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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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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 2021-01-12
招标编号 : GN2020-02-4431
公告截止时间 : 2021-01-04 17:00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0-02-4431)”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2016年开始国家已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换版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公司建议将此条改为“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回复:投标人资格条件2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间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还要上传投标文件,有时网络不稳定,时间上来不及,建议此项给予修改成“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间以开标日前一周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

回复: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复核。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技术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表述为“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多餐次餐点工业企业食堂外包业绩的(应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此项有局限性、针对性,而且学校食堂的经营规模也不低于企业食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多餐次餐点工业企业食堂、学校食堂外包业绩的(应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的类似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技术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表述为“3、厨师: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我公司认为三级及以上已经具备加工制作能力了,建议修改为“3、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

回复:修改为: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

5、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投标报价得分,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没有给出明确的要求(是指饭菜定价还是指其他什么要求),请问这两处应如何填写。

回复:对指定菜品进行报价。

6、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证明文件中(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及财务报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请问是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吗。

回复: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

7、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没有明确的填写要求,请问如何填写?如不填写,就是没有偏离,是否可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明示。

回复:如无偏离,可不填写。

8、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公章授权书》,我公司无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只有公章,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还需要提供《公章授权书》。

回复:无需提供公章授权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