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1月13日 08: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和龙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 08:59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晓明、申 猛、李 永、刘 程、段进珂 | ||
总中标金额 | ¥46.3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明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6659977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龙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明硕 18686659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经理 1770433471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古城里主副食23(1).doc |
一、项目编号:KR-FW-2020-064(招标文件编号:KR-FW-2020-064)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延边和润汇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延边州和龙市丰民路6-29号
中标(成交)金额:46.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延边和润汇商贸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 各类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制品、奶制品、蔬菜及水果、干货、调料及饮料、以及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油等其它粮食制品和煤气和天然气 | / | 一 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明、申 猛、李 永、刘 程、段进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4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和龙市
联系方式:刘明硕 1868665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系方式:金经理 17704334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硕
电 话: 186866599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
定点供应商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KR-FW-2020-064)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须知····················································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4
第四章 合同条款···················································1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19
第六章 服物需求···················································22
第七章 评标办法···················································2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7
第九章 附 件······················································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FW-2020-06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48万元;
采购需求:各类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制品、奶制品、蔬菜及水果、干货、调料及饮料、以及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油等其它粮食制品和煤气和天然气(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入围家数:1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2)、拟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原始页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如因疫情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国税局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和龙市
联 系 人:刘明硕
电 话:1868665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 系 人:金经理
电 话:1770433471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招标编号:(KR-FW-2020-064) |
2 |
采购人 |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和龙市 联 系 人:刘明硕 电 话:18686659977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 系 人:金经理 电 话:17704334711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KR-FW-2020-064) |
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招标文件发售 |
时 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地 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
7 |
投标答疑截止时间 |
开标前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时请提供答疑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统一答复给供应商。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9 |
外封套上写明 |
招标编号:(KR-FW-2020-064)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版1份(U盘,word版,不退)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与副本统一封装。 |
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下列证明文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其他投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
12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日历天)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00元。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其形式应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账户名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龙市分公司 账户号码:0735 1001 0400 092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转款单位转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
14 |
质量标准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
15 |
采购预算 |
48万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此采购预算将导致否决其投标。 |
16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1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12个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1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8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集中采购机构”指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评标办法制作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
2.4“潜在供应商”指获得招标文件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供应商”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需求部分
第六章 货物需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九章 附 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供应商,均应从获得招标文件后确认参加投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给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
5.2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
5.4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构成:
6.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2 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书脊处签字。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
7.4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工、由供应商负责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
8.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 投标保证金
9.1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交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有效递交方式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帐户,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或进帐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银行转帐、汇款方式提交。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龙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支行
账 号:07351001040009212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适用)。
9.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9.4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5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7.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9.7.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
a.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7.3 招标文件约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文件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分钟,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2.2 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13. 投标
13.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胶装(拒绝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
活页即:单页纸组成能用手抽开的活页条或孔式夹条和订书机装订的统称为活页。
在投标文件正、副本首页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给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2 *投标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 4 份(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封装,并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胶装,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3.4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3.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3.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
13.7供应商必须参加招标采购单位安排的各项招标活动,开标时每家投标供应商到会人数不能超过2人。
13.8 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不予退还。
14. 开标
14.1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4.2 开标会由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和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4.3 开标时,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供应商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时间、等内容。
14.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5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签字确认。
14.6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4.6.1 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14.6.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封装的;
14.6.3 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4.6.4 没有经过确认参加投标的,或者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14.6.5 到投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14.6.6 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4.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
14.7.1 服务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7.2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 评标
16.1评标工作由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从延边州专家库中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
16.2 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
16.3 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和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6.3.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16.3.2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16.3.3 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
16.3.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16.3.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16.3.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16.3.7 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
16.3.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6.3.9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6.3.10 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16.3.11 供应商的串标责任不因供应商的无效投标、落标、废标等原因而免除。
16.4 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5 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
16.5.1 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6.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6.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
16.6.1 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6.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16.6.3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6.6.4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16.6.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6.6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6.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的;
16.6.8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6.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16.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17.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8.1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18.2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
19. 签订合同
19.1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9.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9.3 合同的签订、备案: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送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备案。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19.4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
20.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收取。
21.保密和披露
21.1 供应商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2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1.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2.质疑和投诉
2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无法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的质疑和投诉。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2 “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1.3 “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服务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
1.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
1.6 “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1.7 “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8 “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1.9 “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10 “招标文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城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定点供应商采购。
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保密条款
6.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合同的解释
7.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7.2 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7.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伴随服务
8.1 供方应提供所交付服务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服务指南等。
8.2 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9.1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 如果上述第9.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年。
10.验收
10.1 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服务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0.2 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3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服务,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
11.索赔
11.1 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2.履约延误
12.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工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
12.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工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3.误期赔偿
13.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工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服务的价格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3.2 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服务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3 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4 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3.5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质量保证金:全部货款的5%。(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单位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税费
16.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6.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7.争议解决方式
17.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8.1.1 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8.1.2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8.1.3 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8.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工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3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20.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21.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2.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3.1 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3.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4.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吉林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 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
(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 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服务时间:以需方和供方签订的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
3.3交货方式: 。
4. 付款方式
4.1 供方交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质量检验证书等。
4.2 财政付款:采购人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采购资金支付按照《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
4.3 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 元。需方承诺在 年 月前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服务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并在需方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6.质量保证金
6.1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
6.2 质量保证金由需方向供方自行收取。
6.3 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7.合同补充条款: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书;
9.2 中标通知书;
9.3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 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 服务样本、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 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需方财政局提请付款的凭证或备案。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供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开户银行: |
|
帐户名称: |
|
帐 号: |
|
第六章 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预算:48万元。
采购需求:各类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制品、奶制品、蔬菜及水果、干货、调料及饮料、以及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油等其它粮食制品和煤气和天然气(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12个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服务需求:
1、大米 须当年出产
2、鱼类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3、禽类 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4、蛋类 蛋类必须新鲜无污染。
5、河粉、豆制品类 来源于深圳市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6、调料、米面、干货类 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
7、油类 来源于正规油脂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8、蔬菜瓜果类 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
9、鲜肉(猪肉、牛肉) 保证来源正规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
10、煤气和天然气 需要两小时内送货上门。
11、天然气700/月;液化气700/月;
注:劳动节、建军节、国庆节、元旦、春节,每节每人按50元/天的标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
1.1本次评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初步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5)价格扣除的依据: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关于评标方法的特殊规定:如果所有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或者投标的主要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3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
1.3.1评分采用百分制。
1.3.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如果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
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三章中投标格式的要求。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 |
营业执照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 |
8000元 |
信誉要求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详细评审表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投标报价 40分 |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为基准价,得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统一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
40 |
|
商务部分 20 |
投标文件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的程度,得1-10分。 |
10 |
技术部分 40分 |
服务内容 |
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是否健全。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质量保障措施等。优秀得7-8分,良好得4-6分,方案一般得1-3分。 |
8 |
食材配送方案 食材储存、配送、质量保障方案;食品安全、新鲜及质量保证方案;成本构成、核算及控制方案。 优秀得7-8分,良好得4-6分,方案一般得1-3分。 |
8 |
||
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方案 机构是否健全合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岗责明确、持证上岗,员工培训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本项目管理情况酌情评分。优秀得7-8分,良好得4-6分,方案一般得1-3分。 |
8 |
||
应急措施。 针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情况,满足用餐需求食材配送的应急措施;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燃气应急措施;存储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时的应急措施;出现食物中毒应急措施;消防疏散应急措施;传染病防疫应急措施。 优秀得7-8分,良好得4-6分,方案一般得1-3分。 |
8 |
||
服务承诺 |
服务标准与服务承诺(0~8分) 服务期间,严格执行服务方案,每月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服务团队人员档案,每月对总体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需提供详细、可操作的方案支撑服务质量承诺。) |
8 |
|
服务机构地点 |
企业在项目所在市设有总公司或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并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人员得10分; 企业在延边州内设有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并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人员得5分; 只在延边州内设有办事处(无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人员得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参考清单:
序号 |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 |
||
2 |
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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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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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基本情况(按格式四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经年检的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
5 |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五提交)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格式七提交,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7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七提交,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有效签署) |
||
8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
||
9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
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件部分首页。
格式一:投标函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的编号为 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 ,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6.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7.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8.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0.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其他供应商、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或电传:
日期:20 年 月 日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20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 |
投标总价 (万元) |
合同履行期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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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格式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声明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与 (项目编号: --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交付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见附件一),请贵方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划入下列银行账户: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额: 元; |
供应商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合计总额: 大写: 元 小写: 元 |
邮寄地址: |
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支付,上述账户应与转出账户相符;
(2)邮寄地址真实有效,以便资料及相关发票邮寄。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需附保证金转账截图
格式五: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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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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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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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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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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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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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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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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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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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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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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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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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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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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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注:应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中心发布的《 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 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 年 月 日
格式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供应商名称) 公司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和龙市政府采购___(采购单位名称+服务名称)___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
日期: 20 年 月 日
请供应商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参考清单:
序号 |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服务体系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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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实施计划(按格式五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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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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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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