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同编号 | SZZJ2020-C-029 |
合同名称 | 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关于餐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
项目编号 | SZZJ2020-C-029 |
项目名称 | 餐饮服务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1-11 |
采购人 | 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
供应商 | 苏州工业园区科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 2021-01-11 |
合同总金额 | 69.38万元 |
政府采购合同书
教2011-49
甲方(采购方):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联系人:殷永军
联系电话:0512-65213156
乙方(供应方):苏州工业园区科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文章
联系电话:18651104129
备案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998号市府大院11号楼六楼651、653室)
联系电话:0512-68616651
采购编号:SZZJ2020-C-029
根据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ZJ2020-C-029号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采购文件;
(三)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餐饮服务。
项目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服务要求(包括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确认采购人提出的要求,2小时内解决。
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间起壹年。
2、项目概况
(1)学校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环体路10号,根据学校食堂现场布局和配置情况,早餐100人、中餐250人、晚餐100人同时就餐。目前的管理模式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儿童业余体校是全年供餐,节假日没有休息,寒暑假增加训练的就餐运动员300余人。为了提升食堂的品质和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供餐,食堂应该配置至少9名员工。食材的采购由学校统一采购,按照学校要求加工制作。
3、服务要求:
按照“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三部委第45号文件),从思想认识、措施保障等方面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
推行先进管理模式:食堂量化分级优秀率达100%;“五常”管理100%实施;“明厨亮灶”正常运行、维保100%。
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卫生、实惠、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不断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
根据学校实际要求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集体用餐服务和承办各类活动、赛事的接待用餐服务。
招标要求:
1、食堂基本要求: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早餐7:00-8:30,午餐11:30-12:55,晚餐17:00-18:30。就餐按时供应,不得拖延。
2、明码标价,定期公布(每周五上午公布下一周菜单)。
3、早餐满足10个品种;中餐品种包括3个大荤、2个小荤、4个素菜、1个免费汤、1个酸奶、1个水果、1个粗粮;晚餐品种包括3个大荤、1个小荤、2个素菜、1个免费汤、1个酸奶、1个水果;每周三供应一次面条。
4、服务团队在进驻甲方时要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简历)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甲方报备,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调整。
5、食堂内部管理要求:
食品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
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各类餐具物品年耗损率要控制在2%以内。
在餐厅管理中,不使用腐烂变质的主副食品,包括各类辅料,不供应变质饭菜,保证饭菜卫生质量。注意荤素、营养的搭配,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
餐厅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域划分明确。餐具严格洗、消、冲、保洁,利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
搞好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熟食、生料加工分开,杜绝生、熟食混放,每餐对食品留样、以备抽检。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定期对就餐场所、就餐桌椅、板凳进行打扫消毒。
确保餐厅操作的安全卫生,杜绝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事故。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每年由卫生检疫进行二次抽检,抽检得分列入考核;对抽检整改项目,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餐厅员工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上岗期间必须戴口罩,着工作服、工作帽,每个员工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餐厅内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餐厅、操作间、室外通道、楼梯等区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6、服务团队在学校领导下做好食堂自主经营服务,在学校专职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的管理下开展具体工作,并接受学校膳管会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伙食质量、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由中标餐饮团队负责,学校对食品安全、产品定价和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由学校负责实施。
7、乙方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在成交后壹个月内办好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经营许可证,未能按时办理的将暂停营业直至办理完成后方能恢复营业。因自身原因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市(区)创建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处罚的,由投标服务团队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负连带责任。因乙方服务团队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食堂工作人员要有相关的健康证明,严禁无证上岗。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委餐饮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9、服务团队必须保证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与就餐环境达到苏州市相关要求,学校负责监督,并定时检查。
10、食堂设施:学校根据集体用餐服务需求提供所有的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服务团队负责妥善使用好所有设施设备及日常维护。
11、乙方所委派的符合要求的团队服务人员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换人。
12、服务团队要根据学校自主经营需求,明确服务宗旨、经营理念和提供具体措施,要制定完整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要配合学校创建温馨的餐厅文化,并配合学校做好成本控制、利润核算,菜肴价位控制等。
13、服务团队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在服务期间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条件接受学校管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和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4、乙方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若提供虚假承诺,将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5、因乙方团队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16、市场风险:乙方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等的风险,一旦成交,不得擅自缩减团队服务人员,并接受学校的实时督查。
17、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月薪,由学校按成交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统一交给服务团队(单位)按月发放。服务团队 (单位)同时也须保证按社保相关要求为团队成员提供各类保障性待遇。
18、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打造“安全、文明、美味、温馨”的供餐服务特色。
19、乙方团队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电路、网络维修及下水道疏通等,乙方团队必须每天向学校反馈运行情况,若有问题必须及时提出,由学校负责处理,费用纳入学校成本核算中。若由于乙方反馈不及时等而耽误饭菜的供应,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21、为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为提升服务团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食堂集体用餐服务团队实施绩效管理考核。由学校膳管会每月对管理团队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出现安全事故,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
22、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严禁将成交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甲方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组织的对乙方的月考核不合格的;
4)派驻甲方的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年龄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年龄要求,甲方要求更换拒不更换的;
5)乙方长期(连续两个月内)有人员不到位,实际到岗人数(岗位)未达采购文件规定的人数,影响服务管理质量的,经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
6)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有健康状况不达标、无法提供健康证明或体检合格证的,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
7)出现重大食品安全或事故问题,包括因乙方管理出现严重失误,导致甲方或乙方出现食物中毒等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23、甲方如未按约付款的,则乙方应书面催告;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承担应付款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达30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三、价格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693800.00元)。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甲乙双方月结帐一次,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该月款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及发票。
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承兑汇票等。
(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责任处罚:
卫生方面
1、无证(健康证、工作牌)上岗每人次处罚100元;
2、使用三无包装产品:购进每次处罚200元;加工使用每次处罚300元;向师生销售每次处罚500元。以上均并处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3、过期或变质产品:购进每次处罚200元;保管过程中造成,但没有及时销毁每次处罚300元;加工使用每次处罚400元;向师生销售每次处罚500元。以上均并处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4、凡荤菜类或清洗完毕的菜肴放置于地面及菜肴没有清洗干净的每次处罚200元;因菜肴未洗干净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加工成熟的热菜不加盖任何隔离,直接敞口存放的每次处罚100元。
6、违法使用色素等添加剂加工食品每次处罚200元。
7、采购食品未索证(按照卫监所的要求)或证照不齐或证照不符每次处罚300元。
8、凡发现餐具没洗干净,或餐具有异味、霉斑每次处罚200元,餐具未按照规定消毒或没有消毒记录每次处罚400元。
9、食品中发现有头发、苍蝇等异物的,经确认是操作过程中造成的,每次处罚100元。
10、在食品加工或销售间吸烟(发现烟头视为吸烟)每次处罚100元;边操作边吸烟每次处罚200元。
11、食品加工或销售间物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物品。操作台及地面干净整齐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12、食品及原材料应使用无色食品袋盛装,凡使用有色食品袋盛放食品,每次处罚100元。
13、凡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外包单位除承担一切民事(含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外,终止采购合同。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定及由于市场因素而导致的员工工资上涨等,甲方应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2、乙方除应为保洁工人、工程人员、餐饮服务、接待人员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3、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六、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