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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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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415

项目概况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1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2JH202100008。

1.2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一小学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预算总额463.6680万元,本预算金额为预估价,该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如因新冠肺炎疫情或新建食堂在2021年3月未能投入使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实际供货价值低于暂估总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最高限价:463.6680万元。

1.5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仅设一个包。

1.6采购需求:

1.6.1采购清单(预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肉类

1.牛肉类:
要求: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肉;牛肉为回族食用清真食品,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牛肉质量分级规定》,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加盖印章和清真标识的黄牛肉,不惨杂牛头、牛蹄、内脏、杂碎、不注水。
2.猪肉类:
要求:色泽正常无异味;必须符合猪肉质量检疫标准,各项指标必须达标;猪皮:肥肉:瘦肉比例=1:2.5:6.5;应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猪肉检验报告。
3.羊肉:
要求:胴体重25—30千克,肉质好,脂肪含量适中,第六对肋骨上部棘突上缘的背部脂肪厚度0.8—1.2厘米。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肉;
4.禽肉类:肉质紧实,检疫合格,当天现杀肉;
肉品分类:鸭肉、鸡肉、鹅肉、火鸭肉 5.禽蛋类: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 6.水产品: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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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第一小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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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类

1.白菜类:形状均匀,菜梗嫩白,菜叶包裹紧实;
2.直根类:形状似桃形、颜色鲜红,根须肥,表面光泽度高;
3.茄果类:个头大小均匀,色泽红润,红中带黄绿,无农药无化肥,皮薄,软硬适中;
4.瓜类:形状均匀、表皮光洁、颜色油绿
产地生态环境;
5.葱蒜类:根茎粗壮、葱白长、葱叶肥厚、表皮光泽度高;
6.绿叶菜类:香味浓郁、芹根偏白、芹根毛须多、芹茎细长、芹叶繁多,菜根粗短、菜叶扁平肥厚、菜叶葱绿;
7.茎菜类:色泽深厚、大小匀称、表面平整
产品洁净度(包括农产品清洁程度和净菜百分率):洁净度高、表皮无泥土;
8.薯芋类:个大(土豆单个不少于100g)、表皮光滑、表面无斑无缺损无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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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第一小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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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

1.酿造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品类:酱油、食醋、酱、豆豉、豆腐乳等。
2.干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品类:胡椒、花椒、干辣椒、八角、小茴香、芥末、桂皮、姜片、?姜粉、草果等。
3.水产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品类:水珍、鱼露、虾米、虾皮、虾籽、虾酱、虾油、蚝油、蟹制品、淡菜、紫菜等。
4.其它类调味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品类:食盐、味精、糖、黄酒、咖喱粉、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沙茶酱、银虾酱、番茄沙司、番茄酱、果酱、番茄汁、桂林酱、椒油辣酱、芝麻辣酱、花生辣酱、油酥酱、辣酱油、辣椒油、香糟、红糟、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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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第一小学食堂

备注: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特别禁止提供新冠肺炎疫区水产品。

1.6.2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两个学期,约200天,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1.6.3结算方式:

(1)以先配送,后付款的方式,按月进行结算。

(2)每种食材(为完成政府采购政策,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的农副产品除外)价格均以昆阳润兴万家超市每周日早市零售价作为参考价,结合投标人承诺的优惠比例进行结算。一周一次定价,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该周内价格上涨或下跌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6.4验收标准:

(1)感官验收标准:甲方将按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各种食材实物图片或照片(作为合同附件,放在食堂收货位置,同时要求负责验收的人员熟悉验收标准)作为感官验收标准,实际提供的货物与图片或照片有明显差异,或满足乙方投标时承诺的退菜标准的,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更换后的货物仍然达不到《交货标准》要求的或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换货的,计乙方违约一次,甲方按乙方承诺的违约金金额在应付货款里扣除。

(2)自检自查及抽样检测标准: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应当提供自检报告,甲方按不高于1次/两月的频次,不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部门抽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期间如出现2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6.5配送时间要求:

1.早餐食材必须在每日上午 6:30 以前送达学校指定地点

2.其他食材必须在每日上午 8:30 以前送达学校指定地点。

3.如遇学校临时性需要加菜或其他原因配送需要的,供应商在收到菜单通知后最长不超过 2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1.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备完成本项目配送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所有。一旦供应商中标,车辆应当固定,车辆信息将录入学校门禁系统,未经学校同意的车辆不得进出学校。车辆还应有供应商标识,以方便校方管理。车辆最低要求2辆,驾驶员最低要求2名。

(5)拟配备的采购、配送服务人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一旦供应商中标,配送人员应当固定,相应资料送学校备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提前向校方说明。所有食材应当统一配送,不得出现一种食材由某个配送人员组织配送,其他食材由其他人员组织配送。

(6)供应商须派项目负责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时现场宣读并签署《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7)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不低于5%。提供承诺即可。

(8)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有效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