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线下]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竞争性磋商招标结果公示
[2021-01-19]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竞争性磋商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JRZ2020CS-213
二、项目名称: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浔阳区大宅门私房菜酒店
供应商联系人:汪厚忠
供应商联系电话:17779211777
供应商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峰东路北侧水产综合楼一栋3单元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194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健,郭玉娟,刘云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92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瑞大道与重庆路交汇处附近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792-836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A-33号
联系方式:0792-826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92-826589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29250.0元
标段编号:JJRZ2020CS-213
评委姓名:万健,郭玉娟,刘云平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1.18上午10点专家评审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pdf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
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
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江西
二○二一年一月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总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02
第二章 项目需求…………………………………………0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07
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0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
第六章 合同格式…………………………………………39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2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RZ2020CS-213
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 万元(服务期两年,975000 元/年)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购买
购买方式: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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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3 -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瑞大道与重庆路交汇处附近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人电话:0792-836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
联系方式:0792-826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172907077
电子函件:347984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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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4 -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为有效的办好区机关食堂,提高干部职工就餐质量,做好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采购人现
将食堂厨房以半托管方式对外承包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营方式
1.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
2.采购人负责采购成交供应商日常所必须用的各类食材。
3.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加工,提供合理、充足的膳食。
4.成交供应商负责厨房设备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成交供应商需照价赔偿。
5.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的厨房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
6.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 22 人定员标准,(总厨 1 人,领班 1 人,红案 4人,白案 4 人,
打荷 3 人,案板 3 人,洗菜 3 人,凉菜 3 人)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厨房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成交
供应商,其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工伤、劳保用品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成交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
商及时整改。
3)采购人为食堂员工每人、每年购买壹佰元工伤保险、支付健康体检费用。
4)采购人不定期进行伙食测评,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整改。
2.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厨房的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及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
服务等。
2)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搞好食堂包厢接待工作(含休息时间)。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供应采购人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必
须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5)餐后须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厨房内部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
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成交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且一律着采购人提供的工作服进入各个操作岗位。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成交供应商,其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工伤、劳保
用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食堂厨房员工应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规章制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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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交供应商要节约水、电、气的使用,杜绝长明灯。
1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防法”,确保就餐人员的
食品卫生与安全、后厨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以及食堂厨房员工的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安
全用电等安全工作,一旦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安全问题的事故,所有法律及经济问题和责任均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
12)食堂厨房小长假之前必须大扫除,假期结束提前一天到岗准备。
(三)伙食标准
早餐标准为 15 至 20 个品种(含小菜)不等,保证 80 %为现做食品;中餐标准为 8 菜
1 汤,主食米饭。(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
(四)承包款结算方式
采购人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承包款(含考核奖金)。每月考核奖金基数为伍仟元,按每月实际
考核情况,经双方核实、核算后支付(参照《区机关食堂厨房考评细则》附一份)。以上款项按转
账支票形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每月由厨房管理员根据厨房考核结果,汇总并书面上报至食堂直管
领导审批后,财务据实发放考核工资。
(五)机关食堂厨房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成员(采购人)
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黄丽
成员:胡睿、李岚、洪琼、朱明
二、考核对象(成交供应商)
三、考核办法:
每月从考核奖金基数为伍仟元,经考核后当月据实发放。食堂厨房的考核工作采取总厨负责制。
四、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
1、执行考勤制度,由采购人食堂管理员每日进行考勤,月底前由食堂管理员考核汇总,以书面
形式上报直管领导。成交供应商每日应到岗人数为 20 人,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
不得缺岗、离岗;用餐结束后,所有人必须把厨房工作任务完成后方可下班,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
如有违反,每人次扣除当月考核金 50 元。
2、请假必须得到总厨同意并报直管领导批准,若在没有得到直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缺岗、
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每人次 100 元考核金。
(二)成交供应商人员工作纪律
1、进入厨房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如有违反,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
2、工作期间聚众聊天、打牌、干私活者,第一次予以警告,再犯者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
3、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
4、对传播本单位绯闻、搬弄是非、拉帮结派、消极怠工、散布消极观点而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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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对其进行教育并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屡教不改者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
5、食堂内的食品、物品禁止对本食堂员工出售。未经食堂直管领导同意取走物品,不管是否付
款均为盗窃。如有发生,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并扣除全部考核金。
6、菜品出现异物,扣除 100 元/次。出现过期食材或菜品,扣除 100 元/次。出现夹带现象,扣
除 100 元/次。
7、每发现一次未关水电,扣除 100 元/次。
8、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处罚金额以考核奖金五千元每月封顶。
9、出现严重食品安全过失或厨房安全生产问题,除全部扣除五千元考核奖金外,还应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安全
1、食堂厨房卫生由总厨负责,如出现责任区卫生工作不达标情况,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次;
每月连续出现三次以上者,另加扣当月考核金 200 元。
2、总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面点师、凉菜师要确保每天早餐面点和小菜的新鲜度,面点
必须当天制作;要控制好面食和小菜的制作量,不能导致供应不足或大量浪费。如有违反,扣除当
月考核金 100 元。
3、总厨要与食堂大厅和包厢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按时供应饭菜并保证饭菜可口、新鲜、卫生,
若菜品出现问题遭投诉,或没有按时供应饭菜,每次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
4、总厨须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丰富菜的品种,每季创新菜品不得少于 3 至 5 种,每季上报创
新菜单。如有违反,扣除当月考核金 100 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二、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执行之日起共计两年(24 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按月支付。(含基本承包款、考核奖金)。(所投货物、工程、服务为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提供,
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
4、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应列入总报价;
5、项目验收:每月末由采购人依据月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进行打分并出具意见(参照《区机关
食堂厨房考评细则》附一份);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服务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
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叁万
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后 30 天内,采购人将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无故不履约承包合同,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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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
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2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9 预算 195 万元(服务期两年,975000 元/年)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个日历日
5
购买磋商文
件的时间和
地址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江西省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
6
首次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7
开标
时间
2021 年 1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8
磋商
地点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
9
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转)至以下指定账户,
在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附言中简写项目名称。
开 户 名: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帐号:727010100100247434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后 90 天内保持有效
10 履约金 无
11
磋商响
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叁份: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
三章)同时用 U 盘提供一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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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8 -
12 质疑
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质疑函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
采购代理机
构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 A-33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92-8265899
电子函件:347984739@qq.com
14
信用
查询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开标时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周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代
理机构享有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一 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
目
1.2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成交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内,不包括
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生产的产品。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
2.4“供应商”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
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7 “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报价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内容的实
质性响应文件。
2.6“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资
金,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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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9 -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供应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
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
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供应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满足磋商
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等费用。
5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5.2 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中标。
5.3 除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
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5.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二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书
(2)磋商项目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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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10 -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磋商文件除上述内容外,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内容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
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全面、无保留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原件)将需澄清事项在投标截
止日的 6 个日历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
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
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
7.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个历日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
应商应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如供应商对通知内容持有异议或疑问,
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
投标截止期,届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计量
9.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
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9.2 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否则将导致
其投标无效: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JRZ2020CS-213 - 11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6)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提交)
(7)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8)投标货物技术文件
(9)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售后服务方案
(10)磋商文件有要求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文件。
11 投标报价和货币
11.1 供应商应提交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完整唯一最后报价。
11.2 供应商最后报价可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
总价等事项。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如果因供应
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同时在招标时又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1.3 最后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
现场仓储、税费(包括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的所有税款及费用等)以及安装、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含质保期内的设备、零配件
更换)和快速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1.4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
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供应商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视为投标无效。
11.5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
12 合格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其磋商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确保以下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
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
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
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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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3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非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为比
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及 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12.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12.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注明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评审时将会核查原件;
13 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的详细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b.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中要求的详细说明。
c.逐条对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书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d.对平台技术规格无任何解释说明性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可认为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14 磋商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4.6 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
14.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及以个人名义或代付所递交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 户 名: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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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帐 号:727010100100247434
(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拟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
户时间为准,否则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应考虑到投标保证金在汇、转过程中时间滞后
的可能性,招标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3)供应商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次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
14.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4.1 和 14.3 条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按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
定视为投标无效。
14.5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成
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一份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或转履约保证金手续)。未成
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信息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5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5.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采购需求中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5.2 最后投标价已包括采购人为实现采购需求所应承担的全部对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采购所
产生的诸如专利权、版权、工业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
16.1 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
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得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同意外,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7 投标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个日历日内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原件)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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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磋商响应文件式样
18.1 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 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或线装成册。(同时
用 U 盘提供一份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稿存档)。
18.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应密封,封口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 2020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
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8.4 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在
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全部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且须密
封完好,并在信封的封口处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均可)。
18.5 信封应清楚标明:
(1)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标地点: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机关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
目
(4)招标编号(包号):JJRZ2020CS-213
(5)投标单位:××××
(6)注明“在 2020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磋商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提交给招标代理机
构。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9.3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视情况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及
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0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代理机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三日以前,未书面通知
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 开标与评审
21 组建磋商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在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磋商小组成
员,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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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签到以
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磋商与评审
23.1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印发给各磋商
小组成员遵照执行。磋商小组成员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后,推选磋商小组召集人。
23.2 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不响应的不再进行评审。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最后报价超出项目预算资金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指未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提交原件现场核查的或提交不全的);
(4)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
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5) 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价格不固定的;
(7)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
(8)磋商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因素导致投标无效的。
23.3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
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
代表或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 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5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3.6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
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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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6)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24 优惠及政策
24.1 小、微企业单位产品参加投标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3、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 1”) 。
24.2 监狱企业产品参加投标
1、监狱企业产品参加投标,享受价格优惠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的企业。
3、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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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价格优惠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
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4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公示的产品。
24.5 采购的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响应供应商所投产
品必须为上述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且提供相应的能效证明。
24.6 单一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7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24.6 规定处理。
25 废标处理
25.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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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1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6.2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成员组推荐的各包别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预成交供应
商。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质疑处理
27.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中标
或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的格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
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7.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
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不予受理。
27.3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4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5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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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授予合同
28 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将询价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8.4 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
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2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经当地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对 “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中
规定的采购需求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数量增减变更:投标报价的±10%),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
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9.3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将标授
予综合评价次优的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0 代理服务费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计费方式在收到代理服务费通知书 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
服务费预算价 1.5%及开标费用。交纳代理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正式发出中标通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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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和标准。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
责。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
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响应情况进行
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
2、评审方法
2.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2.2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F1: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15 分
F2: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 56 分
F3: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29 分
F2、F3 部分的各项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
位。
综合得分:F=F1+F2+F3。
评分细则
证明投标人得分的评审依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审内容中注明评审时核查原件的,另提供原件。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价格部分(15 分)
价格部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的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
位,若投标人的投标价超出采购预算范围,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15
技术部分(5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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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厨房管
理计划
投标人提供的“承接厨房管理计划”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 分,内容全面、
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 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承接厨房管理计划书方案》)
8
厨房人员配
置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厨房人员配置方案”应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计划、各专业工种
人员的配备及人员配置架构图,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 分,内容全面、基
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 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厨房人员配置方案》)
8
厨房管
理制度
投标人提供的“厨房管理制度”至少应包含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内容
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分,内容全面、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分,
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厨房管理制度》)
8
服务岗位职
责方案
投标人提供“服务岗位职责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 分,内容全面、
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 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岗位职责方案》)
8
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 分,内容全面、
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 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菜品种类更
新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菜品种类更新管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 分,内容全
面、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 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 分,其他不
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菜品种类更新管理方案》)
8
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项目后期工作的开展投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8分,内容全面、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 4分,内容敷衍、有一定表述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8
商务部分(29 分)
业绩
2018 年以来厨房承包的相关案例合同书,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的,得 5分,最高得
15 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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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依据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原件评分,开标时原件核查)
综合实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得 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核查)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餐饮业岗位资格证书,得 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核查)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相关的餐饮业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
8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核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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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投标书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最终截止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我方已完全
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
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
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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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首次响应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3 服务期
4 …
备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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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自拟)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服务名称 内容 备注 单位 单价(元)
①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②供应商必须写清每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总价,必须提供尽可能
详细介绍。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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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证金缴纳声明函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汇入你方帐户。
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
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公司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保证金缴纳凭证粘贴处)
注:供应商应详细填写本声明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保证金的退回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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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
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
是: 。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委托书原件提交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 委托人身份证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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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企业经营能
力及情况
近三年以来
与用户成交
的此类项目
单
位
概
况
员工总数 人
销售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务
状况
年 度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8 年
2019 年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
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填表须知: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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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
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
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3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非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为比
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及 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
1、以上注明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评审时将会核查原件;
2、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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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本表适用于非供应商生产的投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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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以(制造商地址)为主要营业地的制
造商,兹指定(被授权单位),一个正式组建的以(被授权单位地址)为营业地的公司,作为我方真实、
合法代理人以从事(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招标行为:
业主所发邀请标书的邀请中,代表和约束我方进行生产或制造的投标书中指定的设备的供货投
标。
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我们通过认可和确认 (被授权单位)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之所有合法行为或为达到
目标的所为,全权委托此单位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进行上述投标中认为必要、正当的活动,授权其有
替换、撤回等权利,并以之作为我方可以或可能的行为。
出具授权的制造商名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话/传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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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规格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偏离情况”的填写,优于或超过采购要求规格要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采购要求规格要
求的填写“无偏离”,达不到或者不符合采购要求规格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2、必须逐项详细填写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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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投标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技术参数、性能的详细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2.项目清单;
3.技术方案: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
和主要内容为:(1)功能配置简介;(2)功能技术特点说明及详细方案。
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需体现所投产品具备室内场景测绘和地面场景外测功能,同时投标
人需考虑到所投产品兼容问题。
︙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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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偏离情况”的填写,优于或超过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无
偏离”,达不到或者不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2、必须逐项详细填写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如填写不完整将会影响得分。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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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维保期
2.应急维保时间安排
3.售后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保服务收费标准
5.技术支持
6.其他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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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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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节能产品标识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性采购的
产品,产品的型号及所在清单页(包含页码)的扫描件并清楚标识产品所在位置(文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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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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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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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格式
采 购 合 同
(仅供参考)
合同号:
甲 方:(采购人/使用单位)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号
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 设备及其
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合同设备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规格型
号
产地厂
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
件
交货地
点
交货时
间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小写:¥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指设计、
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
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检测报
告。
5.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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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 年 月 日(按用户要求)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一周后方进行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
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
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
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
保证成功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
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不少于 1 年。(用户需求另有规定除
外)
6.2.1 保质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
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
求另有规定除外)。乙方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
6.2.2 保质保用期后对乙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免费保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零
配件费。在硬件无改变的情况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6.2.3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①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②擅自改装设备。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省级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无偿培训甲方三名以上设备操作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
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
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6.5 产品必须由卖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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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款办法
7.1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如下: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相关工
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
另一方。如乙方受不可抗力影响,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事宜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
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
10.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价格。
10.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有缺陷
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
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
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
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 3‰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 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额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5%。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
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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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 30 天内仍未能改正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合
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
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20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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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致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本公司于 年 月 日 汇
入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现申请将该笔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请
予办理。
附:保证金退还收款人信息
全称:(公司名称)
账号:
开户行、支行: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日期上盖公章
并附公司当时转出投标保证金的网上银行电子凭证并加盖公章
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A-33号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 则
1 项目说明
2 定义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投标费用
5 禁止事项
二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计量
10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1 投标报价和货币
13 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4 磋商保证金
15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6 保密
17 投标有效期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磋商响应文件式样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与评审
21 组建磋商小组
22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
23 磋商与评审
24 优惠及政策
25 废标处理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7质疑处理
六 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30 代理服务费
2、评审方法
证明投标人得分的评审依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内容中注明评审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投标书
二 首次响应报价表
三 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自拟)
四 保证金缴纳声明函
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七 资格证明文件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八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九 投标技术文件
十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一 售后服务方案
十二 其他资料
十三 节能产品标识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性采购的产品,产品的型号及
第六章 合同格式
采 购 合 同
(仅供参考)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