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物业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康宁医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8720000 | |||||||||||||||||||||||||||||||||||||||||||||||||||||||||||||||||||||||||||||||||||||||||||||||||||||||||||||||||||||||||||||||||||||||||||||||||||||||||||||||||||||||||||||||||||||||||||||||||||||||||||||||||||||||||||||||||||||||||||||||||||||||||||||||||||||||||||||||||||||||||||||||||||||
项目背景 | 一、项目背景 1、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是集诊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是市属唯一的精神病专科公立三甲医院;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振碧路77号。 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6000m2,总建筑面积134600m2 ;包含康复中心、诊疗中心、行政中心、山体公园等。预计病床位数1200床、门急诊服务、医技、行政、后勤、科教等科室,配套食堂、宿舍及停车场等。 3、机电设备:电梯、高、低压配电房、柴油机备用发电机组、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监控设备及门禁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水泵供水系统等。 4、医院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绿化等。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三、服务管理人员架构及岗位配置 服务人员总数不低于300人(8小时工作制)。
四、服务项目及要求
(二)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 1、物业管理总目标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确保医院服务支持系统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经济、细致、周到、高效的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工作、就医环境。 2、主要工作要求 (1)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需保证相对稳定;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我院登记备案。熟悉机电设备性能,机电设备建档立册。 (2)秩序维护:消防中心人员必须接受过消防相关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安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安系统培训并执证(保安员证)上岗。 (3)卫生保洁及配餐:配餐员上岗前和工作期间必须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按要求体检取得卫生健康证,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配餐质量管理工作每月开展自查并报备相关职能科室。 (4)医疗垃圾的清理工作人员上岗前按本院院感科要求作相关体检并培训考核。 (5)其他: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我院特殊工作要求;如:精神病人的安全管理,通用钥匙的使用与管理;参与病人管理者必须首先接受我院相关培训、接受护士长的管理及考核。 (6)采购方有权对重要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主管)的调整及薪资提出意见和要求,物业管理重点岗位工资待遇必须高于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对接。 (7)物业服务需接受我院的监督考核并与绩效挂钩;若发生因物业服务缺陷(如媒体曝光)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情况,医院有权参照院内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决定; (8)物业管理所用的工具设备齐全,设备必须有清单及实物图片。 (9)物业各部门及时有效介入到基建、零星修缮及院内其他施工和维修维保等工作的安全巡查、卫生巡查、现场管理的监督及工程验收。 3、物业管理相关指标 (1)物业管理执行《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ISO9001:2000国际质量标准执行,分项服务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整体项目档次定位合理,要与物业本身档次相匹配,为医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保证管理范围内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诊疗环境。保证职工、患者满意率85%以上,本院各科室每月对物业服务人员数及出勤情况进行核实、每季度通过问卷等方式对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效果等进行严格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方案由甲方确定;如物业服务人员出现违规或差错,参照我院规定处罚,职工、患者满意率低于85%,本院有权按考核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和一次性扣除管理费5%作为处罚。 (3)每月医院需求人数必须全员到岗,出勤率100%。后勤、人事、护理将每月对物业到岗人数进行查岗。一旦发现缺岗现象,直接从当月的管理费中扣除缺岗人员当月100%中标人均费用。如特殊岗位(消防监控室、配电房)主管部门有要求定人定岗的必须无条件执行。 (4)每月物业服务管辖项目投诉不得超过5起,投诉事件由后勤、物业、院办共同确认。有效投诉需三方确认,当月超过3起有效投诉。将扣除当月管理费2%,被院领导指出物业管理的明显差错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5)每天对医院各后勤设备房、楼层安全巡查、防火巡查未按医院要求进行。后勤部门将进行统计和向物业提出书面通报,当月超过三起通报。将扣除当月管理费2%。 (6)每年由市卫健委等部门组织的满意度调查和后勤管理评估工作,如物业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的项目,将按扣分比例直接扣除当年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如满意度未达到85%,属于物业管辖项目的,根据权重满意度每低于1%,扣除当年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1%。如此类推) (7)医院定期按照《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服务监督办法》对物业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8)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如:在专项检查或上级部门检查时有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被扣分、扣款的,需要与乙方绩效挂钩,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合理赔偿。 4、在符合上述有关标准的前提下,本物业管理的需达到如下要求和标准: (1)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和标准
(2)医院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
(3)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4)绿化管理服务项目
(5)室内外消毒管理服务项目
(6)其他管理服务项目
(三)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五、服务期限及报价说明 (一)服务期限 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期限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双方商议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 (二)报价说明 1、此项目财政预算限额18720000元/年,超过此限额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机电设备系统中,电梯系统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中标供应商若无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需报采购人批准),中标方承担相关费用。委托的专业公司在进行专项管理业务作业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全程监督考核管理,如委托的专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还须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设施设备、非本体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更换的单件材料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和实施。单价1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非本体建筑的维修主要指建筑墙面、地面等的小型修缮,不包括对建筑主体结构的修缮或改造),包括故障维修材料的费用。如遇急修、抢修涉及金额较大或该项目相应经费已经用完,由中标方提出维护材料费用书面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办理并协助解决。 6、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维修费用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报计划由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中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承担和实施。 7、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报价内容: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5)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公积金、高温补贴、员工福利等费用; 2)行政办公费用:包括行政办公经费、办公用品、通讯费用、员工服装、培训费等费用; 3)管理设备购置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包括秩序维护及停车场管理所需工具及器材、清洁设备、秩序设备、绿化器具及维修工具等费用; 4)清洁开荒费用; 5)环境清洁卫生等费用:包括清洁材料、生活及医疗垃圾袋、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消杀及生活垃圾处理、外墙清洗、化粪池处理、水池清洗; 6)绿化养护、节日布置等费用;室外绿植养护、室内盆花租摆及养护及重大节假日装饰等费用; 7)公共设备、设施维保(维护)费,包括:电梯、供配电、给排水系统专业维护费; 8)利润、法定税费; 9)其它费用; 10)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三)其它费用有关说明 1、物业员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受到各种伤害,均由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2、本院提供部分物业管理用具,供中标物业公司的无偿使用。借用的物业管理用具在借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 3、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水、电、气等能耗费用(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公共洗手间卫生纸、洗手液等耗材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四)费用支付方式 每月20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中标单位开具的发票,甲方根据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及考评部门考评情况,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管理费与考评情况的联系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 六、管理用房提供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免费提供管理用房(含办公、仓库及维修场所)、保安人员住房,不提供一般员工宿舍。上述用房水电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自付。 七、停车场运营管理及收入分配使用 (一)采购方委托中标方进行停车场管理,包括车辆进出管理、车辆停放引导、停车场巡视、停车场设备维护、代收停车费等。 (二)停车场运营许可证由采购方自行办理,停车场有关保险由采购方购买,停车场运营收入归采购方。 (三)发生车辆被盗、车门被撬、车身擦损等损失,中标方与车主联系保险索赔处理等相关事宜,甲方全力配合。责任由中标方根据有关机构责任认定结果承担和处置。 (四)停车场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如中标方无法维修需要请其它单位维修维保的,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八、监管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合同需设定条款,物业管理费最终付费与病人及职工满意度、考评情况联系。如达不到采购方服务要求,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中标人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 |||||||||||||||||||||||||||||||||||||||||||||||||||||||||||||||||||||||||||||||||||||||||||||||||||||||||||||||||||||||||||||||||||||||||||||||||||||||||||||||||||||||||||||||||||||||||||||||||||||||||||||||||||||||||||||||||||||||||||||||||||||||||||||||||||||||||||||||||||||||||||||||||||||
商务需求 | 服务期限及报价说明 (一)服务期限 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期限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双方商议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 (二)报价说明 1、此项目财政预算限额18720000元/年,超过此限额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机电设备系统中,电梯系统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中标供应商若无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需报采购人批准),中标方承担相关费用。委托的专业公司在进行专项管理业务作业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全程监督考核管理,如委托的专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还须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设施设备、非本体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更换的单件材料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和实施。单价1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非本体建筑的维修主要指建筑墙面、地面等的小型修缮,不包括对建筑主体结构的修缮或改造),包括故障维修材料的费用。如遇急修、抢修涉及金额较大或该项目相应经费已经用完,由中标方提出维护材料费用书面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办理并协助解决。 6、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维修费用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报计划由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中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承担和实施。 7、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报价内容: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5)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公积金、高温补贴、员工福利等费用; 2)行政办公费用:包括行政办公经费、办公用品、通讯费用、员工服装、培训费等费用; 3)管理设备购置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包括秩序维护及停车场管理所需工具及器材、清洁设备、秩序设备、绿化器具及维修工具等费用; 4)清洁开荒费用; 5)环境清洁卫生等费用:包括清洁材料、生活及医疗垃圾袋、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消杀及生活垃圾处理、外墙清洗、化粪池处理、水池清洗; 6)绿化养护、节日布置等费用;室外绿植养护、室内盆花租摆及养护及重大节假日装饰等费用; 7)公共设备、设施维保(维护)费,包括:电梯、供配电、给排水系统专业维护费; 8)利润、法定税费; 9)其它费用; 10)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三)其它费用有关说明 1、物业员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受到各种伤害,均由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2、本院提供部分物业管理用具,供中标物业公司的无偿使用。借用的物业管理用具在借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 3、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水、电、气等能耗费用(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公共洗手间卫生纸、洗手液等耗材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四)费用支付方式 每月20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中标单位开具的发票,甲方根据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及考评部门考评情况,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管理费与考评情况的联系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 六、管理用房提供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免费提供管理用房(含办公、仓库及维修场所)、保安人员住房,不提供一般员工宿舍。上述用房水电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自付。 七、停车场运营管理及收入分配使用 (一)采购方委托中标方进行停车场管理,包括车辆进出管理、车辆停放引导、停车场巡视、停车场设备维护、代收停车费等。 (二)停车场运营许可证由采购方自行办理,停车场有关保险由采购方购买,停车场运营收入归采购方。 (三)发生车辆被盗、车门被撬、车身擦损等损失,中标方与车主联系保险索赔处理等相关事宜,甲方全力配合。责任由中标方根据有关机构责任认定结果承担和处置。 (四)停车场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如中标方无法维修需要请其它单位维修维保的,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八、监管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合同需设定条款,物业管理费最终付费与病人及职工满意度、考评情况联系。如达不到采购方服务要求,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中标人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5690608
评审信息
定标方法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一)评定分离项目
| |||||||||||||||||||||||||||||||||||||||||||||||||||||||||||||||||||||||||||||||||||||||||||||||||||||||||||||||||||||||||||||||||||||||||||||||||||||||||||||||||||||||||||||||||||||||||||||||||||||||||||||||||||||||||||||||||||||||||||||||||||||||||||||||||||||||||||||||||||||||||||||||||||||
其他 | | |||||||||||||||||||||||||||||||||||||||||||||||||||||||||||||||||||||||||||||||||||||||||||||||||||||||||||||||||||||||||||||||||||||||||||||||||||||||||||||||||||||||||||||||||||||||||||||||||||||||||||||||||||||||||||||||||||||||||||||||||||||||||||||||||||||||||||||||||||||||||||||||||||||
附件 | 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01202).docx |
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基本内容与主要工作要求
一、项目背景
1、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是集诊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是市属唯一的精神病专科公立三甲医院;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振碧路77号。
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6000m2,总建筑面积134600m2 ;包含康复中心、诊疗中心、行政中心、山体公园等。预计病床位数1200床、门急诊服务、医技、行政、后勤、科教等科室,配套食堂、宿舍及停车场等。
3、机电设备:电梯、高、低压配电房、柴油机备用发电机组、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监控设备及门禁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水泵供水系统等。
4、医院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绿化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1、 服务管理人员架构及岗位配置
服务人员总数不低于300人(8小时工作制)。
部门 |
岗位 |
人员配置(人) |
备注 |
办公室 (9人) |
项目经理 |
1 |
|
经理助理 |
2 |
|
|
办公室文员 |
5 |
|
|
后勤专员 |
1 |
|
|
工程部 (30人) |
工程部主管 |
1 |
|
工程部领班 |
3 |
||
运行工 |
8 |
||
维修工 |
18 |
||
环境部 (保洁部) (132人) |
环境部主管 |
1 |
|
环境部领班 |
3 |
||
保洁员 |
116 |
||
医疗废物收取 |
3 |
||
绿化工 |
9 |
||
秩序维护部(129人) |
秩序部主管 |
1 |
|
秩序部领班 |
6 |
|
|
保安 |
122 |
|
|
合计 |
300 |
四、服务项目及要求
序号 |
服务 项目 |
服务要求 |
1 |
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 |
1.房屋维护: 各楼宇的房屋非本体结构的养护、维修。包括内、外墙壁、地面、道路、天花、门、窗及办公家具的维修、维护等。 2.院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院内公用设施、室内外照明设施、标牌导向标识、交通导示系统、各类管道疏通、各种管网线路、设备房的管理,以及给排水设备设施、变配电设备设施(含柴油发电机、各类电源线等)及楼层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 3.中央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消防系统专业维保由采购单位直接委外,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外委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其中电梯(包含定期维保〖签订全保协议〗及检测费用)、生活水池清洗、楼体清洗由物业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各类排水水管、下水道、井、各种厕所管道的疏通、维护和清理,化粪池、积水井污泥的清理及消毒。 院内及院内红线范围的污水管、管井、雨水管、管井的维护、保养及清理。 5.各类隐患的排除 院内各类悬挂物的检查、加固排除隐患。及医院红线范围内各类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示、告知和整改工作。 6.从事高低压配电、制冷、消防监控的人员到岗后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
2 |
医院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 |
1.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包括24小时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应急报警系统、闭路监控、定点值勤、院内巡逻、重点防卫等。保安员必须持证(保安员证)上岗。 2.停车场管理 包括车辆进出管理、车辆停放引导、停车场巡视、停车场设备维护、代收停车费等。停车场运营许可证由采购方自行办理,停车场有关保险由采购方购买,停车场运营收入归采购方,停车场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如中标方无法维修需要请其它单位维修维保的,费用由采购方支付,保证停车场设备完好率100%。 3.消防管理 包括消防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器材检查、消防设备每月维护保养工作; 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培训工作、消防安全巡查、排查工作、组建院内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4.突发事件处理 做好各类应急预案(消防、治安、水、电、物品遗失、突然死亡、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医患冲突、精神病人出逃、抢劫、爆炸、防台风、防地震、反恐怖等事件防范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等)。 5.协助约束病人(参加约束病人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核)、协助病人入院、转科、送病人出院。 |
3 |
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
1.红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其中包括门诊、行政、住院楼层各病区科室、生活区各楼层、多功能、垃圾转运站等室内墙壁、门窗、玻璃、楼梯间地面、地下室和楼顶平台、厕所、天花、桌、椅、床、床头柜、衣柜、输液架、灯具、门牌等清洁、保洁等工作;生活垃圾清运等;宿舍层负责寝室外公共区域卫生(含走廊、楼梯间、公共洗手间等)。 2.院内道路、设施的清洁卫生工作 院内道路及交通、照明设施的清洁、保洁工作; 门前三包范围的清洁、保洁工作。 3.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 医疗垃圾处理由采购人委托给专业处理机构集中处理,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和移交有关部门无害化处理。做好垃圾分类及厕所革命工作。 4.太平间管理 定期消毒,停尸柜保养检修,死者进出太平间及登记管理等。 5.污水管理 督促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局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和设备维护,并按国家规定排放达标污水。 |
4 |
绿化管理项目 |
1.室外绿化 室外花草绿化养护、修剪、施肥、浇水、杀虫。 2.室内绿化 大厅、走廊、办公室以及会议室内的盆花租摆及养护。 3.绿化需包括院内所有绿化(含花园、露天阳台等)。 |
5 |
室内外消杀项目 |
四害消杀 蚊、蝇、蟑螂、鼠害的日常消杀及清理;保证“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
6 |
配餐 |
1.各病区病人的配餐:按时送饮食单及餐车到营养科、按时按质按量领取病人膳食回病区,按照每位病人的饮食种类,及时给病人配餐,做到微笑服务,对病人提出的饮食问题要热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传达给营养食堂; 2.执行好食品卫生制度和配餐室消毒隔离工作制度,配餐工作全过程必须穿戴好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服、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做好餐具餐厅清洗消毒,保证达标; 3.配餐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健康证复印件存在营养科备查。 |
7 |
后勤保障支持 |
协助管理宿舍、防疫抗疫或临时性任务等。 |
8 |
其他 |
1.物业档案建立与管理; 2.会议服务及其设备维护; 3.报刊、信件收发; 4.院内临时物品的搬运工作; 5.服务电话的接听,及时处理事务。 6.场地车(电瓶车)的日常维保;汽车充电桩、立体停车库的日常管理。 |
(二)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
1、物业管理总目标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确保医院服务支持系统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经济、细致、周到、高效的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工作、就医环境。
2、主要工作要求
(1)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需保证相对稳定;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我院登记备案。熟悉机电设备性能,机电设备建档立册。
(2)秩序维护:消防中心人员必须接受过消防相关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安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安系统培训并执证(保安员证)上岗。
(3)卫生保洁及配餐:配餐员上岗前和工作期间必须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按要求体检取得卫生健康证,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配餐质量管理工作每月开展自查并报备相关职能科室。
(4)医疗垃圾的清理工作人员上岗前按本院院感科要求作相关体检并培训考核。
(5)其他: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我院特殊工作要求;如:精神病人的安全管理,通用钥匙的使用与管理;参与病人管理者必须首先接受我院相关培训、接受护士长的管理及考核。
(6)采购方有权对重要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主管)的调整及薪资提出意见和要求,物业管理重点岗位工资待遇必须高于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对接。
(7)物业服务需接受我院的监督考核并与绩效挂钩;若发生因物业服务缺陷(如媒体曝光)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情况,医院有权参照院内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决定;
(8)物业管理所用的工具设备齐全,设备必须有清单及实物图片。
(9)物业各部门及时有效介入到基建、零星修缮及院内其他施工和维修维保等工作的安全巡查、卫生巡查、现场管理的监督及工程验收。
3、物业管理相关指标
(1)物业管理执行《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ISO9001:2000国际质量标准执行,分项服务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整体项目档次定位合理,要与物业本身档次相匹配,为医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保证管理范围内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诊疗环境。保证职工、患者满意率85%以上,本院各科室每月对物业服务人员数及出勤情况进行核实、每季度通过问卷等方式对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效果等进行严格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方案由甲方确定;如物业服务人员出现违规或差错,参照我院规定处罚,职工、患者满意率低于85%,本院有权按考核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和一次性扣除管理费5%作为处罚。
(3)每月医院需求人数必须全员到岗,出勤率100%。后勤、人事、护理将每月对物业到岗人数进行查岗。一旦发现缺岗现象,直接从当月的管理费中扣除缺岗人员当月100%中标人均费用。如特殊岗位(消防监控室、配电房)主管部门有要求定人定岗的必须无条件执行。
(4)每月物业服务管辖项目投诉不得超过5起,投诉事件由后勤、物业、院办共同确认。有效投诉需三方确认,当月超过3起有效投诉。将扣除当月管理费2%,被院领导指出物业管理的明显差错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5)每天对医院各后勤设备房、楼层安全巡查、防火巡查未按医院要求进行。后勤部门将进行统计和向物业提出书面通报,当月超过三起通报。将扣除当月管理费2%。
(6)每年由市卫健委等部门组织的满意度调查和后勤管理评估工作,如物业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的项目,将按扣分比例直接扣除当年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如满意度未达到85%,属于物业管辖项目的,根据权重满意度每低于1%,扣除当年物业管理费中标总价1%。如此类推)
(7)医院定期按照《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服务监督办法》对物业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8)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如:在专项检查或上级部门检查时有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被扣分、扣款的,需要与乙方绩效挂钩,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合理赔偿。
4、在符合上述有关标准的前提下,本物业管理的需达到如下要求和标准:
(1)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和标准
序号 |
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建筑物的维护保养管理质量标准 |
1.主要内容 墙面、顶棚、楼梯、扶手、公共门窗、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水箱、水池、天面扶拦、避雷带、公共防盗网、公共电器、散水坡、雨檐台、连廊、楼板、地面砖、上、下雨污水管、设备房等。 2.具体标准 (1)地基基础:观测房屋、墙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2)柱、梁主体:无倾斜、变形、凸出、剥落、开裂和非收缩性裂缝,无筋露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3)墙体、墙面(大理、条砖、瓷面砖、喷涂):喷涂均匀,饰面板(砖)安装(砌贴)牢固,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4)顶棚:抹灰层牢固,无面层剥落和明显裂缝。 (5)楼梯、扶手:无绣蚀、松动、变形;确保牢固使用安全。 (6)公共门窗、门(木门、铁门、防火门、不锈钢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牢固、平整、美观、无锈蚀、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7)屋面隔热层、防水层:屋面防水层无老化、拉裂、开裂、轴裂、龟裂现象;极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天沟、落水管落水畅通,无积水;屋面隔热层完好,无缺少现象。 (8)水箱、水池:完好,无渗、滴水现象,内外爬梯无锈蚀现象,各检查口有盖且密封上锁,溢水口有锈钢纱网或塑料纱网密封; (9)天面扶拦、避雷带、公共防盗网: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10)公共电器:楼梯灯完好,灯开关正常,电话箱、电表箱、有线电视箱及分接器盖板完好,无不安全现象; (11)散水坡、雨檐台、连廊:与建筑物外墙连接完好,无脱离开缝、排水不畅现象; (12)楼板、地面砖:无裂缝、起壳、空鼓、下陷,表面平整,无破损,楼板、地面砖上无水泥渣,无裂缝、破损,堵塞、锈蚀等情况; (13)上、下雨污水管:无堵塞、漏水或渗水,流水通畅,管道接口完好,无裂缝、破洞、松动现象; (14)设备房(水泵房、配电房、电梯房、锅炉房、污水房、发电机组):通风系统良好,无漏电现象,绝缘胶地板无破损,管理制度齐全,标识清楚;有足够的照明应急灯、消防灭火器; |
2 |
设备维护与运行要求 |
1.主要内容 (1)运行 值班:保障医院供水、供电、电梯等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 巡视:巡视设备房,设备运行情况应做好记录; 秩序:搞好设备房的物品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维修 负责机电设备、设施的各项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与维保方联系,积极配合维保方的各项工作,并监督其维保到位情况; (3)定期清洁所管设备设施和设备房。 2.具体标准 (1)医疗用供水、供电不得间断,变配电设备、供水设备每天一次巡查到位; (2)电梯房、发电机房、等其它设备房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3)各楼层、部门、房间防火安全巡查每小时巡查一次,责任明确、记录清晰; (4)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设备完好率100% ; (5)服务质量满意率:85% ; (6)维修材料合格率:100% ; (7)预约维修时间:接到维修申请后无特殊情况10分钟内到达; (8)维修完成时间:原则上小故障30分钟内,一般故障 2小时内,较难故障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 2天; (9)零修、紧急情况5分钟到达现场处理,维修及时率100%。 (10)每月提交大型设备有关的巡查、维护、保养纪录到医院总务办存档。 |
3 |
水泵房维护保养 |
1.主要内容 水泵房 2.具体标准 (1)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100%(机房); (2)各用水点每天巡查两次,并有巡查记录; (3)保证医院冷热水供应,不得间断 (4)每月水泵设备有关的巡查、维护、保养纪录到医院总务办存档。 |
4 |
活动家具 |
1.主要内容 床、柜、桌椅、室内电器、用具等 2.具体标准 (1)保持家具清洁(仿保洁服务工作标准设定); (2)完好率98%; (3)保持家具位置相对固定,挪移要符合医院资产管理规定。 |
5 |
室外停车设施、消防设施 |
1.主要内容 车场管理、值班室、路障、室外消防栓 2.具体标准 (1)车场无安全隐患,标识清晰,收费合理,有车场管理制度; (2)值班室:门、窗、墙面、锁完好无损坏,需悬挂的管理规定等镜框整齐、规范; (3)车位画线、禁停线和标识:色彩鲜明,字体清晰、醒目,标识符合要求,线条直,宽度一致; (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 (4)路障:完好,牢固,无明显倾斜(10度之内),间条鲜明、醒目; (5)室外消防栓:无渗、漏水现象,每个消防栓有水,开关灵活,使用方便,标签正确清晰,记录准确。 |
6 |
楼内外配套服务设施维修、保养与管理质量标准 |
1.主要内容 视觉识别系统、公共设施、饮水机、无障碍系统 2.具体标准 (1)视觉识别系统(楼区号、楼层号、房间号):字体清晰、醒目,标识齐全,标识牌无损坏,完好率100%; (2)公共设施:外观清洁、干净,完好率100%; (3)饮水机:外观清洁、干净,每月定期清洗、消毒,水质达标100%,完好率100%; (4)无障碍系统:完好率100%,维护维修及时率100%。 |
7 |
给排水系统 |
1.主要内容 雨污水井盖、明暗沟、给排水管道、化粪池、上下水管道、室内灯设施。 2.具体标准 (1)雨污水井、盖:排水通畅,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裂,井盖型号符合轻型、重型要求,标识正确,与周围路面高度不超出±2cm,与绿地正常高度不超过±8cm,个别因地势原因等可超出,但不能明显影响观瞻; (2)明暗沟:沟体完好,明沟盖板齐全,沟渠通畅无阻塞; (3)给排水管道(含绿化用水管阀):水管完好,无渗漏,管道通畅无阻塞; (4)化粪池:排水通畅,抽吸及时,定期消毒,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裂,井盖型号符合轻型、重型要求; (5)上下水管道无裂缝、无渗漏; (6)室内外灯、灯座箱、灯柱、灯罩、灯泡等设施完好。 |
8 |
医院院内的道路 |
1.主要内容 水泥路面、道板砖、拼花砖、电缆沟盖板、路牙、挡土坡、挡土墙、踏步、台阶 2.具体标准 (1)整体要求路面平滑,无明显坑洼、破损; (2)水泥路面:人行道、车道、消防通道、停车场等无出现坑洼或破损; (3)道板砖、拼花砖:不缺损,95%没有松动; (4)路牙:整齐没有很明显塌陷,不缺损; (5)踏步、台阶:没有明显破损。 |
(2)医院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
序号 |
医院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保安管理 |
1.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服务第一、患者至上”方针; (2)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置保卫机构; (3)有完善的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4)能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区域内违法犯罪活动; (5)高效的巡视和值班制度:保安员24小时巡视、值班,分为门卫、电视监控和流动巡逻等方面。 2.具体标准 (1)门卫:基本要求: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 简单咨询,引导服务,为来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2)巡逻:在室内外不断巡视,每班2人,反复、交叉进行,确保安全 巡逻方式: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制服与便装相结合 (3)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物品遗失、突然死亡、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医患冲突、精神病人出逃、抢劫、爆炸等事件防范预案。 |
2 |
消防管理 |
1.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规定,每年组织两次消防演练; (3)中心值班制度:防火档案制度、防火岗位制度、设备管理及其他; (4)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5)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具体标准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组织实施对医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
3 |
车辆管理 |
1.要求 (1)车辆进出管理; (2)车辆停放必须留出消防通道; (3)对停车场车位情况进行巡视查看,掌握车位使用情况,保证车位的有效使用,以及车辆安全; (4)有专人引导停车、维持院区内交通、停车秩序; 2.具体标准 (1)院内道路各路口、地方设有国家统一的标牌知识,地面划有行车标识; (2)车辆停放有序、秩序井然。保证消防通道、医院正大门、等道路畅通; (3)车辆停放后,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4)机动车辆在院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检查停车场设备,及时报修及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100%。 3、院区内车辆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方根据有关机构责任认定结果承担和处置。 |
4 |
保安员服务工作标准 |
1.要求 (1)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2)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巡逻人员做到对医院各楼层不停巡视,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生事件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主管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5)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医院(或使用人)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2.具体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可疑人员、外来人员和发传单等人员; 检查违章停车; 检查室外施工、搭建现象; 检查乱摆卖现象; 检查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现象; 检查破坏绿化现象; 检查房屋本体设施和公共设施情况。 学习训练:学习法规1次/周;专业训练1次/周;演示培训1次/月,做好记录。 %1、 定岗 按上述服务项目及内容中的定员定岗要求。 4、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负责全院一线消防扑救,中标方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有消防培训证书、部队服役退伍军人优先录用)。保证每年不少于四次的消防演练安排。 |
(3)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
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保洁服务工作总要求 |
1.地面应无可见的任何垃圾杂物、积水及水滴;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应无明显的拖布擦拭痕迹; 2.桌、柜、椅、门框、窗沿、墙面、天花、灯具、地毯等物品表面应无可见污渍、尘土、痕迹及异味;在物体的转折处用手擦拭,应无明显的尘埃; 3.对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垃圾处理达标率、及时率100%,二次污染为零。 |
2 |
电梯厅、走廊清洁标准 |
1.墙壁:无尘土、污迹(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 2.电梯:光亮洁净,无尘土,无任何印迹; 3.按键面板:无尘土、污迹; 4.照明灯具:定期擦拭,每 2--3月一次; 5.各房间及通道门:无尘土、污迹; 6.客梯厅顶部:定期清扫,每 3--4月一次; 7.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 8、按院感要求做好电梯消毒。 |
3 |
卫生间清洁标准 |
1.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积水、污渍,凡含酸性的清洁剂不允许洒落在地面上; 2.洗手池:池壁无污垢、痰迹、头发等不洁物; 3.水龙头:光亮洁净,无任何污垢; 4.洗手池台面:光亮洁净,无水渍、尘土、污物; 5.镜面:光亮洁净,无水渍、尘土、污迹; 6.烘手器:光亮洁净,无尘土、污迹、污垢; 7.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渍),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 8.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渍; 9.手纸架:光亮洁净,无手印; 10.纸篓:外表干净,每日清倒,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的2/3; 11.顶板:无尘土、污迹,定期清抹每2月一次; 12.隔板:无尘土、污迹、手印,每天清抹; 13.清洁剂、清扫工具等按指定位置分类放置。 |
4 |
办公室清洁标准 |
1.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 2.墙壁:无尘土、污迹; 3.门: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 4.窗: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 5.灯具:无尘土、污迹,每 2~3月擦拭1次; 6.洗手盆:无污迹,龙头无污垢。 7.风扇、空调清洗每年至少2次。 |
5 |
会议室清洁标准 |
1.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 2.墙壁:无尘土、污迹; 3.门: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 4.窗: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 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 5.灯具:无尘土、污迹,每 2--3月擦拭1次; 6.沙发、座椅:无尘土、无污迹; 7.柜、装饰物:洁净; 8.家用电器:洁净,无污迹; 9.电线、开关:洁净。 |
6 |
楼梯 |
1.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 2.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
7 |
垃圾处理 |
1.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放射性废弃物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合格的包装物、容器,使用的污物袋应坚韧耐用、不漏水;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的培训或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3.指定专人(有培训证)每日定时、定点,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医疗废物。为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物品,每年对专职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预防免疫接种; 4.医疗废物在规定时限内交由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妥善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二年; 5.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严禁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
8 |
配餐 |
1、各病区病人的配餐:按时送饮食单及餐车到营养科、按时按质按量领取病人膳食回病区,按照每位病人的饮食种类,及时给病人配餐,做到微笑服务,对病人提出的饮食问题要热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传达给营养食堂; 2、执行好食品卫生制度和配餐室消毒隔离工作制度,配餐工作全过程必须穿戴好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服、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做好餐具餐厅清洗消毒,保证达标; 3、配餐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健康证复印件存在营养科备查。 |
(4)绿化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
绿化管理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室外绿化 |
1.统计院内绿化面积和列出植物大致的目录及数量,植物养护及时率 100%,养护合格率99%; 2.树木、绿地室内摆花当季生长茂盛、挺拔,病虫害危害率低于 3%; 3.绿地清洁率 95%,不能有枯枝、枯叶、杂草、废弃物等; 4.树木、草坪养护达标率 98%。 |
2 |
室内绿化 |
1.楼内外花盆摆放有序、干净、美观,无残花、落叶,植株生长良好; 2.楼内鲜花摆放位置合理 ,如门厅、大厅、走廊、电梯口、等候区、办公室、会议室、病房,摆放搭配得当,季节性强,观赏性强,达到视觉效果上的赏心悦目。 |
3 |
节日布景 |
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圣诞节)根据实际情况摆放。其中十一、元旦、春节、正大门需悬挂横幅如“庆祝国庆”、“庆祝元旦”、“欢度春节”等。(以上鲜花摆放、正大门悬挂横幅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 |
(5)室内外消毒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
室内外消毒管理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消毒原则 |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清洁区与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 |
||||
2 |
各种物体表面 |
总项 |
分 项 |
处理原则 |
内容及标准 |
清洁和消毒周期 |
地面 |
无明显污染 |
湿式清扫,及时清理 |
清洁 |
1—2次/日,适时清理 |
||
受到污染 |
消毒液擦洗 |
|||||
墙面 |
同上 |
清水或消毒液 |
同上 |
1次/周 |
||
室内物品表面 |
办公用品 |
清洁标准 |
清洁,防止病原菌扩散 100% |
1-2次/日 |
||
病区用品 |
湿式清洁或消毒液 |
|||||
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 |
保持清洁 |
同清洁标准 |
消毒1次 /日 保洁适时清理 |
|||
公共卫生间、便池 |
随时清洁 |
消毒1次/日 保洁适时清理 |
||||
3 |
化粪池、积水井污泥消毒 |
每季度清掏一次后(或根据满溢情况随时进行清理),每吨湿泥加熟石灰 17公斤,PH值达到12; |
(6)其他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
其他管理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和标准 |
|
1 |
物业档案 |
1.整体要求 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当物业的产权发生移动或房屋现状因大修、改建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各种物业资料应及时进行变更异动,才能保证物业资料的准确、完整、真实、真正反映物业的状况。为此,物业档案管理要求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 2.具体标准 (1)收集资料要全面; (2)整理资料要规范; (3)保管资料要科学; (4)变更资料要及时; (5)使用资料要得当; (6)统计资料要准确; (7)每月提交物业管理各组的工作量、工作情况分析总结以及大型设备有关的巡查、维护、保养纪录到医院总务办存档。 (8)整个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在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给甲方或新接管理的物业服务公司 |
2 |
邮件收发 |
1.整体要求 保证医院信件、报刊能及时、准确地送至相应部门和人员,确保不丢失。 2.具体标准 (1)保证收取信件无开封,开封信件由邮递员签字证明; (2)重要邮件需相关人员亲自签收确认; (3)出现丢失情况,应如实告知对方,并争取对方的原谅,相应赔偿由物业公司承担; (4)信件、报刊核实无误后,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发工作。 |
3 |
120 出诊 |
急诊“120”出诊时需要担架员,物业要随叫随到,及时到位 |
4 |
院内搬运服务要求 |
(1)按计划搬运物资、设备、人员; (2)安全、及时运送,保证物资、设备不受损坏; (3)24小时随叫随到; |
5 |
后勤保障支持 |
协助管理宿舍、防疫抗疫或临时性任务等。 |
(三)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设备、设施 |
1.水、电供应不间断; 2.设备维护保养及时。其中电梯物业管理公司需每月上交由专业资格的维保单位出具的有效维保记录; 3.日常维护 100%执行; 4.有科学合理的节能、节水、节电措施; 5.生活水池清洗消毒按照水务集团要求100%执行; 6.设备完好率99%; 7.维护及时率100%; 8.服务回访率80%。 |
环境管理 |
1.卫生、消毒、绿化达标率100%; 2.绿化完好率98%; 3.道路完好率 99%; 4.灯、标牌完好率98%; 5.污水井道每月进行一次消毒处理,雨水井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 |
安全管理 |
1.住院、行政、门诊、宿舍等楼层无重大火灾、刑事案件和人为事故; 2.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3.停车场无盗窃车辆案件。 |
其它 |
1. 信件、报纸收发及时率100%; 2. 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 98%; 3. 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无条件100%执行,如电梯操作证、电工证、自动消防系统操作、高空作业证等; 5. 职工、患者满意率 85%; 5. 投诉率低于 1%; 6. 投诉处理率 100%。 |
五、服务期限及报价说明
(一)服务期限
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期限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双方商议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
(%1) 报价说明
1、此项目财政预算限额18320000元/年,超过此限额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机电设备系统中,电梯系统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中标供应商若无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负责(需报采购人批准),中标方承担相关费用。委托的专业公司在进行专项管理业务作业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全程监督考核管理,如委托的专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还须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设施设备、非本体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更换的单件材料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和实施。单价1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非本体建筑的维修主要指建筑墙面、地面等的小型修缮,不包括对建筑主体结构的修缮或改造),包括故障维修材料的费用。如遇急修、抢修涉及金额较大或该项目相应经费已经用完,由中标方提出维护材料费用书面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办理并协助解决。
6、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维修费用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报计划由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中标单位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承担和实施。
7、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分类 |
项目 |
维修内容 |
建筑维护 |
护栏 |
修补 |
门窗 |
即时维修 |
|
办公家私 |
即时维修 |
|
内墙小面积 |
修补 |
|
人防设施 |
即时维修 |
|
地面 |
地砖修补 |
|
天花 |
天花板更换 |
|
拆装 |
即时拆装小型物件(如画、挂勾、窗帘、隔帘等) |
|
电气 |
照明 |
![]()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7个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2025-04-11
东山社区工作站采购社区食堂食材及杂货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前)
2025-04-11
新大社区采购社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前)
2025-04-11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餐厅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11
关于马山头社区购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5-04-11
深圳市保健办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1
深航2025年度配餐部端午粽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1
2025年光明街道机关及各社区食堂厨具日杂用品配送项目(后勤保障部)采购公告
2025-04-10
长圳社区购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A)招标公告
2025-04-10
南山区委机关食堂风味特色档口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2025-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