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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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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17:28

一、项目编号:ZY20200130/政采-铜川市-2020-01360

二、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李文琴、王文 刘宏科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市政府

联系电话:0919-318302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6217393

传真:029-86217393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24号泰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6217393

十、附件:

铜川食堂购买服务项目.docx

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2日



项目编号:ZY20200130/政采-铜川市-2020-01360



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第五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20200130/政采-铜川市-2020-01360

三、采购单位名称: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9-3183025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市政府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一路24号泰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621739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1170000.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3、谈判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原件)

6、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900—1130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24号泰德大厦6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14:00分前(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年1月7日14:00分整(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铜川市新区交通大厦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621739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海璟国际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1050174860000000133


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日


第二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一.名词解释

? 采购单位: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 监督机构:铜川市财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谈判单位: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

? 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供应商

? 合格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资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书面声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五部分,谈判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人,均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三日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人。

2.2谈判答疑

供应商单位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五日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一次性提出,并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咨询部,联系电话029-86217393,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24号泰德大厦6楼,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xzy0726@163.com。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单位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3、质疑提出:

3.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9-86217393,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一路24号泰德紫玉公馆1幢2单元6层。 3.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三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人,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谈判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6、谈判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疑义或异议的部分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法律责任。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谈判要求

1、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2、谈判资格

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特定条件: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3)谈判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原件)

(6)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以上谈判资格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谈判当天(14:00分前),请按要求携带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原件的资质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及电汇凭证需装订在正、副本中。

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完整性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

2

有效性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

3

投标报价

唯一报价,并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4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符合性审查评定为不合格,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

2)首轮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和偏差表;

3)按要求出具的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谈判方案:

4、谈判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5、谈判保证金

1)本次谈判活动需交纳谈判保证金为:(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A、银行转账

B、电汇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211月7日开标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转账后,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银行转账凭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本项目保证金收据(逾期不办理)。

备注:1、谈判保证金以供应商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2、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标明项目编号后五位。

3)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

4)谈判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5)谈判保证金退还:

(5.1)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5.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自动无息退还;

A. 未成交单位:根据所提供的《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招标结束后,将根据所提供信息退还各投标单位保证金,无需亲自前来办理;

B. 成交单位: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单位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请投标单位代表于每周一至周五17:30分前持以上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事宜。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A.唱价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B.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C.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付成交服务费;

D.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与谈判人协商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谈判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人不能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7、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供应商须依据谈判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统一装订(注:必须胶装);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谈判需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光盘各一份),在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字样(见封面格式AB);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六、谈判和评审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谈判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大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声明)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为确保谈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采购单位代表、代理机构从新版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门户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4、唱价前,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价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谈判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5、谈判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H、分项报价表中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谈判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单位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不能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谈判文件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不完整;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

(4)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

(5)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

(6)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7)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供应商不是已登记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

(8)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7、唱价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8、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再次报价要求必须在原报价(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报,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第一次公开报价;

9、谈判过程中如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前轮报价,若出现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则执行前一轮报价。

10、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谈判小组集体与供应商分别谈判从商务和技术部分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人中,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最终报价完成后,如成交候选人名次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应采取专家记名投票或现场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七、确定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谈判结果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谈判结果报告后,按照谈判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单位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铜川市财政局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九、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

2、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3、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1170000元(其中服务费78000元/月,共936000元;管理费9500元/月,共114000元;低值易耗品10000元/月,共120000元整),除设施设备外即为低值易耗品,日常餐具、锅碗瓢盆等更换,桌椅板凳等维修,各单位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期限:12个月

3、服务地点:铜川市政府3号楼负一层

4、服务成果验收项目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付款方式:服务费及管理费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按月结算。在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费用,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二.服务内容明细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并承担监督考核责任,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进行考核监督;

2.甲方职工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属甲方。在乙方进入时要进行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并无安全隐患,设备清单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于乙方进驻工作现场时由双方派人进行清点交接,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开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等制度。甲方须不定期检查乙方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甲方尊重乙方劳动和管理方式,除甲方领导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后厨工作现场。

5.厨房操作间、食堂如因甲方线路、燃气等管道出现问题发生火灾、触电等人身伤害安全只顾,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日产工作采取公开测评的方式,按季度进行考评管理,对菜品质量、服务水平等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并书面通报乙方,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积极改正。年度累计三次就餐满意度低于70%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商。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工作人员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率100%。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乙方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操作间、餐厅、库房、办公周围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排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及时做好安全整改和灭蝇灭鼠防疫工作,确保食品存储安全

4.乙方所聘用的餐厅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着工作服上岗,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并在甲方处备案,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

5.乙方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人员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卫生清洁及礼貌礼仪等相关培训;

6.乙方负责支付上岗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7.乙方须对甲方负责,服从配合甲方的质量检查及考核,服从甲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对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意见(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乙方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

8.乙方负责职工食堂各项设备管理及日常就餐所需的原料、物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甲方对所采买的原材料必须监督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做退货处理。

(三)配餐品种计划及服务费用标准

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就餐标准执行,具体菜品以每日公布为准,根据用餐人员口味及需要及时调整菜品方案,具体如下:







供应菜品品种:

餐别

品 种

早餐

一荤四素,两个小菜,纯牛奶,鸡蛋,一个杂粮(如蒸南瓜、蒸红薯、煮玉米、蒸山药等),一个小吃(如手撕饼、煎饼、锅盔、千层饼、酱香饼、水煎包等),两种稀饭(如红豆稀饭、小米稀饭、八宝稀饭、胡辣汤、油茶、豆腐脑等),主食为馒头、花卷

午餐

两荤三素,一个面食(如杂酱面、棍棍面、麻食、臊子面等);一个汤(如鸡蛋汤、丸子汤、鱼头豆腐汤、青菜汤等);主食为米饭、花卷馒头等

晚餐

一荤三素,一个汤(如包谷糁、黑米稀饭、麦仁稀饭等),一个小吃(如包子、锅贴、馅饼、滋卷等);一个汤饭(如麻辣米线、馄饨、汤面片等)


当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餐标要求的,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四)就餐人数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约500人日常工作就餐需求,以自助餐形式供应,每日三餐(休息日不供应),保证工作人员按时按量用餐,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好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

(五)食品加工场地和食品加工条件的提供

1.食堂加工工作场地、食品加工设备、水、电、天然气由甲方负责提供;如若在甲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市政府机关食堂全年水、电总费用的10%作为惩罚。

2.承包期内厨房食品加工设备正常维护维修由甲方承担。因食堂外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购置更换。

(六)食堂服务人员配置

人员配备表

岗位

运行方式

管理员

1

主持机关食堂的全面日常工作,使机关食堂工作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厨师长

1

主持所属厨房的日常工作,使厨房工作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大厨、二厨

2

主持制作厨房的菜品

头占、二占、

三占

3

负责原料的加工

面点工

4

负责制作面点、点心类食品

服务员

5

负责上菜、打扫等工作

洗碗工

4

负责刷盘子、洗碗等工作

须提供以上服务人员健康证(附到谈判响应文件中)

(七)食堂卫生服务标准

服务区域

服务标准

服务频次

地面、墙面、踢脚线

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应洁净,无杂物、灰尘、印记、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墙面:1次/1月

地面:1次/3小时

踢脚线:1次/1天

门窗、楼梯、垃圾桶

(1)窗台、门框、门套、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缝隙处、玻璃门框四角的结合处、铰链、轴处等部位,无灰尘、印迹、污渍、污垢等;

(2)楼梯扶手栏杆及根部无灰尘、污渍、污垢;

(3)垃圾桶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

(1)1次/1天

(2)1次/2天

(3)1次/1天

公共区域电器、照明、给排水

(1)电器照明保存完好,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漏、滴,每天按要求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单

1次/1天


就餐人员充值资金由乙方负责收取并保存,作为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费用来源,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月采购票据、送货清单,由甲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甲方负责审核就餐卡,由乙方办理。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一、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中标单位的投标内容及其中标总金额。

二、服务地点:铜川市政府3号楼负一层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四、结算单位: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结算。

%1、 结算方式:服务费及管理费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按月结算。在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费用,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1、 成交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食堂管理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必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违例按合同内要求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当月食堂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1、 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提供的食堂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员和员工),成交单位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服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

%1、 成交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即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单位的形象。

%1、 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人员素质、年龄结构、人员比例、流失率是否符合要求)。

%1、 配合协作:工作响应(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单位所整改问题及要求的响应要速度时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临时增加物业力量能力。

%1、 成交单位承担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所有费用。成交单位的上岗人员自行负责食宿问题。

十二、食堂管理服务资金管理采取包干+考核办法,以最终谈判成交价作为包干总费用。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成交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单位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铜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八、其它(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盖章)

中标单位全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五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







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商: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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