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7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锡财购计[2020]DZ第00003638号
项目名称: 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60000
最高限价(元): 66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660000 | 一年 | 否 | 1 | 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 | 1 | 660000 | 项 | 本项目为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外包内容包括餐厅日常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相应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1月11日 至 2021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30至11:0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 。
售价(元): 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7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博物院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0) 857-27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联系方式: 0510-8822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经办人)
电 话: 0510-88221817
附件信息:
2021年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doc
248K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SCCCG202102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博物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3)
二.投标供商应须知--------------------------------------(5)
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17)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23)
五.合同条款(格式)------------------------------------(24)
六.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8)
一.投标邀请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CCCG2021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购人:无锡博物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1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外包内容包括餐厅日常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6万元。 |
4 |
报价供应商条件: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相应内容。 3、?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5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接受报名。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磋商文件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为主。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异地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报价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10: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2021年1月19日16:00时,以发布更正公告为准。 |
7 |
报价供应商报价前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磋商保证金应于2021年1月27日14时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保证金帐户: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山支行 账号:1103025009200687607 受理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交纳时间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报价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报价人按要求提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 0510-88221817)。 (2)磋商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报价前与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以“报价供应商须知”第(十五)条要求为准。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报价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报价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标处理。已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取消其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
8 |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
9 |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27日1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
10 |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 开标地点: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
11 |
确定中标人时间:2021年1月27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人地点: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
1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张。 |
13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博物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100号 联系人:黄梅 联系电话:0510-8572760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轩怡、马浩钧 联系电话:0510-88221817,传真:0510-88221817 电子邮件地址:304415849@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 邮政编码:214000 |
二.投标人须知
(1)?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 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报价供应商应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 报价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 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磋商文件的解释:
1.? 报价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 采购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报价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报价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4)?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 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8)?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地区,须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投标担保函(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若投标人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请提供真实可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9)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10)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1)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报价一览表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6、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
7、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其它(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资料报价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10)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六) 响应文件的要求: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响应文件由报价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如无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报价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7.? 响应文件份数为一正两副,报价供应商应将正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磋商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
8.?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投标费用自理。
(七)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 响应文件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3.? 响应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4.?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6.?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8.? 不同投标人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19.?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0.? 不同投标人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 不同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设备生产厂人员和特邀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除外);
23.?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4.?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5.? 响应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6.?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7.?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8.?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
29.?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条理不清外,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0.?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2.?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3.?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4.?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5.?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7.?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 开标、评标:
1.?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报价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报价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报价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出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3.2.2 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1年1月26日下午17:0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报价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 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5.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评审小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磋商、评审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1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6.2.2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
6.4评审方法
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报价供应商的分值;各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报价 15分
(2)人员配置情况 6分
(3)薪酬评价体系 4分
(4)报价供应商综合情况 23分
(5)服务方案 52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1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报价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人员配置情况(6分)
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采购要求配备人员,所进驻员工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其中,现场经理年龄不超过45岁,男女不限;厨师长不超过50岁,男性;服务人员平均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满足一个条件得0.5分,本项最多2分。现场服务人配置5人,得1分;现场服务人配置6人,得2分;现场服务人配置8人及以上,得4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企业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薪酬评价体系(4分)
投标单位提供“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通过评价薪酬体系考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内的工资水平标准而且具有可操性及合理性。
薪酬评价体系:投标方员工应得工资(包含实发工资和5险1金中个人所缴部分,不含加班费、高温费、奖励等其他费用)不得低于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人民币2020元)。人均应得工资是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的1.2倍以内(不含1.2倍)得0.5分;1.2至1.3倍(包含1.2倍)得0.7分;1.3至1.4倍(包含1.3倍)得1分;1.4至1.5倍(包含1.4倍)得1.5分;1.5至1.6倍(包含1.5倍)得2分;1.6至1.7倍(包含1.6倍)得3分; 1.7倍以上(包含1.7倍)得4分。
(4)报价供应商综合情况(23分)
4.1报价供应商近3年内同类餐饮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得2分。(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时间以餐饮服务合同或协议订立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2报价供应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质(有效期内)得2分;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3报价供应商单位提供厨师长在近3年内获得国家、省、市行政机关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证明材料,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4项目机构人员中,厨师长具有中级烹调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厨师长具有宾馆餐饮工作经验的,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和厨师长连续六个月在投标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5报价供应商可提供3A级信用企业证明材料,得2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6报价供应商近3年内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须有服务单位盖章),得2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7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称号的,得3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5) 服务方案 (52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1-3分)
2.管理服务体系(2-5分)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1-4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1-3分)
5.管理规章制度(1-3分)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1-3分)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2-8分)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2-4分)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1-2分)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2-5分)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2-4分)
12.档案资料管理(1-2分)
13.服务响应时间(1-2分)
14.特色与创新(2-4分)
除技术标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条理不清外,技术标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
(九) 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3.? 定标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 未中标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
1. 报价供应商投标前须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受理地点: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1:00;13:0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资金确认到帐后报价供应商方能凭银行进账单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8221817)。
2.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由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投标前与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报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报价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5.如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的报价供应商应自行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后满足不了采购需求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五)、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根据中标价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取。
(十六)、其他:
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报价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报价供应商可对采购人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名称:服务外包,开餐天数为工作日/年,周一至周日每天提供午餐服务。
(2)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员工食宿、交通等条件。
(3)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4) 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工作,采购人提供水、电、气保障供给。
(5)餐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低值易耗品(单价100元以下),日常清洁卫生所需耗材(如:垃圾袋、洗洁精、钢丝球、拖把、抹布等),由中标人承担。
(6)协议签订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对餐厅的设施、设备进行统计盘点、交接、验收并形成物品交接书面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中标人应根据物品交接单完好归还采购人(正常磨损除外)。
(7)除采购人提供条件外,报价供应商所需其它设备由报价供应商自备。特殊装修、建造,报价供应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报价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报价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二、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的5%;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餐厅功能布局
无锡博物院食堂分布在东下沉广场,可容纳100人左右。无锡博物院在职职工142人,并且采购人鼓励但不强制要求职工在食堂内就餐。
2.餐饮供应方式和供应时间
(1)无锡博物院餐厅每日供应中餐。
(2)用餐时段:午餐:11:00——12:45
3.餐饮销售方式
售卖对象为该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四、技术要求及参数
(1)午餐:菜肴为每餐2大荤、1小荤、2素菜、1汤(固体物达到每份20克标准),品牌酸奶一份、水果或杂粮一份(水果为整果、每天进行更换),标准为午餐18元/人。
(2)日常荤菜的配比为:肉类占60%,禽、鱼、蛋等占40%。
(3)遇夏季高温,中标人免费向采购人职工供应消暑饮食,如绿豆汤等。
(4)每1-2周提供一次特色餐,如馄饨、水饺、面条、菜饭、炒饭、粥、包子等(均不得提供速冻品),餐费标准同1。
五、相关约定:
(1)服务对象仅为无锡博物院职工,不得私自接待馆外人员。
(2)满足无锡博物院(包含周怀民藏画馆、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程及美术馆、张闻天旧居、碑刻陈列馆)职工用餐需求,外馆需提供安全及时的送餐服务。
(3)中标人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交菜谱,得到采购人认可后公告,保证每餐不重样,坚决杜绝剩菜在下餐使用。
(4)中标人负责就餐卡的充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3:00(用餐时间除外)。
(5)如就餐人数或时间临时有较大变动时,采购人须提前通知中标人。
(6)合作结束,中标人自行处理食堂剩余食材。
(7)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采购人有权不经中标人同意终止合作。
六、中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1)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对本餐厅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负责餐厅日常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健康卫生、营养均衡、新鲜可口、品种丰富。
(3)食品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以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天鹏食品有限公司所采购的食材为主,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杜绝“三无”及转基因产品;大米、食用油和主要调味品须按采购人指定(或认可)的品牌采购,其中,食用盐须使用无碘盐。
(4)食物成本订购价参照以下标准:蔬菜、豆制品以无锡朝阳食品配送中心价格为标准计算;肉类、水产、冻品家禽以无锡天鹏食品城综合价格为标准计算。
(5)中标人须在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食堂所采购主要食品费用、进货渠道及采购人反馈的职工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以供采购人职工监督。
(6)中标人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并将所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公示。
(7)中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操作程序和岗位标准。双方签订《无锡博物院餐厅安全管理责任书》,中标人负责餐厅安全管理,应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盗窃等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单位特点,不断调整餐厅运行管理思路,更新餐饮品种。当就餐人数增加时,应及时进行餐线改造,增加人员配置,确保采购人的职工就餐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
(9)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和保养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装修、改造或转包、出租给他人使用。中标人购置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有权自行处理。
(10)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做到服务规范,待人热情,不得在餐厅与就餐者发生正面冲突,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采购人其它工作区域。不得擅自接收搭伙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出售餐饮。
(11)如遇采购人职工减少或市场物价上涨过高,中标人在连续两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采购人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尽快予以解决。
七、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有权严格监督餐厅的餐饮品种、质量、价格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中标人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采购人纪律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采购人有权监督餐厅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使用状况,定期与中标人共同核查,以确保采购人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3)采购人应负责做好餐厅水、电、暖线路的检修,并协助中标人做好设备维护,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设备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经双方核实后,由采购人负责处理并更新。
(4)采购人就餐职工及开餐时间如有重大变动,应事先通知中标人。
(5)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及时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据此改进工作并公示。
(6)采购人应协助中标人维持餐厅就餐秩序,并鼓励职工在餐厅内就餐。
(7)采购人应按时结算餐费。
(8)采购人应保证中标人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采购人负责理顺。
八、报价说明:
(1)报价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基金、福利待遇、国定假、双休日加班费用、中夜班费、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3)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员工工资体系、绩效奖励体系。
(4)报价供应商以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报价中应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范围包括: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包括装卸车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按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数量调整。
(5)报价按清单所要求的内容和范围报价。
(6)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投标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7)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服务偏离表中说明。
(8)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九、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厨师应具备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午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采购人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人后续单位到位前,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保持一定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十、其他说明:
(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2)中标人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每天菜品的分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4)在中标人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采购人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人同意。如果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必须更换到位。
十一、考核办法
(1)中标人严把原材料采购的进货关,所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保证新鲜,没有腐烂、异味,采购人随机抽查,第一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向中标人发送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2000元;第三次抽查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采购人职工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菜肴质量等投诉,一经查实,采购人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1000元。
(3)中标人为采购人职工所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到每餐新鲜,主食及副食必须为开餐前现场烧制,不得出现隔夜饭菜,如发现供应剩菜,每发现一次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1000元,以此类推。
(4)中标人必须严把加工关,每天供应的肉、蛋、禽、水产类等严格按比例配比,确保菜肴的色、香、味,米饭做到不夹生,每出现一次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从当月的结算额中扣除500元。
(5)如中标人连续三次就餐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下,采购人有权处以餐费总额10%的经济处罚,协议即行终止。
十二、结算方法
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根据实际就餐员工数(编内编外)结帐,每月7日前为上月用餐对账日,对账确认后由中标人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结账。
结算总费用不超过中标价。
最终费用须经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之审计单位审计后确定。最后一个月的费用,采购人根据审计结果支付。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根据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JSCCCG202102 磋商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响应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甲方(全称):无锡博物院
乙方(全称):
(一)合同内容: 。
(二)采购数量: 。
(三)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2. 付款方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
(四)合作方式
1.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按甲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工作,甲方提供水、电、气保障供给。
2. 餐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低值易耗品(单价100元以下),日常清洁卫生所需耗材(如:垃圾袋、洗洁精、钢丝球、拖把、抹布等),由乙方承担。
3.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餐厅的设施、设备进行统计盘点、交接、验收并形成物品交接书面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应根据物品交接单完好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
(5)?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严格监督餐厅的餐饮品种、质量、价格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甲方纪律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甲方有权监督餐厅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使用状况,定期与乙方共同核查,以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3、甲方应负责做好餐厅水、电、暖线路的检修,并协助乙方做好设备维护,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经双方核实后,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更新。
4、甲方就餐职工及开餐时间如有重大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及时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据此改进工作并公示。
6、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餐厅就餐秩序,并鼓励职工在餐厅内就餐。
7、甲方应按时结算餐费。
8、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指派 名服务人员负责甲方的餐饮服务外包工作。
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对本餐厅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负责餐厅日常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健康卫生、营养均衡、新鲜可口、品种丰富。
3、乙方负责按规定处理泔水和废油、食物原材料质量把控及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厨房餐厅虫害控制,并负责外包服务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乙方各类材料进出库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
4、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5、食品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以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天鹏食品有限公司所采购的食材为主,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杜绝“三无”及转基因产品;大米、食用油和主要调味品须按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品牌采购,其中,食用盐须使用无碘盐。
6、食物成本订购价参照以下标准:蔬菜、豆制品以无锡朝阳食品配送中心价格为标准计算;肉类、水产、冻品家禽以无锡天鹏食品城综合价格为标准计算。
7、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食堂所采购主要食品费用、进货渠道及甲方反馈的职工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以供甲方职工监督。
8、乙方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用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并将所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根据甲方要求公示。
9、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操作程序和岗位标准。双方签订《无锡博物院餐厅安全管理责任书》,乙方负责餐厅安全管理,应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盗窃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根据甲方单位特点,不断调整餐厅运行管理思路,更新餐饮品种。当就餐人数增加时,应及时进行餐线改造,增加人员配置,确保甲方人员就餐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
11、乙方应负责维修和保养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装修、改造或转包、出租给他人使用。乙方购置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有权自行处理。
1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做到服务规范,待人热情,不得在餐厅与就餐者发生正面冲突,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其它工作区域。不得擅自接收搭伙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出售餐饮。
13、如遇甲方员工减少或市场物价上涨过高,乙方在连续两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尽快予以解决。
(六)相关约定:
1服务对象仅为无锡博物院职工,不得私自接待馆外人员。
2满足无锡博物院(包含周怀民藏画馆、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程及美术馆、张闻天旧居、碑刻陈列馆)职工用餐需求,外馆需提供安全及时的送餐服务。
3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菜谱,得到甲方认可后公告,保证每餐不重样,坚决杜绝剩菜在下餐使用。
4乙方负责就餐卡的充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3:00(用餐时间除外)。
5如就餐人数或时间临时有较大变动时,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
6合作结束,乙方自行处理食堂剩余食材。
7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终止合作。
(七)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饮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医疗费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 如无不可抗拒因素,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账款,应承担0.3%/天的滞纳金。
3.?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 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磋商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即生效。
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5.?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日期:2021年 月 日
六.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报价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无锡博物院、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CCCG202102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 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2.? 我方愿意提供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3.? 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4.? 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5.? 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
6.?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8.? 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10.?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单独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报价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项目编号:
日期:
致无锡博物院、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CCCG20210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CCCG202102)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编号:
日期:
致无锡博物院、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CCCG202102)的投标,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五)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报价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JSCCCG202102
无锡博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人民币小写: 元 |
人民币大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明细报价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JSCCCG202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月) |
报价(元/年) |
备注 |
1 |
采购费 |
自行列表说明 |
||
2 |
加工费 |
自行列表说明 |
||
3 |
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 |
参照表(1) |
||
4 |
服装费 |
自行列表说明 |
||
5 |
培训、体检等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6 |
高峰期增加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7 |
合理利润 |
|||
8 |
税金 |
|||
9 |
其他支出 |
|||
… … |
||||
合计: |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提醒:请各报价供应商尽可能携带明细报价表的电子文档。
注:1、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报价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中间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上述报价表由报价供应商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3、在“是否属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报价时提供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报价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报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有效)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报价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数配置 |
人员费用标准(元/月)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及福利 |
|||||
(1) |
项目经理 |
|||||
(2) |
XX人员 |
自行分行明确 |
||||
(3)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4) |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5) |
高温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6) |
其他员工福利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7) |
其他加班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 … |
||||||
2 |
法定计提费用 |
|||||
(1) |
养老保险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2) |
医疗统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3) |
失业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4) |
工伤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5) |
生育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6) |
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
… … |
||||||
合计: |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表中已列出的法定计提费用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如有漏报其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否则其报价无效)。
2、上述报价表由报价供应商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八)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JSCCCG202102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学历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上表可自行延长。
2、请附人员相关资格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厨师长)简历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JSCCCG202102
1 |
姓名 |
性别 |
|||
2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3 |
联系电话/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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