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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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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0-D-0548)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0-D-0548)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GPC-2020-D-054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市宏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东侧,津沽路北侧惠安花园4-55 91120112761288037U 022-28542383 78.2966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建民,刘秀荣,张惠懿,梁月云,刘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8391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博宇
电 话:022-245383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TGPC-2020-D-0548).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15日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0-D-0548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1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0-D-0548

二、项目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804141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1225日至202114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88908890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 ,电话:022-23593752)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88908890

(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012259:0020211158:3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115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11158:30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11159:30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志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391847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咨询服务电话022-88908890

、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 人:郑万亮

3.联系方式:022-28391847


4.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01225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物业人员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5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54分)

1. 投标人业绩(10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171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3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3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3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2017年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2017年(或以后)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具备最佳评价的:3分;具备次佳评价的:2分,其他:0分。

4.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31分)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表要求且身体健康的得16分,否则0分。

2)保洁: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中至少1人具备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及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3分,最多3分;

3)保洁: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2)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3分,最多3分;

4)保安: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均具备公安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满足以上要求的人员得3分,最多9分;

5.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6分)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1分,最多6分。

6. 保洁耗材评价(1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31分)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5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4分;

其他:0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7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其他:0分;

3.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5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3分;

其他:0分;

4. 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3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2分;

其他:0分;

5.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

其他:0

6.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其他:0分;

7.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投标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较为合理: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一般:1分;

未按《开标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一)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位于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号,建筑面积5944.63平方米,院区面积2200平方米。

其中门卫室138.1平方米,主办公楼2座,前楼共9层(1-7层启用)2180.14平方米,后楼共41727平方米,另有副楼3座(内设食堂)1999.39平方米,均为2层。

(二)物业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保洁、保安、食堂服务。

、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保洁

3

(1)男女不限;

(2)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3)其中2人需留用采购人原有人员,工资(指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2310元。

(2)除采购人原有2人外,另1人需持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上岗。

每天8小时

每周5天

2

保安

4

(1)男,身体健康;

(2)持公安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

24小时值守

四班三运转

3

食堂服务人员

4

(1)需留用采购人原有人员;

(2)厨师2人,工资(指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2900元;帮厨2人,工资(指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2310元。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每天8小时

每周6天

合计人数

11


注:

除上述人员外,投标人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并负责项目总体管理。该项目负责人不常驻物业服务现场,采购人需要时须到现场,不计入测算费用。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旦获得中标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项目经理服务内容

1、对本项目日常工作全权负责,不常驻物业服务现场,采购人需要时须到现场

2、负责各岗位员工定期培训并组织完成自检考核。

4、熟悉项目情况,与采购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处理采购方诉求意见,采购方有需求时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沟通处理

(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要求:门卫24小时值班。

2、服务要求

(1)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询问。

(3)对进出办公场所的各类车辆和人员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办事等)实行进出记录,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做好外来人员引导工作,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大楼的人员应详细询问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5)庭院、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

(三)清洁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大厅:地面、墙面、不锈钢架构、扶手玻璃、消防设施、植物花盆、电梯门、照明开关

2会议室、活动室等办公、活动场所:及时清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3公共走道、阳台:地面、墙壁、不锈钢架构、消防设施、照明开关、电梯门。

4)卫生间:地面、墙壁、隔板、便池、照明开关、面盆、镜面、洗澡设施。

5)院内卫生:院内地面、主楼梯及底下、存车处、垃圾桶。

6用于办公使用的窗帘、床上用品等织物定期清洗更换,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

7每日做好清洁保洁记录。

2、服务要求

(1)大厅、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地面无水渍、无垃圾,墙面光滑无灰尘;不锈钢架构无尘光亮;照明开关正常无尘明亮;扶手玻璃干净无手印;电梯门及按键门板干净无手印。

(2)公共走道、阳台等地面干净无水渍;墙面光滑无灰尘;不锈钢架构无尘光亮;消防设施无尘干净能安全使用;照明灯具开关正常无尘明亮;电梯门及按键门板干净无手印。保持各楼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干净整洁。

(3)院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雨雪过后及时清理无积雪和积水,落叶及时清理,垃圾箱、垃圾周转等室外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4)公共卫生间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空气清新、无异味;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5)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桶身干净、无异味,垃圾不满冒。

(四)食堂服务

1、食堂供餐时间:早餐:7:15-8:30、中餐:11:40-12:45。

2、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服务期限为1年。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及时调整,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自查自检。

4、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等,确保安全。

5、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6、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制度,按照规定将食品安全制度上墙,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7、物业单位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8、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有保洁记录备案。

9、食堂日常所需的水、电、燃料由采购人负责。

10、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每日早、午餐食物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查验。

四、费用分割

1、物业服务人员的服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2、保洁服务使用的工具、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3、秩序维护服务中使用的工具、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4、食堂服务中的工具耗材、炊事设备及燃料费由采购人负责。

5、物业用房由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产生的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

6、食堂原材料采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日常用餐人数为65人,用餐标准为17元/日/人,全年就餐天数按261天计算。

7、如有临时性就餐人员另行据实结算,不含在本次招标费用内。

五、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考核标准

(1) 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考核遵循每季度整体考核和每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 月考核由采购单位物业监管部门成员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物业服务不达标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 中标单位严格配合采购单位开展物业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服从采购单位合理调配。

(4) 配合采购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合理、有效防控工作,规定门岗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定期测温自检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