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 | 和平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0104.pdf |
一、项目编号:HYXD-2020-D-060(招标文件编号:HYXD-2020-D-06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天润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光明村西义和庄路南侧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市天润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 | 详见附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惟远、张磊、李星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其运营规模(所承诺营业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55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汇款账户信息
1.账号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
3.账号:79750188000026392。
(二)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yixinda@sina.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2-27115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联系方式:黄焕鹏022-249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焕鹏
电 话: 022-24925966
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H Y X D - 2 0 2 0 - D - 0 6 0)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0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采购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项目需求书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委托,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
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XD-2020-D-060)实施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YXD-2020-D-060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服务期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
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无预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
3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
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售磋商文件,
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
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
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 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
2.电汇购买磋商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
项目编号和包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联系
方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hongyixinda@sina.cn)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
行。账号:79750188000026392。
4
(四)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
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响应文
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无效。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三)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
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黄焕鹏
(二)联系方式:022-249259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 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 022-2711581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925966
(四)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五)传真:022-24925966
(六)汇款账户信息
1.账号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
3.账号:79750188000026392。
(七)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yixinda@sina.cn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2021 年 1 月 4 日
5
第二部分 采购须知前附表
注:如本部分(第二部分)内容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序
号
内 容 规 定
须 知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0-D-060
2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
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
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天
6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1正本、2副本和 1份电子版(光盘或 U盘)。
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单 位: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地 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号中天大厦 B座 512
10
服务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食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1
服务期: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经营
团队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2
付款方式:供应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3
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食品等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和食品
安全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3)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
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4)具体需求详见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
1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参与磋商;
(2)除明确可分包实施的内容外,其他内容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
包。
7
(3)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评 定 成 交 的 标 准
15
本次采购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1名成交供应
商。
第一部分 客观分(33 分)
1、供应商实施能力(10 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实施的非住宅团队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提供
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
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 1 年的时间)、餐饮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
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 2 分,最多 10 分。
2、管理体系认证(8分)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并加
盖公章。具备 1个证书得 2分,最高 8分。
3、供应商负责人能力评价(4分)
供应商拟派食堂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从事非住宅团队食堂管理
服务的经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从事经历满四年得 4分;从事经历满三年得 3分;从事经历满两年得 2分;
从事经历满一年得 1分;其他 0分。
4、其他服务人员评价(9 分)
(1)供应商经营管理团队中的厨师需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
康证,提供健康证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 1分,最多 3分。
(2)提供上述厨师(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
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
扫描件得 1分,最多 3分。
8
(3)承诺经营管理团队中的其他人员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且身体健康
得 3分,否则 0分。
5、运营规模评价(2分)
为保证食堂饮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医院职工及就医人员服务,
供应商须承诺若其中标,在经营期间运营规模不低于测算价格的 80%,提供运营
规模承诺书得 2分,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或未提供 0分(附件 2)。
第二部分 主观分(67 分)
1、经营管理方案评价(15 分)
供应商经营管理方案应包括:经营策略、管理制度、价格设置,风味特色、
队伍建设规范情况,菜品每月轮换等。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
行:15 分;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
强,操作可行性较强:10 分;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
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5分;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混乱,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应答:0分。
2、人员职责管理与队伍稳定性方案评价(10 分)
方案详细完整,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岗位职责明确,
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等:10 分;
方案比较完整,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岗位职责明确,
基本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等:7分;
方案可行,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人员配备勉强合适,分工、岗位职责明确,
基本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等:4分;
未提供上述方案:0分
3、安全控制方案评价(10 分)
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具有台账建立、食品保存、食品留样、操
作流程及公共餐饮器清洗、消毒等实操方案),卫生安全管理方案(餐厨垃圾废
弃油脂清运的日常维护措施及年度工作安排,食堂卫生环境清洁措施),消防安
9
全、生产安全等方案。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详细、内容全面,卫生方案详细具体,生产安全方案详细
具体:10 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比较详细、内容全面,卫生方案可行,生产安全方案比较
具体:7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比较详细、内容不够全面、缺项漏项,卫生方案可行,生
产安全方案可行:4分;
未提供上述任意方案:0分。
4、食堂服务质量管理与培训机制评价(12 分)
供应商提供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理念突出、服务监督有
效)和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设置、培训方式及内容、培训效果等)。
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全面详细,培训方案设计合理:12 分;
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可行,培训方案比较合理:8分;
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缺项漏项,培训方案考虑不周全:4分;
未提供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或培训方案:0分。
5、应急预案评价(10 分)
针对停电、停水、断气等突发事件的供餐措施,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措
施。
方案中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方案中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7分;
方案中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4分;
无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0分。
6、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10 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7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4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第三部分 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减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2 分,最多减 10 分。
10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4.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
形的。
5.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6.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
综合评分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
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 =价格部分得分+客观部分得分+ 主观部
分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16
成交服务费:
(一)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公告后 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
商应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运营规模(所承诺
营业额)
招标类型及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 及以下 一次性收取 3000 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服务费以其运营规模(所承诺营业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交费方式:公对公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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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卫国道支行
户 名: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9750188000026392
行 号:303110079750
联系人:黄工 022-24925966
12
第三部分 采购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
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
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
采购单位”。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
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
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关联企业
13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
时被拒绝。
4.4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
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
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
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
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
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
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
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服务
5.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
利。
14
5.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
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
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公告后 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参照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运营规模(所承诺营
业额)
招标类型及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 及以下 一次性收取 3000 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服务费以其运营规模(所承诺营业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
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
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
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
8.1 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应当向采购人、天津弘毅信达招
15
标有限公司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针对询问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项目需求书》就同一内容的表述
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采购须知前附表;
(3)采购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项目需求书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项目需求书》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
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
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
16
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
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相关媒体发布,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发送通知至已报名
供应商,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
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
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
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
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
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
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
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
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
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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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
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书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
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
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4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函”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
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
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
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
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
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
15.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15.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6. 技术响应文件
18
16.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
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7. 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17.2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7.3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
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部分采购须知第17.6条的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
17.4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
金。
17.5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带合同复印件办理退回磋商保
证金手续。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后无任何理由,且没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交书面通知中途退出投标的;
(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技术协议书的,或
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 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18. 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
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
19
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19.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9.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
格。
19.3 除招标文件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
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20. 响应文件格式
20.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
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
顺序编制页码。
20.3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按照第 15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磋商供应商是
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设备清单、产品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
(4)其他补充文件: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
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2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 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一旦正
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附在响应文
件中。
21.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1.4 响应文件应按《项目需求书》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
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
20
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5 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21.6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一起密封完好。电子版(光盘或
U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22.2 供应商应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_________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22.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 22.2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
退回磋商供应商。
22.4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22.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截止时间。
23.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11 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递交的截止日
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4、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
件。
2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
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之日为准。
密封内容:
正本 1 份
副本 2 分
电子版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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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修改文件应按第 20、21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 22 条的规定进行密
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5.3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证
明资质等实质性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和修改。
25.4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
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
被没收。
D 磋商程序
26.磋商步骤
26.1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
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
26.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
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
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7 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
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
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27.1 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
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7.2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23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
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
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价
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
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
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28.评审方法及标准
28.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8.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8.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
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28.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
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
得分。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
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
24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
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
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8.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
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3) 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
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 围标或陪标的;
(9) 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除磋商文件中说明并允许外,所投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
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2)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9.其他注意事项
29.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
25
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9.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
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9.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9.4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
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
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
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签订。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26
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 合同分包
33.1 除明确可分包实施的内容外,其他内容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33.2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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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项目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
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
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
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
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
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28
九、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间:20 年 月 日
29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
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或工
程、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3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递交日期:
31
响应文件总目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32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33
附件 1
响应书
致: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响应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
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60 天。
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
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
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
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 我公司已熟知贵单位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
投标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
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单位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
风险和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
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
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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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
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35
附件2
运营规模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
为保证食堂饮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医院职工及就医人员服务,我单位承
诺: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的运营规模能达到项目测算的 %。
注:
1、项目测算:每年经营 380 万元,服务期三年,共计测算 1140 万元。
2、供应商的运营规模承诺不得低于项目测算的 80%。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36
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37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供应商代表人以我方
的名义参加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磋
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
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供应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供应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放入响应文件。
3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
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1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39
附件 5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时间、地点要求
(二)付款方式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要求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0
附件 6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
服务、人员及食品等符合相关
国家强制性规定和食品安全
的相关规定。
2
(2)供应商须承诺项目负责
人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
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
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
中保证持证上岗。
3
(3)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
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
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
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等。
4.项目需求书要求
序号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
“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
41
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2
附件 7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评审之日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至签署采购合同前,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
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
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
关约定执行。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3
附件 8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项目 主要内容 估算价格 分包单位名称 做过同类项目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4
附件 9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 户 单 位
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项目起止
时间
合 同 金
额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5
附件 10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年龄 担任的岗位
工作履历及曾参与的类似项
目名称
持证情况 备注
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成交,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
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46
附件 11
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
案、证明材料等。
47
附件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8
第六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 1 号,医院现有职工约 400 人。目前
医院食堂总面积约 700 平方米。为提高医院饮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医院
职工及就医人员服务,通过认真的调查研讨分析,拟对医院食堂实行社会化运作,以
招标的方式选择实力强、信誉高、服务好、业绩优良的企业成为医院食堂承包经营商。
另有一处水吧(面积约 20 平方米)亦由供应商负责实施经营。
二、食堂服务模式
1、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实行供应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采购人监管的操作模式。
2、供应商必须始终坚持为医院职工服务的宗旨提供餐饮服务,要严格控制饭菜价
格,微利经营,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3、采购人提供经营场地、操作间制餐设备、就餐区域桌椅板凳、空调、餐具清洗
设施和高温消毒设备。采购人财产清点列表后,供供应商无偿使用,办理交接手续,
服务期满清点收回。
4、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的一切就餐用具、负担低值易耗费用、负责食材
采买、负责食堂整体保洁服务,并承担水、电、燃气费用。
5、供应商负责各种设备、器具的安全规范使用、维修、维护和保养;餐具、用具
及设备的清洗和消毒。
6、供应商负担自身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费用。
7、供应商服务人员住宿问题供应商自行解决。
8、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9、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营业或暂停营业。
三、服务要求
(一)食堂用餐时间要求
每周七天按时供餐。
1、早餐:07:00——08:30
2、午餐:11:30——13:00
3、晚餐:17:00——19:00
(二)基本用餐要求
49
1、供应商所经营食堂的主副食烹饪需制作规范,所售的饭菜须全部现场加工,不
得外购,不得参杂剩余饭菜,不得超范围经营饭菜品种。应当遵照“卫生、营养、科
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的同时兼具营养价值,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
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份量、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供
应商应主动了解职工需求,虚心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前一周制定下周的食谱,
不断调整食堂花色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并主动采取措施保证食堂饭菜价格
基本稳定。
2、日常用餐要求
早餐:对于医院职工按 8 元的标准采取自助餐形式供应,其他人员采取自选形式。
各类面条、馄饨、煎饼果子等每份 5 元至 7 元;油条、大饼、馒头、包子、馅盒子、
嘎巴菜、老豆腐、营养粥、牛奶、豆浆、鸡蛋和各种小菜每份 1 元至 3 元。
中、晚餐:对于医院职工按 15 元的标准采取自助餐形式供应,其他人员采取自选
形式。菜式品种须多样,每日至少 10 种以上,至少包含肉菜、素菜、汤菜。
3、供应商需每周更换一次菜谱,每周五前制定下周的菜谱征求采购人意见。确定
菜谱后应在相应位置进行公示,做到经常变更菜品花样。
4、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例如遇停电、停水、断气等突发事件,必须
保证按时、按量正常供餐等)。
(三)食材采购要求
1、供应商需确保所采购的食材新鲜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标准,有必要时采购
人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所使用的主要食堂经营原材料(米、面、油等批量采购的)须按照采购
人指定品牌,或者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品牌采购,全面把控所用食材质量。
3、供应商所采购面粉产品应当颜色洁白、组织松散、无明显结块、无长虫、无长
霉、无异物、有小麦粉正常之气味,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
家质量标准》(GB1355-86),面粉产品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4、供应商所采购大米应当无虫蚀、无异物、色泽气味正常,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
强制性技术标准《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大米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
用添加剂。
5、供应商所采购鸡蛋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
品》(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50
21710-2016)。
6、供应商所采购鸡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鲜、冻禽产品》
(GB168695-2005)。
7、供应商所采购猪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
(GB9959.1-2001)。有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其提供该批猪肉的《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
8、禁止采购、加工、出售以下物品: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疑似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②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
类及其制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
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医院食堂固定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要求
1、供应商在入驻采购人食堂时,应认真清点和检查采购人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性,
存在故障或隐患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整好用。合同终
止时,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所有设备设施完整好用,并于合同终止后五日内完好地移
交给采购人,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由供应商赔偿。
2、水、电、燃气、炉灶、抽油烟机等机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安全检查。每天
下班前要对燃气灶具、水、电开关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关闭开关、阀门,预防跑、冒、
滴、漏。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3、供应商负责制定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
进行培训并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操作责任到人,每次用完由专人
进行清洗、组装,不能影响下次使用。同时,供应商有义务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注意
个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运营。
4、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规定程序和步骤对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将清洗和消毒规
程张贴上墙。
(五)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禁止采购加工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无检验合格证明、超过保质期
限以及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时间一般不超过 2 个小时,若超过 2 个小时,应当在高
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未烹饪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
51
虫的入侵。
3、公用餐具每餐消毒,消毒餐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专人负责对成品食物进行留样,留存数量不少于 100 克,留存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在标签上应注明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详细情况并留有记录备查。留样
食品保存 48 小时后,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
安全检验部门查验。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物品。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留
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和记录,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六)食堂人员及操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 “健康证”方能上岗。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卫生,在上
岗期间需穿工作服、防滑鞋、带工作帽;售饭时还需戴口罩;如厕必须更换工作服。
2、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用洗手液及流
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②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
头发臵于帽内;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和
销售场所内吸烟。
3、售饭期间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合默契,信息传递及时,不允许出现主
副食、菜品供应不及时、餐具整理不及时、餐具洒落、地面卫生无人清理等空白管理
空间。
4、食品原料加工必须分类、分池、分台操作,分容器存放,并标示清楚;制作过
程中择、洗、切等工序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精心制作,切除原料根据不同原料要求弃
掉量最少,块丁大小适度,减少浪费。
5、灶台干净整齐,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炒制符合色、香、味标准的菜品,并做
到安全生产,合理投放,力争节约,工作完毕后现场立清立洁。
6、禁止出现食品夹生不熟现象,禁止发生不放盐或重复放盐的现象,禁止发生食
品中吃到蝇虫及其他杂物的事件。一旦出现,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礼仪、食品卫生安全、操作
规范、消防安全等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
8、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
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从业人员形象端正,无犯罪记录。应当保证项目员工从业人员的基本稳定,主
52
要人员调换必须告知采购人并备案信息。
(七)食堂各区域的卫生要求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门窗玻璃明亮、无油垢,通风采光良好,
灯具、电风扇、空调等无灰尘及蜘蛛网,纱窗门帘完好,使用正常,无卫生死角,做
到每餐一清理,每周一大清,食堂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入袋封口、装桶并加盖,及时
予以清理。
2、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
彻底清洁,每半月对用餐桌椅彻底清洁一次。
3、食堂应有完好的防治“四害”的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
昆虫,杜绝食物被苍蝇、蟑螂、老鼠等虫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4、餐饮具使用前一小时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
饮具不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地餐、饮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投
放量,提倡使用钢化或瓷器餐具。餐具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五保洁”的程序执行。
5、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在食堂内张贴任何广告、有偿告示,保持立柱、窗口、
餐桌的干净整洁。
(八)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提供一卡通设备,并在食堂设置一卡通办理窗口,一卡通应分为“职
工一卡通”及“其他人员一卡通”,交易需通过一卡通设备进行,禁止现金交易造成
疫情期间的交叉感染。
2、对于其他人员(非职工等就医人员)采取自选形式供餐,食堂必须明码标价,
价目表在显目位置张贴上墙。采购人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
态度等。
3、供应商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以下
内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
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操作规程控制管
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
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供应商应针对停电、停水、
停气等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4、供应商对食堂水、电、气、灶台等任何改造及装修均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53
否则必须立即恢复原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供应商为增加经营品种而需新购置的厨具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服务期结束后供
应商自行处理自购设备,采购人不负责收购。
6、供应商如自愿投入资金对食堂进行二次装修,所投资金与采购人无直接关系,
合同到期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要该部分装修费用;且二次装修方案
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为满足防疫需要,供应商应当在食堂门口配备防疫人员,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
测量、健康绿码检查等。
四、监管办法
1、供应商需每年向采购人交纳监督管理费用 20 万元(可以按月支付)。
2、所有饭菜的价格均需接受采购人监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3、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对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
价格以及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4、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确保饮食、消费安全和食
品卫生安全。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予以警告,服务期内得到两次警告的,采购人将有权
终止合同。
(1)整体转包、转租、分包、分租的;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引进其他经营者行为的;
(3)违反法律法规或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且不配合整改的;
(4)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采购人规劝整改无效的;
(5)不服从采购人监管和服务要求,情形恶劣的;
(6)擅自提供更改价格,减少分量,经采购人规劝不改的;
(7)采购人认为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5、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消防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五、食堂服务期限:三年。
六、水吧经营管理
1、供应商对水吧进行全面的经营和服务,须面向所有医院职工及就医人员经营咖
啡等饮品,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保证经营和服务的质量。
54
2、供应商单位合理地根据情况安排好相关的服务人员。
3、供应商应对其经营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
4、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标的物以外的公用区域及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用区域或
设施的使用功能。
5、供应商应设立有效的联系方式,接受和受理采购人的要求和投诉,准确记录服
务要求及投诉内容,并及时进行响应。
6、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保证经营体系正常运转,高效服务。
7、供应商有义务根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相应消防设施,制定相应
应急方案,履行相关工作。
要求:
①要配备防火和灭火器材与设备。
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放置。
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④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
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⑤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
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
8、供应商有义务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方案,
履行相关工作。
9、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情况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
由供应商承担。
10、在承租和经营期间采购人有绝对的监管权和主导权,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
的考核等。
11、水吧的经营管理可分包实施。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须知前附表
评分办法: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
4.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5.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6.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
综合评分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第三部分 采购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项目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