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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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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标详情

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标编号:SXSYZB-2020-097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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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XSYZB-2020-097
合同名称: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项目编号:五政采2020(公)0088
项目名称: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采购人(甲方):五台县教育科技局
代理机构: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山西润康达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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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公告: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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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 录

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XSYZB-2020-097

采购人:五台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总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五、开标 16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

七、签订合同 19

八、保密和披露 20

九、询问和质疑 21

十、违约处罚 22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9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3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怡居苑B区南门东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ZB-2020-097

项目名称: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12包,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供餐配餐食品采购情况表

类型

包号

采购食品名称

数量
(次/年)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周一奶源

40

110

2

周二奶源

40

110

3

周三奶源

40

110

4

周四奶源

40

110

5

周五奶源

40

110


6

牛肉类

40

110

7

坚果仁及制品

40

110

8

水果、果蔬制品

40

110

9

桃酥、馍叮

40

55

10

饼干、面包

40

55

11

卤蛋类

40

55

12

豆制品类

40

55

合计

1100万元

说明:企业供餐学校111所,学生预估人数14000人左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800元,总金额1100万元左右。学生人数是动态数据,供货量按实际学生数为准,此预算只做参考。

2、范围包括:全县16个乡镇和一个风景区,111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约14000人营养餐供应,平均价格为4元/天/人/份(含运输、仓储、配送、税务等费用),一站式送达至用餐学校(见附表)。

供货期:三年(自2021年1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怡居苑B区南门东6号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5.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

6.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7.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报价人信用结果截图(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8.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需现场扫描存档),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并胶订成册。

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系五台县人民政府委托五台县教育科技局作为采购人,经五台县财政局批准备案由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招标项目。本项目在山西省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台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方式:0350-652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怡居苑B区南门东6号

联系方式:18935026722(杨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1893502672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五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2

采购人

五台县教育科技局

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供货期

三年(自2021年1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

5

采购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包20000元;

第九、十、十一、十二包10000元。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

开户账号:1491 9913 0188

开户行号:1041 7100 6619

联系电话:18935026722

注:请报价人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或用途栏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和包号。

9

踏勘现场及

招标答疑

投标人自行踏勘。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

11

投标地点及

截止时间

地 点:五台县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点30分

12

开 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点30分

地点: 五台县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厅

13

其他

1-5包(奶源)同一供应商只能中其中一包,中标顺序按照分包顺序,不可自由选择。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投标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投标文件为专家唯一评标参考依据,请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书时,保证所有材料均合法有效并完备。在开标过程中不得附加、增补、修改。凡未在投标书中装订的文件、资质、证明等所有补充材料在开标时专家有权不采信。

3.8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均须为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有投递虚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论项目进行到哪一个环节,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有权上报监管财政部门并入黑名单。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个工作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原生产厂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①投标函(见‘附表1’);

*②开标一览表 (见‘附表2-1’);

*③投标保证金(见‘附表2-2’);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表3’);

*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见‘附表4’);

*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须为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审计公司合法全套资质、无签章的均无效;如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⑩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明细);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商业绩证明;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①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②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须真实响应,所以参数须与生产厂商技术资料完全吻合一致,重点参数须有技术材料支持,如有不一致或找不到技术依据,有权不予采信,如有发现虚假响应,将视为虚假应标,按照本招标文件3.8执行;见‘附表5’);

③管理方案;

④实施方案;

⑤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质期承诺;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的签字盖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装订电汇凭证复印件,并现场提供电汇凭证原件以备审查。

账户名称:山西苏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

开户账号:1491 9913 0188

开户行号:1041 7100 661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前附表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

(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投标函必须分别编制封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运输、装卸、配送、仓储、税务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8原件备查:

(1)供应商资质文件:

(2)纳税凭证;

(3)社保凭证;

(4)审计报告;

(5)业绩合同书;

注:若投标人未带原件,专家有权利不予认定其复印件的有效性。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招标公司监标人随机抽取两名投标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符合性审核

1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特殊情况下代理费可上浮20%。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为期1个月的政府采购试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续签一年,合同需每年一签。每年续签时需要中标人提供当年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或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因该项目的特殊性--群体学生的营养加餐。为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付(质押)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不计息退还。

26.6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质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质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综合评分相同,优先选购节能、环保的产品,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和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以及附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含本次采购产品的截图。

三、初步评审

名称

评审因素

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税凭证

5、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相关信用查询页截图

9、食品生产、流通或者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

符合性审查

响应文件装订、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字迹清晰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项目内容、质量标准、质保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响应文件中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与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合同条款要求无重大偏离的)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1、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通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拒绝其投标。

第一至十二包评标细则

一、商务部分(10分)

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6分)

近三年销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0分。(提供同类产品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付款凭据)

2、投标文件编制(4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得4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最多扣4分。

二、服务部分(30分)

1、管理方案(15分)

(1)建立完善的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的专属,专业营养餐配送服务队伍(固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团队,配备投标供应商员工具有健康证、营养师资格证的,满分为3分。)

(2)对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规划完善和措施安排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售后服务,有应急突出事件预案科学性、合理性,满分为7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运营管理制度合理、完善、可行性强,满分为5分,以编制的运营管理制度为准,不提供运营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评标专家根据详细情况酌情打分。

2、实施方案(10分)

(1)食品搭配方案

投标人所供食品营养、搭配均衡且保证每生每天不低于4元标准,满分为1分。

(2)仓储方案

投标人在五台县(附近的忻州市)设有仓储基地面积达350平米以上,并健全详细的仓库管理制度,满分为6分。须提供仓储基地的租赁合同和租赁方房产证证明资料,不提供原房产证证明的不得分。

(3)运输及配送方案

详细制定配送方式,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方案,满分为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3、保证机制与安全责任(5分)

(1)投标供应商所投学生饮用纯牛奶、熟牛肉、坚果仁及制品、水果、果蔬制品、桃酥、馍叮、饼干、面包、卤蛋、豆制品类等产品生产厂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属供应商责任的,由供货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2分;对出现的问题学生饮用奶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等承诺得2分;若承诺不全面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情况酌情打分,未承诺的不计分。满分为4分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得1分,不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不得分。

三 、技术部分(30分)

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工艺、奶源管理、熟牛肉、坚果仁及制品、水果、果蔬制品、桃酥、馍叮、饼干、面包、卤蛋、豆制品类等详细描述,满分为10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委专家根据详细情况予以酌情打分)

2、投标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详细描述,厂家配合,满分为3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委专家根据详细情况予以酌情打分)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6分,每有一项需求或性能描述负偏离的扣1分,负偏离超过3项(含3项)的,本项得0分,满分为6分。(扣分须由评标专家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扣分理由)

4、建立完善的全链条全程追溯体系,对学生奶质量进行有效追溯跟踪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实施方案,确保食品安全质量“0”事故的得3分。

5、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工艺、奶源管理、奶源管理、熟牛肉、坚果仁及制品、水果、果蔬制品、桃酥、馍叮、饼干、面包、卤蛋、豆制品类等详细描述,满分为8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委专家根据详细情况予以酌情打分)

四、价格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2包,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供餐配餐食品采购预算和控制价格表

类型

包号

采购食品名称

数量
(次/年)

供应量 (次/周.生)

单位

保质期(月)

净含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ml/盒)

1

周一奶源

40

1

6

200ml

110

2

周二奶源

40

1

6

200ml

110

3

周三奶源

40

1

6

200ml

110

4

周四奶源

40

1

6

200ml

110

5

周五奶源

40

1

6

200ml

110


品 (g/袋)

6

熟牛肉类

40

1

12

13±1.0g

110

7

坚果仁及制品

40

1

12

27.5±2.5g

110

8

水果、果蔬制品

40

1

6

27.5±2.5g

110

9

桃酥、馍叮

40

1

10

47.5±2.5g

55

10

饼干、面包

40

1

6

47.5±2.5g

55

11

卤蛋类

40

1

9

27.5±2.5g

55

12

豆制品类

40

1

6

27.5±2.5g

55

合计

1100万元

说明:

1)企业供餐学校111所,学生预估人数14000人左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800元,总金额1100万元左右。学生人数是动态数据,供货量按实际学生数为准,此预算只做参考。

2)控制价包含包装、运输、装卸、配送、仓储、税务等费用。

3)附学校及学生人数表,若学生有变化,随时通知供货商调整供货量。

2020年秋季营养餐学生企业供餐预估人数统计表

附件(2)

单位名称

初中

小学

合计

沱阳中学

980

980

龙泉学校

2209

2209

特殊教育学校

1

29

30

继畬学校

118

118

五台实验小学

3976

3976

实小二校区

433

433

东冶实验小学

2438

2438

阳白中学

30

30

台城

台城学校

819

819

河东学校

26

26

西三角学校

1

1

沟南

沟南学校

26

181

207

上西学校

16

69

85

松台学校

23

23

新村学校

30

30

官庄学校

25

25

富民小学

2

2

白家庄

白家庄学校

69

58

127

西头学校

21

21

中庄学校

23

23

南头学校

15

15

南窑学校

16

16

维湾学校

2

2

东冶

北大兴学校

35

124

159

槐荫学校

20

45

65

南大兴学校

60

60

五级学校

42

42

石村学校

52

52

永安学校

21

21

永兴学校

15

15

新堡学校

18

18

望景岗学校

6

6

建安

建安学校

158

307

465

东建安小学

93

93

西建安学校

24

24

檀村小学

27

27

张家庄学校

18

18

瑶池学校

23

23

神西

刘家寨学校

30

30

坪上小学

25

25

边家庄小学

7

7

阳白

峨峰小学

5

5

善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