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1月11日 16: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6:09
评审专家名单闫正冰 赵丽杰 杨丽丽 张晖 黄学聪(采购人专家)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明明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10077
采购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田园巷100号城市一号花园6号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丹华0951-888383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傅明明0951-5610077
附件:
附件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示-.pdf

一、项目编号:TZZD/NZC200225C(招标文件编号:TZZD/NZC200225C)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A2-15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正冰 赵丽杰 杨丽丽 张晖 黄学聪(采购人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估算为38万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和实时确认单价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田园巷100号城市一号花园6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张丹华0951-888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14楼

联系方式:傅明明0951-561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明明

电 话: 0951-5610077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中标公告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 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 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TZZD/NZC200225C 二、 公告媒体及日期 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 12月 16日 三、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1年 1月 7日 评标专家:闫正冰 赵丽杰 杨丽丽 张晖 黄学聪(采购人专家) 四、 中标信息 采购内容: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配送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夏鲜之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海吉星物流园 A2-15 中标供应商电话:13995209377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田园巷 地 址: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 A14楼 100号城市一号花园 6号综合楼 联系人:张丹华 联系人:傅明明 电 话:0951-8883831 电 话:0951-5610077 六、公告说明 1.公告期限:2021年 1月 11日至 2021年 1月 12日;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对各投标人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11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