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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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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202101

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6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837-8242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系方式:杜女士,028-85283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 028-85283756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拟对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商及其配送服务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用餐人数约为 170 人/餐/天(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达到现行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食材 的质量、安全、卫生、可追溯。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 1/2 保质 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1、品种 (1)预包装类:米、面、油、奶等; (2)生鲜食品类:肉、蛋、禽、水产等; (3)蔬菜、调味品、水果等。 2、 标准: (1)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 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食材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 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 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 GB2715-2016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 最新标准。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 GB2716-2018 及国家卫生、 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 GB1355-86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 标准。 (3)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的要求, 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 宰 的活鲜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在供货时提供有地方政府卫 生监 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 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供甲方核验。 其它肉类在供货时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 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 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的规定,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 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 在供货时提供相关合格依据。 (4)蛋类执行标准: 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 装生鲜禽蛋在供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 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在供货时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 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 质期 内新鲜、卫生、安全。 (5)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 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 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6) 乳制品执行标准: GB 12693-2010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7)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 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 (8)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 加工, 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9)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 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 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10)冻品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 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退/ 换货。 (1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 (12)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 格报 告(配送供应时提供);蔬菜、水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 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配送供应时提供)。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 包。 2、供应商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 施设备,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3、供应商食材配送车辆 (1)须具备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专用机动车车辆。 车厢应为 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须具 有冷藏冷冻设备, 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且配送车辆应不 少于 1 辆。(提供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的合同复 印件等证明材料) (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4、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 运输中需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 担一切责任。 5、 履约方式及地点: 采购人当天将次日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 通过约定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次日早上 10﹕00 时前将采购人所需食材 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有临时紧急需求,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 40 分 钟内送达。 6、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配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短斤缺两,否则采购人 有权视事件严重程度扣罚 5%-10%当月货款,甚至解除合同。 7、供应商送货时须提供食材送货清单、合格证明(合格证或每批次的质量 检测报告)等,采购人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价格、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进 行验收确认后签字。如供应商未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送货清单,或采购人对 食材质量、数量、价格等有异议,采购人将拒绝验收,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予 以妥善处理(要求提供处理方案),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如不能及时解决, 且无采购人认可的理由,采购人视影响程度扣罚 1%-5%当月货款。 8、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9、供应商配送人员 (1)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 效健康证明,且配送人员应不少于 2 人。(1.提供拟配送人员名单; 2.配送人 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 配送时间:合同约定之日起按每日规定时间前送达 配送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堂(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 达萨街 689 号)。 2、价格要求:以配送当周阿坝州发改委公布的农贸市场价格当中的食品原 料最低零售价为参考价格,如价格表上没有的,由供应商与采购人代表抽取阿坝 州马尔康市当地一至三家超市,取相关产品标签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提供承诺 函)。 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市场询价价格×实际采购数量×投 标报价(总折扣率)。 3、履约保证金: (1)金额:中标金额的 3%; (2)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3)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 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 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退还:在合同期满后 7 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 4、付款方式:月结,每个月按实际配送的货物进行结算。上月的费用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办齐相关付款手续,于次月内 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五、其他要求 1、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承诺在 30 分钟内无条件换货。 2、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在供货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 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 天,采购方按日平均就 餐人数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0.5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 天,采购方按 日平均就餐人数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1.0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 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 和损失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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