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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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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XY2021-1

项目名称: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4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投标底价(元/年)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及西校区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1

150000

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食堂三楼(799.37㎡)(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

30000

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0号新疆艺术学院西校区食堂(700㎡),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540000元,服务期:三年,年租金:180000元/年,其中东校区食堂三楼150000元/年,西校区食堂30000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艺术学院

地 址:天山区团结路734号

联系方式:(0991)2559504?18999861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18160220026、0991-8897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娣、李武涛

电 话:18160220026、0991-889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