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项目编号:TJRD-2020-B-0154)合同公告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项目编号:TJRD-2020-B-0154)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项目编号: TJRD-2020-B-015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213372号
二、合同名称 :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JRD-2020-B-0154
四、项目名称 :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新华道218号
联 系 方 式 :23057879
供应商(乙方):天津芙锦江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147号A区8307-6
联 系 方 式 :137523879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行政后勤及食堂托管_第1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9.77
合同金额: 49.7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芙锦江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200162660105251240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63007722052
企业办公电话:022-2657122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杨柳青监狱-芙锦江南(第一包)(1).pdf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2021年01月13日

态 服 务 合 同 搬 甲方: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⒛⒛ 年 12月 29日 在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红政 后勤及食堂托管项目 (项 目编号:TJRD-⒛⒛-B-0154)(第一包)的磋商结果和 磋商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 第一包:食堂托管 1.食 堂托管方式 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 (及维护 )、 煤水电气支出及 日常消耗品 ; 供应商提供食品生产制售服务及从业人员常规管理 ,确 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 安全工作。 供应商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食物生产加工 ;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三餐,供餐人次每天 硐0人 ,按照给定餐标 10隅入 口 的形式。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 服务期限:⒛ 21年 1月 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三、服务要求 1、 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成交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 , 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额:¥ 4977o0元 (大 写人民币: 肆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价格明细 附后。 餍 跽 2、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月考核结果,下月初支付上个月幽服务费,每 月 15日 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 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 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 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3、 由于甲方原因,使 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 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 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 方应给予乙方 经济赔偿。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执行。 5、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 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六、争议解决方式 1、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2、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 , 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 、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期间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未尽事宜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 合同签订 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 九、其他 ’ J ! { 丶 囗 冫 辶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且 份,甲 方执迈辶份,乙 方执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贰份,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响应文件、有关磋商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赫罴 签字:吴彐彳廴签字 : 年 月 /叫 年 ∫日丨月 一 ' J ▲二n ■Ⅱ吧△ ~ 即 囗亻 ● ·▲ 田 ■ ¤ 厂 附件一、项目需求书 (一 )项 目内容 本项目系天津市杨柳青监狱行政后勤托管服务。 (二 )具体需求 笫一包:食堂托管 1,食堂托管方式 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 (及维护)、 煤水电气支出及日常消耗品; 供应商提供食品生产制售服务及从业人员常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 安全工作。 供应商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食物生产加工;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三餐,供餐人次每天们0人 ,按照给定餐标 1000/0入 田 的形式; 2.采购人所支付的费用为工资、保险等总和费用 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为 本公 司派驻员工所支付的工资、福利以及所应缴纳的各种保险、税金等,以及公司派 驻员工校外住宿 (包括煤、水、电、供暖、保洁等费用)、 公司其他费用等全部 费用 扌繁kJ,d点 与标段 笏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 4.服务要求 刖 4.1用 工符合国家 《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与我方无任 尸 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从业人员砗丛事乒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 等均与我方无关,对方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 (` 公司系统玺;l|癯戴霪1虽偌遇纟莹宏I菩兽量穿含屉堂墁金霪查苷恁丢菅 褶 证;必须有相关岗位资格及从业经验。 酊 4.3供应商所派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外派食堂人员政 审合格,身体健康,并持证上岗;确保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 中途需要人员更换, 冖 必须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4为 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食工作,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管理和监督。并应 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操作,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保 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4.5供应商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娴 小时,作为食品检测 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 事故,其责任自行承担,同 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情节轻 重罚款、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6合 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洗消用品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维 修;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养护使用,杜 绝人为损坏,如此,供应商应予赔偿。 4.7用 餐服务形式:制作、分餐、送餐、场地卫生、器具洗消消毒等。 4.8餐标制作要求:按照采购人指示餐标要求制作。 4.9供餐餐次及人数:餐次为早、中、晚三餐;供餐人次为 800人次,其 中 早餐 300人左右、中餐 4OO人左右、晚餐 100人左右。 4.10供餐时间为:早餐⒎ 00-8:30、 午餐 11:3O-12:30、 晚餐 18:OO-1⒐ OO。 (晚饭后须留一名保洁人员到 19:00下 班,进行收尾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做 到当日清理干净) ’ 4.11供应商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 素,按采购人要求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早餐不少于 3种 ,含主食、汤粥及小菜 ; 中餐不少于 5种菜品,主食不少于 2种 ,汤类不少于 2种 ;晚餐不少于在种菜品, 主食不少于 2种 ,汤类不少于 1种 :应提供水果类配餐每日中、晚餐供应。 4.12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 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职工餐厅、雅间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 清洁。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 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 便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 5.服务人员要求 岷 蛰 挣 Κ s / ` 钐 豸 丫 一.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工作时间 1 厨师长 1 性别男,身体健康,年龄 55岁 以下 工作 日工作八小 时根据监狱要求 , 臼 厨 师 0 乙 性别男,身体健康,年龄 55岁 以下 ` ' 9 0 切配 , ~ 性别男,身体健康,年龄 55岁 以下 节假日休息 (单 休、节假日倒休)4 洗消 ’~ 身体健康,年龄 55岁 以下 5 面 点 ’ 臼 性别男,身体健康,年龄55岁 以下 在响应文件曳 甲方: (公 法定代表人或 年 月 员须提供健康证 (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附 孓含餐。 乙方 法定 功 丬 卸 夂 年 ` \ l 剔 / 尸 耐 埝 丶 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