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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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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01-14


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已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9:00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进行了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审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定标复函”,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ZCZX-AK-2020(1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0号

联 系 方式:199091577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

联系方式:15129352008

五、采购预算:2628912.00元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七、评审结果信息:

1、成交供应商:西安旭禾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贰佰陆拾壹万陆仟元整(¥2616000.00元)

3、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5号西三爻堡姑娘院3排2号

4、联 系 人:田原彬

5、联系电话:1870475364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梁杰、张斌、陈达、谭玲、陈显龙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工

十、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ZCZX-AK-2020(17)]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项目编号:ZCZX-AK-2020(17) 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单 位: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 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ZCZX-AK-2020(1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 50号 联 系 人:唐娅 联 系 方式:199091577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 268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29352008 五、项目概况:对智慧监管中心押员伙房劳务供应进行劳务外包(包括看守所押员伙房、拘留所被拘留人 员伙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等)(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2628912.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 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19年 1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12月 22日-2020年 12月 28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 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 268号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 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 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特定资格条件 1-8 项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线下报名及缴费人员需持 投标单位出具的 1 个月内无武汉旅居史、未与武汉人员接触证明,并配合代理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13日 9:00时前。 2.开标时间:2021年 1月 13 日 9:00时。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29352008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必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 十一、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21日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ZCZX-AK-2020(17) 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 50号 联系人:唐娅 联 系 方式:19909157700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 268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29352008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2628912.00元 供应商报价大于或等于采购预算金额,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 标处理。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日历天数) 8 服务期 服务期:2 年 计划服务日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公告资格 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只提供资产负 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 5.拟投入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19年 1 月至今任意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 立不满 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人 民币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 30000.00 元)的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到账,投标文件内应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1119 备 注: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项 目编号:ZCZX-AK-2020(17)) 注:1、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2、投标保证金提交已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 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其他情况,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情况 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12 投标文件装订及份 数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及各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U 盘 1 个)。 13 投标文件 密封与标识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电子文件放置正本袋内,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标段号(如有)、地址、年月日、“正本”或 “副本”、“于 2021年 1月 13日 14:0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指明的要求进行 6 签署、盖章。 14 投标时 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只提供资产负 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19年 1 月至今任意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 立不满 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其中,第 1至 10项在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查验。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携带或缺项,则按废标处理。 1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8 偏离 商务部分不允许负偏离,必须全面符合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9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 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 9:00 时止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3室 20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3室 7 21 开标程序及 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第(十三)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合同签订地点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自行约定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报酬依据国家计委 2002 年 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24 补充说明 致各投标人: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发布《陕西省财政 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投标人尽快完善在 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注册或及其它信息(公示期需 5 个工作日)。如中标后 还未入库,导致采购结果无法录入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名词解释 (1)采购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要求,且参加公开招标的法人。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北京中诚正 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 有条件和规定。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规范和附件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供相关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投标人自 负。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分包 8 不允许,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偏离 商务部分不允许负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代理机构对采购人拖欠中标人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况下,中标人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 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 13、因本次招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服务费的依据: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报酬依据国家计委 2002 年 1980 号文件及国家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一 次性付清。 15、本招标文件不做电子签名。 1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如果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盖供应商公章) 递交到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3、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招标文 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后形成的书面答复为准。 4、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毫不延误地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无论投标人是否及时 地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都将依据发出信函、传真的相关凭据或电话记录等认定投标人已 经收到上述通知。 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 开标日期、改变开标地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9 6、投标人任何疑问,都必须在开标前 10天前提出,否则,不接受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投标文件由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的文件。 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3、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应以 A4规格的双面纸张打印。 5、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排目录、标明页码。 6、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2、总投标报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 3、采购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价大于或等于采购预算金额:大写:贰佰陆拾贰万捌仟玖佰壹拾贰元整;小写:2628912.00 元,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 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5、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 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 包含在合同内。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须向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 30000.00元)的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文件内应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开 户 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帐 号:610501663711000003211119 2、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转账、支票形 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是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响应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 函。投标人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0 4、保证金的退还 (1)各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单(格式见招标文件后附格式)。未中 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中标单位需持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款)。 (2)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中标单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投标有效期 1、供应商的投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 90天内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 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七)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 1个),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不包括投标文件的封面)但必 须加盖鲜章,但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相同。否则,评委误读误评的风险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4、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均不退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 5、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包装。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在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投标人盖章的地方,投标文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统 一对外的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签署姓名 11 全称及加盖私章。投标文件封套上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投标文件逐页 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的密封 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正副本分开密封包装,不论投 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①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标段号(如有)、地址、年月日、“正本”或“副本”、“于 2021年 1月 13日 9:00前不得 开启”字样。 ②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正本、副本分开密封,U盘 1个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 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未 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代理机构将拒绝迟交的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3、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4、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如果有修改和撤回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名称,使代理机 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其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在信封上 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十一)开 标 1、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证 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仪式由代理公司主持,采购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4、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请监标人查验: 12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19年 1月至今任意 3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 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其中,第 1 至 10 项在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查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开评标 程序。 5、请监标人、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主持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 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采购人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7、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评 标 1、评审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关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开标后,监标人、监督人会将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 在下列情况时,将直接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2)供应商资格不满足规定的 2、未通过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3 3、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 证金,文件的签署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改: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合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 ⑤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 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 生不公正的影响。 6、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 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8、供应商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 效。 9、评委会可以要求供应商通过澄清说明修正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是澄清说明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到账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的。 14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名称、名字与资质文件所提交的资格资料名称、名字不符或在投标中 弄虚作假的。。 (6)投标文件中有废纸打印的。 (7)投标文件正本缺页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辨认不清的。 (8)质量、供货期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资料的。 (10)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11)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开标现场所验证件)的。 (12)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投标文件中明显使用不平衡报价恶意竞标的。 (13)专家评审过程中,专家要求审查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文字书面投标 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的。 (14)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15)投标证明文件或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投标中出现串标、围标的。 (18)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11、比较与评价。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2、评标过程的保密。评委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3、评委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采购质量符合国家各项规定规范标准,供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 (3)采购报价为合理低价,且不低于成本价;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人中标; (4)禁止不正当竞争。 1、评分内容及步骤 (1)评审内容: ①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内容: 15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签字齐全 2 投标文件格式 应符合“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 投标文件份数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条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4 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 5 服务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 6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投标报价小于最高限价 要求的。 7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是否按时缴纳 注: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时,当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其投标文件即为不合格,不得参加 详细评审,不能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评审内容为:价格;技术指标;产品先进性及实用性;供货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及承 诺;业绩 ;商务响应; (2)评审步骤: ①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 ②投标文件评审; ③确定入评单位。 (3)入评单位条件 ①符合性及有效性审查合格单位; ②供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服务质量符合采购质量要求; ④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4)入评单位确定 全部符合入评单位条件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入评单位;未成为入评单位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 16 ①评审投标文件。 ②确定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评审项评分标准:总分 100分 其中: 报价 (20分) 服务方案 (60分) 业绩 (15分) 资格证书 (5分) 二、评标办法 1、详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 分 标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报价 (20分)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 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 20分。 3.按(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2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 0分。 5.经评委一致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 其投标将被拒绝。 6、如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的,磋商小组依据投标出具 的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在价格评审时统一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餐厅服务方 案与各项保 障措施 (10分) 餐厅运营服务方案、根据为保障服务项目制定的各项运营方案管 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措施以及保障措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 措施得力的计(7~10)分;措施一般的,计(1~6)分;措施方 案差的,计(0)分。 食品质量安 全的保证措 施(10分) 根据针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与卫生、食材的采购、安全执行标 准、检验检查、日常维护措施和出现事故的处理方案及责任范围 等相关内容,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和内容,计(7~10)分;实 施方案和内容基本合理,计(1~6)分;实施方案和内容有所欠 缺,实施方案差的计(0)分。 17 准 服务方案 (60分) 组织计划和 人员构成 (10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组织计划合理、结构清晰、项目组成人员职责 任务明确、人员数量和人员专业结构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 服务要求的计(7~10)分;组织计划和人员基本满足要求的计(1~ 6)分;组织计划和人员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 计(0)分;注(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厨师证、区级或市级卫生防 疫中心发出的有效健康证等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进投 标文件) 供餐模式及 服务承诺 (10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具有合理、可行性供餐模式进行综合比较(1~5 分) 投标人对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合理的服务做出承诺实际 可行,完全响应的计 3~5分,有基本承诺方案,方案合理的计 1~ 2分,无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有偏离计 0分 合理化建议 (10分)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分别从可行性, 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进行赋分。(1~10分) 卫生管理 (10分) 投标人能从厨具、餐具卫生、餐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服务人 员个人卫生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及相关 内容,科学、合理的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计(7~10)分;管理 方案和内容基本合理,计(1~6)分;管理方案和内容有所欠缺, 实施方案差的计(0)分。 业绩 (15分) 供应商须提供 2018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 1份得 3 分,最高得 15分。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 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书 (5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份计 1分,满分 3分;没有得 0分。 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2分;没有得 0分。 3、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文件商务响应,综合对比得分高者优先,决定中标候选顺序。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 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8 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③投标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监狱和戒毒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出台《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 民发(2015)1号),要求进一步促进福利性企业(福利性企业指社会福利企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 持续健康发展,有效解决残疾人集中就业问题,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 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③投标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 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 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及属于 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优惠。 19 (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 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优惠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优惠,强制 类产品不给予优惠。 (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优惠;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优惠。 (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优惠。 4.3、价格优惠比例 (1)投标企业优惠比例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不重复优惠,最高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优惠比例 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不 重复优惠,最高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委会将向采购人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2、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文件综合响应程度得分高者优先,决定中标候选顺序。 3、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确认,签订合同等事宜。 (十五)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 1、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将于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调整的权力,包括对货物数量及服 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代理机构作为见证方见证。 20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约,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将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 的组成部分。 21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三所”是国家公安机关执法单位。现需对看守所押员伙房、拘留所被拘留 人员伙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劳务供应进行劳务外包。招标人提供加工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和水、电、气等资源。共设置一个加工区域,押员伙房供应不低于 1000人用餐需求。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外包项目范围 1.1服务模式:采用服务外包的模式。由投标人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在职职工提供伙 食供应服务。伙食及加工设施设备、原辅材料、一次性消耗用品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委派的专业厨 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宿、服装由招标方提供。 1.2原材料验收:派专人负责对供应的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进行验收。 1.3加工: 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加工、供应工作。 1.4食堂卫生:保证在职职工就餐区、伙食食材加工区、食材集散区、投标方服务人员活动区的清洁度, 保证就餐区、加工区域内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计划执行计划卫生。 1.5 食堂管理: 对伙食供应的日常生产、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制 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配合招标人进行物资管理,并做好日常统计等工作。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年 3、食堂供餐需求 3.1就餐概况: 3.1.1看守所押员伙房、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 早餐 7:40实行集中供应分餐到位;共计人数大约为 1000人(峰值)。 午餐 11:00实行集中供应分餐到位,共计人数大约为 1000人(峰值); 晚餐 16:30实行集中供应分餐到位,共计人数大约为 1000人(峰值)。 4.2其他要求 所有的蔬菜应用当季时令新鲜蔬菜,根据招标方采购食材及时加工; 5.岗位配置及预算 22 5.1看守所押员伙房、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 5.1.1岗位配置 项目经理 1名、厨师长 1名、炒锅主管 2名、炒锅 4名、回民炒炉 1名、面案主管 1名、 面案 3名(馒头、面条加工为主)、配菜主管 1名、切配工 4人、保洁 1名、帮厨 3名。 合计 22人,每人每月休假 4天。 23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双方协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 署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 内容: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时间:二年。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合同总价包括:劳务费和其它费用。 三、款项结算 1、甲方根据合同总价按月平均支付,每月初一周内乙方提供本月全额发票,甲方每月初一周内支付每 月的劳务费用。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方式: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按合同总价的月平均价格开具)。 4、货款支付单位为: 发票开具的“购货单位(人)名称”为: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要求乙方根据磋商文件内容规定提供服务:根据乙方提供的考核制度对乙方员工进行考核;乙 方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制度。 义务:1、每月验收合格后按时与乙方进行月结算。 2、免费提供乙方食宿、服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每月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 义务:根据磋商文件内容规定服务;严格遵守员工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五、服务条件 1、服务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基地押员食堂; 2、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服务必须执行下列条款: 25 1、选用的服务保证满足甲方要求。 2、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整个服务达到最佳状态。 3、承诺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合同期内必须保持有效)。 七、考核要求 绩效考核,须经甲乙双方确认。 八、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供应商未依照合同条款与响应文件提供相应的服务、技术支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同违约。 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标时提供的服务要求,按违约计算。 3、服务期每少一天,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2‰。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供货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 5、本合作项目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相违背,或因国家政策的调整不允许该项目的继续合作,竞 标方应积极配合采购方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相关规定,采购方书面通知竞标方后,可单方面终止合作,并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与后果。 6、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不能满足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 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九、验收 1、整个服务期完成后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一式贰份)作为对乙方服务的最终认可。 2、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 3、验收依据: 3-1、投标文件、本合同; 3-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十、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26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安康市监管中心押员食堂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日 期: 28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监狱企业证明函 二、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2、业绩 (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3、商务响应(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4、资质文件 5、其他证明材料 29 一、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元 服务期 附: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2、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提供一切相关服务。 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我方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总投 标报价包含了本项目所有的服务价格,且可直接使用的人工价格,含成本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 仓储保管费(如有)、各种辅材费(如有)、及增值税等相关费用。 4、本项目服务期为 。 5、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做到以下承诺: (1)承诺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同意遵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们同意采购人撤消对本投 标书的所有承诺,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愿意承担直至合同签订时止为此项投标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5)我方理解,采购人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6)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7)同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 时被接受。 (8)采购人如需考察我方或用户,我方给予积极配合。 (9)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 资料。 (10)本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日历天数)。 31 (11)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结算合同款(如果中标):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完整):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固定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日期: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电子信箱: 3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3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内保持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34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中小企业生产的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评委评审,否 则不给予产品的价格扣除。 2、若供应商不填写本表或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将不给与产品的价格扣除。 3、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35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____)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 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 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6 7、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是)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 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7 二、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及承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2、业绩 (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3、商务响应(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格式自拟) 4、资质文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19年 1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 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9.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8 附表 1: 投标保证金退还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账日期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称 退款金额 注:本附表不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手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退款账户必须和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一 致。请投标单位谨慎填写,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退还时间延误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