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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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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1年现业食堂服务外包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1-12 16:18:05.0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1年现业食堂服务外包比选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1年现业食堂服务外包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1年现业食堂服务外包比选项目(项目编号:DXCG-SCDX-YABX21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1年现业食堂服务外包比选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140万元人民币。

1.1.1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现业公司)员工提供工作餐等服务。

1.1.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1.1.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承包方式:/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1名,中选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七章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3有效业绩: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售比选文件。

远程获取电话:赵吉伟 电话:13666163084 邮箱:498286330@qq.com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远程获取)。

(1)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文件购买费用,递交文件购买费用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55883310000125680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备注:供应商在汇款时需要在摘要中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后八位、资料费,如:YABX2101资料费)

4.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当日内寄出。

5. 参选文件的递交和唱价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2号电信大楼7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2号电信大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35-2240663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4栋11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赵吉伟、何婧

电 话: 136661630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498286330@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1256808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月12日

附件: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附表1-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附表2-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9.8.1+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V20200722).pdf
9.8.2+附表1_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V20200722).pdf
9.8.3+附表2_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V20200722).pdf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1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1 单位行贿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 的 2.认定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 一例不良行为;针对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中国电信要求及时提供 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涉及集团级采购 √ 省公司 不涉及集团级采购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5 合同诈骗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2.认定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 一例不良行为;针对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中国电信要求及时提供 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重大事故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较大事故 严重不良行为 √ 一般事故 一般不良行为 √ 6 造成安全生产 事故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司相关管 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集团或省公司级 纪检监察机构 一般不良行为 4 虚假投标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认 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3 串通投标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认 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2 有行贿或提供 不正当利益行 为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 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通报到公司采购部门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2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7 造成重大网信 安全事件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的 2.认定标准:国家工信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工信部网安 [2017]281号)定义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 》(工信部保[2009]156号)定义的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中国电信集团信 息安全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集团公司相关管 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相关管 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件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相关管 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重大事件 严重不良行为 √ 9 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 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结果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10 环保问题 1.行为描述: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环保问题,并导致中国电信被政府环保部门通报 或处理的 2.认定标准: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司相关管 理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11 严重违法经营 1.行为描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经营,被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处以吊销营业执 照,或勒令停止营业的 2.认定标准:国家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公布的结果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一般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一般不良行为 √ 采购归口管理部 门或采购实施部 门 8 造成重大通信 网络事件 1.行为描述: (1)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 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 (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 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一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丁的 (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 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全网缺陷硬件更换的 2.认定标准: 针对行为描述(1):工信部《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 [2009]187号)定义的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中国电信全网重大通 信事故/通信网络事件定义 针对行为描述(2)和(3):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12 恶意修改合同 文本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背离前期采购结果,在合同 签订过程中擅自对合同文本作出实质性修改;也包括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原件或 复印件的内容擅自进行修改、篡改。采购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标、竞争性谈 判、比选、询价、定向谈判等各类采购形式达成的结果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3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严重不良行为 √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 一般不良行为 √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严重不良行为 √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 一般不良行为 √ 导致重新招标 严重不良行为 √ 未导致重新招标 一般不良行为 √ 导致重新招标 严重不良行为 √ 未导致重新招标 一般不良行为 √ 15 拒绝履约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 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 (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 (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 (4)拒绝支付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 (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 等采购合同 (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 或为相关工作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以及实施/交付工程 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14 转包或违法/违 约分包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 采购实施部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13 恶意扰乱采购 秩序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以恶意投诉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 采购进程或采购工作秩序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 采购实施部门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4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集团公司 一般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一般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18 严重到货检测 质量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含备货或拟供应的产 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到货质量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情况,按同一类产 品口径在一个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其中到货检测结 果,是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单位同级或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结 果,到货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具体标准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16 严重履约延迟 问题 1.行为描述: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或相应工程 项目延期等,延迟金额超过合同额的50%且延迟时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一倍,且 引起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投诉、造成较大影响并被追究责任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对重点工 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 2.认定标准: 针对行为描述(1):发生有效投诉并经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针对行为描述(2):发生有效投诉,并由中国电信相关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 采购等部门参加工程协调会,进行评估认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不涉及考 核周期 针对行为描述所涉及的考核周期、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 的计取原则: (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为合同的执行期,即自合同签订或供应商具有 交付义务的时点(以较早者计)开始,至下次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为止(非周期 性采购的单次合同至合同期末),如果合同执行期延长,以延长后期限为准 (2)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金额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交付 部分金额之和,合同额取分配份额/合同金额(含税价口径,非金额表示的折算 为金额;有调整的以调整后金额为准) (3)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延迟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 迟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约定交付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约定交 付天数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各次延迟部分金额占考核周期内全部延迟部分金额 的比例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17 严重履约质量 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被国家或省 级政府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信管理局、市 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或被国家或省级官方新 闻媒体曝光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5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上访到集团公司及以上 层面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上访到省公司及以下层 面 一般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涉及集团级采购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不涉及集团级采购 一般不良行为 √ 22 涉及围绕企业 经商、靠企吃 企、关联交易 、违规经商办 企业、内外勾 结等违规违纪 事项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涉及党规党纪或中国电信企业工作纪律、工作管理 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违纪事项,包括“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 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利益、其他中国电信纪 检监察机构认定的严重违规违纪事项,被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 求处理供应商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求采购部门处理供应商。其 中“涉及”是指供应商参与上述违规违纪事项,或者虽未主动参与但是成为违规 违纪事项发生或构成的原因或直接因素 公司纪检监察机 构 23 泄露中国电信 商业秘密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涉及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方面,违反合保 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或违反他依法或依照商业惯例负有的保密义务, 对外泄露中国电信商业秘密 2.认定标准:由中国电信涉密事项经办部门先行初步认定,再由公司保密管理部 门组织最终认定。秘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经办的,直接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的 部门牵头负责初步认定。中国电信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约定、或者应供应 商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的附带保密要求或标明密级的信息资料,视同供应商负有 保密义务 涉密事项经办部 门(初步认定) 、公司保密管理 部门(最终认定 和信息提报) 20 重大问题未妥 善解决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相关重大问题超出合理期 限未解决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合同执行部门上报正式文件或在履约投诉平台反映,并经 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21 拖欠农民工工 资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 民工上访事件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19 拒绝整改履约 问题 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经采购方要求 整改后,仍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逃避整改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或合同执行部门组织认定 采购实施部门或 合同执行部门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00722 第 6 页,共 6 页 附表1 全集团 本省公司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信息 提报部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集团公司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 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 严重不良行为 √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 非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 严重不良行为 √ 集团公司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 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 失-涉及集团级采购业务 一般不良行为 √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 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 失-不涉及集团级采购业 务 一般不良行为 √ 25 在第三方发生 不良行为 1.行为描述:第三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管理监督机构要求或按照与中国电信合 同/协议或相互间一致意见,或应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向中国电信集团 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共享输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或类似行为信息,该信 息反映供应商在该第三方发生或被认定有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类似行为 2.认定标准: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认定。第三方应该 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其供应商管理信息总体上可信或应该接受的;第三 方信息反映的不良行为或类似行为不需要严格符合中国电信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 义,只需要行为名称或描述体现与不良相同或相近的意思 集团公司采购归 口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 一般不良行为 √ 1.信息来源说明: 2.处理范围说明: ③不良行为信息在全集团范围内共享。 3.其他说明 ①本表及备注中所涉及的“集团公司”是指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是指中国电信相关省级公司。 ①“全集团”是指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内处理供应商。 ②“本省公司”是指在中国电信相关省公司范围处理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专业公司和总部直属单位,比照省公司开展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 24 未提供符合国 家规定的扣税 凭证 1.行为描述: (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 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 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 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 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 公司相关管理部 门 ①信息来源的确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到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的,或者不良行为是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其直接管理的工作中发现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信 息来源确定为“省公司”。特殊情形1:“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根据上访层面判定,上访到集团公司及以上层面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确定为“省公司”;特殊情形2:“有行贿或提 供不正当利益行为”,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或采购工作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为“省公司”;特殊情形3:“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内外勾结 等违规违纪事项”类目特殊,根据所涉违规违纪事项、案件的管理层级确定,事项、案件由中国电信集团级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确定为“省公司”。 ②信息来源同时标明“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字样的,表示无论信息来源是集团公司还是省公司,都适用同样的信息共享规定和处理规则。 附表1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