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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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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磋商文件-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1)1.pdf

项目概况

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2栋3单元10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H-2021-2号

项目名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清单(实质性要求)

1、采购内容及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附件:采购内容清单(玻璃器皿、餐具、餐饮部设备、餐饮部瓷器、管事部用具、容器类、员工餐厅用具、西厨器具)

2、报价构成:

2.1为便于评审,提供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以采购内容清单(附件)所列项目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2.2综合单价价格包含玻璃器皿、餐具、餐饮部设备、餐饮部瓷器、管事部用具、容器类、员工餐厅用具、西厨器具等物品生产、供应等所有价格(包括制作、安装、关税、采购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仓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利润、售后服务等一切保障采购方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

3、质量标准: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为准)和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货物和服务,严格按照国际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货物的生产和质检。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均没有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规格说明和性能,并保证采购人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均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性能与可靠性。

三、其他要求(评分因素):

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运输及配送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本项目评分表,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应条款扣分。

2.样品清单: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3、质保期:1年。

4、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并承诺的期限(时间不少于自合同所列的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1年)。提供该货物全程跟踪服务及维护,负责采购人的使用培训并免费提供有关培训资料。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12小时以内。

(3)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内,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

以上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验收标准和方法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6、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所供货物、材料、人工、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意:1、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2.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至 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2栋3单元1009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蜀天瑞光广场1栋15层1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蜀天瑞光广场1栋15层1号本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地址: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835-3232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2栋3单元100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8-86033211

- 1 - 采购编号:ZCFH-2021-2 号 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 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共同编制 2O21 年 1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120 第九章 评审方法…………………………………………………………40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50 - 3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 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FH-2021-2 号。 2.采购项目名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 器具用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 目,预算 157 万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 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6.2 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 4 -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考《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 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磋商文件售卖起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 09:00-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资料: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明。(报名资料模板见公告资料 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 不能转让)。 3.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报名费 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 2栋 3单元 1009 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 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5 -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70 号蜀天瑞光广场 1栋 15 层 1 号本项 目评标室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地 址: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联 系 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835-3232096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 2栋 3单元 1009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 6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570000 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570000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 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 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 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 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磋商情况公告 磋商情况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告。 7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3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的2%)。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 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鼓励以保函代替保证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收款单位: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0642811 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以保函代替保证金的供应商 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 台进行保函登记并取得保函登记证明材料,保函登记证明材料与保函 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将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提醒:为方便代理机构登记、核对、查询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 8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特别提醒:对公转账请在备注栏填写“履约保证金”! 9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10 磋商过程、结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 8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工作咨询 11 成交通知书领 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2栋3单元1009号。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13 成交服务费 1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前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 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服务 费为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 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缴纳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收款单位: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9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 10 -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 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7.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7.2 磋商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 11 - 7.3 未成交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 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 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45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 - 12 -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4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 - 13 - 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资格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13.1 资格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涉及): (1)承诺函; (2)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 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 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 标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13.2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 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涉及): (1)报价函(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函、报价一览表。 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②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和人 - 14 - 员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 定的除外。③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2)报价一览表,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 (3)技术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 (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 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 - 15 -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 U盘/光盘制作,单独密封。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 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夹等可 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18.8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采购评审 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 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 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 16 -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 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 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17 -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 18 -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 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 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19 -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1 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张女 士,联系电话:028-86033211。 28.合同分包(实质性)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本项目不涉及) - 20 - 33.合同备案(本项目不涉及)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 付款程序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 21 -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22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 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2.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为: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 - 23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 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①②③④ 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 ②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 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供应商工商注册时间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工 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 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的,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①②③④⑤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 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① 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以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企业为免税企业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 24 - 注:以上①②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 成立之日起计算)(原件) 5.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 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 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 25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 用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清单(实质性要求) 1、采购内容及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附件:采购内容清单(玻璃器皿、餐具、餐饮部 设备、餐饮部瓷器、管事部用具、容器类、员工餐厅用具、西厨器具) 2、报价构成: 2.1 为便于评审,提供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以采购内容清单(附件)所列项目 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2.2 综合单价价格包含玻璃器皿、餐具、餐饮部设备、餐饮部瓷器、管事部用具、 容器类、员工餐厅用具、西厨器具等物品生产、供应等所有价格(包括制作、安装、 关税、采购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仓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利润、售后服务 等一切保障采购方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 3、质量标准: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为准)和采购文 件全部要求的货物和服务,严格按照国际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货物的生产和质检。 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均没有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规格说明 和性能,并保证采购人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均能满足合同规 定的性能与可靠性。 三、其他要求(评分因素): 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运输及配送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本项目评分表,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应条款 扣分。 2.样品清单: - 26 -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 3、质保期:1年。 4、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并承诺的期限(时间不少于自合同所 列的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1年)。提供该货物全程跟踪服务及维护, 负责采购人的使用培训并免费提供有关培训资料。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 12 小时以内。 (3)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内,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 以上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验收标准和方法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 行验收。 6、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所供货物、材 料、人工、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意:1、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 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 2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要求: 详见第五章。 - 28 -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9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 30 - 格式一:《密封袋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包号(如不涉及打“/”): 启封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 31 - 格式二:《响应文件封面式样》 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包号(如不涉及打“/”):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 32 - 格式三:《资格响应文件格式》(注:资格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 33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 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身份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等。 4.本项目所涉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应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时,应由自然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 - 34 -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磋商时适用本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 35 - (四)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 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 - 36 - 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 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 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7 - (五)提供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 38 - (六)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及其现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 39 - (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 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 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①②③④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 盖公章。 - 40 -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 表); 2.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工商注册时间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 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的,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 1-5 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 章。 - 41 -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 材料 1.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以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企业为免税企业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 章) 注:以上①②项均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一项即可。 - 42 -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 (格式自拟) - 43 - (十一)提供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4 - 格式四:其他响应文件 (一)报价函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小写:XX (¥)的总报价,交货期为 XX 日历天,按 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 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4.本次磋商,我方承诺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 45 - (二)报价一览表 注: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最终业主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工资、运 输费、代理服务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管理费、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 费用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涉及): 报价合计 小写: 大写: - 46 - (三)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 提供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 注:1、供应商需在“采购内容清单报价”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货物的报价。 2、“采购内容清单报价”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 合计相等。 3、已标价的采购内容清单需填写品牌及型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47 - (四)技术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如涉及): 序号 采购文件服务(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如与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的技术、服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请将偏 离条款逐条应答,如所有条款未有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 响应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技术、服务要求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得 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8 -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如涉及): 序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负偏离/正偏离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如与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 答,如所有条款未有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 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商务要求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9 - (五)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格式自拟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50 - (六)项目组成员简历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拟在本合同 担任的职务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注:如不涉及的人员可填“/”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51 - (七)评分表所涉及的方案(详见评分表) - 52 -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 号: )采购项目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支 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丰和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费收取标准一 次性支付合同全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存在虚假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 53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 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 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 54 -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 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 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 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终止 - 55 - 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 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 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 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 56 -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符合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或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符合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符合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 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 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 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4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 57 -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符合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 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 优先获得推荐资格,上述情况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 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 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 58 -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 59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符合本章 2.3.1 和 2.5.2 的情况除外)。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 3.3.2。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 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 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 分 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所有有 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得 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报价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共同评分因素 - 60 - 2 样品 30% 30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数量、种类进行评比: 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样品清单准备,数量、 种类须齐全,每缺少一样扣2分,扣完为止。 2、依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的外观及性能进行评 审:包括(但不限于)材质、款式、造型、制 作工艺水平、质感、耐用度等内容,样品总体 效果美观、材质上乘且款式新颖、档次性高、 造型时尚且适用,制作工艺水平高、质感好且 耐用度高的得30分,依次递减5分,名次可并列。 注:供应商提供样品时需按照招标人提供 的样品清单及编号逐一进行编号(样品清单中 未要求提供样品的则不需要提供)并密封,供 应商提供的样品中不得具有任何供应商公司信 息及记号,编号统一采用 A4 纸黑色不退墨打 印,字体统一为宋体(正文)四号字体,工整 的裁剪为 3cm*2cm 大小用双面胶贴在样品上 (若未按此要求,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评分因素 3 运输及配 送 方 案 20% 2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输及配送方案进行综 合评分,内容包括:①货物运输;②质量保证 措施;③应急措施;④配送安全措施;⑤进度 控制措施;要求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符 合实际。 完全提供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详细,具 有可行性,符合实际的得 20 分,每缺一项或有 一项不完整详细或不具有可行性或不符合实际 的扣 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因素 4 售后服务 方案 18% 18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 审,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售后配备方案:机构配备方案中应具有(1) 以售后服务方 案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 61 - 人员配备、(2)质量保证范围、(3)责任划 分、(4)人员管理制度等内容; 完全提供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详细,符 合实际的得 8分,每缺一项或有一项不完整详 细或不符合实际的扣 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 不得分; 2、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应具有针对 本项目的(1)响应电话、(2)技术力量支持、 (3)响应时间、(4)保障措施、(5)档案制 作及管理等内容;完全提供以上内容,且内容 完整详细,符合实际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或有 一项不完整详细或不符合实际的扣 2分,扣完 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5 响应文件 规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 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备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 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 62 -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 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 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 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 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 - 63 - 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 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64 -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 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 65 -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 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 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 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 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 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 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 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 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 66 -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 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 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 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 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 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 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 67 -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 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 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 68 -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 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此合同仅供参考,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 自行协商。 - 69 - 附件一:现场第 N 次报价/最后报价表格式 (本表仅用于磋商现场报价) 第 次(最后)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报价合计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特别提示: 1.本次报价在磋商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最终业主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工资、运输费、 代理服务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管理费、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报价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 70 - 附件二: 介绍信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经办人姓名)同志(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前往你处购买 XX 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 的采购文件,并处理相关的报名事宜,请予以接洽。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号: 注:1.若无包号请划”/”。 2. 供应商应仔细填写以上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 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 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3. 如网上报名,请将已填写好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至邮箱 3370495167@qq.com。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此处请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120 第九章 评审方法…………………………………………………………40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50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名山度假酒店分公司后厨餐饮部器具用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清单(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响应文件封面式样》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 (格式自拟) (十一)提供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注:1、供应商需在“采购内容清单报价”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货物的报价。 2、“采购内容清单报价”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自拟 (六)项目组成员简历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拟在本合同 担任的职务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七)评分表所涉及的方案(详见评分表)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 2.2.2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2.3.1根据《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附件一:现场第N次报价/最后报价表格式(本表仅用于磋商现场报价) 第 次(最后)报价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