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招标详情

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13

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可发送邮箱,邮箱:1028527807@qq.com,电子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572-2068728,联系人:小徐。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漾西小学2018年暑期维修工程

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 吴兴财采确临【2021】37号)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泓达采字2021-002

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年1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978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23357 第二章 招标需求 8

HYPERLINK \l _Toc2726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HYPERLINK \l _Toc3140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8

HYPERLINK \l _Toc776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2

HYPERLINK \l _Toc166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的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21]37 ,现就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泓达采字2020-0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33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清单

1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 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1年 月 日13 :3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详情见其他事项1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2.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3:30至14:0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13:30时整

十.投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 2021年 月 日13:30时整

开标地址: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二.其他事项:

1、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二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2、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3、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5、“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6、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7、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8.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9.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

10.递交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对本项目采用两种开标方式:

方式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 盘),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

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6号三楼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兴大道加油站后面),联系电话:0572-2068728,联系人:小徐。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响应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

(1)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方式二:投标人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的:

(1)投标人采用派专人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的(递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只允许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告知书》做好相关工作,并无条件服从开标现场管理。

(2)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

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 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投标人负责食品的采购及配送。预留采购比例的10%,在同等品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扶贫地区相关食材。

1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wuxin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2-2536099

代理单位: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72-2068728

质疑接受人:小李 联系电话:0572-206872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2-228970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概述

1、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食堂食材(蔬菜、禽类、水产类、面食类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3、采购预算:335万元(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4、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供货清单如下

食材供货清单(供参考)

序号

分类

品种

1

肉类

[猪肉]排骨、猪蹄、猪肚、五花肉、猪肝、猪血、猪腰、猪皮、猪肘、猪耳朵、猪心、猪肺、猪大肠、猪大骨头、猪小排、猪里脊肉

[牛肉]牛肉、牛腩、牛排、肥牛、牛肚、牛蹄筋、牛尾

[鸡肉]鸡肉、鸡翅、鸡腿、鸡爪、鸡肝、鸡胗、鸡心、乌鸡

[鸭肉]鸭肉、鸭肝、鸭腿、鸭翅、鸭胗、鸭血、鸭掌、鸭肠

[肉制品]腊肉、火腿、香肠、咸肉、肉松、培根、熏肉

2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咸鸭蛋、鸽子蛋、松花蛋

3

鱼类

[淡水鱼]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青鱼、鲶鱼、银鱼、鳊鱼、桂鱼、泥鳅、黄鳝、多宝鱼 、黑鱼

[咸水鱼]带鱼、鲈鱼、鲳鱼、秋刀鱼、比目鱼、黄花鱼、小黄鱼

[鱼制品] 鱼丸 鱼头 鱼干

4

水产类

[虾]虾、 虾米、虾皮、基围虾、小龙虾、河虾、虾仁、明虾

[蟹]螃蟹、梭子蟹、河蟹

[贝]蛤蜊、牡蛎、鲍鱼、文蛤、蛏子、海螺、青口、河蚌、淡菜、花蛤

[藻类]海带、紫菜、海藻 发菜

墨鱼、鱿鱼、章鱼、田鸡、牛蛙

5

蔬菜类

[茎叶花类]白菜、油菜、芹菜、菠菜、小白菜、韭菜、生菜茼蒿、香菜、芦笋、苋菜、芥菜、莴笋、茭白、菜花、西兰花、黄花菜、荠菜、百合、蕨菜、橄榄菜、菊花、豌豆尖、韭黄、西芹、茴香、娃娃菜、苦菊、空心菜、油麦菜、马兰头、水芹菜、芦荟、芝麻菜、卷心菜、蒜苗、枸杞菜、豌豆苗、萝卜叶木耳菜、马齿苋、圆生菜、芥兰 、紫背天葵

[根茎类]土豆、红薯、芋头、胡萝卜、白萝卜、竹笋、魔芋、山药、藕、牛蒡、荸荠、紫薯、春笋、冬笋、菱角、慈菇、藕带、心里美萝卜、红萝卜

6

瓜果类

豆角、茄子、青椒、西红柿、荷兰豆、豇豆、扁豆、黄瓜、冬瓜、苦瓜、南瓜、丝瓜、西葫芦、葫芦、红椒、佛手瓜、彩椒、圆茄子、辣椒、四季豆

7

菌菇类

蘑菇、草菇、香菇、平菇、金针菇、银耳、猴头菇、杏鲍菇、茶树菇、木耳、干香菇

8

葱蒜类

蒜苗洋葱青大蒜小葱大葱葱白大蒜

9

豆类

绿豆芽、黄豆芽、黄豆、毛豆、青豆、绿豆、蚕豆、豌豆粒、白扁豆、鲜豌豆

10

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腐竹、千张、豆腐皮、豆豉

11

干果

花生、腰果、松子、芝麻、红枣、开心果、板栗、白果

12

早餐

包子、面条、粽子、糕点、粥、生煎等

注:需供应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商品, 如发生清单以外的采购品种,归入相关类别后,同等按合同条款采购。

三、供货要求:

1、严格按采购人时间、数量、品质的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2、所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产品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每发现一次由发包人出具扣款通知单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超过3次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不在民生目录中的食材报价须按照当日湖州市场平均价结算,允许5‰的机动幅度。

6、所供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入,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溯源头。

7、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8、猪、羊等肉类采购需每月提供一次当月供货肉类的检疫证与白肉证。

9、大宗蔬菜类每批需随货提供此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1、接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第二天早上07:00时前完成供货。

2、临时急需食材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3、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1、送货清单是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2、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其余货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货款一次,并于结算月后次月结清。(例如:2021年1月结算2020年12月的货款,于2021年2月结清)。

3、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六、食材质量要求:

1、肉类: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不注水。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去掉奶头、割除奶脯,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

2、水产类: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3、蔬菜瓜果类: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GB2763-2016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七、其他要求:

1、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用户所需食材。成交供应商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

2、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4、开始供货时, 如采购人有部分存货的,成交供应商需待采购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成交供应商组织配送。

5、供货期间,若因食材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纪检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组成核查小组,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食材,但更换后的食材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食材质量不低于原食材质量,食材价格按原食材价格。合同期内同种食材只能变更一次。

6、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扣光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7、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经采购人或使用方检验供应商所供食材不合格达到2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9、鱼类食材必须到场现杀并派遣专人进行食材处理,禽类、肉类食材必须现场派专人进行处理。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以湖州市发改委网站当月最后一期《湖州市城区部分粮油商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湖州市城区部分“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监测表》公示的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以此基准价和报价确定的折扣率来确定结算价格。即某商品的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无价格公示的商品,商品结算价格由浙北大厦、大润发、世纪联华三家超市的平均价确定价格,若以上均无价格公示或特殊产品价格则参考湖州市菜市场价格(由采购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价格结算标准,请各竞包人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九、商务要求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其余货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货款一次,并于结算月后次月结清。(例如:2021年1月结算2020年12月的货款,于2021年2月结清)。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2

招标数量及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7250元)向 中标单位 收取。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月 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

采购预算:335万元

6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单独密封、包装。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结束后,提供两份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的投标文件交于代理公司,以便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存档。【纸质文件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可装订成一册】。

7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3;3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

8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13;30时,逾期作自动放弃;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

9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10

中标公告:中标公告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并公示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uxing.gov.cn)”

1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3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专项。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

16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招标单位(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

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人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人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交一份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7250元 向中标人收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标段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标段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 日 16:00时一次性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单独密封、包装,《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格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若有);

(3)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及其最近三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提供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二者缺一不可);

(6)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7)投标声明书;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技术文件:

(1)供应商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

(4)应急实施方案;

(5)合理化建议;

(6)与采购人的配合;

(7)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设;

(8)食品质量追溯机制度;

(9)其他招标需求、技术评分中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1)商务响应表;

(2)售后服务承诺;

(3)企业业绩一览表;

(4)企业认证证书;

(5)企业实力;

(6)企业荣誉;

(7)其他商务、资信评分中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清单提供相应的报价,分别列明单价和总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金、包装及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调试及交付使用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5、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

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8、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备份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

2.1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单独密封、包装。

2.2投标文件袋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校对章。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采用信封等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响应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密封、包装并递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开标室】,或邮寄快递至【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6号三楼(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4.1 未按规定单独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4.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4.3 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

4.4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递交的;

4.5 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4.6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7为保障解密成功,建议投标人携带笔记本电脑及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投标人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产品的投标参数不符合GB36246-2018标准的;

(3)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八)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投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3.根据湖建专项办[2011]1号文件的规定,如属于廉洁谈话范围的项目,须由拟中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接受廉洁谈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达廉政监察组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方可凭由廉政监察组签发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5.中标投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等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价格分采用低(1)价格分(30分),报价分(肉类、蛋类、鱼类、水产类、干果类)和(蔬菜类、瓜果类、菌菇类、葱蒜类、豆类、豆制品、早餐),两类各占15分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肉类、蛋类、鱼类、水产类、干果类)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蔬菜类、瓜果类、菌菇类、葱蒜类、豆类、豆制品、早餐)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2)价格计算扣除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评定项目

评定内容

分值

范围

技术部分

37分

技术方案

与措施

供应商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管理方针、管理目标、运行方案、仓储情况、难点要点分析),以上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科学有效的得7-8分。方案措施欠佳的或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条扣1-2分,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8分

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时间安排、人员配备、送货配备、产品质量的保证等),根据方案及措施的严密性、科学性进行评分,方案严谨科学、措施得力的得5-6分,方案不严密或措施不得力的,每条扣1-2分,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6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通过人员及团队的综合实力,经验丰富程度等方面),人员配置充足、经验丰富的得3-4分,人员配置一般、经验不足的得1-2分,未提供人员配备的不得分。(项目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健康证明)

4分

应急实施方案(关于临时突发性特殊采购、急件采购等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方案及措施严密、科学的5-6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处每项扣1-2分,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6分

根据供应商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定,可采纳提高本项目推进的每条建议得1分,最多得3分。

3分

与采购人的配合,方案完整科学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欠缺的扣0.5-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分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设

1、制度建设:

供应商建立了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完整每少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2、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供应商单位具有完善的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的得1分;具有清晰的进销存台账的得1分;建立完善可靠的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得1分。

8分

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

33分

企业业绩

评委根据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供货项目业绩进行评定: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企业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

企业实力

1、投标人自有厢式货车的每辆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冷库的得3分(须提供库内物品摆放图片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售后服务承诺

1、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供货周期、供货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供货周期短、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4-5分,供货周期长、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2、承诺承担所供商品质量、安全所致事件为完全责任得2分。

3、有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如专项行动或公共食品安全危机等)应急预案保证措施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以上承诺未提供的部分不得分。)

10分

企业荣誉

按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荣誉证书(有效期内)进行评分。有国家级授予的荣誉的得3分;有省级授予的荣誉的得2分;有市级授予的荣誉的得1分;分值不重复计算。

3分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2分

合计

70分

(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采购配送商品为:

货物的选择: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二、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1、应付款总额计算方式:应付款总额=标的物合同单价(湖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当月最后一期湖州市城区部分民生商品价格公示的平均价格P*折扣×配送数量

2、付款方式:(1)送货清单是是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2)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其余货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货款一次,并于结算月后次月结清。(例如:2021年1月结算2020年12月的货款,于2021年2月结清)。

(3)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第二条:合同履约期限:

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第三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标准,所供商品配送到甲方的时间在该商品的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能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配送流程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配货送货到位。

2、货物送达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确认签字。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

第六条:验收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货物样品按供货批次验收。甲乙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以甲方所在地的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运输要求

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 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整。合同履约期内如无货物质量问题和配送服务问题,履约期满后1个月内,原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或违反本合同售后服务承诺的,甲方每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款最高3000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拒绝供货,导致伙食供应延误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货物的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如乙方提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产品标准的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若在乙方承诺时间范围内未能重新调换配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每批次有投诉质量不合格证据确凿的,发生一次此类事件,由甲方扣光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若有投诉乙方未按要求的品种供货且证据确凿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产品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超过一次扣除3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3次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6、凡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工作人员资质、食品质量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督人员实施检查监督。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

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配送计划书及乙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4、经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5、供货期间,若因货物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甲、乙双方、纪检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组成核查小组,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货物,但更换后的货物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货物质量不低于原货物质量,货物价格按原货物价格。合同期内同种货物只能变更一次。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投标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末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调解。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3、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期自 2021年 月 日至 2022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2021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投标单位)现参加2021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