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1年01月18日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询价书询价公告
2021年01月18日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询价书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01月18日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询价书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一、项目介绍

水电公司食堂1-4月份食材采购服务

二、报价须知

按照实际情况报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水电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3011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价原则 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1-18 11:49:48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1-21 11:49:48
答疑/澄清时间 2021-01-18 12:49:51 至 2021-01-20 10:49:48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0 承包方向水电公司提供食材,保证食材的数量和质量 F0101013 承包方向水电公司提供食材,保证食材的数量和质量 1.000 EA 每一个 2021-01-01 2021-01-01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魏春文 询价单位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0-8723320 传真 0470-8723320
邮编 021112 Email jdxpwcw@sina.com
手机 13314808115 联系地址

七、附件

红花尔基水电公司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询价文件.doc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询价采购文件



编号:HSDGS-QT21-08














采购人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0年12月29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1. 采购 条件 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

4 . 采购 文件的获取 2

5 . 响应文件的递交 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

7 . 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1.适用范围 5

2.定义 5

3.询价费用 5

4. 现场踏勘 5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

7.编制基本要求 6

8.语言和计量单位 7

9. 报价 7

10.报价货币 7

11.响应保证金 7

12.采购有效期 8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8

15. 询价小组 8

16.开启响应文件 9

17.评审方法 9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9

19.采购结果公告 9

20. 成交通知 9

21. 签订合同 9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0

一、总则 10

二、评审方法 10

三、评审程序 10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1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7

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项目采购 36

、授权委托书 38

二、报价部分 39

三、商务部分 40

四、技术部分 4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采购人为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预计2021年就餐人员约50人,公司食堂为员工提供每日三餐,并承接外部餐饮营业

2.2采购范围

需委托信誉良好、市场口碑良好的优秀团队为业主提供优质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同时考虑职工运行方式变化可能导致用餐人数变化,及承接外部餐饮营业数量不确定因素,对2021年1-4月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采购。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采购食材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内的一项及其以上合同业绩。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报价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123115时起至20211132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4.2采购文件下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500;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

邮 编:

021112

话:

0470-8723307

电子邮箱:

HSDGS2008@sina.com

联 系 人:

魏春文

                   2020122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4.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供应商需在202112日前发出澄清问题,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9.6

最高限价

有,最高限价:30万元

9.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10

报价货币

人民币

□其他:

11.1

响应保证金

□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__年月日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

采购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311500

16.1

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121500

16.2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

21.3

履约担保

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 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

13.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 询价小组

1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 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

20. 成交通知

20.1 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

2.3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 评审报告

3.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3.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合同


合同编号:HSDGS-QT21-08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采购供应服务电商平台公开询价,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推荐公司总办会决策,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在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名称

1) 合同名称: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

2) 履约地点:公司本部

3) 甲方指定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4) 乙方指定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条 合同期限

2021年1-4月份。

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蔬菜市场价格标准:参考当地大型超市价格。

3.2采购金额结算办法:每种食材单价以市场标准价格为基准,乘以乙方上月食材实际供货量,1-4月份累计结算金额不准超过合同价格,超过合同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3.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填写费用类合同付款申请单(含出入库单据),甲方业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乙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及结算清单,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3.4结算价格包含:食材自身价格、运输费(短途运输)、包装费、损耗、保险费、供货采购服务费、税费等供货期间一切风险费用。

供货范围内容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条 双方职责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条 食材供货质量要求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条 产品配送要求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条 食品安全

8.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条款;

8.2甲方有权委托合法合规机构对乙方提供食材进行检验。

条 违约考核

9.1乙方违约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当月考核金额封顶价为当月货品金额的30%。

9.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供货服务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9.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4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时付款,甲方赔付乙方本次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

9.5由于乙方所供食材原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员工身体不适甚至食物中毒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经济补偿,并立即终止合同,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人身伤害或伤亡事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向项目所在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份数

本合同由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付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5份,正本2份,副本3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2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本页无内容,仅为签字页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商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 编:

邮 编:

开票电话:

开票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4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需求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一章 项目概况

项目情况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21年职工食堂就餐人员约50人,公司食堂为员工提供每日三餐,并承接外部餐饮营业。需委托信誉良好、市场口碑良好的优秀团队为业主提供优质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同时考虑职工运行方式变化可能导致用餐人数变化,及承接外部餐饮营业数量不确定因素,对2021年1-4月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采购。

二、服务期限:

暂定自合同签订日开始,2021年430日结束。如遇情况变化,根据情况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提供近3年内合同业绩。

四、服务范围及价格要求

1、提供食堂食材,包括粮、油、肉、禽、蛋、海鲜、水果、牛奶、蔬菜、干货等供应服务。

2、供应食材以当地大型超市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3、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需要对中标人配送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供应价格与上款要求价格偏离过大,可以要求中标人调整供应价格或退货。如发生超过三次类似问题或发现中标人故意抬高商品价格,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五、供货要求

(1) 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 报价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 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 所供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 中标人必须负责食品材料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达标,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检测结果不达标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责任,检测两次不合格的,应取消其供应资格。

(6) 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

(7)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 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的同样问题,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2)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需要对中标人配送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六、 货品标准

(1) 蔬菜类要求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 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荠菜、空心菜、茼蒿、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土豆、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莲子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 水果质量要求

供应水果必须色泽艳丽,光泽度好,表面无虫洞,含糖含水量高。

(3) 鲜肉要求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4) 熟食要求:

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色泽鲜明,品质好。熟肉类应从本地正规熟肉加工商订购,不得从小摊贩处购买。

(5) 禽、蛋要求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 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 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 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 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 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 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7. 蛋:新鲜蛋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

8. 咸蛋:好的咸蛋裹泥完整,无霉变,蛋壳无裂纹,光咸蛋可在阳光下照视,其蛋白透明,红。

(6) 水产品质量要求

1.鱼类鳞片完整,无缺失,大小适中,无异味。

2.贝壳类:新鲜存活,内无沙粒。

(7) 冷冻产品质量要求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