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驻青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遴选申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YBZZX0001(0747-2160SCCSD006)
(二)项目名称:驻青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遴选
(三)采购需求:
第一包:杂粮类;
第二包:豆制品类;
第三包:猪肉类;
第四包:牛羊肉类;
第五包:禽肉禽蛋类;
第六包:水产品类;
第七包:蔬菜类;
第八包:水果类;
第九包:乳制品类;
第十包:干制品、调料、饮料类;
第十一包:野战快餐食品类;
第十二包:熟食类(酱卤制品);
第十三包:食用油;
第十四包:预包装食品类;
第十五包:其他类。
(四)遴选标准:本项目为入库供应商资格遴选,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参与多个包的遴选,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即视为入围初选名录。
(五)合同期限:2021年3月中下旬驻青岛地区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管理标准文件进一步复核,符合供应商管理标准文件要求的可继续保留在供应商名录内至2021年7月31日,后续视工作需求执行续、换签合同。
(六)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共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畜、禽肉类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畜禽屠宰许可证》。
4.入库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6.供应生鲜类食品的供应商近3年平均食品销售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供应定型包装类食品的供应商近3年平均食品销售额达1.5亿元以上。
7.经营场所须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有专职人员熟悉网络操作,同时建立质量安全和保密安全网络管控体系。
8.猪肉类、牛羊肉类、禽肉禽蛋类、乳制品类、豆制品类、野战快餐食品类(含功能性食品),原则上实施源头采购,由生产企业实施供应;杂粮类、水产品类、果蔬类、调料(饮料)类、熟食类,可由生产企业、食品行业商贸流通企业等实施供应。
9.生产经营企业应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10.生产经营企业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市级以上政府重大采购处罚的记录。
11.入库企业所供应的农副食品应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12.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且提供的产品类别有交叉的,只能有一家申请加入供应商库。
13.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应当专车运输、专人验收、专人记录、专库储存,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需要冷链运输的食品,必须按要求封闭冷链运输。
14.须建立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农业、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对供应的食品进行每批次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依法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少于2年。
15.须要有自有物流车辆或协议物流企业车辆核定载重量累加至少100吨以上。
16.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遴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1.猪肉类供应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猪肉类食品全品种供应能力,日屠宰量达3000头以上规模,具备为青岛地区日供应10吨和储备30吨猪肉的能力。
2.牛羊肉类供应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牛羊肉类食品全品种供应能力,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3吨和储备10吨牛羊肉的能力。
3.禽肉禽蛋类供应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禽肉禽蛋类食品全品种供应能力,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6吨和储备15吨禽肉的能力,同时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6吨禽蛋的能力。
4.乳制品类供应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乳制品类食品全品种供应能力,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15吨乳制品类的能力。
5.水产品类食品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水产类食品全品种供应能力,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10吨和储备25吨水产品的能力。
6.果蔬类供应商:须具有副食品筹措目录中果蔬类全品种供应能力,有自营蔬菜基地或签约合作基地,具备为驻青部队日供应45吨蔬菜、15吨水果冷藏物流能力。
7.调料(饮料)类、熟食类供货商:须具有在青岛市辖区内销售该产品的相关授权,提供产品品牌企业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相关要求。对于副食品筹措目录中,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为驻青岛试点部队建立专门供应渠道且以青岛地区最优惠价格供应的品牌食品,其余供应商不再供应该品牌食品。
(四)特殊供应商:
属于以下特殊情况的供应商的可根据申报指南提交材料,经审核直接入库。
1.现行供应商:
供应商现与部队签订供应合同的,全部纳入供应保障中心副食品筹措平台管理;暂不能中止合同的,可按现合同履行到期为止;合同执行期满后,按本办法相应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部队和供应保障中心综合平衡全部供应商自由选择确定。
2.青岛市辖区内定向供应商:
平度市、莱西市“家庭农场+统一组织”、“互联网+农业”的定向供应商,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协会,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推荐本地生产的名优特产品,经供应商管理组报至领导小组审核,纳入供应保障中心统一管理。
3.扶贫类定向供应商:
部队消费农副产品供应清单上的农民合作社(企业)及菏泽、安顺、陇南等扶贫协作地区的扶贫类定向供应商,由军地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可以适当放宽准入门槛,经供应商管理组审核,纳入供应保障中心统一管理。原则上扶贫类定向供应商只要具备销售资质,所供农副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可出具有关部门质检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即可入库,不与其他非扶贫类供应商竞争。
三、建立供应商库工作程序:
(一)获取申报指南:
获取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文件。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2.获取: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所有注册、下载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二)递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0:00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26开标室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相关说明:
驻青岛地区部队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供应商的确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椿浩
电话:18610552227
2.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1526室
联系人:毕雯璐、穆泽华(递交申报指南联系人)
电话:18910330105、1891033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