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1-15
一、 采购人名称: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 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XGZ-001
四、 采购内容:
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 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868935191 13777528531
传真:/
地址: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15劳务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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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
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标号:HXGZ-001
招标单位: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编制时间:二0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 ............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6
第五章 合同格式 1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提高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全体师生的膳食质量和餐饮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将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投标企业至少有专职高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各1人,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的企业。(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面点师和烹调师资格证书统一由学校代为保管);
5.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在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 2021年 1月 15 日至2021年 1 月 21 日17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总务处
3.报名费300元。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 1 月 22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1 月 22 日10时00分在 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一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政采云http:// www.zcy.gov.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郭老师 13868935191 政府网:675191
陈老师 13777528531 政府网:668531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2021年 1 月 15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三、承包年限:本次招标的经营权有效服务时间为2021年08月01日至2022年07月31日。
四、招标需求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是一所省二级特色示范高级中学,常年在校师生700人左右,有学生食堂一个,两层,教工餐厅一个。
(二)招标范围
引进一家专业餐饮公司,负责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工作。
(三)经营范围:中式快餐,中西点心,地方风味小吃。
(四)要求:中标单位需按照省A级标准对学校食堂进行4D管理。
(五)专业公司人员基本要求及岗位配备: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至少设置14个岗位(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需多设人、财、物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其中,项目主管1名,食堂厨师2名(需具备高级工及以上面点师和中式烹调师资格证),记账员1名(兼),留样员1名(兼),试尝员1名(兼),消毒员1名(兼),仓管员1名(兼),保洁员2名(兼),普通员工4名。要求以上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具有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六)服务年限:本次招标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期限为1+1+1年(即:2021年08月01日至2022年07月31日,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满意度高于80%,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一年,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七)食堂服务要求
1)配合学校做好食品原料质量、数量的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工作,保证食品储存安全,同时做好台帐。
2)负责编制每周食品安排,提供每天食谱,报学校同意后组织实施。要求:中式快餐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不包括菜),午餐不少于8个品种,晚餐不少于8个品种,且每天至少4个菜与前一天不重复,客餐按学校要求另行决定,按照学校要求供餐。(午晚餐荤菜不少于3种)
3)负责提供并售卖全校师生在校期间的一日三餐和夜宵供应,课间不供应。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做到不浪费。食堂供应中式快餐、中西点心及地方风味小吃。食堂不得销售上级文件规定的严禁在学校供应的其他食品。
4)要求配足人员,供餐时确保每个窗口都有配餐人员。
5)保管和使用好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若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在劳务费或奖金中扣除。
6)为方便承包商管理学校可提供两间集体宿舍,水电费自理。
7)要求严格按照东阳市教育局4D食堂管理模式进行经营。
8) 学校每月考核一次,对安全、卫生、规范(以4D要求为参照)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每月劳务费。
9) 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需多设的人、财、物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
10) 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中标单位对员工进行严格管理,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工作总结,每月至少一次业务考核,要有相应的文件资料备查,不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中标单位须保证食材、加工成品安全,严格禁止外带。
11) 中标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好食品安全险、员工一切责任险。
12)食堂必需采购的消耗性设备和设备维修费,由校方负责采购。
13)学校饭菜价格由校务会和校监会制定,劳务方经营期间提供的新品,其价格由学校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
14)专职管理人员不能由厨师长、厨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并按学生就餐时间管理,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15)当月食堂满意度、当月考核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
(八)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①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合格证书办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对体检不合格者,由中标单位负责辞退换人。
②学校食堂的经营许可和量化管理B级等相关证照,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
③坚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
④时时保持食堂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坚持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安全管理
①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安全关。一、操作安全关。食堂有专用的功能用房和操作区域,有专用的清洗、消毒盆池,员工事前必须洗手,餐具用后必须清洗、用前必须消毒;在操作中坚持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合格原材料食品;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离,专具专用;对容易导致中毒的食物按规定蒸熟煮透,从而做到从操作过程保安全。二、是严把准入关,防意外保安全。做到有毒有害物品远离食堂存放,对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生产加工、仓储存放区域,并坚持每天24小时巡查制度,从而做到防意外保安全。三是严把销售关,防入口保安全。坚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对当餐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员必须供餐前半小时按量试尝,在确保食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供应。留样员在售前对当餐的食品取样保鲜留存48小时,试尝员和留样员都务必对当餐试尝情况和留样食品作详细记录,从而做到从入口保安全。
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员工安全培训。
3)经营成本管理
①学校食堂坚持打卡销售,校园内,严禁使用现金交易,如有发现或举报,经学校查实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壹仟元,从中标单位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②严禁食堂人员子女亲戚不刷卡用餐,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检查督查等人员除外)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搞特殊化。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③严禁食堂人员私自从食堂带走任何物品,否则,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贰佰元,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④中标单位应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成本进行核算,饭菜质量、数量及价格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研究制定,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克扣质量、数量标准或涨跌价格,如有发现不按学校核定的价格售卖每次罚中标单位伍佰元从劳务费中扣除。
⑤学校食堂必须厉行节约,对水、电、气及食品原料必须厉行节约,对食堂设施设备必须认真加以爱护,否则,将进行处罚。
4)从业人员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进行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活动,就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具体管理,学校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
②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至少设置14个岗位,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至少引进14名健康合格能适应各岗位的各类人员,如经营过程中需增加岗位及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如中途需要换人,由中标单位报学校同意后实施。
③中标单位必须对引进的每位员工确岗明责,加强岗位培训,时时检查。
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一会,每月一培训,每季度一检测。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
⑤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服装由中标单位负责统一制作,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作息时间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履行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工作,随学校放假而休假,全年劳动时间按学校实际需要确定。
②中标单位每月的作息时间,随学校的上课安排时间劳动和休息,确保学生上课期间有充足的饭菜供应。
③中标单位每天的作息时间,随学校每天的作息时间,保证全校师生正常上课期间及按规定补课时间内一日三餐和夜宵供应。
五、报价要求
1.中标单位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包干费用,报价区间为营业额的16.00%-19.00%,高于或低于报价区间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所得劳务包干费用总额=投标报价×营业额,投标单位所得劳务包干费用包括中标单位所招录引进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绩效奖金、岗前培训费用、劳保福利、各类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中标单位所招录引进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福利标准及各项保险等,由中标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否则,造成一切劳务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
六、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承包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包干费用,学校每月十日付上一个月二十日前的劳务费,中标单位凭正式税务发票到学校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时现金交纳,未中标现场直接退回,中标人按要求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若中标后弃标则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1)各投标单位应树立企业品牌良好形象,注重社会效益,需科学认真测算标的,不得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投标报价。
(2)各投标单位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学校办学规模及就餐师生规模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食堂改造、装饰、设备添置方案和经营方案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从而测算出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食堂改造、装饰、设备添置方案和经营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
(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食堂泔水拍卖所得记入营业收入,废纸箱、米袋子等拍卖所得也记入营业收入。
(5)中标单位未达到各项服务承诺,学校有权要求其整改,不达标或未完成的,学校有权利扣款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中标单位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已负责,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6)中标单位需制定消防、抗震、安全、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中标单位需积极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工作。
(8)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条例,搞好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满意。学校对食堂各层饮食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分五个方面(一月考核一次,满分100分)
1)培训合格(10分)
员工经岗前培训合格,体检获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一人不合格扣2分。每周定期进行上岗人员培训并进行记录,未培训和无培训记录每次扣1分。
2)服务质量(20分)
态度和善、服务热情,热心为师生服务,定期师生民意测评,满意度以达到60%为基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一分,降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据实加分或扣分。
3)卫生管理(20分)
① 卫生区域定位、定人、定质量并有打扫记录。学校随时检查不合格,分别每处扣1—5分。
② 工作服穿戴整齐卫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戴首饰,不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等。违者扣1—5分。
③ 餐具一餐一清洗消毒,饭后清理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否则扣1—10分。
④ 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否则扣3—10分。
⑤ 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否则扣2—10分。
⑥ 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中标方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方负责与学校无关。
⑦餐具如有发现清洗不干净,每发现一次,扣50元每次,并扣1-5分每次。
4)饭菜质量(40分)
饭菜质量好,花色翻新,品种多样,观感口味良好。随时抽查达不到要求者,每次扣2分。
5)履行岗位职责(10分)
①根据学生实际消费额度进行考核,据实算分。
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否则,扣1—5分。
③上班期间严禁在操作间吃东西。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其工作人员按学生餐标准就餐,严禁私自开小灶,否则,扣5—10分。
④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及配餐间,否则扣2—5分。
⑤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每次扣2—10分。
⑥学校上课期间,未能正点保证供餐,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一次扣1-5分,同时进行警告,如一年内,发生2次未能正点保证供餐事件,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出,中标方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方负责与学校无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⑦学校将每天定时与不定时的对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中标单位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各部门的检查,不符合要求者,视情节轻重,据实扣分。
⑧专职管理人员不能由厨师长、厨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并按学生就餐时间管理,进行人脸识别考勤。一次无故不到扣劳务费100元,并扣2分/次。有事请假,需经学校批准。专职管理人员若由厨师长、厨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兼职,扣劳务费100元/天,并扣2分/天。
⑨符合要求的在岗人数少于合同约定人数,扣150元/天/人/次,并扣考核分2分/天/人/次,影响学校正常运营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6)盈亏管理:
①学校要求中标单位把净利润控制在0-3%(含3%),当食堂出现亏损时,亏损的全部资金由中标单位承担从劳务费中扣除;
②食堂当月食材成本控制在37%-40%(含37%、40%)时,且当月满意度80%及以上,且当月考核分在80分及以上,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奖励中标单位总营业额7%,低于或高于不予奖励;一学期内食材成本控制在50%—55%(含50%、55%),一学期平均满意度80%及以上且学期考核分在80分及以上,且食堂一学期的净利润率控制在3%-10%(含10%),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奖励一学期营业总额的5%,低于或高于不予奖励;如有处罚一律从中标单位劳务承包费中扣除。
③当月食堂水费学校按当月营业额1%收取,当月电费劳务方按实际用量市场价结算,每月10日上交学校。
注:当月食材成本:【蔬菜类+肉类和冷冻产品+海鲜类+淡水鱼虾类+蛋类+豆制品类】/当月总营业额
一学期食材成本:【蔬菜类+肉类和冷冻产品+海鲜类+淡水鱼虾类+蛋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含食用油)+主食(大米、面粉、年糕、粉干等)】/一学期总营业额
一学期净利润率=【学期总营业额-学期总成本(学期食材总价+学期采购的易耗品总价+设备维修费+采购新设备费+劳务费)】/一学期总营业额
7)考核以一个月为周期,每月总分为100分;下个月重新记分;
扣分标准:80分为基本分,扣5-10分,不处罚;扣11—20分,每分处罚100元,扣21分以上,每分处罚200元,所处罚款,在劳务承包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连续两个月扣分超过25分及以上的,学校有权终止劳务用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合同期间,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或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食堂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伤残责任事故的,所造成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同时学校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劳务承包资格;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九、其它约定
(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考核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 郭老师 13868935191 政府网:675191 陈老师 13777528531 政府网:668531 |
1.1.3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
1.1.4 |
经营时间及点 |
经营时间:2021年08月01日至2022年07月31日。 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 |
1.4.1 |
投标人资质求 |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规定。 |
2.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前往。 |
3.3.1 |
签字或盖章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每页盖单位章。 |
3.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资信/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3.3.3 |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技术、资信/商务文件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独立密封。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21年 1 月 22 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2 日09时00分 开 标 时 间:2021年 1 月 22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一楼 会议室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 一楼 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8.6.2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和定标方法”。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标段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1.4.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规定。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发生的费用自理。
2.现场踏勘
2.1投标人可对现场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技术、资信/商务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员工人数、设施设备等有效证明文件;
(4)荣誉证书及近两年的企业经营业绩证明文件;
(5)本项目实施方案;
(6)拟投入项目人员概况一览表(见附件五);
(7)经营承诺(含食品安全、质量、服务等);
(8)安全保障措施;
(9)经营廉政协议(见附件三);
(10)餐饮安全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四);
(11) 承诺书(见附件四);
(12) 其它按照评标办法可加分的内容说明、证明文件;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1.1商务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3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每页盖单位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包装袋内装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报价文件包装袋内装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于2021年 1月22日09:00时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内不能有商务报价出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外包装的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1.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
面形式进行。
%1.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6.开标
6.1开标准备
▲招标方将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由招标方查验投标人代表的到会情况,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2 开标程序:
6.2.1开标会由采购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6.2.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6.2.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6.2.5按顺序先开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不予退回,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2.6资信/商务、技术审查结束后,由采购方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评审结果;
6.2.7由采购方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6.2.8采购方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6.2.9开标会议结束。
7.评标
7.1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6人(外校3人,本校3人)和校监会代表1人,共7人组成。另邀纪检部门1人。
7.2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7.3评标程序
7.3.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7.3.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7.4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5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7.6.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7.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定标
8.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方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然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8.1.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9.合同授予
9.1签订合同
9.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9.1.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质量保证金
9.2.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时现金交纳,未中标现场直接退回,中标人按要求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9.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0.纪律与监督
10.1 严禁贿赂
严禁投标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10.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公开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劳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商务分70分、报价分3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 (技术、资信/商务分) + 报格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商务资信技术标(满分70分)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企业荣誉及业绩 (14分) |
1、 企业获得荣誉:县市级得1分,地区级得2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4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2、 企业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得2分。 |
6分 |
近六年具有经营就餐规模每所达1000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少于六所,并同时具有服务学校10年及以上的服务经验(服务年数,不同学校按合同签订年数可累加),10年的加1分,后每3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分 |
||
2 |
响应情况及 服务方案情 况(24分) |
响应情况及4D管理方案: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有效实施4D管理方案的情况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14分。(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
14分 |
日常餐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人员管理、环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后厨和餐厅管理、车辆和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等),本项最高得6分。 |
6分 |
||
设备设施维护方案的评价情况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分 |
||
3 |
拟派项目人员情况 (18分) |
厨师: 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5分; 具有西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此项得0分取消资格) |
10分 |
专职管理人员: 1、 近6年,具有管理6所1000人及以上学校食堂经验,每提供1所1分或1年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合同或其他有效依据为准)。 2、 具有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证,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分 |
||
其他人员配备: 根据拟配备人员的组织架构、户籍、年龄、相关经验等的合理性进行酌情打分。 |
3分 |
||
4 |
台账及应急预案(6分) |
相关管理台账情况酌情打分。 |
2分 |
1、 有相应完善的应急预案进行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提供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得2分。 |
4分 |
||
5 |
4D管理 (4分) |
每提供一个现经营4D食堂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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