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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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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重阳节、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详情

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重阳节、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发布时间:2021-01-18

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重阳节、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35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重阳节、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HX2021-XM1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重阳节、春节慰问品(电热水壶)采购

7850

78.5万元

100元/份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注:暂定采购数量为7850份,采购总量可能有适当调整,最终以采购单位实际需要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 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hexinzhaobiao0579@163.com)

(三)获取地点: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磋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1年01月29日09:00-0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1年01月29日早上09点30分在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进入磋商现场,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码通过。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21年01月28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88990019002129(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XM110)。

十、供应商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因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招标补充文件送达供应商或通知供应商前来领取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十一、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府前路1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86796965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项目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559051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8081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

注: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 4小时制。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