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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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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15 16:2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100039
项目名称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400000.00
最高限价 54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职工食堂食材(干杂、粮油、蛋类)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职工食堂食材(生鲜、肉类、水果)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1月18日到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2、远程获取: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盖章扫描件连同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341712511@qq.com,报名费用可转账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181917623。),经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报名表登记表上指定邮箱。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2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2、备案编号: SCZC510903_20210002。3、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81路81号
联系方式: 1808007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联系方式: 13880823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 028-82668181

0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0039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 (四川省康复医院) 2021 年 01 月 共同编制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57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59 第七章 评标办法…………………………………………………………7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87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2 月 07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201202100039 代理机构备案编号:2068-2141ZHBC-26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CZC510903_20210002 2、项目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 目 3、预算金额:540 万元/年(其中:第 1包:96 万元/年;第 2包:444 万元/年) 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 2个包。(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六章) 5、采购清单: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备注 1 职工食堂食材(干杂、 粮油、蛋类)配送服务 一批 三年,合同一 年一签。 96 万元/年 采购预算 金额固定 不可调整, 按上浮比 例进行的 报价无效。2 职工食堂食材(生鲜、 肉类、水果)配送服务 一批 444 万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结束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3.1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 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0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 栋 4 单元 801-802 四 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方式 3.1 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3.2 远程获取: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盖章扫描件连同填写好的采购 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1341712511@qq.com,报名费用可转账 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181917623。),经 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报名表 登记表上指定邮箱。 3.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 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2 月 07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 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 栋 4 单元 801-802 四 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优先。 2、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 (www.sczfcg.com)、“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在公告 之日起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提供截图证明,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 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 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本项目可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申请信用贷款融资。 5、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宁镇八一路81号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68181 转 81854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栋 4单元 801-802 邮 编:610043 5 联系人/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133382-833 电子邮件:SC_ZHZB@163.com 备注:项目处于疫情防控的期间时,供应商相关人员进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现 场应服从现场人员管理,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测试,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 过 37.3℃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将被拒绝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宁镇八一路81号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68181转818543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名 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 栋4单元801-802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133382-833 3 项目名称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 4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2100039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40万元/年(其中:第1包:96万元/年;第2包: 444万元/年); 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投标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540万元/年(其中:第1包:96万元/年;第2 包:444万元/年) 注: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固定金额,为每年采购的估算 量,投标人按要求进行下浮比率报价,合同期内根据实际 配送量按实结算。 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 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 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9 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达到合同年度政 府采购预算或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到期时,该年度合同自动 终止。)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但应提供相关声明)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 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 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 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 直至扣完总分为止。 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 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 (四)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 (五)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优先政策:得分、报价 及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亦相同的,投标人符合不发达地区或 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标准的优先排序。 11 联合体投标 详见本章第13条。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要求。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 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5 合同分包 详见本章第 29 条。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 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18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开标后120天。 1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文件 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 21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文件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文件三: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正本(资格性投标文件与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 分别密封)、副本(资格性投标文件与技术商务投标文件 应分别装订、分别密封)、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 别装订,不得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 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 界 4栋 4单元 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招标服务费 以三年合计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服务 类)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28 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个月按实际配送的货物数量 及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上月的项目于次月内由采购人和供 应商共同核实供货数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款转到 供应商指定账户。 2、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但最终结算总 价不能超过各包总预算。(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将承担 相应违约责任) 3、中标人须提供支付申请及合法票据,招标人按照相关 财务规定进行支付。 2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 81133382-833。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 81133382-833。 3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 知书,逾期将以快递(到付)方式按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填 写的地址发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 81133382-80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 栋 4 单 元 801-802 。 3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的 询问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针对招标过程及招标文件其他内 容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 81133382-80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 栋 4单元 801-802 。 邮编:610043。 3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的 质疑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针对招标过程及招标文件其他内 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88382 81133382-80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 栋 4单元 801-802。 邮编:610043。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 3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 厅。 注: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 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四川省财政厅。 36 强制性规定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若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需为相关强制节能产品(投 标时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承诺在签订 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7 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餐饮业 38 特别提示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 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 款意向申请。 2、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项目现场开标的供应商授权代 1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表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检测, 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的比选申请人授权 代表将被拒绝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注:本前附表以外关于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 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同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 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同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3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核心产品认定:本项目为配送服务项目,不适用。 5.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前述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在发售投标文件前或者 开标、评审前,将供应商名称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告知采购代理机 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前书面告知评审委员会。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 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14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 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 (www.sczfcg.com)、“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在公告 之日起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提供截图证明,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 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足十五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5 如需终止招标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 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 消原因报告同级财政局。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 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6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17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 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 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 资格性投标文件(单独装订,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 的关于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负责人证书、组织 机构代码证,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证书 (详见第五章要求);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适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第五章要求);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适用,详见第五章要求)。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 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单独装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15.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2 服务(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 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8 (1)技术服务应答表。 (2)服务方案。 (3)人员情况说明。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 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4)售后服务说明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 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 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 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 消中标资格);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说明和承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资料如属于资格性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在资格性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如属于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技术、 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无法判断或两部分都可能需要时,可以在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 商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因资格性投标文件内容装入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或者技术、 商务投标文件内容装入资格性投标文件中导致的对其所有不利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如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之外的方式编制投标文件,应保证相关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格式”的规 定要求,因格式形式导致的投标文件规范性负偏离判定或格式内容不齐全判定实质性负 偏离从而导致的废标结果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19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120 天。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 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 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包括分别装订及密封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及 技术、商务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 2份,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副本 4份),以 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 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 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分册装订的应标明分册号),不 20 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资料缺失或遗漏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和内容应 完整,如有遗漏,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认定。 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同时投标文件应注明是资格性投标文件或者技术、商务投标文件。 20.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 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注:根据密封要求,投标文件至少应有五个密封袋; 分别为:(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2)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3)技术、 商务投标文件(正本),(4)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副本),(5)开标一览表;相关 文件一个密封袋无法装下时,可以分装为多个,但均应密封)。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0.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应当与投标供应 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 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采购项目分包的,应注明 分包号。 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如需撤回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 22.4 开标一览表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 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 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 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22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不得退回。采购人如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将财政部门审批意见通知递交标书的投标人, 并按财政部门审批意见开展相关活动。 23.4 开标时,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5 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 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 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宣布会场纪 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如适用)、主持人、唱标、监标、会 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 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 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 23 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 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 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 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 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中标公告 26.1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 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2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 4栋 4单元 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8-83388382-801。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 28. 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 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达四川致恒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8-83388382-801。 2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要求。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 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1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5 31.2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32.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合同公告 33.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 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34.1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到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 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26 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支付货款 38.支付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个月按实际配送的货物数量及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上 月的项目于次月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数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款转 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2、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各包总预算。(采 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中标人须提供支付申请及合法票据,招标人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支付。 27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和投诉 39.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川财采[2007]13 号)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针对招标文件技术 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进 行回复,针对招标过程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回复。 十、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4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40.1 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 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 理。 40.2 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十一、其他 41. 时间计算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 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42. 本数计算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 28 足”,不包括本数。 43.强制性要求(实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即使本询价文件中未明示,但也必须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在签定合 同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 本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如涉及有相关强制性要求的,该条款如未标注为实质性要求, 也应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再作为一般性要求或评分因素进行评审。 44.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 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属于实质性要求 的将无法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属于非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在评分时 按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未填写或说明的,视为接受备注要求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否则投标人应作出明显的说明或应答。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四、 格式中需要承诺或声明相关内容事项,可以逐项承诺或声明,也可以统一进行 承诺或声明。 五、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并密封。 30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 3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主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负责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准确详细填写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因填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错误 导致因需采取邮寄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资料无法收取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 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具有自然 人签字)。 33 三、声明、承诺函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特殊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在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因知识产权带来的后果 由我公司单方面承担。 九、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公司也没 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或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声明或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4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格式不限) 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下述三者之一:①提供 2017~ 2019 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②提供 2017~ 2019 任一年度供应商内部自 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工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 已在银行开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 35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 明 (提供原件,格式不限,可在声明或承诺函中进行承诺或声明) 36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 (格式不限) 要求:法人企业提供税务审计报告或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 发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 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37 七、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格式不限) 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法人企业提供银行社保缴纳回 单或社保交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也可以在声明或承诺函中 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38 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提供原件,格式不限,可在声明或承诺函中直接承诺或声明) 注: 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 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 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万元以上。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代理业务工作中若有行政处罚、违法情 况(包含工作人员违法)的公示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被查询到过而虚假承诺或未进行情况 说明,则视为虚假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 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40 十、供应商认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还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若适用) 41 第二部分 技术、商务投标文件 42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 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 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同意依据本办法对我方可能 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7、在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因知识产权带来的后果 由我公司单方面承担。 8、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商务投 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9、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11、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如数交纳招标服务费。 12、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投标函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投标函的内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43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声明、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4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特殊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 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行为。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 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 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十一、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公司也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或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或承诺的内容 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46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服务项目 投标报价 (下浮比率%)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在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确定的 市场价格基础上,下浮 %。 报价合计(小写):在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下浮 %。 大写:在采购人及供应商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下浮百分之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管理、保险、设备损耗、税 费、配送食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2.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在符合表格 内容要求之上自行补充。 4.单独递交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属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7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说明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商务及其他要求的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 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商务相关条款无 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可以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 应答。未明确应答时(包括本章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接受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8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可查询到相关内容的中标 通知书或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 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六、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说明 注:1. 投标人应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三、四、五、各项内容中除配送明细表外的所 有条款列入此表并应答,未列入或未应答的条款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负偏离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中对第六章 六、供应商考核及处罚作出明确承 诺,承诺接受考核及处罚(格式不限)。 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50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小、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小、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51 八、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如适用,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中对供应商(投标人)(或 相关产品)具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时:本次投标产品中,所有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的(包 括但不限于强制性节能产品、强制性 CCC 认证等),我单位相关投标产品均为相关强制 性产品,并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我单位 公章(鲜章);我单位满足对供应商(投标人)的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并将在签订合 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我单位公章(鲜章)。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 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 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53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XXXX)采购活动。根据《财 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为该服务所属行业的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 日 期:202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如投标人符合本声明标准,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能享受招标文件 规定的价格扣除,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4 十一、投标人为满足本项目技术、商务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或说 明文件。 (格式不限) 注:本章所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原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 可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提供截图证明、扫描件等)。 55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须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招标文件涉及有其它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或条件的,即使招标文件中未明示, 投标 人也应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 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 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 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承诺函(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 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或承诺(原件)。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供应商应提供下述三者之一:①提供 2017~ 2019 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②提供 2017~ 2019 任 一年度供应商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截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工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 足一年的,可提供:已在银行开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 章程。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①法人企业提供税务审计报告或银行纳税回单 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③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0、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①法人企业提供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 社保交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 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可以在 投标文件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2、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13、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 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7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 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 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 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项目如涉及有其它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应按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要 求提供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可提供原件或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提供截图证明、扫描件等)。 5、本章为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 5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早、中、晚工作餐用餐 需求,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优 质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该项目分为 2包。其中第 1包为干杂、粮油、蛋类;第 2包为生鲜、肉类、水果。采购预算:第 1包人民币 96 万元/年,共三年,合同 一年一签。采购预算金额固定不可调整,按上浮比例进行的报价无效。第 2包人 民币 444 万元/年,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金额固定不可调整,按上 浮比例进行的报价无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更或单位供餐模式的改变及其他不可预测 不可抗拒因素等,采购人可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 二、采购清单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备注 1 职工食堂食材(干 杂、粮油、蛋类)配 送服务 一批 服务期限三 年,合同一年 一签。 96 万元/年 采购预算 金额固定 不可调整, 按上浮比 例进行的 报价无效。2 职工食堂食材(生鲜、 肉类、水果)配送服 务 一批 444 万元/年 三、技术服务要求 1、配送明细表 表一 干杂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质量等级 单位 1 八角 500g 优质 斤 2 桂皮 500g 优质 斤 3 香叶 500g 优质 斤 59 4 茴香 500g 优质 斤 5 草果 500g 优质 斤 6 白扣 500g 优质 斤 7 花椒 500g 优质 斤 8 白芷 500g 优质 斤 9 三奈 500g 优质 斤 10 甘草 500g 优质 斤 11 排草 500g 优质 斤 12 紫草 500g 优质 斤 13 十三香 500g 优质 盒 14 鸡精 900g 优质 袋 15 盐 400g 优质 袋 16 料酒 500g 优质 瓶 17 味精 498g 优质 袋 18 老干妈 300g 优质 瓶 19 野山椒 300g 优质 瓶 20 蚝油 907g 优质 瓶 21 生粉 22.5kg 优质 袋 22 泡打粉 3.62kg 优质 桶 23 酵母 500g 优质 袋 24 面包糠 600g 优质 袋 25 白糖(冰糖) 500g 优质 斤 26 红糖 360g 优质 袋 27 鱼调料 优质 袋 28 红花椒粒 500g 优质 斤 29 豆豉 145g 优质 袋 30 芝麻 500g 优质 斤 31 紫菜 40g 优质 包 32 花生米 500g 优质 斤 33 大枣 500g 优质 斤 34 米线 500g 优质 斤 35 粉丝 260g 优质 袋 36 宽粉 500g 优质 斤 37 碎米芽菜 500g 优质 袋 38 火腿肠 250g 优质 件 39 干海椒 500g 优质 斤 40 长干海椒 500g 优质 斤 41 花椒面 500g 优质 斤 60 42 海椒面 500g 优质 斤 43 胡椒面 500g 优质 斤 44 木耳 500g 上等 斤 45 银耳 500g 上等 袋 46 青花椒 500g 上等 袋 47 干豇豆 500g 上等 斤 48 海带 500g 上等 斤 49 孜然 500g 上等 斤 50 生抽 500ml 上等 瓶 51 老抽 500ml 上等 瓶 52 香醋 500ml 上等 瓶 53 白醋 750ml 上等 瓶 54 香辣酱 350g 上等 瓶 55 黄豆 散装 上等 斤 56 绿豆 散装 上等 斤 57 雪豆 散装 上等 斤 58 火锅底料 300g 优质 袋 59 蒸肉米粉 500g 优质 袋 60 红油豆瓣 7kg/桶 优质 桶 61 干锅料 500g 优质 袋 62 醪糟 500g 优质 瓶 63 泡豇豆 500g 优质 桶 64 泡酸萝卜 500g 优质 桶 65 泡酸菜 500g 优质 桶 66 泡大头菜 500g 优质 桶 67 泡姜 500g 优质 桶 68 泡椒 500g 优质 桶 69 花椒油 5L/桶 上等 桶 70 芝麻调和油 5L/桶 上等 桶 71 白酒 4L/桶 优质 桶 72 啤酒 500ml 优质 瓶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表二 粮油、蛋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质量等级 单位 1 食用油 25kg 非转基因优质 斤 2 大米 25kg 标一 袋 3 面粉 25kg 特一粉 袋 61 4 鸡蛋 散装 鲜蛋 斤 注:本表所列货物为非转基因,货物种类名称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表三 肉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质量等级 单位 1 后腿肉 上等 斤 2 前夹肉 上等 斤 3 猪蹄 上等 斤 4 里脊肉 上等 斤 5 带皮五花肉 上等 斤 6 排骨 上等 斤 7 龙骨 上等 斤 8 精排骨 上等 斤 9 猪耳朵 上等 斤 10 猪头肉 上等 斤 11 肘子 上等 斤 12 猪肚 上等 斤 13 猪肝 上等 斤 14 肥肠 上等 斤 15 猪舌 上等 斤 16 棒子骨 上等 斤 17 牛腩 上等 斤 18 牛腿 上等 斤 19 牛柳 上等 斤 20 牛肚 上等 斤 21 羊肉 上等 斤 22 公鸡 新鲜宰杀 斤 23 母鸡 新鲜宰杀 斤 24 土鸭 新鲜宰杀 斤 25 大鹅 新鲜宰杀 斤 26 鲜兔 新鲜宰杀 斤 27 鲫鱼 鲜活 斤 28 草鱼 鲜活 斤 29 鲳鱼 鲜活 斤 30 鲶鱼 鲜活 斤 31 鳝鱼 鲜活 斤 32 鲢鱼 鲜活 斤 33 白鲢 鲜活 斤 62 34 花鲢 鲜活 斤 35 鲜虾 鲜活 斤 36 香肠 上等 斤 37 腊肉 上等 斤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表四 蔬菜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质量等级 单位 1 本地大葱 上等 斤 2 山东大葱 上等 斤 3 小葱 上等 斤 4 洋葱 上等 斤 5 老姜 上等 斤 6 去皮大蒜 独蒜、瓣蒜 上等 斤 7 带皮大蒜 独蒜、瓣蒜 上等 斤 8 土豆 上等 斤 9 鲜藕 上等 斤 10 番茄 上等 斤 11 黄瓜 上等 斤 12 老南瓜 上等 斤 13 冬瓜 上等 斤 14 苦瓜 上等 斤 15 丝瓜 上等 斤 16 四季豆 上等 斤 17 无筋豆 上等 斤 18 豇豆 上等 斤 19 蒜苗 上等 斤 20 胡萝卜 上等 斤 21 白萝卜 上等 斤 22 红皮萝卜 上等 斤 23 茄子 上等 斤 24 芹菜 上等 斤 25 西芹 上等 斤 26 外地白菜 上等 斤 27 本地白菜 上等 斤 28 小白菜 上等 斤 29 上海青 上等 斤 30 莲白 上等 斤 63 31 菠菜 上等 斤 32 白油菜 上等 斤 33 红油菜 上等 斤 34 菜心 上等 斤 35 香菜 上等 斤 36 花菜 上等 斤 37 凤尾 上等 斤 38 茼蒿 上等 斤 39 青笋 上等 斤 40 大青椒 上等 斤 41 红椒 上等 斤 42 二荆条 上等 斤 43 小米椒 上等 斤 44 红薯 上等 斤 45 平菇 上等 斤 46 香菇 上等 斤 47 鸡腿菇 上等 斤 48 鸡菇 上等 斤 49 金针菇 上等 斤 50 玉米棒 上等 斤 51 玉米粒 上等 斤 52 芋头 上等 斤 53 西兰花 上等 斤 54 紫甘蓝 上等 斤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表五 水果类 序号 品名 规格(g) 质量等级 单位 1 梨 上等 斤 2 香蕉 国产,一级 斤 3 苹果 一级红富士 斤 4 沙糖橘 上等 斤 5 脐橙 上等 斤 6 圣女果 上等 斤 7 葡萄、提子 上等 斤 8 八月橘 上等 斤 9 柚子 上等 斤 10 桂圆 上等 斤 64 11 荔枝 上等 斤 12 青枣、冬枣 上等 斤 13 西瓜 上等 斤 14 哈密瓜 上等 斤 15 其他时令水果等 上等 斤 注:本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准。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 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3、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4、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 SC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 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2-2012 规定。 6、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7、食品及原料符合 34 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蛋类提供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报告 或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食品配送安全保障:供应商在成交后及签订合同前须按文件要求(保额不 低于 100 万元)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若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如国家发布新的食品安全标准,按新标准实行。 四、配送产品要求 (一)粮油类 1、大米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1354-2009《大米》,GB7718-2011《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标一级籼米、粳米(含珍珠米)25KG/袋。 2、小麦粉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1355-2005《小麦粉》,LS/T3203-1993 《饺子用小麦粉》,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GB7718-2011《预包装食 品标签通则》,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特一 65 等面粉,拥有“SC”认证,25KG/袋。 3、食用植物油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 准》, GB1536-2004《菜籽油》,GB1535-2003《大豆油》,GB7718-2011《预包 装食品标签通则》。 (二)肉禽蛋类 1、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 配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 法要求。 2、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 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 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配送的水产品应符合 GB2733-201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鲜水产品应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冷冻水产品应保证在距包装日期 3个月 内。 5、肉类、禽类、水产品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 人员提供原件,供应商留存复印件,因证书不完备,采购单位有权拒收,造成的 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6、蛋类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符合 GB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 与蛋制品,散装生鲜禽蛋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 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 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 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三)蔬果类 1、蔬菜类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66 2、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蔬菜,如采购人无保存条件,供应商应自行储藏,并按 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产品形态要求: 3.1 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 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3.2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 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 击有 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3 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 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3.4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 现象,无农药残留。 3.5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 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3.6 水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 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四)干杂类 1、干杂要求:提供近 3个月内生产的干杂产品(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散 装、预包装。 2、提供近 3 个月内生产的调味品原料(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应为非转基 因产品,独立定型包装。 3、调味品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 GB18186-2000 酿造酱油、GB18187-2000 酿造 食醋、GB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QBT4510-2013 食盐小包装制作技 术规范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 五、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 包。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 67 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存储和安全运输。 3、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配送专用车”,配送 车辆不少于 1 辆,配送人员不得少于 2 人,需有配送卡、配送人员健康证(有 效期内)、配送证,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按 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 4、配送车辆应具有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根据所配送产品应 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 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专人管理。 5、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突 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供应。 6、供应商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同时,必须每批次向采购人提供 法定机构的质量检疫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 配送资格: 7.1 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7.2 服务期内检查 3 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 到位等情况。 7.3 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4 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7.5 配送方不接受接受配送对象的工作日和临时配送需求,并在指定时间内完 成的。 7.6 若因 7.1-7.4 条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供应商考核及处罚 1、每月考核情况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 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 2、当月考核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当月的食材费按实际供货金额全额 向供应商支付;当月考核得分 90 分(不含)至 80 分(含)的,按实际供货金 68 额的 90%向供应商支付;当月考核得分为 80 分(不含)以下得,按实际供货金 额的 85%向供应商支付。 3、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月考核评分。 4、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 5分。 5、月考核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供应商 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附:考核细则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供货及时性 (满分25分) 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 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 5分。 货品质量 (满分30分) 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 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 2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 每次扣 5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 15 分; 5、包装产品有 SC 标志,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 告,发现一次没有合格标志或检验报告的扣 1分。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 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 2分; 3、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 3分。 价格执行 (满分15分) 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双方核定价格,发现一次扣 3分。 服务态度 (满分 8分) 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3分。 69 环境卫生 (满分 2分) 配送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确一天扣 1分 是否存在以 下行为 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口是 口否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口是 口否 本项为一票否决项,任一行为存在则视为本月评价得“0”分 综合评价 七、商务及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及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配送具体时间:每天配送,配送应于合同约定之日起按每日规定时间前送 达。 1.3 配送具体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 81 号。 1.4 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个月按实际配送的货物数量及考核结果进行结 算,上月的项目于次月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数量后,办齐相关付款 手续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2.2 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包总预 算。 (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价格要求 3.1 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投标下浮率)。 3.2 由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每周以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公益平台 www.cdpr ice.cn)上温江区农贸市场价格作为供货基准价,同时参考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2480/jghsf_list.shtml)同期公布 的同种类食材的市场价,最终确定市场价格。 3.3 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上月 10%,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 70 知,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市场价格,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 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4、违约责任 4.1 成交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政府采购合 同的正常履行。 4.2 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4.3 成交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成交人原因 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成交人每迟延一天扣除 1%的当月应付款项。 4.4 成交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 施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 若成交人瑕疵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 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4.5.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5.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5.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解决争议的方法 5.1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 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 费由成交人承担。 5.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71 5.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6、验收方法和标准 6.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人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 文件中按要求及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 1、本章配送明细表所列货物仅供参考,实际供货、结算以实际购买情况为 准;其余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2、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未明确要求原件的,可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相 关条款视为负偏离的风险由投标自行承担。 3、条款中标注“优于”、小于或大于等要求,无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数. 4、条款中,要求为明确数值且未载明大于或小于的,根据产品性能或功能 需要,属于小于该数值更优的投标数值在小于时不视为负偏离,属于大于该数 值更优的投标数值在大于时不视为负偏离。 5、投标产品中,与产品性能或功能无直接相关性的尺寸或重量,偏差在 5% 以内,不视为负偏离。 6、条款中,对产品要明确材质要求的,使用性能(或功能)相当或更优的 其它材质,不视为负偏离;使用性能相当较差的其它材质时,视为负偏离。 7、对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应当 在资格条件中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规定的为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 8、每一条款均以“。”号作为结尾。 7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 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资格性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 审查,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 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项目的评 标。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6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 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 1.8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人 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 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 73 2、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 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 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3)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 节能产品,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 工作需要的,可投标节能清单之外的产品;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注: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4、评标程序 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74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4.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必须以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未明确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均 不得认定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 要求(其中因客观描述指标一致导致的投标应答与招标要求相同不判定为复制); (3)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4)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节 能产品(相关要求及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要 求中相关规定);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一致;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注:在符合性检查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4.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资格性投标文 件应当由招标人评审全体成员签字,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75 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4.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的修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修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内 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注: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 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6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6.1 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采购需要,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顺序由 76 高到低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4.6.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亦相同的,按上述全部排序方法最终仍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 4.7 编写符合性审查意见表。符合性审查意见表是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的原始审查记录,对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应有明确的意见,合格投标人不 足 3家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4.8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9 复核 4.9.1 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 人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 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7 4.9.2 招标人复核 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 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如有),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 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投标人对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4.10 评标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 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 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 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 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 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①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②有违反本章第 9 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的第 一至五项情形的; 78 ③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 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5.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管理体系、专业人员保障、副食品储藏、 安全 保障、场地保证、配送能力、实施方案、类似案例、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的规 范性等。 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 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 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 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5.4 综合评分明细表 5.4.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5.4.2 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 1包: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 ÷其他报价(1-下浮率)×30。 报价以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为准,享受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进行价格扣除的按 照本招标文件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执行,得分四舍五入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 位。 79 (共同评分因素) 2 管理 体系 5% 5 分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得 1分; 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得 1分; 3、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4、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 ( 共 同 评 分 因 素) 3 专业人 员保障 4% 4 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 每提供 1名得 0.5 分,最多得 2分;人员 低于 2人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 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1 分。 3、投标人提供 1名食品检验员得 1分。 注:提供相应人员健康证、驾驶证和开 标前两年中任意 6个月的在职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 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分因素) 4 副食品 储藏 3% 3 分 投标人具有≥30 m³保鲜库,得 3分;具 有<30 m³以下保鲜库得 1 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提供库房照片 和设备(购买合同 或设备安装合同或 设备购买发票之 一)证明。(共同 评分因素) 5 安全 保障 5% 5 分 1、投标人有负责因食品原料质量引发 的食品安全事故赔偿的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1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3000 万, 得 1 分;3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5000 万,得 2分;5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得 3分; 2、投标人具有购买员工意外险的 10 人 以上的得 2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 投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6 场地 保证 3% 3 分 投标人办公场所及储存仓库面积<100 ㎡得 1 分,面积 100~500 ㎡得 2 分,面 积>500 ㎡得 3分。 提 供 租 赁 合 同 (同时提供银行转 账记录或支付凭 证)或房屋产权证 明。 ( 共 同 评 分 因 素) 7 配送 能力 3% 3 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 1 辆,得 1分,最高得 3分。 提供有效的车辆 行驶证及车辆照 片;租赁车辆还需 提供租赁车辆合 80 同。(共同评分因 素) 8 实施方 案 30% 3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 品组织、②食品质量保障、③食品配送、 ④食品溯源、⑤食品留样、⑥食品送货不 达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 尽丰富的得 30 分;方案任缺失一项或任 一项不可行或任一内容存在逻辑性错误 之处扣 5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本身 为准。(共同评分 因素) 9 类似案 例 3% 3 分 投标人提供2018年 1月至今同类案例; 每提供同类案例1份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案例合同复 印件和客户好评证 明及与合同业主的 银行往来账凭证 (共同评分因素) 10 售后服 务 12% 12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预案(包 括但不限于:召回、销毁、退货、补货) 进行评审,售后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 丰富的得 8分;每缺一项扣 2分;每项中 每有一处逻辑性错误或不具可行性扣 1 分,此项扣完为止。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进行评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完整的得 4分;方案任一处不可行或 任一内容存在逻辑性错误之处扣 1分,扣 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本身为 准。(共同评分因 素) 11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逐页编码、条理清 晰、逻辑编排合理、前后内容无矛盾,没 有细微偏差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本身 为准。(共同评分 因素) 第 2包: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价 格权值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3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报价以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为准, 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政策进行价格扣除 81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 ÷其他报价(1-下浮率)×30。 的按照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执行,得分四 舍五入保留至小数 点后两位。(共同 评分因素) 2 企业体 系认证 5% 5 分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得 1分; 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得 1分; 3、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4、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分因素) 3 专业人 员保障 4% 4 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 每提供 1名得 0.5 分,最多得 2分;人员 低于 2人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 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1 分。 3、投标人提供 1名食品检验员得 1分。 注:提供相应人员健康证、驾驶证和开标 前两年中任意 6个月的在职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分因素) 4 生产基 地、检测 仪 4% 4 分 1、投标人具备蔬菜生产基地或禽类养 殖基地(或相关基地的配送保障证明): 基地面积 100至 300亩得 1分、301至 500 亩得 2分、501 亩及以上得 3分,99 亩及 以下的不得分。(提供相关租地合同或产 权证书) 2、具有农残检测仪得 1 分。(提供发 票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分因素) 5 副食品 储藏冻 库、猪肉 溯源卡 5分 1、投标人具备用于副食品储藏冻库面 积 50 ㎡~80 ㎡得 1分、面积 81 ㎡~100 ㎡得 2分、面积 101 ㎡及以上得 3分,其 余不得分。 2、提供投标单位的猪肉溯源卡和机打 票得 2分。 提供冷库设备全 景照片以及相关合 同。(共同评分因 素) 6 安全保 险 5% 5 分 1、投标人有负责因食品原料质量引发 的食品安全事故赔偿的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1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3000 万, 得 1 分;3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5000 万,得 2分;5000 万≤保险赔偿金额,3 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投标人公章。(共 同评分因素) 82 2、投标人具有购买员工意外险的 10 人 以上的得 2分。 7 场地保 证 3% 3 分 投标人办公场所及储存仓库面积<100 ㎡得 1 分,面积 101~500 ㎡得 2 分,面 积>501 ㎡得 3分。 提 供 租 赁 合 同 (同时提供银行转 账记录或支付凭 证)或房屋产权证 明。(共同评分因 素) 8 配送能 力 3% 3 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 1 辆,得 1分,最高得 3分。 提供有效的车辆 行驶证及车辆照 片;租赁车辆还需 提供租赁车辆合 同。(共同评分因 素) 9 实施方 案 24% 24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 品组织、②食品质量保障、③食品配送、 ④食品溯源、⑤食品留样、⑥食品送货不 达应急预案,内容齐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得 24 分;方案任缺失一项或任一项不 可行或任一内容存在逻辑性错误之处扣 4 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本身 为准。(共同评分 因素) 10 类似 案例 3% 3 分 投标人提供2018年 1月至今同类案例; 每提供同类案例1份得1分,最多得3分。 每个案例证明材 料应提供:1、案例 合同复印件及客户 好评证明;2、投标 人与合同业主的银 行往来账凭证。(共 同评分因素) 11 售后服 务 12% 12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召回、销毁、退货、 补货)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得 8分,方案任缺失一项或任 一项不可行或任一内容存在逻辑性错误 之处扣 2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进行评审,内容齐全且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得 4分;方案任缺失一项或任 一项不可行或任一内容存在逻辑性错误 之处扣 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本身 为准。(共同评分 因素) 83 12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逐页编码、条理清 晰、逻辑编排合理、前后内容无矛盾,没 有细微偏差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本身 为准。(共同评分 因素) 注: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各项要求在招标文件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 无明确要求时,由供应商自行根据项目实际编制;方案各项内容在项目技术、服 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有明确要求时,编制的方案与相关要求出现负偏离时视为不可 行,方案各项内容前后不一致或与项目完全无关视为逻辑性错误。 5.4.3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 An)/NA+(B1+B2+……+Bn)/ NB+(C1+C2+……+Cn)/ NC+(D1 +D2+……+Dn)/ ND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 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 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 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 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 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6、 废 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具体理由。 7、定标 7.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 84 定中标人。 7.2. 定标程序 7.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根据本招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 人要求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7.2.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2.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7.2.5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7.2.6 投标人无论中标或落标,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8.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 投标文件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 并予签字确认。 85 8.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8.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 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8.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 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除外; (3)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 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 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 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情况。 86 (9)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 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10)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 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 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1)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 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12)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条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 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87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ZHHT-2141-2621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时间及地点 第三条 项目内容与要求 1、 ; 2、 ; 3、 . … 第四条 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88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要求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乙方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 每次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处罚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履行服务,违反任一要求均应支付项目总价 的 %违约金,从每月物业费中扣除,连续违约 次的,甲方有权终止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89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达到合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到期 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不违法违规及改变 本项目实质性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可增加、调整或删减本合同条款内 容) 90 附件 1: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附件 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 应 商 线 上 报 名 提 示 二〇二〇年 101 注意事项:1、线上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2、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收我公司的回复邮件。 (请及时提供相应材料,项目截止时间未提供全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02 103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 授权代表 采购包号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公司地址):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59 第七章 评标办法…………………………………………………………7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8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备注:项目处于疫情防控的期间时,供应商相关人员进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现场应服从现场人员管理,佩戴口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资料如属于资格性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资格性文件中提供;相关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中标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8. 签订合同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2.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支付货款 38.支付方式 39.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十一、其他 41. 时间计算 42. 本数计算 43.强制性要求(实质性要求) 44.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未填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具有正反面,具有自然人签字)。 三、声明、承诺函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特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在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因知识产权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单方面承担。 九、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公司也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5、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本公司对上述投标函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投标函的内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声明、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特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九、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十一、我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公司也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说明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商务及其他要求的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可查询到相关内容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说明 注:1. 投标人应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三、四、五、各项内容中除配送明细表外的所有条款列入此表并应答,未列 2.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中对第六章 六、供应商考核及处罚作出明确承诺,承诺接受考核及处罚(格 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适用)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四、配送产品要求 8、每一条款均以“。”号作为结尾。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6、 废 标 7、定标 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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