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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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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关于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

联系人:沈佳立

联系方式:13812006420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8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

三、采购品目代码:A150299

四、采购品目名称:其他食品

五、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2021-01-18

公告结束期限:2021-01-22

六、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2021-01-18

反馈结束时间:2021-01-22

附件: 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doc

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

2021年01月18日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师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无锡市新吴区新苑实验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

2配餐份数: 1-6各个年级(约1300份/天,按实结算)。

3配送期限: 2021年春学期,二月开始到学期末,寒假及节假日除外(按90天计算)。

4采购预算:小学生学生午餐最高限价:8.5元/份;教师午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餐,约76份/天。教师午餐餐费标准为12元/餐。

5技术需求明细

1学生餐:每人每天午餐膳食标准为1大荤1小荤2素菜1汤。其中荤菜不少于150克,素菜不少于150克,米饭不限量供应,在保证学生营养的前提下,以不浪费为原则,供用餐人员吃饱。

2教师餐:采用现场分餐形式提供,每人每天午餐标准为3荤2素1汤1点心1水果或酸奶,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用餐人员吃饱。

3中标方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原材料必须到正规商店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4中标方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分装到用餐不超2小时,低温天气必须采取有效保温措施对快餐进行保温,确保学生准时吃到热饭热菜热汤,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5中标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师生提供配餐;

6中标方不得私自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7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中标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6其他要求

1中标方向采购方缴纳人民币: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作为履约保证金;

2中标方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一周菜品不重复且应当在每周五向学校提供下周菜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配送;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改菜单,如确需更改,应当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学校,经确认后方可更改。每周菜品中,最多只能提供一次鸡鸭类菜品,一次油炸类菜品,一次冷冻类菜品,学生餐中不得出现含骨鱼类菜品;

3中标方应配齐足额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2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4中标方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中标方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如承诺不属实,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中标方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中标方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的意见,认真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中标方的加工场所、库存材料、制作配送、午餐质量等环节进行检查测评,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未达到90%的,马上进行整改,如连续两次检查的满意率都未能达到90%以上,采购人有权减少其30%送餐份额直至取消其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8中标方负责为每一个用餐人员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按要求做好每餐食品留样工作;

9中标方在服务期间内,必须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方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0中标方提供的午餐出现质量上不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如饭、菜有虫子、头发、异物,菜太咸、菜量太少等)、数量出现差错、未采取有效保温措施等情况,中标方必须进行改善,如采购方三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无改进的,采购方有权减少其30%送餐份额直至取消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1中标方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餐盒,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并消毒;严禁使用一次性餐具餐盒。如因餐具餐盒不卫生或餐具餐盒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师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中标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2中标方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对快餐配送车辆的要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盒饭污染。配送车辆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3中标方应该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中标方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午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扣除中标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如因配送不及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须扣除中标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并且减少其30%配送份额,发生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4中标方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每周菜单规定足额提供配餐的,扣除中标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出现此类情形二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减少其30%配送份额直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5中标方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扣除中标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学期出现此类情形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

16中标方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学生群体性(3人以上)食物中毒的,扣除中标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标方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中标方需承担学生餐的加工制作及运输,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否则将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8中标方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供餐,如停止供餐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合同,取消中标方供餐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付款方式

1结账方式为月结,由中标方与采购方按实结算,中标方不得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每月餐费=每月实际用餐人数*餐费标准(每人)。

2当月餐费在下一个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中标方。

3中标方收款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及相关清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