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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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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ZCG2020306

二、合同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ZCG2020306

四、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28号

联系方式:17705578655

供应商(乙方):宿州市多味楼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宿淮路东侧,金河南路南侧,多

味楼锦绣东南假日酒店

联系方式:181557916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42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宿州市境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http://ggzyjy.ahsz.gov.cn/transinfodetail.html?infoid=b91cffcf-18f0-4a9f-924a-932d0729f8ce categorynum=001002004001

附件
  • 食堂管理服务合同.pdf
1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SZZFCG2020306A-重 2 合 同 书 2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付款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款项。 3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缴纳合同额的 10%的资 金作为履约担保。 3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 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 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3)“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 表,下同)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 务的单位。 (7)“成交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 /“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 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 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 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4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 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 制、递交并最终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响应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 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 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 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 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 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 约保证金。 6.2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 5 7. 检验和验收 7.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 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 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 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 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 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 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 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 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 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 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 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 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 人将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 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成交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6 9.1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 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 务,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 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条和第 9 条的规定,如果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 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 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 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成交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 不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 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 人负担。 11.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成交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 7 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 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 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 全部服务;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 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 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 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供应商补偿。该合同 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合同 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 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成交 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 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 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合同应在采购人、中标人、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并在成交供应商交纳履 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人、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各 执一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9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交供应商(乙方):宿州市多味楼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 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25000.00 元 大写: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时间从 2021 年 01 月 18 日进场时间后开始计算。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0 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21 年 01 月 18 日 日期:2021 年 01 月 18 日 代理机构: 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21 年 01 月 18 日 日期:2021 年 01 月 18 日 11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承担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为全体工作人员(总人 数 260 人)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就餐和保障,并承担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就餐 保障任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结款方式为季结。中标人承担餐食制 作、餐具洗消、备餐发餐、分餐送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全部食堂管 理事项;采购人负责食材采购、水电燃气保障。 一、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含餐饮服务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否则主厨每年 应予调整,调整后的主厨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人员要求。 (2)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清洗、服务规范、各司其职。 (3)要求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 (4)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 纪行为发生,如在服务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中标单位应承担因由此带来的 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中标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餐厨设备及设施,人为原因造成的损 毁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供餐要求 (1)就餐标准 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提供采购人需求的早餐、午餐、晚餐,按照早餐约 60 人、午 餐约 110 人、晚餐约 30 人及外带面点(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重要会务、接 待用餐保障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按需提供。 早餐:面点 3 种、生煎 1 个、素菜 1个、咸菜 2个、汤粥 2 种、蒸杂粮 1 个、点心 1 个、蛋类 1 个。 午餐:主荤 1 个、半荤 1 个、素菜 2 个、米饭馒头、汤羹。 晚餐:半荤 1 个、素菜 1 个,面点 3 种(含外带)、蒸杂粮 1个、汤粥 2 种; (2)供餐要求: 12 荤菜要名副其实、口味适中,素菜要清清爽爽、不油不腻,所有食品、菜品要求手工 制备,杜绝外采半成品、成品。供餐要求酸辣咸淡适中,适合多数人口味。 重要会务、 接待用餐保障执行桌面摆台、上菜、餐中服务(换骨碟、分餐等)、餐后送客等服务,桌 餐结束后分析用餐情况,对于用餐反映不好的菜品应及时替换。 (3)节假日、保障工作等重大活动、突发情况须供餐的,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障。 (4)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作餐、加班餐等。 (5)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等民族节日, 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色。 (6)针对餐饮人员中可能有少数民族人员,餐饮应有具体措施。 3、餐具卫生 (1)打餐时的勺、汤勺、铲、菜勺、夹等不能直接放置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 餐盘或架子上; (2)使用后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水冲洗、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开水消毒等程序处 理后放入消毒柜内消毒,确保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 无异味; (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及其加工工具标识明确、存储合理,原料、半成品、 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4)用于盛放瓜果蔬菜等食材的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制定区域并明确 标识,严禁随意堆放或直接放置于地面。 4、厨房卫生 (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工作台、货架、调料台每天清洗,抽油烟系统室内部 分定期清洁; (2)瓜果蔬菜与肉类食品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油、盐、酱油等调味品和未用完的米、面、菜等开餐结束后应妥善放置,避免 变质; (4)每周 1 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厨房内无蝇、蚊、蟑螂、老 鼠等。 5、餐厅卫生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 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 13 (2)餐厅内墙面、门窗须保持无灰尘、蜘蛛网,保持干净; (3)剩菜、剩饭要及时清运,垃圾桶和泔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保证餐厅无异味; (4)每周必须对餐厅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桌面、地面。 6、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时必须将工服、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勤洗 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 (2)头发要保持清洁,女工长发须盘在工作帽内; (3)女工不浓妆艳抹和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男工不留长发、胡子、 长指甲; (4)工作人员严禁抽烟、喝酒,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吃零食,掏耳朵、挖鼻孔、挠头 发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等私人物品; (6)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消毒,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工作 回来之后,再次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并消毒。 (7)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 卫生手套; (8)工作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 作。 7、制度要求 一、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制度,并报采购人 审核备案。如成交后未能按这些制度执行,应视为违约,采购人将按违约处理。 (1)食堂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食堂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5)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养护)方案; (6)区域卫生规范、餐用具清洁标准及操作规程; (7)消防、食品安全等各项应急(保障)预案; (8)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二、各类人员条件、职责和要求 14 1、人员配置 部门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管理组 项目经理 1 全面负责食堂日常工作的实施与管控,负责与业主代 表沟通,做好采购人要求的成本控制。 后堂 主厨 1 协同对食材的品质进行验收,食堂后堂出品、人员调 配等现场工作,按业主、项目经理要求,进行用餐出品保 障工作,保质保量烹制每日菜肴。 副厨 1 完成食材的预加工工作;保质保量烹制每日菜肴;落 实所属区域卫生;在主厨安排下,协助其他岗位工作。 面点师 2 制备每日三餐所需面点、稀饭等;落实所属区域卫生; 在主厨安排下,协助其他岗位工作。 勤杂 2 食材等原材料的清洗、餐盘的清洗、消毒等工作;落 实所属区域卫生;在主厨安排下,协助其他岗位工作。 前厅 服务员 1 餐前准备工作,开餐时巡台、餐中卫生工作;落实所 属区域卫生;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安排下,协助其 他岗位工作。 合计 总人数 8 注:上述人员配备最低不得少于 8 人。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与 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一致,采购人日常工作中进行核实,如在核实中发现人员不符合 招标或投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不能如期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 终止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为其项目组人员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资料。 2、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 (1)项目经理 条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病史;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较好的领会 业主的意见建议并高效执行,勤于沟通、善于管理;要求长期驻点,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 更换。 职责:全面负责采购人食堂就餐保障和运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食堂做好多样 15 化供餐的保障工作,做好采购人要求的成本控制;保证与采购人食堂日常沟通交流顺畅, 确保完成采购人食堂交办的临时性就餐服务保障工作;应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日常管理、 供应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管理好服务团队,承上启下,落实好业主对食堂保障工作的 意见建议;落实食堂及所属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好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爱护 公物、厉行节约,维护好供应团队的稳定,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主厨 条件:需具有厨师类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职责:保持与项目经理的沟通,及时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建议菜品的品类搭配,每天控 制好菜品的品质、口味、花样。不断更新口味,时刻做好整个餐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执行采购人、项目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统筹库存原材料的使用,做好临时加人、加 餐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餐厅后堂出品工作,随时随地保障采购人食堂就 餐需求。 (3)副厨 条件:需具有厨师类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职责:根据每天实际需求量,及时加工好菜品。保持各自区域卫生清洁、根据既定的 彻淸计划打扫卫生。在主厨的统筹安排下,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确保开餐顺利。 (4)面点师 条件:需具有厨师类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职责:根据每天实际需求量,完成既定面点的加工制作。在主厨的统筹安排下,配合 其他岗位工作,确保开餐顺利。 (5)勤杂人员 条件:身体健康。 职责:在主厨统筹安排下,根据每天就餐人数变动,采摘、清洗蔬菜并送至规定区域; 淘米、加工并协助面点师控制蒸饭时间;维护、保养好食堂交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及日常 管理;做好餐前准备工作、餐中服务工作;负责就餐使用碗筷等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时刻保证餐厅卫生,按照既定的彻淸计划,每日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6)服务员 条件:原则上 35 岁以下(含 35 岁),身体健康。 职责:维护、保养好采购人机关食堂交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及日常管理;做好餐前准 备工作、餐中服务工作;负责就餐使用碗筷等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时刻保证餐厅卫生, 16 按照既定的清洁计划,每日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注: 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体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有效期内)原件彩 色扫描件,主厨、副厨、面点师还需提供厨师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自行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工伤、养老等各项劳动保险,与从业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食堂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在工作过 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因用电、用气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投标 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经济补偿。 三、考核办法 1、规范化管理:要求中标人具备丰富的食堂服务经验,管理规范化。 2、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设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三 次考核均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合格,合同继续履行。中标供应商需在 合同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总体服务质量考核(服务质量考核表附后)。 每月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不扣当月服务费用;若低于 90 分(不含 90 分),每 减少一分,在付款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1%,当月最高扣服务费的 10%;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为不合格,连续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确定服 务单位。 服务质量考核表 一、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与出品环节(共 50 分)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1 不接收、不加工腐烂变质、不符合验收规定的食材。 3 分/次 2 原料先进先出,及时加工,不使原材料过期。 3 分/次 3 原料仓库专人专锁管理,建立详细的领用记录备查。 3 分/次 4 加强后堂管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后堂。 2 分/次 5 蔬菜加工前要摘蒂清洗,对可能存在农药残留的绿叶蔬菜,要用清水 浸泡 1 小时以上。 3 分/次 6 冰箱存放生熟分开,标识明确;加工荤素食品的盛器、抹布、刀具、 砧板要专用,标识明确。 3 分/次 7 剩菜剩饭要详细记录、妥善处理;可回收的剩菜,须经主厨确认后, 专门存放,烧熟煮透后方可二次使用。 3 分/次 8 成品、半成品和食品原料应分区域存放,标识明晰;盛放器具专用。 3 分/次 9 荤素菜清洗池分开,标识明晰。 3 分/次 10 食堂使用的肉馅、菜馅须冷藏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3 分/次 11 荤素食品原料清洗干净后方可加工烹调。 3 分/次 17 12 加工场所收尾卫生工作符合要求,加工场地、设施设备、器具卫生整 洁。 2 分/次 13 食堂纱门、纱窗、地沟盖板保持完好。 2 分/次 14 食堂“四防”设备设施保证正常使用。 2 分/次 15 食品留样专人负责,留样品种齐全,标识明晰,记录完备。 2 分/次 16 食堂周边道路和所属区域保持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杂物,每天坚持清 扫。 2 分/次 17 餐厅保持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划一,桌面清洁无污垢,楼梯过 道、楼梯扶手、更衣室保持清洁无灰尘。 2 分/次 18 加工间设备、设施、工具定位摆放,整洁无污染、无异味;废弃物用 加盖专用容器存放,及时清理。 2 分/次 19 后堂地沟、地面、墙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无蛛网。 2 分/次 20 更衣室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2 分/次 二、从业人员仪容仪表(共 17 分) 21 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保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3 分/次 22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对客人员须戴口罩。男 同志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不带耳环、戒指、不抹口红。 3 分/次 23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围裙上卫生间,做到便后洗手。 3 分/次 24 工作区域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 分/次 25 未按照投标时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人员。 5 分/次 三、餐具清洗消毒(共 8 分) 26 碗、筷、餐盘、盆、桶灯食堂餐饮用具须严格清洗、消毒。 3 分/次 27 餐具消毒专人负责,做好消毒记录。 3 分/次 28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清洁的餐具柜或卫生的取放区域内。 2 分/次 四、综合评价(共 25 分) 29 应与采购方负责人保持日常沟通,并将餐厅情况及时汇报。 5分 30 对采购方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定期整改;如存在困难, 须征求主管领导意见,请求支持。 5分 31 就餐人员代表根据日常服务状况进行综合打分,取平均值。 15 分 (1)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勒令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 得到改善,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予以按以上标准进行扣分;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格式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要求 2021-01-18T15:44:01+0800 10页(300,438)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15:21:08+0800 10页(127,622)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15:20:57+0800 10页(118,681)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09:47:24+0800 10页(343,628) 宿州市多味楼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09:47:10+0800 10页(383,677) 宿州市多味楼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09:22:22+0800 10页(153,462)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1-18T09:22:08+0800 10页(146,496)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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