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XFZFCG-2020-3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ZHXSCG-2020-41-00001
三、项目名称
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食堂设备采购
供应商名称:武汉亲兄弟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陡马河汉口北现代工业园H4栋1-3层2室
中标(成交)金额:33.486(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食堂设备 品牌(如有):见附件 规格型号:见附件 数量:见附件 单价:见附件 |
包名称: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宿舍设备采购
供应商名称:江西省润华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46.543(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宿舍设备 品牌(如有):见附件 规格型号:见附件 数量:见附件 单价: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牟方政,覃正茂,郭艳,袁凤梅,朱长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1-15
2、评审地点:评标室二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方式:0718-683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农村局3楼
联系方式:0718-6681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莲
电 话:0718-6833785
-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食堂设备采购正文.doc
- 1、2包中标人标的信息.docx
- 宿舍设备采购正文.doc
- 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2020-12-29
- 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0-12-25
湖 北 省 恩施州咸丰县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
XFZFCG-2020-33 |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宿舍设备采购 |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目 录
TOC \o "3-3" \h \z \u \t "标题 1,1,标题 2,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说 明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与评标 18
六、授予合同 23
七、公告、质疑 24
八、项目验收 24
九、适用法律 25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5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2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7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32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33
一、评标方法 33
二、评标程序 33
三、评标标准 35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投标函 50
投标报价明细表 52
投标货物、服务清单 53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54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5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7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8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60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6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3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6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65
资格性检查对照表 66
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67
商务评议对照表 68
技术评议对照表 69
中小企业声明函 7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 月 15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ZFCG-202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ZHXSCG-2020-41-00001
3、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第1包55.546万元,第2包42.24万元,第3包34.214万元,合计132 (万元)
6、最高限价:第1包55.546万元,第2包42.24万元,第3包34.214万元,合计132 (万元)
7、采购需求:第1包:后勤食堂设备,第二包后勤宿舍设备,第3包后勤洗浴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12 月 26 日至2021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 1 月 15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三)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1月7日以前通知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2021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联系方式:0718-683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农村局3楼
联系方式:0718-6681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718-68337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列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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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与提升专项资金后勤设施设备宿舍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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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 |
名 称:咸丰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电 话:0718-6833785 联系人:黄女士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三楼 电 话:0718-6681323 联系人:覃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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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管部门 |
名 称:咸丰县财政局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大楼 电 话:0718-6833245 |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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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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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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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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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提交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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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息公告媒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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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15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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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标时间、地点、解密时间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解密时间: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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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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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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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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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文件份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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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招标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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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信用查询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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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中小企业政策 |
□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 该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报价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如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投标价格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
|||
17.3 |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同采购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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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注:投标人可投报任意一包或多包,可中标一包或多包,投标人投报多包时应分包制作投标文件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投标文件。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供应商。
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
3、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5)评标方法、程序、标准;
(6)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8)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上会员专区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6.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上会员专区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通过在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七章商务文件组成)
(3)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文件组成)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0.1.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10.1.3(见面开标)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为正本,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副本。
(不见面开标)(1)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 “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 “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格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10.1.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0.1.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3《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投标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3.2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3.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4.3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5.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8.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资格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 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9.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0.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22.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的;
(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3.2电子开标程序。执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3)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功解密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退回。
(5)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唱标。
(7)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3.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电子投标光盘或纸质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4.资格审查
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4.2资格审查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5.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3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1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6.2违法投标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4投标报价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6.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26.4(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
27.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8.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9. 授标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9.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的数量、方式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9.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6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30.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谈判。最终谈判结束前,谈判供应商作最后报价,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后,传到网站指定栏目。谈判小组按谈判情况和最后报价情况综合评价比较,形成谈判报告。
六、授予合同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条)的规定执行。
32. 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公告、质疑
3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湖北政府采购网、项目所属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
34.如果投标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事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以受理。
35.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36.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7.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项目验收
38.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39.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40.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3项规定。
九、适用法律
41.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采购单位所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6.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学生宿舍设备,预算总价55.546万元。
项目需求
(一)需求及资金预算清单
设备名称 |
学校所数 |
单价(万元) |
数量 |
总金额 |
学生床(含铺板、上下铺) |
咸丰县大路坝民族小学 |
0.0790 |
93 |
7.3470 |
物品摆放架 |
咸丰县大路坝民族小学 |
0.0560 |
12 |
0.6720 |
学生床(含铺板、上下铺) |
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小学 |
0.0790 |
60 |
4.7400 |
铺板 |
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小学 |
0.0130 |
222 |
2.5070 |
宿舍储物柜 |
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小学 |
0.0760 |
65 |
4.9400 |
物品摆放架 |
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小学 |
0.0560 |
28 |
1.5680 |
学生床(含铺板、上下铺) |
咸丰县唐崖镇燕朝小学 |
0.0790 |
141 |
11.1390 |
宿舍储物柜 |
咸丰县唐崖镇燕朝小学 |
0.0760 |
50 |
3.8000 |
物品摆放架 |
咸丰县唐崖镇燕朝小学 |
0.0560 |
24 |
1.3440 |
学生床(含铺板、上下铺) |
咸丰县民族中学 |
0.0790 |
160 |
12.6400 |
宿舍储物柜 |
咸丰县民族中学 |
0.0760 |
64 |
4.849 |
四、项目参数及投标要求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参考图样 |
|
1 |
学生钢制双层床(核心产品) |
型号规格:1、上下铺二层床规格:长2000mm*宽930mm*高1850mm 一.材料要求: ★1、床腿立柱——选用优质成型后立面尺寸为50mm*50mm(±2mm)制作,厚度为1.4mm,床头采用整体弯管成型。 2桌腿防滑皮套——选用优质ABS工程粒子注塑成型,床脚下皮套为地面接触点厚度为4mm以上,防水耐磨,皮套须深入桌脚20mm以上,坚固耐用。 3、床腿上、下横衬——型材 25×50×1.0 mm和25×25×1.0mm方管。 4、床腿站档——型材Ф19×1.0 mm。 5、其它床横梁——型材 30×60×1.2mm 型材。 ★6、前床横——前上床横梁采用成型后立面尺寸为40*93(±2mm)的封口P型管,厚度为1.2mm厚,P型管底面为弧形设计(防止碰头). ★7、爬梯——圆管22mm,厚度不小于1.2 mm.踏板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一次冲压成型、表面设计不少于4条40mm长,2mm深的凸出加强筋,踏板采用半弧形设计,成型后规格长270mm(±2mm)×中间宽58mm(±2mm)×两边宽20mm(±2mm)×厚度1.2mm。表面具有防滑条纹,和3个塑料垫并带夜光功能增加夜间安全。 8、床框衬——型材 25×25×1.0mm。 9、 护栏—— 采用1.2mm厚的19管制做,护栏长度为≥1200mm,护栏高度为≥250mm。 10.床板——厚度 16mm(刨光)杉木板,需经干燥、防腐、防蛀处理,三档 35 mm×25 mm 杉木条为支撑,床板条间隙≤1mm。 11、床柱为整体弧形(要求弯的弧度内不得出现内外凹型,整体弯出来效果感观上要求平整无瑕疵、填质) 二. 工艺要求:各所有钢材均采用国家标准钢,床架整体采用卡扣组装.所有铁件必须做到焊接平整、无虚焊、无明显焊疤、焊接处需打磨光滑。颜色为灰白色,所有铁件必须做到除油除锈处理,静电喷塑、高温烘烤,优质塑料皮套。 |
|
2 |
燕朝小学多功能架 |
★口杯毛巾一体架一:尺寸规格:1.2米*0.15米双层,上层放杯子,下层两排挂毛巾;固定在墙面上。 口杯毛巾一体架二:尺寸规格:1.8米*0.15米双层,上层放杯子,下层两排挂毛巾。固定在墙面上。 ★每间宿舍多功能架由口杯毛巾一体架一、二、脸盆摆放架组成一套,计24套。 |
|
多功能架 |
1、架长1.8米;高:前面1.45米、后面1.6米;宽0.35米;2、层高:第一层0.60米,2—3层分别为0.27米,(正负偏离不超过10mm),立柱用厚度≥1.2㎜的27×27㎜不锈钢方管做成,横向方管用厚度≥1㎜的27×27㎜不锈钢方管做成;3、每层四根方管,1-3层中间各加横撑二根。第四层加铺不锈钢板;4、安装时要固定在后面墙上。具体以学校需求为准. |
||
3 |
铁皮储物柜 |
1、规格:长900*高1850*深400㎜,每大柜平均设6-12小柜,每小柜设置门;2、每个独立柜门上配置拉手、明锁、明扣;3、板材厚≥0.5㎜;4、颜色为铊灰色。具体以学校需求为准 |
备注:具体要求以学校具体需求及合同条款为准。带“★”项为核心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技术服务要求
1.颜色:学生床、储物柜为铊灰色或灰色。
2.材质:
2.1设备的选材必须满足采购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
2.2设备其结构必须牢固、安全、耐用,宿舍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是环保材料,达到国家环保相应标准。
3.样式: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参数进行生产、加工和供货。投标文件应详细注明与描述技术规格、使用材料、用途与范围、结构特征、适用环境条件、使用保养与安装、注意事项等内容。
4.售后服务
★4.1必须对提供的产品按国家标准或者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质保。质保期一年。
4.2在质保期内,实行免费上门服务。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
★4.3在质保期内,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应无条件免费更换(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除外)。
4.4在保修期外,更换或维修只收取部件材料费;需要更换的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完成,需维修的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完成。
5.验收方案
设备安装交验由中标供应商申请、学校邀请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1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和保管,所有的材料、设备必须是中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生产的附有产品合格证的合格产品。
5.2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有设备、材料的说明书、维修、服务等有关内容以文件副本方式提供给招标单位,作为设备验收必要的条件之一。
5.3验收细节在合同中具体注明。
6.进度要求
6.1实施进度: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按学校要求时间内将合同清单设备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并完成设备安装。
6.2货款支付方式:项目完工后由有关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质保金为0.5万元,中标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结算。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至少1年)满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质保金。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不支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商务服务要求
★1.投标文件应详细列出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控制指标、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
★2.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和保管,所有的材料、设备必须是中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生产的附有产品合格证的合格产品。投标人所报货物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报货物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原装产品,并保证其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技术资料)。
5.安装:所有货物由中标人负责运送并安装在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设备报价要求
★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费)。
★2.对于招标时招标文件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3.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争议处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中标人应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先期进度完成本项目。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咸丰县人民法院)仲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资格要求 |
评审因素 |
||
1 |
资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
主体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采购人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4)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审查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任一条款审核不通过,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二)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分,评价考虑因素:
(1)投标文件的制作。
(2)投标人实力。
(3)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有效履约证明)。
(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
(5)交货期、质保期。
(三)技术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分,评价考虑因素:所投货物、服务技术指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四)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第三节评标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五)计分方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
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