00 2 C 包 C 包-厨房设备采购 300000.00 300000.00 3 D 包 D 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 系统采购 381618.00 381618.00 5.1 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5.2 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D 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购) 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5.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4 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4 个包段,其中 D 包为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系统采 购;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的 4 个包段进行投标,只能中标 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D包采购的核心产品为“反渗透净水机 1”。 11、本次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2、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38 一、新风系统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专用参数 通用参数 洁净新风 机 1 2台 1. 外 形 尺 寸 ≤ 1000mm*720mm*260mm(长* 宽*高); 2.额定新风量:≥500m³/h; 3.额定排风量:≥340m³/h; 4.噪声≤43dB(A); 5.额定输入功率:≤300W; 1.外观颜色:黑色烤漆; 2.额定电压:220V; 3.热交换器:静止式、全热型; 4.PM2.5 值一次通过净化效率:≥99.9%; 5.微生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97.9%; 6.安装方式:吊顶式; 7.设计寿命:≥30 年; 8.检修维护:设置安全开关,开门自动断电; 9.静电除尘器带有恒压恒流自调节系统,具有杀菌功能; 10.机组内部需设置排风过滤器; 11.空气过滤方式:采用三级净化,初效过滤+静电除尘+高效过滤器; 12.热交换类型为全热交换,换热芯材料为无孔薄膜换热纸,外壳及边框材料为镀铝锌板; 13.控制器为液晶显示、触摸按键,可实时显示室内外温度、送风量、风机运行频率,同时具 备具备风机运行频率调节、运行频率下限设置、静电除尘器清洗提示、故障报警提示功能; 14.验收标准:在室内密封性良好的前提下,新风出风口 PM0.3~2.5 计数≤200 个/L(计重为 0ug/m3)或比室外洁净 1000 倍,室内 PM0.3~2.5 计数≤6000 个/L(计重为 2ug/m³)或比室 外洁净 100 倍,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洁净新风 机 2 3台 1. 外 形 尺 寸 ≤ 1540mm*880mm*390mm(长* 宽*高); 2.额定新风量:≥1000m³/h; 3.额定排风量:≥800m³/h; 4.噪声≤50dB(A); 5.额定输入功率:≤700W; 二、空调系统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39 1.5匹空 调 6台 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2、变频/定频:变频 3、空调匹数:1.5匹挂机 4、制冷量≥3200(450-3800)W 5、制冷功率≤900(130-1530)W 6、制热量≥4200(800-4800)W 7、制热功率≤1200(180-1650)W 8、电辅加热≤1000W 9、室内噪声≤43dB(A) 10、室外噪音≤53dB(A) 11、电压 220V 2匹空调 2台 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2、变频/定频:变频 3、空调匹数:2 匹挂机 4、制冷量≥5000(500-6350)W 5、制冷功率≤1340(170-2200)W 6、制热量≥6600(700-7800)W 7、制热功率≤1850(190-2830)W 8、电辅加热≤1200W 9、室内噪声≤44dB(A) 10、室外噪音≤55dB(A) 11、电压 220V 40 三、直饮水系统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反渗透 6 台 1、日产水量:100 加仑/配 6加仑压力桶 3匹空调 3台 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2、变频/定频:变频 3、空调匹数:3 匹柜机 4、制冷量≥7250(1400-9000)W 5、制冷功率≤2120(380-3400)W 6、制热量≥9610(1400-9000)W 7、制热功率≤2900(380-3744)W 8、电辅加热≤2100W 9、室内噪声≤45dB(A) 10、室外噪音≤56dB(A) 11、电压 220V 5匹空调 7台 1、空调类型:风管机 2、空调匹数:5 匹 3、制冷量≥14.1KW 4、制冷功率≤4.71KW 5、制热量≥15.8KW 6、制热功率≤4.6KW 7、电辅加热≤3400W 8、循环风量≥2300m³/h 9、室内噪声≤45dB(A) 10、室外噪音≤58dB(A) 11、电压 220V 41 净水机 1 2、电源及功率:220V~30W, 3、主机尺寸:宽度 375mm*厚度 125mm*高度 415mm 4、主机带滤芯更换提醒功能,确保水质安全。 5、提供具有 CMA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检验报告 6、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提供所投产品相关滤芯的检验报告 8、为更好保证产品使用性,产品中涉及到的水处理材料与产品为同一厂商 反渗透 净水机 2 6 台 1、日产水量:400 加仑/配 6加仑压力桶。 2、功率: 电源:50Hz 220V~54W, 3、主机尺寸:宽度 420mm*厚度 215mm*高度 480mm 4、主机带滤芯更换提醒功能,确保水质安全 5、提供具有 CMA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检验报告 6、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提供所投产品相关滤芯的检验报告 8、为更好保证产品使用性,产品中涉及到的水处理材料与产品为同一厂商 开水器 (壁挂 式) 9 台 1、进出水口:1/2NRT, 2、电源及耗电功率:220V/3000W 3、热水温度:45°(微电脑控制可调节 45-95°) 4、水箱容量:≥18L 5、产品尺寸:490*210*700mm 6、防漏电、防干烧功能、触摸控制调节温度。 7、带有定时开关机功能、温度显示、故障自检代码显示。 8、进水加热方式:步进式进水加热方式(杜绝阴阳混合水) 9、提供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0、提供所投产品的加热管检测报告 11、提供所投产品的水内胆检测报告 12、提供所投产品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42 开水器 (户外) 2 台 出水开关:三方位(左、右、中)按键控制出水开关、 出水方式:斜 45°出水方式,不用水杯可以直接饮水。 3、电源:220V/1000W 4、热出水温度:45° 5、产品尺寸:467*483*478mm. 开水器 (立式) 1 台 1、进出水口:1/2NRT, 2、电源:380V/6000W 3、热水温度:95-100°(微电脑控制可调节温度) 4、水箱容量:≥30L,连续出水量 110L/H 5、产品尺寸:480*529*10mm 6、防漏电、防干烧功能、触摸控制调节温度。 7、带有定时开关机功能、温度显示、故障自检代码显示。 8、进水加热方式:步进式进水加热方式(杜绝阴阳混合水) 过滤器 1 台 4 级过滤器、第一级:PP 过滤、第二级:颗粒活性炭、第三级:压缩活性炭、第四级:超滤净化 壁挂 管线机 2 台 1、LED 显示屏、加热动态显示、 2、保温显示,日做夜息感光智能节俭。 3、触摸按键温/热双出水、出水温度:85-90° 4、功率:220V/550W. 5、产品尺寸:高 420mm*宽 330mm*厚 140mm 注:(1)以上参数中的尺寸要求,偏差范围要求为 3%,在 3%范围内视为满足参数要求。 (2)上述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如有品牌、图片与某产品的指标、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货物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 本次采购设备中如果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不统一或有不兼容的地方,均以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最新出台的标准为准。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D 包段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格式中除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外,其他部分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而不会导致否 决投标。 44 目 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明细表 四、产品技术资料 五、商务标部分 六、实施方案 七、其他材料 八、资格证明文件 45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致: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 我们收到了贵方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详 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 责任: (1) 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报价详见 开标一览表。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起 90 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 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 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 我们承诺,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我方完全响应招标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 址: 电 话: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46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所投包段 包段 投标范围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D 包-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及空调 系统采购)范围内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供货及安装期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期 备注 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8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 施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120 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9 三、报价明细表(以下为参考格式) 注: 1.所有价格以人民币表示。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以上货物和伴随服务价款包括送达需方单位的运输、搬卸、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培训、税金等费用。 4.本表表格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50 四、产品技术资料(以下为参考格式) (一)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 供应商响应参数 偏差情况 备注 注:1、该表左列列明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右列对相应的内容进行填报。 2、“有无偏差”一栏中供应商应对所投产品的规格参数及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对比,如无偏 差请填写“无偏差”的字样,如有偏差请注明“正偏差”或“负偏差”字样。 51 (二)技术证明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规格参数中需提供的技术证明材料等) 52 五、商务标部分 53 六、实施方案 54 七、其他材料 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 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 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 处罚。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5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若供应商为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附原稿)。 56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7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58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天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9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 我单位在参加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0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 意 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 我单位在参加郑州市中原区柳湖佳苑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2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注: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拒绝其参与,其投标无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明细表(以下为参考格式) 四、产品技术资料(以下为参考格式) 五、商务标部分 六、实施方案 七、其他材料 八、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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